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厂设备管理制度汇编-XXXX(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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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订状态:0 修订日期:2015年5月1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维修厂设备管理制度审批:审定:审核:编写:目 录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2设备包机管理制度10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34.设备事故管理制度215.设备润滑管理制度296.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357.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18.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459.记录、报表、台帐及档案管理制度5010.物资修旧利废管理制度5511.物资到货验收管理制度6412.备品备件管理制度6713.工器具管理制度7314.设备维保、检修检验计划上报管理制度861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016.备用设备管理制度9917.密封管理制度10318.设备完好

2、管理标准(办法)10619.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1120.计量器具管理制度11521.维修厂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23 修订状态:0 修订日期:2015年4月1日特种设备管理制度BFNY-SBGL-019-WX-01-2015-A/01 总则1.1 目的为保障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维修厂(以下简称维修厂)特种设备(包含安全附件)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运行,明确各级人员职责,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集团维修厂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维修厂特种设备的管理。1.3 定义本制度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及事故预案等管理内容。1.4

3、 职责本制度由维修厂各工段负责实施,维修厂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2 管理内容2.1 安全管理职责2.1.1 维修厂厂长是维修厂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维修厂的全部特种设备安全负责;2.1.2 工段长对本工段所辖特种设备安全负责,按照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2.1.3 维修厂生产部负责维修厂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2.1.4 维修厂生产部负责维修厂特种设备的安装告知、安装监检报告、定期监检、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设备的合法运行;2.1.5 经营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的办理、审核及特种设备检验费用的支付等工作;2.2 安全教育2.2.1 特

4、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2.2.2 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厂级、工段级及班组级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有关培训;2.2.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维修厂级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工段级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班组级培训; 2.2.4 新设备投产前,必须由维修厂生产部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由维修厂生产部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知识的培训,由使用工段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后方可投入运行;2.2.5 对休假在10天以上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由维修厂生产部和工段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5、有关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操作;2.3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2.3.1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设备检修应由有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2.3.2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使用工段负责,其中起重设备每星期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安全附件每月进行一次实验,防止生锈卡涩,并做好记录;2.3.3 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工段月检及维修厂抽检的三级检查制度。使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3.4 使用工段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上报维修厂生产部并

6、联系厂家或供应商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并影响安全运行的,该设备要立即停运,由维修厂生产部联系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检修;2.4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管理2.4.1 维修厂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维修厂生产部负责组织,每季度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2.4.2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由各工段及部门领导参加;2.4.3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2.4.3.1 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集团、维修厂对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要求等;2.4.3.2 通报维修厂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有关管理规定等;2.4.3.3 了解各工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处理办

7、法;2.4.3.4 总结各工段特种设备管理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2.4.3.5 布置下阶段维修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等;2.5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2.5.1 维修厂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维修厂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参加紧急救援工作;2.5.2 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以制止事态的扩大,并立即报告调度和相关领导及设备主管部门,工段和设备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处理;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尽可能的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后撤离操作现场;2.5.3 维修厂调度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集团维修厂领导,

8、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及保护维修厂财产的各种措施;2.5.4 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2.6 维修厂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2.6.1 组长:厂长2.6.2 副组长:副厂长2.6.3 组员:各工段长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7 维修厂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2.7.1 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7.2 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2.7.3 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2.7

9、.4 向集团维修厂和邻近单位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2.7.5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2.8 事故应急救援报告2.8.1 发生事故后,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发生事故的设备名称、数量、事故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信息汇报维修厂调度;2.8.2 调度接到汇报后通知维修厂领导及有关人员,各工段、科室在接到调度通知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2.8.3 维修厂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集团汇报,并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2.8.4 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

10、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2.9 特种设备事故管理2.9.1 事故发生后,各科室、工段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有关措施,如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或设专人监管保护好事故现场;2.9.2 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维修厂领导、维修厂生产部、以及事故有关工段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情况、设备损坏程度及经济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决定。事故调查结束后,由生产部出具事故调查报告;2.9.3 属于严重损坏事故,严格按

11、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维修厂有关制度,由集团维修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维修厂有关工段、科室进行配合;2.9.4 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0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管理2.10.1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由特种设备使用所在工段在检验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维修厂生产部进行申请,由维修厂生产部统一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检验;2.10.2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2.10.3 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两次内部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耐压试验;2.10

12、.4 起重设备: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2.10.5 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2.10.6 安全阀:每一年进行一次检验;2.10.7 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维修厂生产部办理各项手续;2.10.8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2.10.9 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2.10.10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2.10.11.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

13、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 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10.11.2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2.10.11.3 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2.10.11.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2.10.11.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2.10.11.6 特种设备维修和改造记录;2.11 特种设备责任划分2.11.1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卫生清理工作由特种设备安装所在工段负责,每月应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2.11.2 特种设备安装所在工段在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卫生清理时,应加强注意对铅封和检验标识牌保

14、护。2.11.3 特种设备安装所在工段需建立健全的特种设备二级台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在特种设备到期前一个月向维修厂生产部提交检验申请,由维修厂生产部负责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检验。2.11.3.1 安全阀校验周期为一年,使用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向维修厂生产部提交检验申请,由维修厂生产部负责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安全阀的拆卸及安装由维修工段负责,安全阀的搬运由使用工段负责,安全阀的校验由维修厂生产部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校验,使用工段安排人员协助校验。2.11.3.2 维修厂生产部组织各工段制定相关的年度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审批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起重设备电气部分由各工段负责保养维修,电气部分的零配件由各

15、工段负责报计划;机械部分由本工段负责保养维修,机械部分的零配件由本工段负责报计划;无法进行维修的上报维修厂生产部,联系具有相关资质的外协单位进行维修。2.11.3.3 起重设备控制器柜钥匙由维修厂生产部统一管理,需要使用起重设备的工段请联系好所辖工段领导、特种设备作业完后,到维修厂生产部领取钥匙并做好记录。严禁野蛮操作、违章操作起重设备,起重作业时必须要有专人指挥,严禁多人指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维修厂生产部进行处理。2.11.3.4 起重设备定检时维修厂生产部负责联系、接待检验人员到现场;各工段安排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检验完成后查出的问题维修厂生产部将需整改

16、问题及要求整改时间通知各工段,工段应尽快完成整改并报维修厂生产部,以便再次联系复检。若复检仍然不合格,由责任工段承担相应考核。2.12 检查考核2.12.1 特种设备使用工队每月应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于不进行检查的工段每台设备每次进行考核,不做检查记录的按未检查执行;2.12.2 特种设备使用工段应建立健全的特种设备台账,各工段未建立的每台进行考核;2.12.3 各工段对特种设备台账更新不及时,维修厂生产部检查监督不到位,被集团维修厂有关部门考核的,责任工段承担考核;维修厂生产部检查各工段特种设备台账后发现更新不及时要求使用工段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被集团、维修厂有关

17、部门考核的,责任工段承担全部考核。2.12.4 特种设备到期前一个月安装所在工段需向维修厂生产部联系进行检验,超期未联系检验的考核责任工段,因工段未提前联系造成设备检验超期被集团有关部门考核的,由责任工段承担;工段已提前上报但维修厂生产部未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检验的,考核维修厂生产部,因检验超期造成集团有关部门考核的,由维修厂生产部承担;2.12.5 维修厂生产部组织各工段工段制定特种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未按要求制定的考核责任工段;按要求制定了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但未按计划执行的,考核责任工段;在维护保养过程中特种设备安装所在工段未安排监护人现场监护,考核责任工段。在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造成铅封和检

18、验标识牌损坏及铅封断裂的,考核责任工段。2.12.6 设备使用工段安排无资质的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的,考核工段,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工段自行承担;2.12.7 对于未报检注册的特种设备各工段就投入使用的,考核责任工段,并责令停止使用;2.12.8 维修厂各工段应及时维护完善“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未及时维护进行考核,因未及时维护被集团有关部门考核的,责任由维修厂各工段承担;因特殊原因导致部分特种设备无法检验的,以书面形式写明情况由生产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不做考核。2.12.9 因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对违章使用、野蛮操作的,给予责任工段考核;对造成设备损坏的给予责任工段设备原价10%考核。

19、3 附则3.1 本制度由维修厂生产部、经营部负责解释、修订及补充。3.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3 附件1、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3.4 附表2、考核标准表 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序号使用日期使用状况设备运行状况使用人备注使用前使用后考核标准表序号考核细则扣分原因1使用工段每月应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于不进行检查的工段每台设备每次考核1分,不做检查记录的按未检查执行。2 特种设备使用工段应建立健全的特种设备台账,各工段未建立的每台考核工段1分,维修厂生产部未建立的每台考核维修厂生产部1;对于已建立但未及时更新的考核责任工段或维修厂生产部1分3各工段对特种设备台账更新不

20、及时,维修厂生产部检查监督不到位,被集团维修厂有关部门考核的,责任工段承担60%考核,维修厂生产部承担40%考核;维修厂生产部检查各工段特种设备台账后发现更新不及时要求使用工段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被集团维修厂有关部门考核的,责任工段承担全部考核。4特种设备到期前一个月安装所在工段需向维修厂生产部联系进行检验,超期未联系检验的每台考核责任工段1分,因工段未提前联系造成设备检验超期被集团有关部门考核的,由责任工段承担;工段已提前上报但维修厂生产部未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检验的,每台每次考核维修厂生产部1分,因检验超期造成集团维修厂有关部门考核的,由维修厂生产部承担;5维修厂生产部组织各工段工段制

21、定特种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未按要求制定的考核责任工段1分;按要求制定了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但未按计划执行的,每台每次考核责任工段100分;在维护保养过程中特种设备安装所在工段未安排监护人现场监护,考核责任工段100分。在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造成铅封和检验标识牌损坏及铅封断裂的,每台设备考核责任工段200分。6设备使用工段安排无资质的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的,每次考核工段1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工段自行承担;7对于未报检注册的特种设备各工段就投入使用的,每台设备考核责任工段1分,并责令停止使用;8维修厂生产部应及时维护完善“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未及时维护每次考核1分,因未及时维护被集团有关部门考核的,

22、责任由维修厂生产部承担;9因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对违章使用、野蛮操作的,给予责任工段1分考核;对造成设备损坏的给予责任工段设备原价10%考核。设备包机管理制度BFNY-SBGL-019-WX-02-2015-A/01 总则1.1 目的为杜绝和减少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维修厂(以下简称维修厂)设备事故率,提高设备的开机率,保障生产正常稳定的进行,维修厂所属各工段要实行“原班包机,分级落实,挂牌管理,责任到人”的综合包机制度,使设备在合理使用和科学的保养下为生产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维修厂设备包机管理。1.3 定义设备的包机管理是指将每一台设备分包到人,由设备

23、包机人对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管理,确保设备长期稳定的运行。1.4 职责本制度由维修厂各工段负责实施,维修厂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2 管理内容2.1 全维修厂各设备使用工段,在设备安装投运前必须建立包机台账;各工段工段长是所辖设备包机第一责任人,工段包机工作由主任负责实施,确保每台设备包机到人,无一遗漏;2.2 设备包机人必须对所包设备非常熟悉,做到“四懂”“三会”;2.3 包机人必须按时检查所包机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领导;2.4 如果因某种原因包机人不能进行检查时,工段要安排其它人代检,保证设备安全运转;2.5 包机者必须在所包设备上挂责任牌,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新包机

24、牌的信息,确保包机牌信息准确,包机牌表面干净整洁;2.6 维修工段负责对全维修厂运行设备进行巡检,运行人员按时对设备进行点检,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督促工段下发维修票进行处理,防止设备事故扩大化;2.7 包机内容及考核2.7.1 因运行工段包机人工作粗心或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发生故障,考核责任工段,因维修包机人工作粗心或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发生故障,考核责任包机人;2.7.2 设备使用工段领导对包机工作全面负责,凡有设备不实行包机制的工段考核工段;2.7.3 包机组要做到“三定”“四包”,“三定”:定设备、 定人员、定岗位;“四包”:就是包使用、包管理、包发现故障、包设备卫生,每台设备挂

25、牌留名,因工段未分配到人的设备无包机人,考核工段;2.7.4 包机人要严格交接班制度,每发现一次填写不全、不实情况的考核责任工段;2.7.5 设备包机人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卫生清扫,当班运行人员进行维护保持,做到生产现场设备干净整洁、运行平稳。现场不干净考核责任工段; 2.7.6 维修包机人员每天不定期的对所包设备进行巡检一次,不巡检每次考核责任工段,巡检不认真致使设备带病运行的,每次考核责任工段,致使设备事故扩大化的,每次考核责任工段;2.7.7 维修厂生产部不定期对各工段的设备包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若因维修厂生产部监督检查不到位被集团维修厂考核的,由维修厂生产部承担;2.7.8 对不认真执行设

26、备包机制度的工段,每次考核责任工段;对设备包机工作到位,主机设备在一年内,辅机设备在半年内未出现故障的工段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设备的正常运行及节能降耗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维修厂审议并实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3 附则3.1 本制度由维修厂生产部负责解释、修订及补充。3.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3 附件1、设备包机挂牌模板表3.4 附件2、考核标准表设备检修管理制度BFNY-SBGL-019-WX-03-2015-A/0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维修厂(以下简称维修厂)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长周期稳定安全运行,在“应修必修”的原则下降低维修费用,特

27、制订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维修厂所有设备的所有检修。1.3 定义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的管理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1.4 引用标准1.5 职责本制度主要由维修厂维修工段及电仪工段负责实施,维修厂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2 管理内容2.1 安全管理2.1.1 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2.1.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安监科会同有关安全员检查执行情况;2.1.3 系统隔离后运行人员必须挂“禁止操作、禁止合闸、正在检修”等标示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2.1.4 拆开的管道、容器、设备,工作间断后检修人员必须对检修现场进行封、堵、盖(如加封条、堵板、盖蓬布或盖

28、板)等;2.1.5 各主要安全设施如地面孔、洞围栏,超过5米的脚手架由安监人员检查认可;2.1.6 检修人员应做好现场工器具清点工作,严防工具、机件或其它杂物遗留在设备和管道、容器内;2.1.7 高空作业时,工器具应装在工具包/袋内,禁止上下抛投,工具使用结束后及时归拢并装包,防止坠落伤人,安监科会同有关安全员现场检查执行情况;2.1.8 在进行检修工作时,检修人员应根据工作环境佩带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安监科会同有关安全员现场检查执行情况;2.1.9 汽轮机、发电机拆下的部件应严格按检修地面布置图要求放置;2.1.10 对于需要隔离检修的设备,检修工作现场必须拉警戒线

29、。2.2 进度管理2.2.1 对于计划性停车检修,维修及电仪工段和各运行工段应严格按照计划,抓好开工前期进度,落实检修方案并准备检修所需工器具和备品备件,做好人员调配,避免因窝工而延误工期;2.2.2 对于抢修性检修,维修及电仪工段主任对维修人员应进行明确的分组、分工,运行工段准备材料及备品备件;如有造成锅炉减负荷生产或汽轮机组降低负荷运行的,维修厂生产部根据责任大小给予责任工段200-1000元考核;2.2.3 日常维护性检修,由各运行工段开检修作业票,维修、电仪工段组织人员准备工器具进行检查和维修,运行人员准备材料及备品备件;若因维修人员不及时到达现场或运行人员准备材料不及时影响生产或造成

30、设备事故的,维修厂生产部根据情况给予责任工段200元考核;2.2.4 在日常维护性检修时,对于不具备检修条件的或因暂无备件的检修项目上报维修厂生产部,并由维修厂生产部确认后方可列入滚动停车检修项目;2.2.5 影响工期的项目(特别是重要设备),逾期不能完成的,各工段应在工期过半前提出,维修厂生产部应指派专业人员落实,若影响大修工期时,应在工期过半前提出延期申请,未提出延期申请的给予责任工段500元考核;2.2.6 大小检修,维修工段和电仪工段要协调好维修进度,会同各工段抓好检修中后期的项目落实,在检查进度的同时要检查项目完成情况;2.2.7 大修中每天召开一次协调会,由维修厂生产部科长主持各工

31、段参加,以控制大修进度,协调交叉作业,解决关键问题,确保大修按计划进行;2.3 质量要求及验收2.3.1 各工段在维护、维修的过程中对于能拆卸的设备或部件,严禁强行切割和人为损坏,对于由人为造成的材料损失,按原值由责任工段赔偿;2.3.2 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连续运转25小时以上,对达不到要求的每台设备考核责任工段100元;2.3.3 在检修作业前运行人员必须交代清楚影响检修的工艺条件,对工艺条件达不到检修要求的检修人员有权拒绝检修。2.3.4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班组、工段、维修厂三级验收;2.3.5 验收三级机构:一级验收小组:由维修工段、电仪工段检修小组工作人员组成,检修小组指

32、定组长;二级验收小组:由运行工段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技术员、班组长为组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设备副总为组长,维修厂生产部科长、各专业工程师组成;2.3.6 三级验收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监督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接受二级监督;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2.3.7 设备验收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2.3.8 设备检修完成后提交验收前,检修小组负责人应向验收人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存在问题和已解决的问题等,运行工段不得以系统未投入运行为由不予结票,对于拖延或故意不结票的行为,给予责任工段100元考核;结票后因检修质量

33、导致返工,给予维修工段200元考核;2.3.9 验收人员应向检修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对于重点设备的检修实施全过程监督,以保证设备数据的真实,针对存在问题给予技术指导;2.3.10 设备检修原则上为工完、料净、场地清,因检修完设备没有及时清理由检修负责人安排清理;运行工段和维修工段因设备检修卫生纠结不清的,以作业票为准,运行工段签字验收的由运行工段清理,未签字验收的由检修工段清理。2.4 调试及试运 2.4.1 试运前检修人员按专业向运行人员交代设备和系统的变动情况及运行中注意事项;2.4.2 试运由各运行工段操作,由值长安排试运,检修负责人及有关检修人员、运行人员和设备工程师共同检查设备运行状

34、态;2.4.3 值长、班长应认真记录试运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2.4.4 各专业工程师对所试验设备启动、试运措施、调试项目提出意见并参与启动和试验; 2.5 检修总结2.5.1 大修竣工后15天内,小修5天内维修工段检修质量、进度、安全、材料、工时、费用、管理和调试、运行情况进行总结;2.5.2 检修完成后5天内各工段要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在设备技术档案中;2.6 检查与考核2.6.1 维修厂生产部对全维修厂设备检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设备检修制度的工段给予考核;2.6.2 对于影响生产的设备在抢修时,若因维修厂生产部组织不力或协调不到位,造成窝工影响检修进度的考核维修厂生产部;2.6.3

35、 在设备维护维修的过程中,检修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不按照检修规程的要求进行检修,对能拆卸的设备/部件而不拆卸,强行进行烧打,人为造成损坏或材料损失的,考核责任工段;2.6.4 各工段设备需要外委检修的,要填写设备外协维修申请单,报维修厂生产部,生产部审定后送至维修厂级领导审批后,由维修厂经营部专人负责送集团领导审批后送至采购中心。由维修厂经营部向采购中心统一联系,各工段、科室及个人不得私自接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厂家(供应商)及外部维修人员作任何承诺及决定,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严重及事故大小,考核责任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集团维修厂制度执行;2.6.5 由于维修厂各工段延误将设备外协维

36、修申请单报送至集团维修厂审批和送至采购中心,影响设备运转和正常生产的,考核各工段;2.6.6 在一级验收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责令检修人员立即返修,检修人员拒绝检修或未进行检修的考核检修工段,因返修延误设备启动的,加倍考核;2.6.7 在二级验收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责令检修人员立即返修,考核检修工段,因返修延误设备启动的,加倍考核;2.6.8 在三级验收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责令检修人员立即返修,考核验收工段,因返修延误设备启动的,加倍考核;2.6.9 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清理现场卫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运行工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每次考核检修工段,再次验收不合格加倍考核,直至合格

37、为止;2.6.10 因设备检修需要损坏保温的,检修工作完成并经三级验收合格后,检修人员应尽量恢复保温,确实无法恢复的汇报相关领导,将不进行考核;若因在检修中不注意保护,故意造成管道及设备保温损坏的,检修后不进行恢复,每次考核责任工段,并督促恢复;2.6.11 在检修过程中,因组织不力,造成人员窝工、材料备件准备不全而延长设备检修时间的,考核相关责任工段;2.6.12 设备检修运行后因检修质量原因再次检修的,考核维修工段,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集团维修厂制度执行;2.6.13 各检修专业接到作业票,20分钟内维修工段/电仪工段必须安排人员同运行人员一起到现场确认,需要办理副票的由运行人员办理,维修

38、人员准备工器具,运行人员准备维修更换的材料。维修人员未按规定时间(除特殊原因外)到现场开始检修的考核维修工段;运行工段未及时办理副票和材料准备不齐全或没有检修更换材料影响检修进度的,考核责任工段;2.6.14 正常工作日处理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缺陷时,值长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值长未进行通知的每次给予值长考核,值长通知到的相关负责人20分钟未到现场(除特殊情况外)的给予考核;2.6.15 检修人员接到工作票若在10分钟内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或值长,也可由值长联系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技术人员不在园区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到现场),若在园区的15分钟必须到现场,各检修技术人员在10分

39、钟内无法处理的,由值长通知主管领导到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因值长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的,考核当班值长;联系各检修技术人员,各技术人员未到现场处理的,给予考核;2.6.16 各运行工段按照维修厂要求上报检修计划至维修厂生产部,对于未按时上报的考核工段,并督促提报;2.6.17 维修作业实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原则,各专业因维修时推诿、沟通不畅耽误维修时间,牵扯到电仪和机械交叉的设备时,电仪和维修工段同时派出人员共同检修,对于未能及时完成检修的,考核责任工段;2.6.18 在检修时,由于运行人员工艺交待不清楚或未进行工艺交出,影响检修进度和检修质量的,每次考核运行工段;2.6.19 检修完

40、成后不及时回收工器具,随意乱丢或摆放不整齐的每次考核责任工段和责任人;2.6.20 维修人员现场检修时,运行工段必须指派监护人到现场监护,对于检修人员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不听运行人员监护劝护的,考核责任工段;2.6.21 重大设备检修时,各工段主任和各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不得离开园区,手机25小时开机随叫随到,离开园区的考核,通知20分钟后没有及时赶到现场的考核;2.6.22 对于在设备检修中表现突出的工段、个人或对设备检修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3 附则3.1 本制度由维修厂生产部负责解释、修订及补充。3.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3 附件1、设备检修记录3.4 附件2、设备技

41、术台账更新记录检修3.5 附件3、考核标准设备检修记录序号设备名称所属系统检修日期上次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消耗材料情况耗用工时h工作负责人验收人备注 登记人: 审核:设备技术台账更新记录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法)BFNY-SBGL-019-WX-04-2015-A/0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维修厂(以下简称维修厂)设备(包含工程车辆、仪器仪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进行修复,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特制订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维修厂设备事故管理。1.3 定义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1.3.1

42、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设备、电气设备或设备零部件及DCS控制系统的非正常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1.3.2 事故的分类(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1.3.2.1 微小事故 10001.3.2.2 一般事故 1000200001.3.2.3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1.3.2.4 重大事故 1000001000001.3.2.5 特大事故 100000以上2 管理内容2.1 设备事故管理组织机构维修厂设备事故管理分三级管理:班组级、工段级、厂级。2.1.1 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维修厂生产部共同管理;2.1.2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厂级、集团主管部门管

43、理。2.2 职责2.2.1 各班组在上班期间巡检要仔细、认真,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要求和规程操作,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当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为原则进行临时处理,并及时如实上报;2.2.2 各工段对于维修厂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组织学习并实施,负责对工段内各班组的设备培训工作。发生事故时组织各班组进行事故处理并组织参加事故分析会,制定预防措施;2.2.3 维修厂生产部作为维修厂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设备日常监管,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发生设备事故积极组织分析原因及处理意见;2.2.4 本制度由维修厂各工段负责实施,维修厂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2.3 设备事故管理2.3.1 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2.3.2 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维修厂各工段、科室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设备事故发生;2.3.3 加强操作人员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技术培训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预防设备事故的能力;2.3.4 各科室、工段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2.4 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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