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图书馆借阅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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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图书馆借阅制度(一)入馆须知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读者证通过门禁系统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人员离馆一律通过监测通道。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处于罚款。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

2、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理赔,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超时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

3、响,请主动配合保安或工作人员检查。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二)借阅证办理及管理1、借阅证的发放1.1、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本馆要求,集体办理借阅证。每生交免冠半身照片1张。1.2、新来教职工,凭学院人事处的有效证明,交免冠半身照片1张,申请办理借阅证。2、借阅证的使用2.1、 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借阅证,借阅证仅限于本人使用。2.2、 各类读者借

4、阅图书的权限(详情见图书馆流通权限表)图书馆流通权限表者类型阅数耳典藏地2书类型借册数6阅天数幺数f约册数f约天数超期罚款(元/天、册)职工科书库匚文图书66O3OOO0.1科书库文图书66O3OOO0.1生科书库匚文图书33O3OOO0.1科书库匚文图书33O3OOO0.1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3、读者对借阅证要妥善保管。读者借阅证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并申请补办,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责任。3.2、 补办借阅证需交纳手续费10元。读者补发新证后,如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办证处,手续费不退。3.3、 换证。借阅证因人为损坏致使条码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图书馆换

5、证,并交纳成本费10元。4、验证及离校4、为加强借阅证管理,避免给丢失借阅证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借阅证。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借阅证自动失效。4.2 、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借阅证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4.3 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由责任部门负责追回图书或理赔。5、违规处罚5.1、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

6、确为借用他人借阅证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借阅证(用捡来或窃取的借阅证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6、图书外借6.1、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借阅6.2、 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6.3、 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借阅证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6.4、 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6.5、 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6.

7、6、 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6.7、 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我馆将做相应调整。6.8、 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7、馆内阅览7.1、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7.2、 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带出书库和阅览室外,否则按窃取书刊处理。7.3、 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归还原处。(三)、图书借阅室规则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

8、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借阅室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四)、自习室规则1.1、 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4、不得

9、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5、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内。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8、不得在室内睡觉。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五)、现刊室规则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在室内阅读,一律不外借。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换取号码牌后入室。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入室。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

10、分。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内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六)、过刊室规则1、本室报刊供学生读者室内阅读,教职工读者可短期外借。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换取号码牌后入室。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入室。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号码牌,不得将所取报刊乱放,保持期刊整齐有序。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

11、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内还回,否则,后果自负。(七)、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室内阅读。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八)、电子阅览室守则1、读者凭有效证件登记,并按管理人员指定的机位上机。2、爱护机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各种设备,如损坏设备照价理赔。3、严格按程序操作,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关闭主机电源,并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4、禁止玩各种游戏软件,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自带软件。5、严禁浏览非法

12、站点,严禁使用黑客软件攻击代理服务器及其它共享资料。不得盗用他人帐号上网。6、遵守本室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废纸屑要入篓。(九)、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1、公共检索机面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图书信息、期刊资料信息、借阅情况等。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机器,以免其他同学无法使用。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系统无关的操作,如:退出系统,删改系统数据等,如有发现暂停借阅权限一个学期。5、爱护机器,不得损坏公共设备,如有违反,图书馆有权作相应处理。(十)、赔罚款制度读者必须爱惜所借图书资料,遵守有关规定,对借阅

13、逾期、损坏及遗失书刊的按下列办法处理:1、本馆实行借阅(书刊)逾期罚款制度。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一天罚款0.10元。读者应在寒、暑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2周内还清,超过2周按逾期处理。2、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并承担理赔责任。超过应还日期,报告了除承担理赔责任外,还要承担逾期罚款责任。1.2、 丢失图书理赔标准:(1)理赔原书:无论中外文图书全部按原书+10元(图书加工费)理赔;(2)赔款:a.中文图书1980年后出版的:按原价的5倍;1979年前出版的:按原价的10倍;b.外文图书(原版):1980年后出版的:按原价的10倍;1979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14、(或40元,指无价格的图书)的20倍;赠书:按原价(或40元,指无价格的图书)的10倍;C.外文图书(影印):同1980年后出版的中文图书。1.3、 丢失期刊理赔标准:A.中文期刊: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和赔款。合订本刊如有复本,按出版时间计算,参照图书的赔款倍率计赔,另加装订费。如无复本按上述办法计算,再加倍赔款。B.外文期刊:区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倍率赔款:&影印、复制交流版,视具体情况按原价的5-10倍赔款;b.原版期刊:按原价的10倍赔款;c197年前出版的外文期刊,先按现比价计算原价后,再按10倍赔款。3、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过

15、期罚款。如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理赔手续者按逾期处理。即在理赔原书的同时,追缴逾期罚款。4、读者涂抹或勾点、污损图书,每损坏一页赔款0.5元。如损坏严重,必须理赔原书,并缴纳图书加工费,无法理赔原书,按遗失图书条款处理,同时处以5元以上罚款。如对期刊有撕页、撕毁情况,按该期刊全年价格理赔。5、书脊上的书标和封面封底的条形码是顺利进行图书借阅和管理的重要标记。污损一张书标或条形码均罚款1.O7to6、读者撕毁书刊,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理赔。损坏严重者,必须理赔原书。无法理赔原书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同时处以10元以上罚款,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院从严处理。7、偷窃书刊者,一经发现即处以每本50元以上罚款或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停止借书权一个月至一学期、并收回借阅证;责令本人写检查,存档备考;在图书馆张榜公布进行批评,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院从严处理。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携出阅览室者,均按偷书论处。8、遇有特殊情况,由图书馆根据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9、所有赔罚款均上缴院财务处。10、本制度从*年九月一日起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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