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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转学暑假服务告示(2022年暑假)转学对象(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1 .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浦东新区);2 .本市户籍学生(浦东新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1 .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2 .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中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中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二.转学条件(一)初中、小学转入条件1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转学: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2 .本市户籍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3 .本市户籍要求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承租人(买受人)须是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4 .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联系办理转学。5 .本市
3、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的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6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无房产证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7 .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转学,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8 .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由学校
4、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适度放宽有关条件(具体参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疫情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便民举措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12号)。9 .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由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二)高中转入条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高中学校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1 .学生为本市户籍;2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
5、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3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4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注意:申请转往外区、外省市的,家长需提前了解外区、外省市转学条件。三.办理方式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四.办理流程(一)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二)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1 .由家长或监护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相应拟转入的中
6、小学(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见附件)提出转学申请,并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申请办理转学登记手续。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浦东教育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公示的信息,查询户籍或产证地址的对口学校。2 .转学申请日期2022年8月23日-24日(须预约办理时间)3 .转学申请须携带的材料(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
7、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关系证明(出生证等);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2)转学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3)学生成长记录册;(4)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还需提供: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父母
8、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三)转学登记(各中小学)1 .各中小学接收学生转学申请,并按转学条件,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2 .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或监护人,并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申请情况登记表。3 .各中小学于转学申请规定的日期,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
9、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异动信息,下载打印转学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4 .各初中、小学因年级班级确实无空余学额的,在完成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登记后,填写需区内统筹安排转入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5 .初三年级涉及本市户籍学生转往外省市就读的,须将学生转学材料经校长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1 .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籍管理员、校长签字确认)按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核及学籍申报手续。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2022年8月25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五)转学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办理转入申请登记的中小学)听取转学结果,领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的,家长需告知原就读学校,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