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5-16.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818489 上传时间:2022-12-2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70.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5-16.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5-16.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5-16.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5-16.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5-16.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5-16.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5-16.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电子围栏工作指南-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本哨点所称电子围栏是指汇聚民航、铁路、来跨省长途汽车购票信息、省内各高速路口入的车辆信息、省外漫入等5类信息,提供入返报备登记功能,实现入返人员的精细化管理,省平台收集报备信息后向各地推送,对入返人员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结果下发地市,同时根据省市两级疫情管控要求对有风险的入返人员采取健康码赋码等措施。(一)工作职责1.针对国内和境外入返人员,按照防疫要求,提供入返报备登记功能,主要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登记返乡目的地、返乡详细地址、来源地、来源地详细地址、返乡时间、交通方式、核酸检测、健康码状态、是否发热、是

2、否到达高风险地区等;2 .为各级疫情防疫人员提供入返人员查询功能,可随时查询最新的入返人员信息,根据政策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3 .系统通过对入返前的信息登记,分析研判入返人员的来源地风险等级,如果属于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政策确定登记人员能否入,同时提醒登记人员主动核酸检测,落实好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通过下发中高风险入返人员信息,通知在居住地所在地区相关人员,提醒采取下一步措施。4 .系统通过对入返后的信息登记,分析研判入返人员的来源地风险等级,如果属于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政策为登记人员进行健康码赋码,排查该人员近14天内核酸检测结果数据,并下发人员信息,通知在居住地所在地区

3、相关人员,提醒采取下一步措施。5 .通过入返登记信息,对比入返人员健康码状态,入返前健康码为黄码或者红码人员,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政策确定登记人员能否入,同时提醒登记人员主动核酸检测,落实好所在地疫情防疫政策;入返后发现红码人员,立即推送其信息至其目的地所在地市的疫情防控人员,对红码人员采取管控措施;如发现黄码人员,推送其信息至其目的地所在地市的疫情防控人员,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对其进行相关措施。6 .通过入返登记信息,对比入返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信息,如发现入返人员没有符合当前疫情防控政策的核酸阴性证明文件,向该人员推送短信,提醒他入后立即在所在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二)工作流程电子围栏工作流程图(三

4、)四方责任1 .属地责任。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对省级平台系统下发的需采取措施的入返人员,做到高效、及时、一个不漏,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对其采取相关措施。2 .部门责任。交通、司法、文旅、卫生健康、大数据局等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共享信息,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做好疫情防疫工作。3 .单位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督促并监督本单位人员做到离和返双报备,掌握所有人员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4 .个人责任。个人应当配合相关机构要求,做到入返主动报备,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并遵守当地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传

5、播流行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奖惩机制属地、部门、单位、个人未履职尽责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 .入返人员应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如实上报信息,对入返人员不报、谎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将依照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各级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管理、培训、调查、处置职责,落实入返人员的管理管控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如因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