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际铁路沉降变形观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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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DK0+000DK135+050)沉降变形观测管理办法(讨论稿)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二0一六年六月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DK0+000DK135+050)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讨论稿)编 制:复 核:审 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二0一六年六月1 总则11.1工程概况11.2 编制依据12 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22.1 组织机构22.2 职责分工22.2.1 沉降观测领导小组职责22.2.2 沉降观测组职责22.3 主要人员、仪器配备32.4 工作程序33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33.1测量等级及技术要求33.2

2、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43.2.1 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要求43.2.2 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43.2.3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要求43.2.4 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53.3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53.3.1 测量点的主要技术要求53.3.2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63.4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73.5 测量工作具体要求83.5 沉降变形观测标的埋设及保护要求104 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104.1观测断面设置原则104.2观测点设置原则114.3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124.3.1沉降观测桩124.3.2 沉降板124.3.3 位移观测桩134.4观测技术要求134 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

3、技术要求154.1观测点的设置原则154.1.1承台观测标154.1.2墩身观测标154.1.3台身观测标164.1.4梁体观测标164.1.5涵洞(箱形桥)观测标174.2 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174.2.1 竖直布置观测标174.2.2 水平布置观测标:184.2.3桥涵观测标埋设要求184.3 观测技术要求185过渡段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215.1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225.2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225.3观测技术要求226观测点编号及数据管理226.1 观测点编号226.2观测点属性信息表录入要求236线下工程沉降评估(应由评估单位制定)256.1路基工程沉降评估266.1.1 判定

4、标准:266.1.2 评估方法:266.1.3工后沉降的计算:276.1.4计算沉降和观测沉降的比较276.2桥涵工程沉降评估276.2.1 判定标准:276.2.2评估方法286.3过渡段工程沉降评估296.4区段工程综合评估297数据传输流程与数据管理317.1数据传输流程317.1.1 准备阶段:317.1.2 测量阶段317.1.3评估阶段337.2文件管理与格式要求337.2.1 文件管理337.3数据录入与输出管理347.3.1 观测点编号347.3.2观测点属性信息表录入要求357.3.3二等水准测量数据取位要求37附件1附件一:附表1附表1 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准备工作检查记录

5、表1附件二:附表2附表1 观测断面与观测点工程属性信息表2附表2 电子水准测量记录手簿3附表3 桥梁承台沉降观测记录表4附表4 桥梁墩(台)沉降量记录汇总表5附表5 桥梁梁部徐变观测数据录入表6附表6 梁部徐变上拱汇总表8附表7 涵洞沉降观测记录表9附表8 涵洞沉降量记录汇总表10附表9 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沉降板)11附表10 路基沉降量记录汇总表(沉降板)12附表11 路基沉降观测记录表(沉降桩)13附表12 路基沉降量记录汇总表(沉降桩)14附表13 路基沉降量记录表(边桩位移)15附表14 路基沉降量记录汇总表(边桩位移)16附表15沉降设计值表17附表16 断链表18附表17 工作基

6、点台账表19附件三:沉降变形观测标识牌20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讨论稿)1 总则为满足对路基(含过渡段)、桥梁、涵洞等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本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确保沉降观测工作及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评估预测线下工程工后沉降和变形符合设计要求,合理确定轨道铺设时间,制定本实施细则(评估部分应由评估单位制定)。1.1工程概况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任务。该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沿黄河经济区的吴忠和中卫两市,新建正线桥梁长度67.1 km,占线路全长的49.8%。新建正线涵洞220座,箱形框架桥15座。线路讫止

7、里程DK0+000DK135+050,全长135.05km 。1.2 编制依据(1)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3)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4)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5)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6)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工管技2009 77号); (7)本工程设计文件:路基通用结构详图(吴中施路05);桥涵综合参考图(吴中施桥参18);区间路基设计图;2 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2.1 组织机构沉降观测工作实行两级管理。指挥部

8、成立沉降观测领导小组,各项目部成立沉降观测组。指挥部沉降观测领导小组,组长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担任,小组成员包括指挥部测量主管及各项目部总工、测量主管;各项目部成立沉降观测组,由各项目部总工任组长,测量主管任副组长,根据管段长度成立沉降变形观测小组。2.2 职责分工2.2.1 沉降观测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总体负责本标段的沉降变形监测的领导和实施工作。(2)组员职责负责管段内沉降观测的实施工作,对沉降观测人员进行指导,并对沉降观测成果的真实性负责;负责完成本管段内监测网的布设,对管段内监测网进行保护,对观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负责管段内沉降观测对外的有关联系工作。2.2.2 沉降观测组职责(

9、1)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和落实本项目部沉降观测人员、仪器的配备和实施,并对本项目部沉降观测成果的真实性负责。(2)副组长职责负责本项目部沉降观测的实施工作,对分部沉降观测人员进行指导,并对沉降观测成果的真实性负责;负责组织完成本标段监测网的布设,对本项目部的监测网进行保护,对观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负责本项目部沉降观测对外的有关联系工作。2.3 主要人员、仪器配备(1)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部按5km设置一个沉降变形观测小组,每小组不少于3人,梁厂成立梁体变形观测小组,不少于2人。(2)每个沉降变形观测小组配备一台DS05级数字水准仪,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合格检定期内。(3)各项目部应按评估单

10、位要求配备沉降观测数据处理软件。2.4 工作程序(1)根据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批。(2)各项目部沉降变形观测工作暂按本细则实施,各项目部根据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及工程情况编制沉降变形观测实施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3)严格按沉降变形观测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进行观测和记录,确保记录数据真实、可靠。每次的观测记录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4)各项目部每月将沉降观测资料(含电子版资料)报指挥部进行存档。3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3.1测量等级及技术要求本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按变形测量三等(即国家二等水准精度)规定执行。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

11、求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垂直位移测量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相邻沉降变形点的高差中误差(mm)二等0.50.3三等1.00.53.2 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3.2.1 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要求 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按沉降变形三等要求(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垂直位移监测网采用分级布网等精度扩展逐级控制的方法布设。3.2.2 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表3.2.1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等级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每站高差中误差(mm)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检测已测高差较差(mm)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三等1.00.30.6或

12、40.8或6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3.2.3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要求一般按独立建网考虑,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进行施测,并与施工平面控制网进行联测,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的相互转换。3.2.4 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表3.2.4 水平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等级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平均边长(m)测角中误差()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作业要求三等6.03501.81/70000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2002.51/40000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3.3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3.3.1 测量点的主要技术要求沉降变形测量

13、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沉降变形观测点三类,其布设按下列要求: (1)基准点: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基准点优先使用全线的深埋水准点、CPI、CPII和二等水准点,增设时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相关要求执行。(2)工作基点:要求埋设在稳定区域,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的传递点。工作基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时,可基本保证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需要。工作基点如下图。1盖板;2地面;3砖;4-素土; 5-冻土线;6-素混凝土图3.31 工作基点标石埋设图(3)

14、沉降变形点: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3.3.2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1)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由于自然条件变化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为了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半年进行一次,尽可能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在区域沉降等地区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测。当发现或怀疑工作基点有失稳情况时,应立即开展相应线路的复测。(2)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

15、基准点。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3)在区域沉降地区,应对工作基点的沉降量进行监测,如果在两次复测期间,发现工作基点变形超出两倍中误差应及时通知评估单位、监理单位和指挥部,并提交观测资料,经核实后应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的各期实测高程进行修正。3.4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1)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验,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沉降变形的参考点,并应有一定数量稳固可靠的点以资校核。(2)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3)严格按水准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首次(即零周期)观测取严密平差处理后的高程值作为变形测量初始值。(4)参与观

16、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并固定观测人员和观测的仪器设备。(5)为了将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减到最小,达到提高精度的目的,各次观测应使用同一台仪器和配套设备,前后视观测尽量使用同一把水准尺,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进行,观测路线必须形成附合或闭合路线,使用固定的工作基点对应沉降变形观测点进行观测。必须严格执行并落实 “五固定”的沉降变形观测工作原则,即“固定水准基点和工作基点、固定观测人员、固定测量仪器及配套设备、固定监测环境条件、固定测量路线和方法”,以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6)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7)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8)随时观测,

17、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次完成,中途不中断。 (9) 针对低矮桥墩、异型桥墩,空间小,尺子不能直立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在测量厂家定制短尺进行测量;也可采用精密光电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参见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进行。(10)沉降变形观测必须采用满足相应测量精度等级的电子水准仪,不得采用光学水准仪。(11)测段观测完成后数据,必须及时整理观测数据。(12)当发现沉降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必须首先自查,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工作基点的不定期复测以检测和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并提交自查分析报告。(13)在观测过程中,应做好一些重点信息的记录,如对架梁、运梁车通过施工荷载的记录,天气

18、情况,地下水影响情况的记录,利于对结构变形特性的分析和异常数据的分析。3.5 测量工作具体要求(1)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对线下工程变形点的观测必须采用闭合或附合水准路线,严禁采用支水准路线或中视法,水准路线经过的工作基点或基准点数量不得少于两个。(2)水准仪必须使用DS05级及其以上精度级别的数字水准仪,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合格检定期内。水准仪与水准尺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经常规检校合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均不超过15。仪器各种设置正确,其中有限差要求的项目按规范要求在仪器中进行设置,并在数据采集时自动控制,不满足要求的在现场进行提示并进行重测。(3)外业测量一条

19、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和转点尺垫,沿同一路线进行。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二等水准有关要求执行。观测时,视线长度50m,前后视距差1.5 m,前后视距累积差6.0 m,视线高度0.5m(对于墩台观测标可以视现场标识埋设高度情况而适度放宽),测站限差: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 mm,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 mm,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使用数字水准仪读记至0.01mm。(4)每一测段(相邻变形观测点之间)宜为偶数测站,当相邻点间视距小于30m时可以采用1站式水准观测。每一水准观测路线(起闭工作基点)必须为偶数测

20、站。晴天观测时给仪器打伞,避免阳光直射;扶尺时借助尺撑,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标尺垂直。(5) 观测前30分钟,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处,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对于电子水准仪,进行不少于20次单次测量,达到仪器预热的目的。测量中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20%。观测时用测伞遮蔽阳光,对于电子水准仪,施测时均装遮光罩。(6)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严格置平。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时,使其中两脚螺旋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螺旋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一般为接近一条直线。(7)观测过程中为保证

21、水准尺的稳定性,选用2.5kg以上的尺垫,水准观测路线必须路面硬实,观测过程中尺垫踩实以避免尺垫下沉。同时观测过程中避免仪器安置在容易震动的地方,如果临时有震动,确认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再激发测量键。水准尺均借助尺撑整平扶直,确保水准尺垂直。(8)当相邻观测周期的沉降量超过限差或出现反弹时,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工作基点的不定期复测以检测和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9)数据处理时,往返测高差较差、中误差等均满足要求后进行平差计算,水准路线要进行严密平差,选用经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鉴定合格的软件进行。3.5 沉降变形观测标的埋设及保护要求(1)各项目部应设专人进

22、行观测标埋设,对现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做好观测标保护交底工作,责任到人。 (2)路基沉降板一米范围内土方应采用人工摊平及小型机具碾压,不得采用大型机械推土及碾压,并配备专人负责指导并在观测标上设置保护装置,以确保观测标不受损坏。保护装置样式见附件。(3)各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确保观测标不因人为、自然等因素而破坏。观测标埋设后,制作相应的标识牌悬挂上方。标识牌样式见附件。4 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4.1观测断面设置原则(1)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以路基面沉降观测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应根据不同的结构部位、填方高度、地基条件、堆载预压等具体情况来设置沉降变形观测断面。同时应根据

23、施工过程中掌握的地形、地质变化情况调整或增设观测断面。(2)观测断面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沉降观测断面间距一般不大于50m,对地势平坦且地基条件均匀良好、高度小于5m的路堤或路堑可放宽到100m。对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段应加密断面,一般间距不大于25m,在变化点附近应设观测断面,以确保能够反映真实差异沉降。(具体设置断面详见本工程区间路基设计图沉降观测断面布置表)。4.2观测点设置原则(1)为有利于测点看护,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各部位观测点须设在同一横断面上。(具体设置断面详见本工程区间路基设计图)。 (2)一般地段路堤观测断面包括沉降观

24、测桩、位移观测桩和沉降板,沉降观测桩每断面设置2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两侧路肩处,距左右路肩边缘0.4m处,在路基基床底层填筑完成后埋设。位移观测桩每断面设置2个,布置于左右坡脚外1m处,在路堤填筑前埋设。沉降板每断面设置1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中心,在地基加固完成后路堤填筑前埋设。(3)一般地段路堑观测断面包括沉降观测桩和沉降板,沉降观测桩每断面设置2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两侧路肩处,距左右路肩边缘0.5m处,在路堑基床底层填筑完成后埋设。沉降板每断面设置1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中心,在基床底层底面埋设。(4)堆载预压地段,路堤或路堑沉降观测桩、位移观测桩和沉降板设置原则与无预压段完全一致,只在基床底层顶面

25、增设临时沉降板,并将前期埋设的沉降板与临时沉降板接长至堆载预压土方顶面。预压土方卸除时临时沉降板随之拆除。 4.3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4.3.1沉降观测桩 应严格按路基通用结构详图进行埋设,选择20mm钢筋,顶部磨圆并刻画十字线,底部焊接弯钩,待基床底层施工完成后,在观测断面通过测量埋置在设计位置,埋置深度不小于0.3m,桩周0.15m用M30水泥砂浆浇筑固定,完成埋设后测量桩顶标高作为初始读数。4.3.2 沉降板(1)应严格按路基通用结构详图进行埋设,由钢底板(40cm40cm,厚1cm)、金属测杆(40mm厚壁镀锌钢管)、保护套管(75 厚度4mm硬PVC管)和测杆顶帽组成。(2)沉降板位于

26、路基中心,沉降板埋设位置应按设计里程确定,埋设位置处可垫10cm砂垫层找平埋设时确保底板的水平与垂直度,确保测杆与地面垂直。放好沉降板后,回填一定厚度的砂垫层,再套上保护套管,保护套管略低于沉降板测杆,上口加盖封住管口,避免填料落入管内而影响测杆下沉自由度,并在其周围填筑相应填料稳定套管,完成沉降板的埋设工作。(3)采用水平仪测量埋设就位的沉降板测杆杆顶标高读数作为初始读数,随着路基填筑施工逐渐接高沉降板测杆和保护套管,每次接长高度以1m为宜,接长前后测量杆顶标高变化量确定接高量。金属测杆用内接头连接,保护套管用PVC管外接头连接。接长套管时应确保垂直,避免机械施工等因素导致套管倾斜。4.3.

27、3 位移观测桩应严格按路基通用结构详图进行埋设,采用C25钢筋混凝土预制,断面采用15cm15cm正方形,长度不小于1.1m,并在桩顶预埋半圆形不锈钢耐磨测头。边桩埋置深度在地表以下不小于1.0m,桩顶露出地面不大于0.1m。埋置方法采用洛阳铲打入设计深度,将预制边桩放入孔内,桩周以C25混凝土浇筑固定,确保边桩埋置稳定。4.4观测技术要求(1)路堤地段从路基填土开始进行沉降变形观测;路堑地段从级配碎石顶面施工完成开始观测。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6个月的观测期。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延长观测时间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措施。(2)沉降变形观测

28、设备的埋设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现场的填筑施工要与设备的埋设做好协调,做到互不干扰、影响。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沉降变形观测工作应按要求进行,不能影响路基填筑质量。(3)路基填筑过程中应及时整理路堤中心沉降变形观测点的沉降与边桩的位移量,当中心地基处沉降变形观测点沉降量大于10mm/天或边桩水平位移大于5mm/天、竖向位移大于10mm/天时,应及时通知降观测领导小组,并要求停止填筑施工,待沉降稳定后再恢复填土,必要时采用卸载措施。(4)路基沉降变形观测水准测量的精度为1.0mm,读数取位至0.1mm;(5) 沉降观测桩、沉降板利用垂直位移监测网,按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形成附合水准路线,水准路线观测示

29、意图如下图所示:沉降变形观测点位布设及水准路线观测示意图(6)位移观测桩利用水平位移监测网使用全站仪按交会法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要求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7)路基沉降变形观测的频次不低于下表的规定。路基沉降变形观测频次表观 测 阶 段观 测 频 次填筑或堆载一般1次/天沉降量突变23次/天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1次/3天堆载预压或路基施工完毕第16个月1次/周第79个月1次/2周9个月以后1次/月轨道铺设后第1个月1次/2周第2、3个月1次/月3个月以后1次/3月注:1、架桥机(运梁车)通过时观测要求:前2次通过前后各1次,其后每1次/3天,连续3次;以后1次/1周。2、位移观测桩在路基填筑期间

30、1次/天。3、实际工作进行时,观测时间的间隔还要看地基的沉降值和沉降速率。当两次连续观测的沉降差值大于4mm时应加密观测频次;当出现沉降突变、地下水变化及降雨等外部环境变化时应增加观测频次。路基施工各节点时间(包括路基堆载预压土前后、卸载预压土前后、运梁车架桥机通过前后、基床表层施工、轨道板底座施工、铺板、轨道板精调以及铺轨时间)应具有沉降变形观测数据。观测应持续到工程验收交由运营管理部门继续观测。4 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4.1观测点的设置原则(1)桥梁变形观测应以墩台基础的沉降和预应力混凝土梁的徐变变形为主,涵洞除应进行自身的沉降观测外,尚应进行涵顶填土的沉降观测。(2)为满足桥梁变

31、形观测的需要,本工程每座桥梁墩台及涵洞均设置沉降观测标。4.1.1承台观测标每个承台观测点数量2处,设置于承台顶面观测标-1设置于承台左侧小里程角上,观测标-2设置于底层承台右侧大里程角上,纵向、横向均距承台角点50cm。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4.1.2墩身观测标每个墩身观测点数量2处,位于墩身两侧。观测标-1设置于墩身左侧,观测标-2设置于墩身右侧。当墩高大于4.5m时,设置在墩底部高出地面或观测期间正常水位0.5m左右的位置上,当墩高小于4.5m时,可将桥墩观测标位置降低埋设,或设置在对应墩身埋标位置的顶帽上。因水准尺竖立困难等特殊

32、情况,桥墩观测标可用承台观测标替代,承台掩埋不深的可以直接设置承台观测标保护井(需注意保护井的杂物清理)、承台掩埋深的可以将承台观测标接管(类似沉降板,需高程修正)引至地表附近并加保护井。4.1.3台身观测标每个台身观测点数量2处,设置在台顶悬臂上,纵向距台前或台尾50cm,横向距防护墙边缘15cm处,观测点-3设置于小里程左侧,观测点-4设置于大里程右侧。4.1.4梁体观测标(1) 对原材料变化不大、预制工艺稳定、批量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前3孔逐孔观测,以后每30孔选择1孔观测。对于实测弹性上拱大于设计值的梁,该孔梁前后未观测的梁均应逐孔补充观测,其余现浇梁逐孔设置观测标。移动模架施工

33、的梁,对前6孔进行重点观测,以验证支架预设拱度的精度。验证达到设计要求后,可每10孔选择1孔设置观测标,当实测弹性上拱度大于设计值的梁,前后未观测的梁应补充观测标,逐孔进行观测。(2)简支梁的一孔梁设置观测标6个,设置在梁腹板顶板处,位于两侧支点及跨中位置。 (3)连续梁上的观测标,根据不同跨度,分别在支点、中跨跨中及边跨1/4跨中两侧设置、均应设置变形观测点,若单跨跨长较大,可在上述布置要求的基础上按长度内插增加观测点,间距大约1520m。 (4)钢结构桥梁梁部不存在徐变,为了观测变形,每孔设置6个观测标,分别在支点及跨中设置。4.1.5涵洞(箱形桥)观测标(1)每座涵洞观测标原则上应设在涵

34、身两侧的边墙上,对称设置8个,距涵底面或地面不小于50cm,涵节端头向内15cm。涵洞进出口涵节设置在帽石顶上,每个帽石设置2个,帽石两端向内50cm,共计12个观测标。涵洞较高时测标可埋在涵洞内,涵洞较矮无法立尺时,埋在涵洞外部。过渡段填筑后观测点可从边墙位置移动到帽石上。 4.2 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4.2.1 竖直布置观测标采用20mm钢筋或不锈钢棒为观测标,顶部为半球形,埋置深度不小于10cm,高出埋设表面310mm,钢筋顶面做好防锈处理。图4.2.1 竖直观测标示意图4.2.2 水平布置观测标:采用25mm不锈钢螺栓为观测标,如图下图:图4.2.2 水平观测标示意图4.2.3桥涵观测标

35、埋设要求承台、桥台、梁体观测标埋设要求按照竖直观测标示意图进行埋设,墩身、涵身观测标埋设要求按照水平观测标示意图进行埋设。4.3 观测技术要求 (1)从承台施工完成后,就要开始进行沉降首次观测,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随施工的逐步进行依次进行墩身、桥台、梁体的变形观测。(2)沉降观测设备的埋设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施工单位的桥梁施工要与设备的埋设做好协调,做到互不干扰、影响。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沉降观测工作应按要求进行,不能影响桥梁施工质量。(3)桥梁墩台水准路线观测依据观测点的布置,应在水准基点与观测点之间按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形成固定的闭

36、合水准路线,沉降观测点位布设于墩台两侧,水准路线观测如下图:桥梁图4.31墩台沉降变形观测水准路线示意图(4)梁体变形水准路线观测按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形成闭合水准路线,如下图:其中测点1,2,3,4构成第一个闭合环,测点3,4,5,6构成第二个闭合环。每个闭合环测设时需要架设两次仪器。图4.32桥梁梁部沉降变形观测水准路线示意图(5)连续梁、钢构梁变形观测与简支梁类似,也按闭合环路线进行观测。 (6)桥涵沉降和梁体变形水准测量的精度为1.0mm,读数取位至0.1mm; (7)墩台基础沉降观测频次根据下表中要求进行观测。表4.31 墩台基础沉降观测频次表观测阶段观测频次备 注观测期限观测周期墩

37、台基础施工完成设置测点进行首次观测墩台混凝土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 1次/周承台回填前,测点转移至墩身预制梁桥架梁前全程1次/周预制梁架设全程前后各1次附属设施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 1次/周桥位施工桥梁制梁前全程1次/周上部结构施工中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 1次/周附属设施施工全程架桥机(运梁车)通过全程前2次通过,前后各1次;其后1次/天、共2次;其后1次/3天、共3次;以后1次/周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架梁完工轨道工程铺设前6个月1次/周岩石地基的桥梁,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轨道工程铺设期间全程1次/天轨道工程铺设完成后24个月03个月1次/月工后沉降长期观测412个月1次/3月

38、1324个月1次/6月注:观测墩台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8)梁体徐变观测频次根据下表中要求进行观测。表4.32梁体徐变观测频次表观测阶段观测周期备 注梁体施工完成/设置观测标预应力(初)终张拉张拉前、后各1次测试梁体弹性变形预应力张拉完成轨道工程铺设前张拉完成后第1天张拉完成后第3天张拉完成后第5天张拉完成后13月,1次/周桥梁附属设施安装1次/周,要求安装前、后必须各有1次轨道工程铺设期间1次/天轨道工程铺设完成后第03个月,每1次/月残余徐变长期监测第424个月,每1次/3月(9)涵洞(箱形桥)观测频次根据下表中要求进行观测。表4.33涵洞沉降变形观测

39、频次表观测阶段观测频次备注观测期限观测周期涵洞基础施工完成/设置观测点涵洞主体施工完成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测试点移至边墙两侧洞顶填土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架桥机(运梁车)通过全程前后各1次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涵洞完工-无砟轨道铺设前6个月1次/周岩石地基的桥梁,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无砟轨道铺设期间全程1次/天无砟轨道铺设完成后24个月03个月1次/月工后沉降长期观测412个月1次/3个月1324个月1次/6个月(10)梁体徐变量计算:对于梁体的徐变变形观测,每孔梁支点之间的梁体徐变变形应以两支点的连线为基准线进行观测计算,由于下部结构沉降变形的影响,该基准线的位置

40、会发生变化,梁体观测点至该基准线的垂直距离利用几何方法计算取得,垂直距离差值就是梁体徐变变形量。5过渡段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过渡段应考虑线路纵向平顺性和不同结构物差异沉降的观测和评估,路桥、路涵两端的过渡段及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均需进行沉降变形观测。5.1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1)桥涵过渡段通常需在30米范围内设置3个沉降观测断面,特殊情况下可以只设置2个沉降观测断面。沉降观测断面设置的间距为:不同结构物起点02m处、距起点510m处、1530m处。(2)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分别在距离填挖分界点510m处设置路堤、路堑观测断面各1处。具体观测断面,观测点设置详见本工程区间路基设计图沉降观测断面布

41、置表。5.2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沉降变形观测点埋设参考路基观测标埋设技术要求。5.3观测技术要求沉降精度与频次等技术要求同路基要求。6线下工程沉降评估(应由评估单位制定)(1)轨道铺设前,应对线下工程沉降作系统评估,确认工后沉降和变形符合设计要求。(2)评估除采用曲线拟合法进行线下工程的单个测点评估外,同时应进行区段线下工程综合评估。(3)评估时发现异常现象或对原始资料存在疑问,应进行必要的检查。(4)评估沉降无法达到设计标准时,应及时通知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由业主组织各方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5)采用曲线回归法进行线下工程沉降评估,要求相关系数不得小于0.92。(6) 目前,

42、国内外采用的沉降预测评估方法较多,而每种预测方法均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需要结合线下工程不同结构物和不同地质条件下的沉降变形观测情况,总结沉降变形特点,选择合适的预测方法。6.1路基工程沉降评估6.1.1 判定标准:(1)根据路基主体工程完工后不少于9个月(含验证期不少于3个月)的实际观测数据作多种曲线的回归分析,确定沉降变形的趋势。(2)路桥过渡段路基工后沉降量不应大于50mm;有砟轨道一般地段路基工后沉降值不应大于100mm。(3)沉降预测的可靠性应经过验证,间隔不少于3个月的两次预测最终沉降的差值不应大于8mm。(4)路基填筑完成或堆载预压后,最终的沉降预测时间应满足下列条件:S(t)/S

43、(t=)75%式中:S(t)预测时的沉降变形观测值;S(t=)预测的最终沉降值。注:沉降和时间以路基填筑完成或堆载预压后为起始点。(5)设计预测总沉降量与通过实测资料预测的总沉降量之差值不宜大于10mm。(6)对监理单位平行监测的路基填方区段沉降变形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以验证施工单位沉降变形观测数据所得出的分析评估结论。6.1.2 评估方法:采用常用的规范双曲线、修正双曲线、固结度对数配合法(三点法)、指数曲线法、遗传算法双曲线法、Verhulst法、Asaoka法、灰色系统GM (1, 1)算法等8种方法。6.1.3工后沉降的计算:设计工后沉降量按S工后=S1S2计算,其中S1为路基铺轨后运营

44、100年发生的沉降,采用曲线回归方法获得,S2为轨道工程结构自重荷载发生的沉降,计算用压缩模量可根据观测资料反算获得。6.1.4计算沉降和观测沉降的比较(1)由于影响沉降计算的因素较多,沉降计算的精度无法达到要求,必须通过对沉降变形观测数据进行系统的综合分析评估,来验证和调整设计参数与措施。(2)通过沉降变形观测和评估来确定路基的真实压缩模量Es,以确定轨道工程结构自重产生的附加工后沉降;(3)如观测到的沉降量超过设计沉降量计算值的20时,经过排除人为错误与设备故障,可尽早检查设计,采取措施确保工后沉降满足设计要求。6.2桥涵工程沉降评估6.2.1 判定标准:(1)根据桥涵实际荷载情况及观测数

45、据,应作多个阶段的回归分析及预测,综合确定沉降变形的趋势。桥涵主体工程完工后观测时间需要满足桥涵(含架梁)主体工程完工后观测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验证期不少于3个月),其中岩石地基等良好地质区段的桥梁,主体工程完工后观测时间不少于3个月(含验证期不少于1个月)。(2)墩台基础的沉降量应按恒载计算,其工后沉降量不应超过下列允许值:墩台均匀沉降量:对于有砟桥面桥梁50mm静定结构相邻墩台沉降量之差要求:对于有砟桥面桥梁20mm超静定结构相邻墩台沉降量之差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尚应根据沉降差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应力的影响确定。(3)梁体徐变:有碴轨道桥梁徐变值不宜大于20mm。(4)涵洞、箱形桥工后沉降限值与相邻路基工后沉降限值一致。(5)设计预测的总沉降量与通过实测资料预测的总沉降量之差不宜大于10mm。(6)利用两次回归结果预测的最终沉降的差值不应大于8mm。两次预测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3个月,对于岩石地基等良好地质的桥涵不应少于1个月。6.2.2评估方法(1)对于一座桥不仅要进行单个墩台的沉降分析,同时也要对全桥作综合评估,控制相邻桥墩的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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