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17世纪西方社会思想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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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一节课小结第五讲 西方社会思想由神学向人学的转化文艺复兴时期的社会思想一、概述(文艺复兴的背景)二、 人文主义的社会思想史意义三、 马基雅维利的人学国家观四、路德和加尔文的社会思想五、文艺复兴时期的乌托邦思想,2,第六讲17世纪西方社会思想,3,主讲内容,格劳秀斯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4,一、概述,5,资本主义经济纵深发展各国矛盾冲突加剧宗教战争频繁期望国际秩序和平稳定,资本主义发展与动荡并存,6,17世纪是欧洲大陆资本主义深入发展的时期,也是极为动荡分化的时期。欧洲贸易中心的转移,使得西欧各国情况各异。意大利,经济开始衰落,长期成为法国、西班牙等大国的鱼肉,而成为欧洲最晚实现资本主义的国

2、家之一。尼德兰革命:尼德兰于1609年资产阶级取得革命的胜利。在北方七省建立了荷兰共和国。成为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 法国是欧洲大陆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德国仍处于四分五裂之中。,7,欧洲大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文艺复兴运动的深入传播和新教力量的壮大。激烈的动荡分化加深了各国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冲突直接表现为长期的海上争夺和宗教战争。期望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与国际秩序是当时欧洲各国资产阶级的共同愿望。,8,科学与哲学显著发展 自然科学发展 (天文学、物理与数学)新哲学出现 (培根与笛卡尔),9,这一时期的科学发展是从天文学开始的,进而扩展到了物理学,最后又促进了数学的发展。(哥白

3、尼、伽利略、笛卡尔、开普勒)17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了哲学的发展。(培根和笛卡尔),10,近代社会思想兴起的历史根据,任何一次社会制度的变革和重建,都会面临一系列新的思想理论问题,需要解决。(旧的社会和国家为什么是不合理(合法)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又为什么是合理(合法)的?应当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为什么要进行革命?等)17世纪这场社会大变革,也同样面临这些问题在社会思想领域开始兴起了一种新的社会思想,这就是近代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思想。其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等。,11,旧社会和国家何以不合理(非法)?新社会和国家又为什么是合理(合法)的?自然法理论社会契

4、约论,近代社会思想的基本逻辑,12,中世纪-社会和国家-起源于神的创造-受神的支配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打破这种神学的社会观-转向人学的社会和国家-用人性来解释社会和国家现象(马基雅维里等的思想)这种人学的社会观-未形成系统的理论近代社会契约论(主要理论成果)自然法理论则是其更深层的依据 是如何从人的观点来解释社会和国家的呢?,近代社会思想的基本逻辑,13,社会契约论试图运用社会经济生活和商品交换中的契约关系来解释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国家起源。认为社会及其秩序建立在人类相互竞争和相互协同活动即契约的基础上,国家起源于契约。其基本思路是:(1)人最早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受自然法约束,具有一系列自然权

5、利。(2)由于自然状态下的生活存在种种缺陷,甚至危及生存,人为了自保,就需要依靠一个强大的力量,但这就要求人放弃自己原有的一些自然权利,把它集中起来交给某个人或集团,由这个人或集团来保护每一个人。这个过程就是每一个人与这某个人或集团达成契约。(3)契约达成后,这某一个人或集团就成为统治者,其他人就成为被统治者,一个具有强大权力的国家就建立起来了。 社会契约论的基本前提是自然法支配下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天赋人权”),近代社会思想的基本逻辑,14,近代自然法理论古代自然法学说(1)世俗化(2)具体化和阶级性(3)法律化倾向(4)个体主义(5)方法论上的自然科学倾向,近代社会思想的特点,15,二

6、、 格劳秀斯,(1583 1645 ) 荷兰政治思想家,自然法学派创始人之一,近代国际法理论的奠基者。主权学说的发展者。 主要著作 论海上自由 战争与和平法。 他赋予自然法学说以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新内容。 两大贡献: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阐述了国际法概念; 、提出了公海自由的理论。,16,生于荷兰代尔夫特。11岁上莱登大学。15岁赴法国奥尔良大学攻读法律16岁回荷兰海牙任律师。24岁时任荷兰共和国荷兰省检察长,36岁出使英国。41岁因荷兰宗教与政治冲突被判终身监禁,次年被判死刑。44岁越狱逃亡巴黎。57岁瑞典政府委任他为瑞典驻法公使68岁从瑞典返回巴黎的途中,因航船遇难而逝世。,17,(一)自

7、然法思想,格劳秀斯的自然法思想一方面他深受笛卡尔、斯宾诺莎等人的理性主义影响,具有明显的理性特征;另一方面,又深受人文主义思想熏陶,具有一定的经验主义色彩。因此,正是基于上述多元一体的特征,使得他的自然法理论呈现一种新的倾向,在国际法以及现代世界秩序的理论构建方面占据了主导性的地位,成为近现代国际政治一系列原则、规则与和约的道义基础。,18,1、自然法思想的三个突出特性:,第一,格劳秀斯强调自然法的理性自明性。他说:“自然法思想就像2+2=4,即使上帝也不能违背这样一个法则。”这一观点对当时还有相当权势的天主教神权学说提出了颠覆性的理解。第二,格劳秀斯对于自然法给予一种理性的几何学的证明,这表

8、明他受到了当时实证科学的影响 。第三,中庸的政治理论。一方面他赞同主权理论,另一方面,他又不主张把主权置于高于自然法的绝对地位,而是把主权置于政体论的中介环节之中,19,2、自然法学说,格劳秀斯把自然法从神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恢复和发展了自然法的世俗性,并赋予自然法学说以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新内容。从而成为近代自然法学说的创始人。 自然法的基础不是神的意志,而是自然和人的理性。“自然法是正确理性的命令”,它根据合乎理性或违背理性,指明人的行为在道德上的可行与否。是建立在普遍的人类理性基础上的,“一种强迫我们去做正当事情的道德行动的规则”“各有其所有,各偿其所负”是自然法的原则。自然法是永恒的,

9、体现了正义和公正,是最基本的、起决定作用的法。其目的就是维持社会秩序,保障人类过有组织的和平生活。,20,自然法的内容,1)不侵占他人所有;2)将侵占的以及由侵占所生的利得归还其所有者;3)信守承诺;4)补偿由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5)按照所犯罪过施以恰当惩罚,21,评价: 关于自然法的定义表明格劳秀斯是用“人的眼光”从人的理性出发来研究国家和法律问题的,是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的最初形态。具有明显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特征。不仅为荷兰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抨击宗教神学提供了思想武器,也为欧洲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吹响了战斗的号角。,22,他把“各有其所有。各偿其所负”作为自然法的原则,实际上是

10、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普遍人权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要求捍卫自身和财产权利的强烈愿望。,23,他更多倡导个人道德义务,尚未提出天赋人权的观点 “为每个人的利益而成立的权利,是私有而低劣的,国家为着公共利益而对个人及其财产所提出的要求,是崇高而优越的”,24,(二)国家与主权理论 国家的产生热爱社会生活的本性订立社会契约建立国家,25,关于国家的定义,“国家是自由人为了享受法律的利益和求得共同福利而组织起来的最完善的联盟”。国家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运用民众的力量,并征得民众的同意,保证每个人使用自己的财产。”,26,主权具有内、外两个层面 国家主权来自人们交出的自然权利。 “所谓主权,就是说它

11、的行为不受另外一个权力的限制,所以它的行为不是其他任何人类意志可以任意视为无效的。”,27,否定人民主权,主张君主主权 人民选择政府形式的行为不可逆(是自由的)主权是主权者的私权政府的目的不仅限于人民的福利,28,实质,他从激进的自然法理论出发却得出了保守的结论,这是欧洲革命前动荡的局势以及他本人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立场所决定的。,29,(三)国际法思想,自然法是国际法的基础,应按照自然法的原则处理国家间的关系。国际法是各国相互订立的、包括一切国家或许多国家公认的有约束力的各种规范,目的是维持正常的国际秩序,调整国际关系区分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的标准。在战争中要遵守人道主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

12、宽待战俘等。战争的目的是缔结和约,造成并维持世界和平。,30,三、霍布斯,生平与著作1588-1679近代政治学的阐发者“现代人之父”唯物主义哲学家论公民利维坦,31,生平,他出生于英格兰一个乡村牧师家庭,十五岁进牛津大学。二十二岁时,他受骋为一个贵族的家庭教师,曾三次周游欧洲大陆。对当时的法国,通过确立君主专制制度,造成的空前统一和强盛感触很深。英国革命爆发后,被迫逃到巴黎。担任威尔士王子(查理二世)的私人教师。并于 1651 年写出了他的主要著作利维坦。91 岁高龄去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人物,32,(一)17世纪英国的社会背景,宪政传统深厚(英国是宪政的故乡)社会结构改变(缘于海外贸易和圈

13、地运动)阶级矛盾激化(君主与议会之间斗争加剧)宗教冲突加剧(缘于清教的形成)政治斗争相对保守(通过议会来限制王权且只限于任意征税和宗教政策),33,英国革命及其影响,通过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英国形成了以个人权利、财产权利为核心的权利观念,同时也形成了以限制权力、分权、法治为核心的权力观念,这为英国自由宪政思想传统的形成奠定了基础。,34,(二)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霍布斯是以人性论为基础,从自然状态出发,以社会契约论解释国家起源的。1、人性论。霍布斯认为,人都有一种利己的本性,趋利避害是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35,2、自然状态。霍布斯假设,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生活在一个人人平等自由的自然状态。由

14、于利己的本性,自然状态是“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自然状态三个特征: 平等,自由 ,战争战争的三原因:竞争求利 猜忌求安 荣誉-求名,36,3、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中,人们通过自然法的规诫作为行动的指南。其中,力求和平是第一自然法。具体包括“寻求和平、信守和平”和“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来保卫我们自己”两部分内容。是理性的戒条或一般规则。,37,4、社会契约论。人们只服从理性即自然法的训诫,并不能避免战争状态以及相互侵害。为了摆脱可怕的恐怖的自然状态, 人们相互之间订立了一个契约:大家都放弃自己的全部权利,把它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并服从它的管辖。 由这样一种契约而联合在一起的人群就是国

15、家。由此产生的管辖全体人民的公共权力就是主权。掌握这个主权的人或机构就是主权者。 国家不同于自然状态,它的本质特征就在于有一个主权或主权者。霍布斯把这个国家称为“利维坦”。,38,霍布斯契约论的特点,人民订立契约时交出的是他们的全部权力和权利;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它的权力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的。,39,霍布斯国家学说的意义,自文艺复兴以来,现代意义的国家观念,即将国家视为一种抽象的公共权力的观念已在西方逐渐形成。马基雅维里首次提出国家概念,布丹进一步提出主权的思想,霍布斯则首次提出国家是一种抽象的公共权力。他的国家起源和本质的理论,第一次对人性论、社会契约论做出了

16、全面系统的论述,并明确地将个人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看作国家权力的基础,并用适应时代需要的方法和语言表述了国家的定义、本质、作用,从而奠定了近代国家学说的基本模式。在这个意义上,霍布斯可以说是政治思想的“现代人之父”。,40,评价,霍布斯作为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思想家担负着为大资产阶级、上层新贵族争取经济和政治利益的重任,其思想理论中出现绝对君主专制与臣民自由权利并存,他力图协调二者使之融为一体,因而其思想中呈现诸多矛盾。然而他毕竟在专制主义理论体系中小心谨慎地规定了个人自由的范围,这就为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41,四、斯宾诺莎,生平与著作16321677神学政治论伦理学重释圣

17、经无神论最早提出思想自由系统阐释自然权利,42,西方近代哲学史上重要的理性主义者,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他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家庭。他的父母亲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生,生活颇为宽裕,斯宾诺莎也因此得以进入当地的犹太神学校,学习希伯来文、犹太法典以及中世纪的犹太哲学等。由于他渐渐脱离所谓正统的学说范围,最终在24岁时被逐出了犹太教会。最後被搬出犹太人居住区,以磨镜片为生,同时进行哲学思考。此後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海德堡大学哲学系的教职,条件是不可提及宗教,遭到斯宾诺莎婉言谢拒。45岁时死于肺病。,43,(一)自然权利观 自我保存是人之共性生存权利是与生俱

18、来的,且是不平等的理性指引人们保护自然权利,44,根据这个原则,斯宾诺莎提出了自然权利说。他主张每个人天生都有生存权这一最高的自然权利,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寻求自己的利益,而且:权利的大小取决于每个人力量的大小。因为人是有理性的,为了更好地实现自我保存,应该坚持这样一个原则: “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就是说斯宾诺莎一方面承认每个人都享有自我保存的天赋的生存权,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这种天赋权利是不平等的。,45,(二)社会契约论,自然状态社会契约从社会到国家国家的统治权以人们订立契约时转让的权利为基础,是社会中的最大权威国家权力要强有力,借助恐惧来统治社会否定君主制,赞美民主制,倡导

19、贵族共和制,46,斯宾诺莎用演绎推理的方法,阐述了社会契约论和政体主张。自然状态是其国家学说的前提。他认为自然状态下人们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每个人也不服从其他任何人。但由于每个人都有生存这一最高的自然权利,因而他们都只受自然法则的支配,就像水中生活的鱼一样,为了追求安全的生活,避免同类之间的损伤,人们才要求形成一个占据一块领土,集中所有的力量于一体,有固定法律的社会。,47,人们经过社会契约组成社会,必须放弃部分自然权利,把判断善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交给国家掌握,由国家执行。因为自利是人的本性,因而国家权力一定要强而有力并借助于法律。国家权力以人们缔结契约时转让的权利为基础,有随意发布命令之权,

20、是社会中的最大权威。,48,与同时代的契约论者不同的是:他主张在国家中保证个人的政治和思想自由。他认为,和自然状态相比,人们在社会状态中受法律约束必须服从政府。但在社会状态中,人们凭据共同契约的承认,有了明确的私有财产,也有了善恶之心和公正观念。国家就是这种坚实地建筑在法律和自我保护力量上的社会,公民就是在这样的国家的法律保护下的个人。在这个意义上,国家的最高权力是有限的。一旦个人权利受到最高权力的侵犯,人民可以重新缔结契约。,49,在社会契约论中,斯宾诺莎主张个人并不是把自己的全部权利转交给社会。个人永远保留财产权,以及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权。也即个人放弃自由行动之权,而保留自由思考之权。“自

21、由比任何事物都更珍贵”。 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50,(三)人的思想自由 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每个人是自己思想的主人,不能转让也不可放弃维护个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最好方法政府应允许自由争论人在行动上要守法,51,个人应当是自己思想的主人,1)按照自身必然规律运动的自然实体,是产生自由的原因 斯宾诺莎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把必然看作产生自由的原因。 他认为世界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自然实体,人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实体按照自己的规律运动着,人必然受这一规律的支配,人们只有承认和认识这种规律性才能获得自由。而人们要正确地认识自然实体,必须克制自己的情感和欲望。因此,以理智指导才能获得意志自

22、由,而意志自由就是幸福,幸福就是道德自身。,52,2)每个人应当是自己思想的主人,民主国家应当容许思想言论的自由,从意志自由就是幸福,幸福就是道德这一观点出发,他主张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首先应当容许人民有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反对控制人们的“心灵”和“舌头”。,53,思想自由的原因,A、思想、言论和判断自由是天赋的,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利。B、人类订立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自己能够按照理性和自由的原则生活,不是变成奴隶。“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C、服从不在于外表的动作,而在于服从者的内心状态。D、思想自由本身是一种道德行为,不能禁绝,因此任何政体下强制“言论一律”是背离人性的,也是无法做到的。

23、,54,生平与著作16321704高扬近代自由与宪政的传统美法革命的理论资源论宗教宽容政府论(资产阶级的“圣经”),五、洛克,55,生平,出生于英国林顿的一个律师家庭。20岁,洛克进入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他喜欢独自钻研,特别是醉心于实验科学和医学。34岁,他结识了一个勋爵即后来辉格党创始人和领袖沙夫茨伯利。而后就一直追随着他。 50岁时,因受到复辟王朝的迫害。逃往荷兰,藏匿在一个朋友家里。 1688 年“光荣革命”之后,洛克回到了英国,受到新政权的热烈欢迎并在新政府中任职,成了辉格党的智囊。后由于身体原因退居到一个乡村别墅进行哲学创作直到72岁死去。,56,洛克思想的特点,他以自然权利和社

24、会契约的方式论证了自由、法治、分权等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对后来西方自由主义传统的形成做出了巨大贡献,被称为 “自由思想的始祖”。 两大贡献:人权神圣不可侵犯 分权理论,57,(一)自然权利理论,洛克创造性地运用了霍布斯的自然权利理论,进一步将人的自然权利充实为财产权、自由权、生命权并阐释了法治和分权理论,奠定了近代西方自然权利理论的基础。,58,1、他的自然权利理论建立在自然状态基础之上。自然状态尽管有缺陷但是平等、自由、和平的状态 。2、人们在没有进入人类社会之前就享有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的权利。3、他以劳动起源论来论证私有财产的合理性,企图以私有制符合自然法来论证资本主义

25、所有制的合理性、永恒性。4、政府的目的就在于保护人们的财产。5、自然权利神圣不可侵犯,59,自然权利理论的意义,从洛克的自然权利理论中,可以看到从古代西方思想传承下来的自由主义的基本要素:自由、平等、民主、法治。,60,洛克与霍布斯的不同,洛克没有像霍布斯那样,把统治者置于缔约的双方之外,不受契约的约束。洛克认为统治者也是契约的当事人,也受契约的约束。因此,当统治者违背契约时,人民有权推翻他。 订立契约时人们并没有把全部权利都交给了国家。洛克认为,人们交出的仅是自然权利的一部分即裁判权。其余几项自然权利:生命、自由、财产、没有交给国家,仍然由个人保留着。它们是不可转让的。,61,(二)法治与分

26、权理论,正是通过对自由的界定,洛克论证了法治的原则,从而在政治制度上为自由提供了保障。将法治同自由联系在一起,对自由主义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62,1、洛克区分了两种自由:一种是“自然自由”,这种自由既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力的约束,又超出了人们的意志或立法权,只以自然法作为它的准绳;一种是“处在社会中的人的自由”,这种社会状态下的自由,只能是承认法律约束的自由,如同自然的自由是除了自然法以外不受其他约束那样。,63,2、从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下两种自由出发,洛克论证了法律的存在与自由的共容。洛克断定:“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

27、,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64,3、洛克是通过对立法权的限制,提出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原则的。 洛克认为,立法权,这一国家最高权力也需要限制。通过对立法权进行限制性的规定,他提出了立法权的四个原则:即目的原则;方式原则;财产原则;归属原则。,65,4、分权理论为了有效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实现法治原则,洛克提出了分权学说。他将国家的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他主张立法权与执行权应该分开行使。,66,5、人民的革命权洛克虽然从制度上设计了一个分权的方案。但洛克并不迷信分权。他不认为实行了分权就会防止专制。所以,他又提出人民革命的权利问题。人民是最高裁判官,如果政府违背了社会契约,人民就有权反抗。不过最好通过议会来表达。,67,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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