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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技术要求目次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3.1家庭智能控制器3.2现场设备4.安全防范系统4.1住宅报警系统4.2访客对讲系统4.3周界防越报警系统4.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4.5.电子巡更系统5.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5.1 自动抄表系统5.2 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5.3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5.4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5.5 设备监控系统 6.通信网络系统6.1 系统功能6.2 系统构成6.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6.4 系统接口要求6.5 系统设备及管线敷设6.6 系统检测与调试7.居住区智能化控制机房7.1机房的选址及要求7.2 机房设备布置7.3 机房面积及管线7
2、.4 机房的防雷与接地7.5机房电源7.6 机房照明7.7 机房消防和安防 8.居住区管网系统及配线设备安装8.1系统功能8.2系统构成8.3室外管网系统8.4 室内管网系统8.5 室内外配线设备安装8.6工程检测9.家居智能化系统9.1系统功能9.2系统构成9.3基本要求9.4接口要求9.5 安装要求9.6系统检测10.家庭网络通信配线箱(通信配线箱)10.1系统功能10.2系统构成10.3基本要求10.4安装要求10.5系统检测前言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应在合理控制造价和执行国家建设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与控制技术,满足住户与物业管理的需求。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应贯彻总
3、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与建筑结构相关部分,如管线、设备与电子产品安装等设计与施工应满足今后发展的需求。本标准提出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应用的技术标准,是居住区开发商、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智能化系统集成商、承包商以及产品制造商应用、开发智能化系统与产品的技术依据。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是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所。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标准起草参加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韩国通讯北京国能天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实业有限公司无锡阿德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恒业世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南海市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侨新计
4、算机技术控制有限公司北京和一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达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协同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洛兹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编写人: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技术要求CJ/T-200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的应用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安全防范、管理与监控、通信网络和家庭智能化等系统的功能、构成、有关产品的技术性能、设备选型、安装要求以及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智能化控制中心)、室外管网的布设方法、环境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作为产品选择与系统配置的技术依据。有关防火及燃气泄漏等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5、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CJ/T174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3.定义3.1家庭智能控制器指完成住宅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及通信传输的设备(或设备组合),具有家庭安全防范、设备监控或信息通信的功能。3.2现场设备总指家庭内(含住宅周围)的传感、监视、探测以及联动执行机构等装置,如:各种入侵探测器、温湿度传感器、带脉冲或数据接口的计量表、电磁阀、警铃/号、各种家用电器等。4.安全防范系
6、统安全防范系统应包括住宅报警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4.1住宅报警系统4.1.1系统功能当住宅发生紧急情况时,由安装在住宅室内外的各种报警装置向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报警,物业管理中心应实时处理与记录报警事件。4.1.2系统构成4.1.2.1户门、阳台、外窗安装开关式传感器、入侵传感器(如红外微波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激光传感器)等装置,发生非法入侵时,自动报警提示住户,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警。图1 为住宅报警装置框图。4.1.2.2室内安装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燃气泄漏探测器,发生火警及燃气泄漏时自动报警提示住户,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警。4.1.2.3室内易触及和隐
7、蔽处设置报警开关或无线报警按钮,用于向物业管理中心报警。图1住宅报警装置框图4.1.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4.1.3.1住宅报警装置应符合如下标准、规范的规定:GB10408.1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0408.2超声波入侵探测器GB10408.3微波入侵探测器GB10408.4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5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6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10408.7超声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T10408.8振动入侵探测器GB15209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4.1.3.2系统设备的安全性:a)装置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
8、安全性规定。b)装置设备任何部分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并能防止由于结构不稳定、移动、突出物和锐边造成对人员的损伤。c)报警装置应有防触电保护。4.1.3.3系统设备的可靠性:a)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5000小时。b)住宅受到入侵时,应发出报警,在户内报警时间秒,物业管理中心接到报警时间10秒。c)住户内可根据需要显示报警和故障信号,物业管理中心应以声光显示报警及故障状态。4.1.3.4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a)报警装置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GB/T15211报警系统环境试验的要求。b)安装在室内环境中的报警装置的工作温度为550,相对湿度小于90。安装在室外环境(含阳台上)的报警
9、装置的工作温度为-25 55 ,相对湿度小于100。c)报警装置应根据环境的电磁波及声振动等干扰源的测量情况,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d)报警装置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的要求。e)报警装置的电源装置应符合GB/T15408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的规定。4.1.3.5传感器与控制器连接线缆要求:传输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250V的铜芯绝缘多股电线。每芯截面0.3mm2。4.1.4系统设备安装要求4.1.4.1户门、阳台、外窗的报警装置不应装在入侵时易于拆卸的位置。4.1.4.2信号线及电源线应有保护套管防护。4.1.4.3系统应做接地保护。4.1.4.4报警装
10、置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完成预埋管、预留件等工作,并通过验收合格。4.1.4.5各类设备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查验出厂合格证、产地证、产品技术资料,对于实行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应有产品许可证和安全认证标志。外观检查应有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表面无缺损,涂层完整。4.1.5系统检测要求4.1.5.1按GB10408.18入侵探测器系列标准的有关要求,检查、调试系统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探测范围、灵敏度、报警后的恢复时间、防拆保护等功能与指标。4.1.5.2按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检查报警装置的本地、异地报警、防破坏报警、布撤防、自检及显示功能。4.1.5.3检查紧急装
11、置报警的响应时间。4.1.5.4按设计要求检测系统联动功能。4.2访客对讲系统4.2.1系统功能系统分直通型、联网型两类。直通型:在门外采用设定密码、IC卡通过门口机开启防盗门电控锁,在室内由室内机通过门口机开启防盗门电控锁。联网型:除具有直通型的功能外,通过安装在居住区主要出入口或智能化控制机房的管理员机实现联网控制。4.2.2系统构成直通型由室内机、门口机、电控锁、电源组成。联网型由室内机、门口机、电控锁、管理员机、监视屏及电源组成。室内机分为可视对讲与不可视对讲两类,可视对讲又分为彩色与黑白显示两类。联网型的管理员机分为可视、不可视两类,可视对讲分为彩色与黑白显示两类。图2为直通型对讲装
12、置框图;图3 为联网型对讲装置框图。图2直通型对讲装置框图图3联网型对讲装置框图4.2.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4.2.3.1系统设备应符合如下标准及规范的规定: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A/T72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4.2.3.2系统设备的安全性a)同4.1.3.2a)b)同4.1.3.2b)c)同4.1.3.2c)d)门口机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防拆等功能。4.2.3.3系统设备的可靠性a)系统应有可靠的供电电源,在市电断电后,备用电源要保证系统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b)系统不受时间、环境的影响,接到信号,应立即动作。c)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4
13、.2.3.4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同4.1.3.44.2.3.5系统输出信号要求a)语音图像清晰。b)电控锁的控制可靠、稳定。4.2.3.6系统设备间的连接线缆a)控制信号传输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250V的铜芯绝缘线,每芯截面0.5mm2。b)门口机与电控锁之间的连接导线采用耐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截面0.75mm2。c)视频传输应采用视频同轴电缆,并满足相关要求。4.2.4系统设备安装要求4.2.4.1电控锁应装在不易拆卸,并有足够强度的位置。4.2.4.2信号线及电源线应有保护套管防护。4.2.4.3同4.1.4.34.2.4.4同4.1.4.44.2.4.5同4.1.4
14、.54.2.5系统检测要求4.2.5.1按国家标准GA/T72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检查系统的选呼、通话、电控开锁等功能。4.2.5.2检查可视访客系统的图像质量。4.3周界防越报警系统4.3.1系统功能周界设置防越探测装置,物业管理中心及时发现非法越界者并显示报警路段和报警时间,自动记录保存,有需要的小区,还可增设闭路电视实时监控,联网使用。4.3.2系统构成系统由安装在设防周界上的探测器(或传感线缆)、报警接收通信主机及传输电缆组成。报警接收/通信主机安装在物业管理中心。接收探测器报警信号,显示发生警情的路段、时间,对周界进行分区布撤防。图4 为周界防越报警装置框图。图4周界防越
15、报警装置框图4.3.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4.3.3.1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同4.1.3.14.3.3.2系统设备的安全性a)同4.1.3.2a)b)同4.1.3.2b)c)探测器和传感线缆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防拆功能。4.3.3.3系统设备的可靠性a)同4.1.3.3a)b)发生入侵时,在物业管理中心接到报警时间10秒。c)物业管理中心以声光显示故障状态。4.3.3.4系统设备环境的适应性同4.1.3.4。4.3.3.5系统设备连接线缆应满足室外远距离传输的环境和技术性能要求。4.3.4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4.3.4.1探测区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靠。4.3.4.2传感线缆的固定构架应牢靠。4.3.4.
16、3导线的外接部分不得外露,并留有适当余量。4.3.4.4同4.1.4.3。4.3.4.5同4.1.4.4。4.3.4.6同4.1.4.5。4.3.5系统检测要求4.3.5.1检查系统组成部分,如探测器(传感线缆)、接警主机等设备,保证正常工作。4.3.5.2检查系统布、撤防、报警功能。4.3.5.3与闭路电视系统联动的系统检查联动功能。4.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4.4.1系统功能物业管理中心通过安装在居住小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停车场、电梯轿厢及公建重要部位的摄像机,进行监控,并自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对摄像机云台及镜头进行控制,并对重要部位进行长时间录像。在需要时,系统可与周界防越等保安系统
17、联动。4.4.2系统构成系统由摄像、传输、监视及控制等四个主要部分组成。当需要记录监视目标的图像时,应设置录像装置。在监视目标的同时,当需要监听声音时,可配置声音传输,监听和记录系统。图5 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框图。图5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框图4.4.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4.4.3.1系统设备应符合如下标准、规范的规定: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15207视频入侵报警器GB/T16677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4.4.3.2系统设备的安全性同4.1.3. 2a)、b)、c)4.4.3.3系统设备的可靠性同 4.3.3.34.4.3.4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同4.1.3.44.4
18、.3.5系统设备的连接线缆连接线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满足室外远距离传输图像和控制信号传输的要求。4.4.4系统设备安装要求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应符合: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3.13.5的规定。4.4.5系统检测要求4.4.5.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遵照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4.14.5要求进行。4.5电子巡更系统4.5.1系统功能根据设定路线进行巡更管理,并予以记录。物业管理中心可读取巡更记录的信息,实现对保安巡更工作的有效管理。4.5.2系统构成离线式巡更系统的构成如图6所示;在线式巡更系统的构成如图7所示。图6离线式巡更系统图7在线式巡更系
19、统4.5.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4.5.3.1系统设备应符合如下标准、规范的规定:GB10408.1-2000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4.5.3.2系统设备的安全性:同4.1.3.2a)、b)、c).4.5.3.3系统设备的可靠性:同 4.3.3.34.5.3.4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同4.1.3.4 4.5.3.5系统设备的连接电缆在线式系统线缆要求同4.1.3.54.5.4系统设备安装要求同 4.1.44.5.5系统检测要求4.5.5.1物业管理中心与巡更点之间的信息传输。4.5.5.2巡更路线的改变功能。5.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系
20、统包括自动抄表系统、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系统、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和设备监控系统。5.1自动抄表系统5.1.1系统功能为用户安装具有自动计量并将计量数据传至物业管理中心功能的水、电、气、热等表具,在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上实时、准确地反映每户的用量数据、金额、交费情况,打出相应报表。可选用手持抄表设备作为辅助手段。5.1.2系统构成系统主要由脉冲(数字)表头、多级数据采集模块与计算机组成。5.1.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5.1.3.1 系统装置应符合:GB/T 6587.7电子测量仪器基本安全测试中的类测量仪器安全要求。5.1.3.2 系统备用电源工作时间24小时。5.1.3.3
21、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5000小时。5.1.3.4系统年累计误差小于仪表两个基本计量单位。5.1.3.5系统具有密码锁定功能。5.1.3.6自动抄表装置不影响原水、电、气、热等表具的精度、耐用性和防爆性。5.1.3.7 系统装置的工作环境:工作温度-25-55,相对湿度100。5.1.3.8系统装置的机械结构必须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并能防止由于装置的结构不牢固、外表面上锐边对人体造成伤害。5.1.3.9系统装置应符合各自行业标准中的要求。5.1.4系统装置安装要求5.1.4.1应符合如下的标准及规范的规定。GB5018电气装置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2、5.1.4.2一级数据采集模块的安装位置应靠近相应表具,应与强电区、防爆区隔离。5.1.4.3 数据采集模块应封闭安装。5.1.4.4表具之间的信号线、电源线应有保护套管防护。5.1.5系统检测要求5.1.5.1一次抄表成功率检测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对住户采集器以固定的间隔抄读不少于100次,保证抄表成功率98%。一次抄读成功的次数一次抄读成功率100%抄读的总次数5.1.5.2数据抄读总差错率试验,管理中心计算机对住户表具的累计用量数据以10分钟间隔进行抄读,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据量480组,得出的数据抄读差错率应小于1%。不满足要求的次数数据抄读总差错率100%抄读的总次数5.1.5.
23、3 进行停电检测,要求系统在停电24小时内能正常工作。5.2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5.2.1系统功能系统应能自动记录车辆的出入时间、自动计费和打印各种报表;自动防止砸车事故等。需要时,可使进出小区的车辆受计算机的实时监控:提供图像对比、车辆识别、车位显示、车辆引导、问讯对讲、与安防/消防监控系统联动受控及多出入口联网控制等功能。5.2.2系统构成系统由发卡机、读卡器、识别卡、挡车器、车辆信息采集器、系统控制器、停车费显示器、计算机、打印机及系统软件等组成。需要时,可增设车位显示屏、车辆导向牌及视频识别设备。图8为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示意图。图8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示意图5.2.3系统
24、设备的基本要求5.2.3.1系统应遵循国际标准的通信协议,适应标准的国际通用网络。5.2.3.2系统应具有开放性、同类产品的互换性。5.2.3.3系统应具有抗干扰性(强电干扰及其它电磁干扰)。5.2.3.4系统设备的绝缘性能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5.2.3.5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等同4.1.3.4条。5.2.3.6 系统设备接口应遵循相关的技术标准,具体参数如下:模拟量接口:输入:电压:010V ;电流:420mA输出: 同上。数字量接口:输入:电压:5V ;D/A转换时分辨率8位输出:继电器输出时:“接通”状态接点电阻1“断开”状态接点电阻1M可控硅输出时:外接电压220V额定电流1A
25、5.2.3.7系统中的视频设备应符合如下规范的有关要求: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7401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16677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5.2.4系统设备安装要求5.2.4.1读卡器宜与发卡机合装于出入口平台内,距挡车器不少于2.2米,距地高度宜为0.81.2米。5.2.4.2摄像机安装于车辆行驶的正前方偏左的位置, 摄像机距地高度宜为2.2米,在驾驶员停车刷卡时,摄像机距驾驶员宜为46米。5.2.4.3挡车器的安装必须留有挡杆上下摆动的空间。如受空间限制,可设置折臂式挡车器。5.2.5系统检测及调试5.2.5.1发卡机的检测及调试当车辆在信息采
26、集器读感距离内时,请求发卡,发卡机应自动出卡。每车只发一卡。无车时请求发卡,不应出卡。5.2.5.2挡车器的检测及调试在接收到动杆指令后,挡车器的抬杆或落杆时间应在13秒内连续可调。在挡车器落杆过程中,车辆处在挡杆正下方时,挡杆应能立即停止下落,防止车辆被砸。5.2.5.3读卡器的检测及调试.使用各类无效卡时,系统无反应。使用有效识别卡时,在规定的读卡距离内,系统应在13秒钟内抬杆或显示停车费金额。5.2.5.4停车费显示器(系统)的检测及调试读卡后,正确显示停车费金额。5.2.5.5系统软件的检测及调试系统软件要保证功能齐全、人机界面友好。5.3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5.3.1系统功能系
27、统平时用于播放背景音乐。紧急状态下自动切入紧急广播,并能实现分区输出。需要时系统可与安防、消防系统联动。5.3.2系统构成系统由音源(电子语音盘、录/放音、话筒等设备)、功率放大器、分区输出盘、扬声器、控制器等组成。需要时可增加音频处理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等。图9为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示意图。图9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示意图5.3.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5.3.3.1扬声设备的分布应能覆盖整个居住区, 每个扬声设备的声场宜为3050分贝。每个扬声器分配的功率宜为标称功率的2/3。5.3.3.2功放的最大输出功率应不低于正常广播所需功率的1.5倍。功放等主要器件宜有备用设备。5.3.3.
28、3系统设备的安全性同4.1.3.2。系统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同4.1.3.4。5.3.4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5.3.4.1安装安全可靠,室外设备应能防雨、防尘。5.3.4.2电气连接可靠,不得开路或短路。5.3.5系统检测及调试5.3.5.1系统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5.3.5.2系统接收到安防、消防系统联动信号后,应自动切换,并播放设定的内容。5.4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5.4.1系统功能居住小区应在物业管理中心建立计算机系统,并配备相应的支撑平台和应用软件,实现物业的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基本功能包括物业公司管理、托管物业管理、业主管理和系统管理四个子系统,其中物业公司管理子系统包括办公管理、人事管理
29、、设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ISO9000管理等;托管物业管理子系统包括托管房产管理、维修保养管理、设备运行管理、安防卫生管理、环境绿化管理、业主委员会管理、租赁管理、会所管理和收费管理等;业主管理包括业主资料管理、业主入住管理、业主报修管理、业主服务管理和业主投诉管理等;系统管理包括系统参数管理、系统用户管理、操作权限管理、数据备份管理和系统日志管理等;系统基本功能中还应具备多功能查询统计和报表功能。系统扩充功能包括工作流管理、地理信息管理、决策分析管理、远程监控管理、业主访问管理等功能。5.4.2系统构成系统分为单机系统、物业管理局域网系统和居住区局域网系统三种体系结构。单机系统和物业
30、管理局域网系统只面向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居住区局域网系统面向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服务。图10为居住区局域网系统示意图。图10居住区局域网系统示意图5.4.3系统的基本要求5.4.3.1系统硬件设备应优先选用定型的品牌产品,硬件设备系统应具备可升级性和扩展性。系统运行应稳定、可靠;如果采用网络,网络设备应保证系统应用的传输速率。5.4.3.2系统软件应运行于一种操作系统平台下,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选型应考虑安全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5.4.3.3系统物业管理应用软件应满足5.4.1的系统基本功能,人机交互界面友好、具有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等,采用商品化的软件,并建议优先采用通过国家相关软件评测机构的
31、认证。5.4.4系统检测5.4.4.1功能测试:测试软件系统的所有功能,以验证是否符合设计功能要求。5.4.4.2性能测试:检查系统是否达到设计性能指标,应对软件的响应时间、并发数、吞吐量、存储量等进行检测。5.4.4.3安全测试:对系统、数据和代码的安全性进行测试;网络系统应测试网络安全性。5.5设备监控系统5.5.1系统功能.5.5.1.1 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管理系统功能:给水箱高/低液位报警; 水泵状态监控与故障报警。污水池高液位报警; 排污泵水泵状态监控与故障报警。饮水池杀菌、过滤设备故障报警。5.5.1.2电梯系统电梯运行状态监视和故障报警。5.5.1.3 公共照明系统居住区照明分区控
32、制;可设定和修改照明时间。5.5.1.4供配电系统主要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和故障报警,并能检测、显示和记录有关电气参数。5.5.2系统构成系统由采集器、传感器、报警器、显示器、控制器、执行器件、系统网络、计算机以及系统软件等组成。图11为设备监控系统图。图11设备监控系统图5.5.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同5.2.35.5.4系统安装要求5.5.4.1 传感器、采集器、执行器、控制器、报警器应根据产品特性及应用条件进行安装。5.5.4.2配套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安装。5.5.5系统检测及调试5.5.5.1控制器的调试执行相应操作规程。5.5.5.2按设计要求检测系统各项指标,调试运行程序。6.通
33、信网络系统6.1系统功能提供住户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接入及家庭智能化系统与物业管理中心联网等功能,并是安全防范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的信息传输通道。6.2 系统构成系统由电话网、有线电视网、宽带接入网、控制网和家庭网组成。可采用多网融合技术和具有多种网络拓朴结构。6.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系统设备应符合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有关有线和卫星电视的规定和检测要求。电信设备应具有信息产业部或国家相关部门的入网许可证。6.3.1电话网每套住宅宜提供不少于2对外接电话线,并应符合以下规范:YD5048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77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6.3.2有线电视网每套
34、住宅至少应在客厅和卧室安装有线电视插座,并应符合以下规范:GY/T106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Y/T121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GY/T148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技术要求GY/T149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GY/T150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内单元测量GY/T151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外单元测量6.3.3宽带接入网每套住宅应提供以下类型的宽带接入方式一种或多种:LAN宽带接入HFC宽带接入宽带无线接入ADSL宽带接入每套住宅至少应安装一个宽带接入网端口,宜安装多口集线器HUB,别墅宜安装交换机。6.3.4控制网控制网络包括表具数据抄收及远传、设备监控及家庭控制器与物业管理中心的信
35、息传输。6.3.5家庭网由家庭控制器将家庭报警、家用电器监控、信息网络、通信网络接口等集中管理。6.4系统接口要求系统软硬件接口应采用国家或国际的标准接口。对某些暂无国家或国际标准的,应采用地方或企业标准。6.5系统设备及管线敷设6.5.1电话线缆应符合YD5048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6.5.2有线电视线缆应符合GY/T106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有关规定。6.5.3宽带接入网线缆应符合GB/T5031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6.5.4控制网的室内外管网布线应纳入居住小区的综合管网布线设计与安装中,满足居住小区平面规划的要求,满足房屋结构对
36、预埋管路的要求。对其控制网中硬件功能模块、托线架、线槽、线架、竖井等应有适当空间,便于维修和功能扩充。6.5.5家庭网预埋管线,除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接入的管线外,并应提供其它控制功能需要的预埋管线。6.6系统检测与调试对国家实行许可证或认证管理的产品应提供该产品的许可证或其复印件,需由行业归口检测的系统,应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7.居住区智能化控制机房7.1机房的选址及要求7.1.1机房的选址控制机房宜设置于居住区的中心位置并远离震动源、噪声源、污染源、电气干扰源和易燃易爆品集中的地方,如锅炉房、变电室(站)等。7.1.2机房要求见下表1消防保安系统监控室土建、设备要求。表1消防保安系统监控室
37、土建、设备要求机 房 名 称土建暖通电气消防地板(mm)吊顶门(mm)最低温度()最高温度()通风相对湿度(%)供电电源(kW)插座保安监视机房防静电活动地板距地300要铝合金 外开双扇门12001500采暖18空调18空调18空调18空调28良好3075单相可靠电源5另加移动式灭火器电缆进线室防水门 门槛高200另加排水泵外线修理间三相电源5另加注:1.如采用防酸铅蓄电源的蓄电池室,需采用防酸措施。2.供电电源的容量视系统大小决定,此值供参考。3.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7.2机房设备布置7.2.1机房内设备的布置原则机房内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强弱电分排布放、
38、系统设备各自集中、同类型机架集中”的原则。7.2.2机房设备排列机房设备各种排列方式机架间的距离参考下表1,大屏幕或电视显示墙的观看距离应不小于3米,并应符合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表2机房设备各种排列方式机架间的距离序号名称距离(m)1相邻机列面对面排列的距离1.31.52相邻机列面对背排列的距离1.01.53相邻机列背对背排列的距离0.84主通道1.52.05次通道0.81.57.3机房面积及管线7.3.1机房面积 7.3.1.1控制机房面积应考虑以下因素:各子系统设备数量及设备占用面积;设备布置列间距离和走道的面积;各种管线引入引出所需占地面积;必须的值班室
39、、操作室及间休室、厕所、库房等辅助性房间面积。7.3.1.2 200户的居住区控制室面积不宜低于20平方米,200500户的居住区控制室面积不宜低于40平方米,5001000户的居住区控制室面积不宜低于80平方米,1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宜设立分控机房或扩大面积。7.3.2机房管线7.3.2.1管线宜敷设在吊顶上、地板下或墙内,并应采用金属管、槽防护。7.3.2.2强/弱电系统线路应分开布放。7.3.2.3地下室的机房管线引入时应做防水处理。7.3.2.4长距离的金属护套电缆引入机房前应先作绝缘接地。7.4机房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GB5017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参考同等规模的通信机房或计算机机房的相应标准确定.7.5机房电源7.5.1供电等级与指标7.5.1.1机房的供电电源应是居住区的最高供电等级,对于重要负荷必须确保所要求的不间断供电时间。7.5.1.2机房供电电源质量:a)当供电电压波动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