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稿5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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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试 行)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二00七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1第三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查认定5第四章、试验检测要求8第五章 试验资料管理14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16第七章 罚 则17第八章 附 则21附件1 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试验检测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23附件2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项目及频率汇总表28附件3 统一规定:试验判定规则,报告用语、意见、编号,检测工作时限表,试验检测计划表及取样台帐、养护台帐等41附件4 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查认定申请报告格式及申请书所用表格75附件5 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2、(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85附件6 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97附件7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及其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645号)9910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及我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及我省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

3、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第二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第四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详见附件5)、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详见附件6)及福建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及其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645号)(详见附件7)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总监办监理中心试验室,均为工地临时试验室),由项目业主负责检查认定

4、并报备福建省交通质监站。第五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第六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临时试验室、流动试验室的建设。施工单位应配备两套试验仪器设备,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或两个工地临时试验室,并根据工程需要增设流动试验室;监理单位应在各施工标段的施工现场建立一个监理中心试验室。第七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由本单位取得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含现行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委托自身单位的试

5、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在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任务,并对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第八条 若施工单位未建立试验检测机构或其试验检测机构未取得等级证书的,应委托取得有效的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称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在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范围内承担试验检测工作,该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第九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应经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第十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

6、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监理中心试验室总面积(办公室除外)不少于100m2,其中养护室应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合理设置工作台,且能满足使用要求,工作台应采用圬工砌筑,台面高度70cm80cm、宽度60cm80cm。第十一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经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或经专门培训的试验检测人员,其中试验检测员不少于六名,试验资料和档案管理员(兼打字员)不少于一名,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三名,监理

7、单位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一名。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员。第十二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员应通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取得试验检测员证书(公路工程),或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或持有交通部工程试验检测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工程师应至少7年工作经验,从事高速公路工程试验工作3年及以上,通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取得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或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试验室主任应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担

8、任过至少一条类似本项目高速公路工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的经验。第十四条 监理中心试验室主任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3年,通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取得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第十五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设备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在使用前应经省级标准计量部门检定或测试,检定合格或测试结果满足试验规程要求后方可使用;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自校仪器的自校规程,做好自校仪器的自校工作;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仪

9、器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做好使用记录、日常维护工作和定期复检工作。第十六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消防、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以及堆放试验垃圾的环保设施;试验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第十七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不少于一部的工具车,为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服务。第十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具备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第十九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应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包括: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设备的操

10、作规程应上墙。第二十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对试验用的标准砂、基准水泥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受潮、离析、变质;2、对化学分析用的化学试剂专门管理、统一放置,并采取有效的避光、防潮、防分解措施,防止化学试剂变质。化学试剂应在保质期内使用,标准溶液应在有效期内使用;3、对校准用的标准粉、标准量具应专人负责管理。第三章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查认定第二十一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查认定由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以正式文件形式)。第二十二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申报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试验检测机构申请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查认定的报告(内容、格式见附件4)。2、提

11、交有效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如有)、批文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总监办委托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委托书;4、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人员、用章的授权书;5、检测人员简历,有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6、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规章制度;7、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组织机构框图;8、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情况;9、现场仪器设备一览表,主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第二十三条 检查认定的办理程序1、施工单位自身或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按规定办理申报认定的材料,由项目部自查后报总监

12、办审查。总监办按合同文件和试验检测相关要求逐项进行核实,审查其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提出明确审查意见(若不符合要求,发出限期整改指令),报业代处审查;2、监理单位自身的试验检测机构按规定办理申报认定的材料,报总监办。总监办对申报材料,按合同文件和试验检测相关要求逐项进行核实,审查其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提出明确的意见,报业代处审查;3、业主代表处对施工单位、总监办上报的材料,按合同文件和试验检测相关要求逐项进行核实审查,确认其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提出明确的意见,报项目业主审批。项目业主在收到工地临时试验室申请认定的材料后,进行认定检查工作。第二十四条 认定检查工作的内

13、容主要包括:1、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核实工地临时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试验环境、检测人员,并对人员进行考核;3、审查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各规章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第二十五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未获项目业主临时资格认定批准使用之前,因工程建设所需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后,由施工单位将试验检测工作对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相互委托或相互替代试验检测工作。第二十六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经项目业主临时资格认定后方可出具试验检测报告,试验检测人员经认定批准后方可上岗。在项目业主认定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内,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的试验检测报告可用于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

14、的依据。第二十七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项目业主认定批准的范围,对认定批准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应经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将委托事宜报项目业主审批,且对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试验检测工作。该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第二十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更换的人员,应用不低于同等资历和经历的人员替换,经项目业主审查批准,并须经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持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或省级质监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公路工程)试验人员可免试上岗;经项目业主认定批准后的试验人员需更换或增加,应由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报总监办、业主代表处审查,项目

15、业主审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更换或增加人员的申请报告、试验检测机构的授权书、工地临时试验室更换(增加)人员的审批表、检测人员简历,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第四章 试验检测要求第二十九条 试验检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做到试验检测项目齐全,内容完整,频率足够,方法科学,结果准确,反馈及时,资料规范;做到试验台帐、试验原始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和试验报告一一对应,确保试验数据的可追溯性。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功能及要求如下:1、承担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预先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

16、2、承担外购材料及完成的当地材料的鉴定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3、配合工程施工,采集和提供为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各种参数;4、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竣工提供详实的试验资料。第三十一条 监理中心试验室的功能和要求如下:1、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数据控制和检测评定;2、对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独立平行试验和抽样试验;3、对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重要试验项目进行现场旁站,对工地临时试验室外委的工程材料试验进行跟踪见证;4、对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提交的试验结果、数据资料、试验报告等进行复验和批准;

17、5、对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格、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6、对检测过程中发现重要不合格项的监理处理措施进行跟踪检查。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和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项目、内容、频率、时间和方法(详见附件2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项目及频率汇总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按下列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按附件2要求全频率进行抽样试验,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抽样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当合同和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中无标准可循时,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检测要求,经总监办和项目业主审查批准

18、后执行;2、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根据标段工程量及要求的频率制定出试验检测计划表并上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理中心试验室制定施工标段的试验抽检计划。表格形式见附件3-试验检测计划表。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商品构件、产品进行验证试验。验证试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在材料、商品构件、产品订货之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等材料;2、在材料、商品构件、产品运入现场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要求全频率进行抽样试验,监理单位也应在施工单位抽样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 3、在施工进行过程中,

19、施工、监理均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商品构件、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各种标准击实、集料的级配、混合料的配合比等进行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报告必须随附各种原材料试验记录和报告,标准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审查批准。监理单位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检查监督;2、监理中心试验室应在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的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在施工单位频率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

20、参数或指标。未经独立的平行复核试验,不得批准该项目开工。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监理单位批准,报项目业主备案;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备、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择;3、监理单位应对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4、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交试验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第三十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对各种原材料、混合料、工程实体建设质量进行抽样试验

21、。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监理单位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2、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抽样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 3、当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监理中心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并可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样频率。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各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试验。验收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规定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全频率验收试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的验收试验频率、验收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2、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

22、全频率验收试验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验收试验;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第三十八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样品管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取样要科学、公正,应采取随机抽样以免人为因素的影响,采取措施防止样品遗失、相互混淆或品质发生变化;2、对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有效标识,并做好取样台帐记录。对原材料应标识名称、取样时间、地点、批号、厂家等,对现场试验的样品应标识名称、取样时间、检测点桩号等;3、样品的标识应清晰可见,避免相互混淆,避免未检样品与已检样品混杂

23、。样品的标识应注意不能在检测前失效或模糊不清,确保标识在试验前的清晰度;4、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检验,并按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需要留样的样品进行留置,对无特殊要求或不需要留置的样品和一次性检测样品应在检验后进行处理或销毁;5、留置的样品应集中统一保存,分类管理,确保完整无误。样品保管的环境条件应符号标准要求,注意防止样品变质、损坏、降低或丧失性能,并注意防火、防盗;6、样品的处理或销毁应注意环境保护,不得污染环境。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监理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以监理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如果施工单位有异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在交通质量监督部

24、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试验,并以此试验结果为准。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须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进行独立的取样和试验,不得相互代为取样或试验;也不得对试件相互代为养护或保存。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项目检测工作应按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时限详见附件3-检测工作时限表。第四十一条 对于特殊专用材料的试验检测,经批准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可联合进行,但其取样和送检必须在业主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试样送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试验结果共享。第五章 试验资料管理第四十二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记录、报告采用福建省交通质监站与上海华岩软件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

25、测数据处理系统中试验记录、报告形式,按规定进行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整齐有序、台帐条目清晰、防止遗失或损坏,做好防潮、防蛀、防火措施,不完整、签字不全的资料不得归档存柜。第四十三条 试验资料的表格种类、形式,应按项目业主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方法、要求、内容应保持一致(见附件3),纸型为A4型纸。第四十四条 试验检测原始资料和数据必须记录在项目业主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本上,不允许记录在草纸上再转录于原始记录或计算机中,无原始记录的试验报告视为无效报告。原始记录本应挂在试验室墙上,记录要清晰,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若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采用“杠改”即在更正处划“

26、一横线”,在上方或右上方填上正确数据,并在该处加盖试验检测员的私章。对空白部位要加盖“以下空白”印章。监理单位应不定期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审核。第四十五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对原材料、商品构件、产品等的试验建立完整的试验台帐,试验台帐应统一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系统中的试验台帐格式记录,装订成册,挂在工地临时试验室墙上。第四十六条 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时,仍应出具并保存试验报告,并注明处理意见,待整改和复检合格后一并归档;同时应专门建立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试验台帐。第四十七条 记录和报告的签字、审核和签发必须认真严肃,经项目业主资格认定审批的试验检测人员签字才有效。签字不得代签、不得打印、复

27、印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报告;试验检测报告的收集和整理必须具有准确性、统一性和实效性。并按以下要求进行:1、试验记录应附试验仪器的自动打印检测记录(如有);试验记录和报告应做到试验依据、计算方法、评定方法准确,参数代号相对统一,数据修约方法正确、结论准确,并有齐全的签字和试验室专用红色印章;报告签字实行三级签字制度即:试验员、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2、试验检测报告应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打印,不得复印,并加盖试验室红色印章。试验检测报告应一式二份,每季度上报一份交项目业主存档,同时备份电子版存档,在竣工验收时,施工、 监理单位应向项目业主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本试验检测资料。第四十八条 工地临

28、时试验室的用章统一为椭圆章;名称统一,上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即设立临时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的全称,下为“永武高速公路工程A合同段工地临时试验室”或为“永武高速公路工程J-A监理中心试验室”。第四十九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档案管理员负责试验检测资料归档的管理工作。技术资料存档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技术资料交接单,统一编号。试验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时归还,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复制试验检测报告或原始记录;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技术保密制度,未经试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将技术资料借予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人员。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五十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现有资

29、质证书有效至2007年11月30日,在此期限前应取得等级证书,向项目业主提供等级证书副本及批文的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取消其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临时资格,所有试验检测项目应对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试验检测工作,直至取得等级证书并提交以上相关材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需更换工地临时试验室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重新向项目业主申报认定。第五十一条 现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有效至2007年11月30日,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经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2007年11月30日后所有的试验检测人员应持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

30、路工程)或省级质监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公路工程)方能上岗。第五十二条 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开通宽带,将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计算机互联网信息管理,试验台帐、试验检测结果及时上网,提供快捷方便的信息管理。第五十三条 项目业主将定期不定期采用巡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评比的方式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在每月末主持召开一次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对本月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第五十五条 项目业主依据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试验检测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详见附件1)组织上半年度和全年度对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考核评

31、比,实行奖惩制度。考评后及时将评比结果进行内部通报。第五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伪造试验检测资料的试验单位及个人,在项目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进行重罚。情节严重者,将相关责任人清退出场,并抄报福建省交通质监站备案。第五十七条 由项目业主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将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第七章 罚 则第五十八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能按合同要求建立试验室和配备试验设备、试验人员、交通工具以及未按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进行试验检测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应按合同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处罚如下:1、施工单位:试验设备未按要求时间进场,处予每台(套)10万元以上违约金;更换投标文件中的试验检测

32、工程师,处予每人次10万元以上违约金,更换试验检测员,处予每人次5万元以上违约金;违反福建省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汇编)中有关试验检测规定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视其情形严重程度对每处(次)处予5000元以上的违约金; 2、监理单位:更换投标文件中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主任),对监理单位处予每人次10万元违约金,更换试验员对其处予每人次1万元违约金。第五十九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责令改正、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外,还应处予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1、未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临时资格认定出具试验检测报告的;2、使用未按要求标定的试验检测设备或使用标定不合格的试

33、验检测设备的;3、为达到某种目的,擅自调整标定合格试验检测设备,使试验检测数据严重失实的;4、使用不具备试验检测资格的人员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第六十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责令改正、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外,还应处予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1、试验检测资料无原始记录或试验检测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的;2、相互代为取样或试验,试件代为养护或保存的;3、试验检测项目、内容超出项目业主认定范围的;4、试验样品不按规范规定程序提取,样品与现场情况不符,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的。第六十一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责令改正、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外,

34、还应处予每项(次)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1、试验检测、抽检项目不全,或内容不完整,或频率不足的;2、试验方法不正确;3、试验检测资料管理混乱、记录和归档不及时的。第六十二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现下列问题给予相应处罚:1、在工作中发生越权(或代替他人)审批试验检测报告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给予1万元的违约金处罚;2、试验室主任、试验工程师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试验室主任处予5000元、试验工程师处予1000元的罚款;第六十三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清退更换人员处罚:1、在工作中发生越权(或代替他人)审批试验检测报告行为的;2、无故离岗

35、20天(含20天)以上的;3、试验室主任一年累计两个月不在工地现场的。第六十四条 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整改或返工,还应处予每项(次)50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1、原材料、商品构件、产品未检先用的;2、未进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或试验结果未经复检、批准,私自开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3、对不合格材料、工程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的;4、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高指、省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及项目业主在施工现场抽检不合格的项目。第六十五条 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予以检查、监督、管理以致施工单位出现第六十四条13款情况而未发出书面指令加以阻止的

36、,或施工单位出现第六十四条第4款情况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应处予每项(次)10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第六十六条 监理单位出现下列问题给予相应处罚:1、对承包人试验检测工作监督不力,试验检测数据未到现场采集,资料造假或数据严重失实的,根据情节轻重每违反一项(次),给予10003000元处罚;2、未按规定频率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进行平行对比试验的;未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旁站并详细记录的;未按规定的频率进行独立抽样试验的,根据情节轻重每违反一项(次),给予10003000元处罚;3、在办理审查、审批、签证等事项过程中,不按业主规定程序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及时办理的,每发现一人

37、(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元处罚;4、由业主组织的各专项(如大型结构物、材料、试验、内业等)的全线大检查和日常的工作巡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与监理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有关的试验检查内容:原材料标准试验、验证试验、抽样试验,砼、砂浆试块等,给予每项(种)500元罚款。第六十七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高指、省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在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以检查单位的书面意见为准),项目业主均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并收缴罚款。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试验检测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2、福建

38、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项目及频率汇总表;3、统一规定:试验判定规则,报告用语、意见、编号,检测工作时限表,试验检测计划表及取样台帐、养护台帐等;4、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查认定申请报告格式及申请书所用表格;5、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 6、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7、福建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及其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645号)。 附件1: 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试验检测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工作行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试验检测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试验检测工

39、作质量,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须按本办法进行考核。二、考核依据(一)合同文件;(二)招、投标文件;(三)现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试验规程;(四)国家、交通部、省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以及省高指、项目业主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三、考核办法(一)试验检测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考评和全年度考评。(二)试验检测考核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三)试验检测工作考核采用现场检查和查看内业资料的办法,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评分按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采用倒扣分的办法,年度考评则采用加权平均法。(四)工程开工初期,工地临时试验

40、室建立通过项目业主检查认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足2个月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则本半年度或全年度不参加考核;工程建设后期,试验检测工作开展不足2个月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则本半年度或全年度不参加考核。(五)全年度考评得分按上、下半年度考核评分结果加权平均计算。其中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 。公式如下:N=S40%+X60% 其中:S为上半年度考评分值X为下半年度考评分值N为年度考评分值注:当年度内仅包含一个上半年度或下半年度的考评结果时,则该上半年度或下半年度的考评结果即作为全年度的考评结果。(六)试验检测工作考核一般在6月中旬及12月中旬进行。四、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试验检测工作考

41、核内容包括试验室环境、仪器设备、人员状况、样品管理、试验管理、材料抽检试验等六个方面。(二)试验检测工作考核设立考核基本分100分,试验室环境5分、仪器设备10分、人员状况10分、样品管理5分、试验管理50分、材料抽检试验20分。详细的考评内容和评分办法见附表。五、考核等级评定(一)上半年度、年度考评结果按考评得分高低评定为“较好、一般、较差”三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较好”,得分8090分(含80分)的为“一般”,得分80分以下的为“较差”。(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半年度考评和全年度考评直接评为“较差”等级:1、试验检测机构或其试验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实的;2、因试验检

42、测工作不到位,受省、部级通报批评的。六、奖罚办法(一)上半年度、年度考评奖罚办法1、上半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好”等级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并通报表扬;上半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差”等级的,给予2万元的罚款,并书面警告。2、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好”等级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差”等级的,给予5万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七、本办法由龙岩永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附: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试验检测工作考核检查表附表: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试验检测工作考核检查表被考评单位: 考评得分: 考核人员: 日期: 考核内容分值检查项目评分标准检查情况扣分一、试验环境51、试验环境是否整洁优美;

43、试验室消防、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以及堆放试验垃圾的环保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分,本项最高 扣2分。2、试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分,本项最高 扣3分。二、仪器设备10仪器使用是否有详细的使用记录;是否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是否做好定期复检或自校;是否擅自调整标定合格的仪器,使试验数据失实。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10分,本项最高扣10分。三、人员状况101、试验室变更人员上岗报批情况;试验人员离岗、脱岗情况。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3分,本项最高扣5分。2、试验人员是否有代签字。不合格处每处次扣35分,本项最高扣5分。四、样品管理5是否有材料进场台帐和抽样台帐;是否

44、按照规定取样、留样;样品是否有统一标识。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2分,本项最高扣5分。五、试验管理501、是否有超认定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项目及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是否有相互代为取样或试验,试件代为养护或保存。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5分,本项最高扣5分。永武高速公路龙岩段试验检测工作考核检查表考核项目分值检查内容评分标准检查情况扣分五、试验管理502、各项试验台帐齐全、记录、报告是否规范完整(数据完整、可靠、无涂改);标准规范引用是否正确,试验操作是否按照规范进行。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2分,本项最高扣10分。3、试验及报告是否按规定时限完成;试验原始数据真实性情况,是否有转抄试验数据、编造试验原始记录和

45、报告。不合格处每处次扣210分,本项最高扣10分。4、检查各合同段试验项目及频率(随机抽查混凝土试验、钢筋试验、水泥试验等试验项目)。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2分,本项最高扣12分。5、试验内业资料管理、分类归档管理是否规范;归档是否及时。 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2分,本项最高扣5分。6、省质监站、省高指、业主试验专项检查出的问题及对其问题整改情况。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2分,本项最高扣8分。六、材料抽检试验201、用于工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使用前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验;监理是否对材料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2分,本项最高扣3分。2、检验不合格材料是否及时清出现场,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监理是否对材料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监理负联带责任扣分。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5分,本项最高扣5分。3、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未 按规定的试验项目和频率进行试验。监理负联带责任扣分。不合格处每处次扣12分,本项最高扣6分。4、用于工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被省高指、省质监站及业主抽检质量情况。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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