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点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指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814713 上传时间:2022-12-2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哨点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指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哨点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指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哨点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指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哨点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哨点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指引.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哨点监测机构工作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指引(第二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哨点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工作,降低从事哨点监测工作人员自身风险,按照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防控原则,以及我省哨点医疗卫生机构分级

2、收治发热和可疑患者的管理要求,制定本指引。一、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管理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加强标准预防,建立行为屏障。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处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注意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在标准预防基础上,可增加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等途径为目的,采取针对

3、性综合防控措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工作人员每天测量两次体温,如有发热症状或其他高度可疑症状的工作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排查,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48小时以上),发生本土疫情时,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尽量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工作人员管理要求: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定期轮值,避免不同科室之间共用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岗位中、换岗时均要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常态化情况下每6-8小时一个班次,发生疫情时每4-6小时一个班次。发热

4、诊室工作人员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48小时以上),根据诊疗量合理配置人手。发热门诊(诊室)要根据人员情况轮流安排检测,确保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尽量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每天测量两次体温,如有发热症状或其他高度可疑症状的工作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排查,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脱离工作岗位纳入常态化管理前,应开展一个频次的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三、承担入境人员、境内中高风险区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定点救治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管理要求:在落实普通发热门诊工作人员管理要求的基础

5、上,按照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要求,工作期间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发热门诊两点一线出行,安排交通车辆做好保障。严格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工作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需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普通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接诊入境、境内中高风险区、集中隔离人员后按照此类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四、接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的哨点机构工作人员管理要求:对接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的工作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院前急救、转运、预检分诊环节、急诊科、发热门诊及其他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等),及时评估暴露风险,按照XX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肺炎职业暴露处置流程的通知(X卫医函2021)115号)规范处置。五、共性要求哨点监测机构无接种禁忌症的医疗卫生人员及相关保障(后勤、环卫、护工等)人员,原则上要全面实施新冠病毒疫苗、流感疫苗接种;按要求完成加强免疫,做到应接尽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