《学生代表大会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代表大会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秀自我风采 展青春魅力 扬社团文化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是社团学生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生实行自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的常设机构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开。第二条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第三条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工作职能:1、召集一年一届的社团学生代表大会;2、审议并选举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候选人和各社团负责人; 3、听取并审议学社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监督学社联的日常工作;4、监督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对学社联干部的工作进行评议;5、通过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才
2、有权修改并重新实施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评分档案方案。第四条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与会代表要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并对全体同学负责。社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如在任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后,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代表资格。第五条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全面负责常委会工作,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并召开委员会议。第六条 召开时间: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原则上是每年的四月份,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迟的,学社联办公室处须在重订时间前一个月得到常设委员会的确认,否则不予改动。第二章 监票组产生办法第七条 总监票人由教师担任,总监票人有监督、指导监票人的权利和
3、义务。第八条 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确定后须提交校团委审核通过。第九条 监票人由学校各个社团的会员民主推选经上级组织审核通过后产生。第十条 监票人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学习成绩优异,生活作风勤俭,在广大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无不良嗜好。第三章 候选人产生办法第十一条 候选人由学社联内部按规定标准选拔,并将名单汇总至办公室;名单确定后报送学社联,学社联主席团提名名单由校团委负责,主席团初步审核后,由校团委审核确定最终提名名单,并由候选人填写南华大学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申请表。第十二条 候选人必须为学社联的正式学生干部或干事;须有较强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工作成绩;需有极高的思想
4、觉悟和政治素养,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遵纪守法,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教,团结互爱,谦虚谨慎;学习、工作、生活上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极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辱感;热心于学生工作事业,热情服务师生;有极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善于联系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服从学社联组织和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第四章 社团学生代表产生办法第十三条 社团学生代表由各社团团支部民主团选产生。 要求各支部选派的社团学生代表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并认真学习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5、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文献精神,有较强的参与意识。有较强的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意识,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其他领域要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四条 各社团团支部社团学生代表比例为社团人数的25%-30%。其中社团的份额不能低于参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学生党员(含预备)、社团负责人、团支书自动入选,为保障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社团参会代表中不得包含已被提名的候选人。各社团代表团团长由本社团支书或社团负责人担任,如因特殊情况该社团团支书和负责人均无法参加学代会,该社团代表团团长由其指导老师指定。代表名单经学社联审核并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代表,获得代表资格。第十五条 各社
6、团推选代表要充分体现团支部的指导性,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体现广大会员的意愿,同时兼顾专业、性别比例。第十六条 各社团团支部须将选拔出的代表名单及时上报学社联,待审核结束后确定最终名单,并填写南华大学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社团学生代表登记表,由学社联办公室负责存档。 第五章 学生干部选举办法第十七条 选举开始前由大会主席团主持,由监票人监督确定到会代表人数并宣读选举办法与大会纪律,并向各代表团发放选票。第十八条 被提名候选人在投票前按照竞选部门职位依次作竞选演讲。第十九条 演讲结束后,由监票人监督,在规定时间内与会代表进行选票填写工作。第二十条 填写选票的规定时间结束后,由
7、大会监票人和全体与会代表检查投票箱状况并封箱,由总监票人宣布投票开始,在监票人监督下以代表团为单位开始投票。第二十一条 投票结束后,大会监票组带选票离开会场清点票数。第二十二条 大会休会10分钟。休会结束后待监票组成员返回会场,由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第二十三条 社团学生代表实际出席人数占应总出席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投票才能有效。第二十四条 赞成票超过出席人数三分之二票数的候选人即为通过。第二十五条 弃权票超过二分之一的,该轮投票无效,大会重新组织投票。第二十六条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每位竞选者可以投赞成票、弃权票和反对票,反对票要说明理由,便于校团委重新考量提名情况。第二十七条 在选举过
8、程中,如竞选正部长候选人落选则由当选的副部长担任正部长职务,副部长职务空缺,待大会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本部正部长在本部门内选拔并提名副部长人选,报送学社联主席团审核,报送校团委通过,由校团委社团主管老师委任。第二十八条 如竞选副部长候选人落选,待大会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本部正部长在本部门内选拔并提名副部长人选,报送学社联主席团审核,报送校团委通过,由校团委社团主管委任。第二十九条 如果正、副部长候选人均落选则由上一届部长继续留任,任期不超过两个月,在此期间留任的正部长在本部门内选拔并提名正、副部长人选,报送学社联主席团审核,报送校团委通过,由校团委社团主管老师委任。第六章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纪律第三十条
9、 一、会议期间参会代表如无特殊原因须在事先安排好的座位上就坐,未经允许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二、保持会场空气清新,场内严禁吸烟。 三、保持安静,禁止交头接耳,大声喧哗。 四、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在震动、静音或关机状态。 五、保持会场清洁卫生,禁止乱扔杂物。六、各与会代表如对大会议程或选举方案提出质疑的必须按照规定首先向所在代表团团长提出申请,由该代表团团长向大会主席团工作人员反应,获得大会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提问或进行处理。任何对于会议过程提出质疑的与会代表未经允许做高声呼喊、煽动群众、随意发表言论等扰乱秩序的言行,将以其危害程度轻重予以提出警告、逐出会场、纪律处分等相应处理。并取消其在学校学
10、院的一切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学生干部职务、工作推荐等资格,较重者按学院相关制度给与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情节极其恶劣的将交送公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七、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提前贿赂、威胁等不正当的拉选票舞弊行为,其选举结果作废,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取消其今后在学校学院的一切评优评先、入党、学生干部任职、工作推介等资格。八、在学生代表大会期间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将按其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或移交公安机关部门处理。第三十一条 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享有对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服务会员 凝聚社团 共创共享 奉献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