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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传媒学院实训教学管理规定2018年1月修订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确保实训、课程设计等环节的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对实训教学的有关规定,结合信息传媒学院相关专业课程特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实训课程的范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整周安排的,以专业技能训练、课程强化训练、综合能力训练为主的专业教学环节,主要以实训、课程设计为主,不包括军训、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环节。整周安排的实训环节按照一门独立的课程对待,其学时、学分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成绩独立核算报送存档。二、实训教学文件1、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大纲由相关教研室组织编写,应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大纲内容包括实训
2、的目的、目标、基本要求、项目内容、时间分配、考核办法等;2、实训教学须有实训教材、实训指导书或相关参考资料,其内容应符合实训大纲要求。3、实训教学必须有相应计划,由任课教师依据实训大纲进行编制,实训计划(日历)中应详细列明项目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学时分配等。4、对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实训课程作出变更时,必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实训课程项目、内容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写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并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实施。三、实训教学任务1、实训教学任务与其它课程任务同等对待,计入学期总工作量。2、实训教学任务在上一学期末由学院统一下达,实训进程安排由实践教学中心统一协调编排后报教务处备案。3、原则
3、上实训应安排在每学期期末,相应课程完成后进行,但因教学资源、师资调配等原因做出调整的除外。2、教师在接受实训教学任务后要认真备课,根据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具体的任务分析,做好进度安排,制定考核办法等,编制实训计划(日历),编制实训指导书;及时与实践教学中心沟通,提出教学环境、软件等需求,提供必要的软件安装包,协助进行安装测试,确保教学环境正常。四、实训教学过程管理1、实训大纲、实训计划(日历)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统一由实践教学中心收集存档。2、实训课表由实践教学中心统一编排,在实训开始前一周发布,同时报教务处备查。3、实训教学要严格按照课表进行,教师不得随意缺课、调换课;
4、实训教师要严格管理,坚持考勤制度,学生不得随意请假缺课。4、实训课教师要认真备课,认真撰写教案,不准无教案上课;实训过程中要做到讲练结合、目标明确、进度控制合理、重难点突出。5、实训的全过程教师都必须参与指导,需保证实训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出现应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正确处理。6、实训过程中或结束后学生需完成实训报告的撰写,实训报告中要有实训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进度安排、实施步骤、任务成果、实训心得几个部分。任务成果根据具体情况,可单独提交,只在报告中说明。7、实训教师需对学生的实训报告进行评阅并签署意见,实训结束后进行整理,交由实践教学中心统一存档。五、实训课程的考核1、实训课程按照一门独立的课程进行考核,成绩统计报送方法同其它课程。2、实训成绩的考核办法由任课教师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在实训计划(日历)中体现,经教研室、学院审批同意后执行,在实训开始时向学生公布。3、实训成绩的考核应考虑实训的各环节(或模块、项目)所占比重,学生对知识掌握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完成情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