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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PBAG(2010)216招 标 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 2010年12月2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4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3第 五 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72第一章 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县发改投2010360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报
2、名。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 2、招标编号:TPBAG(2010)2163、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涉及安沙镇红旗垸、梅塘垸、水塘垸,包括河岸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涵闸改造工程;对红旗垸其中一段100m堤防进行高压灌浆处理,对位于该堤段的一处排水涵闸进行改造,对一段堤防外坡进行护坡衬砌;对梅塘垸其中一段500m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注: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4、资金情况:项目总投资约670万元,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5、工 期:120天(日历日),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3、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3、本工程投标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外投标单位近两年内(2008年11月-2010年10月)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鉴署的时间为准)长沙县县外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长县建200999号文件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三、符合上述
4、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2010年12月2日至 2010 年12月8日(节假日休息)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四、施工企业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2)不留联系电话。五、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招 标 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5、:孟 君 联 系 电 话:0731-84018760 2010 年 12月 2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项目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2.4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120天(日历日),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涉及安沙镇红旗垸、梅塘垸、水塘垸,包括河岸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涵闸改造工程;对红旗垸其中一段100m堤防进行高压灌浆处理,对位于该堤段的一处排水涵闸进行改造,对一段堤防外坡进行护坡衬砌;对梅塘垸其中一段500m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注: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
6、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22.5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3、本工程投标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外投标单位近两年内(2008年11月-2010年10月)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鉴署的时间为准)长沙县县外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长县建200999
7、号文件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323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70万元,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42.19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52.18投标保证金额数为:人民币柒万元整,(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银行帐户上。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时间 2010 年12月2日至 2010 年12月8日(节假日休息)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71.6答疑会议:2010 年12月
8、14日下午3:30(北京时间)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举行答疑会。82.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中标后须递交投标文件副本三套。92.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时间: 2010 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单位: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02.24开标时间: 2010 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址: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112.25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合格的上月已完工程价款的5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9、之日起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经完工验收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且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并经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按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付至评审工程结算款的90%。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1年内,且工程结算经审计,或有充分理由证明本工程结算不再接受审计,付清剩余10%工程结算余款。A 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2、定义2.1 “招标人”系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 “招标方”系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3、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已落实。4、工程
10、概况建设单位: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工程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70万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标准:合格工 期:120天(日历日),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涉及安沙镇红旗垸、梅塘垸、水塘垸,包括河岸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涵闸改造工程;对红旗垸其中一段100m堤防进行高压灌浆处理,对位于该堤段的一处排水涵闸进行改造,对一段堤防外坡进行护坡衬砌;对梅塘垸其中一段500m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注: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5、招标文件的发售5.1符合本
11、招标文件要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2010 年12月2日至 2010 年12月8日(节假日休息)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6、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6.1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b、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c、本工程投标建
12、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外投标单位近两年内(2008年11月-2010年10月)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鉴署的时间为准)长沙县县外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长县建200999号文件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6.2建造师申报6.2.1投标单位在2010年12月 9日至2010年12月10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申报投标建造师,至2010年12月10日下午 5:00时尚未申报
13、建造师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取消其投标资格。6.2.2投标人向招标人申报建造师时,必须向招标人出具名为“关于申报我公司同志为 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 建造师的报告”,报告中应简要介绍所申报建造师的个人基本情况(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介绍其近两年(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所从事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报告应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2.3建造师申报报告一式两份,递交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分送至招标人和县招投标办。6.3投标建造师考察(审查)与确认1)招标人对建造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水
14、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且不属于市场清出规定的建造师。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建造师申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可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考察。3)招标人在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考察审查后,如认为申报的投标建造师满足上述第1)款规定的资
15、格要求,应及时予以确认,确认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在申报报告上签署意见(“同意”)并盖章的形式,确认书面意见原件返还给投标人。确认书面意见复印两份,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县招标办备案。4)招标人如认为申报的建造师不满足上述第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可要求投标人另行申报。另行申报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在申报报告签署意见(“请重新申报”)并盖章的形式,另行申报原件返还给投标人。另行申报要求复印两份,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县招标办备案。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另行申报建造师的要求后,应于收到报告后的第二天(未按时重新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按6.3条有关要求重新申报建造师,直至招标
16、人确认为止。6.4投标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招标与投标委托7.1 招标人全权委托招标方代理招标业务,协调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7.2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现场勘察及答疑8.1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与本工程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8.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0 年12月14日下午3:30 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举行答疑会,请投标人派代表准时参加。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后三天内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17、)上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B 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和下列内容组成:1)工程图纸及其它有关资料;2)招标方在投标截止前发放的所有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文件。10.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缺漏,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招标方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检查招标
18、文件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方不承担责任。11、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免费领取。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使招标方收到,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在长沙县政府门户网上予以答复。12.2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
19、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C 投标文件的编写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 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13.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组成,胶装装订成册。商务文件按下述要求顺序装订,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编制。14.1本工程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好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和
20、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14.2投标文件的组成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以下所要求的内容编制,不得漏项。投标文件组成如下:(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投标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见附件一)(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长沙县外企业还须附近两年(2008年11月-2010年10月)完成的2个(或2个以上)类似项目(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复印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审查确认);(
2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三);(4)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商务文件正本为原件,商务文件副本为复印件;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5)工程量清单书(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所有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部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投标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B类安
22、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相应的上岗证(复印件);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本人水建安C证(复印件)。(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工程投标报价16.1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详见由长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书。16.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承诺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价,投标价格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3、。16.3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6.4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表示。16.5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承诺合同单价和承诺合同总价,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工程内容、子目单价、合价时,则按废标处理。17、投标工期及质量17.1 工期:120天(日历日),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17.
24、2 质量:合格18、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18.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柒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时预交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银行帐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户银行:长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注: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本单位帐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帐单的“款项来源”栏内注明项目名称(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帐户转汇入。如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
25、或个人)帐户转汇入,招标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2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与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的银行收帐通知核对,投标人未能按时(2010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前)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或者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在2010 年12月23日上午(北京时间)上午9:30前未收到其足额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者,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
26、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拒收其投标文件。18.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本项目(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8.4 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10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帐户;投标人已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同样采用转帐方式汇至中标人帐户,(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即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转汇至招标人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
27、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 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商务标)的签署及规定20.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按本须知第14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20.2 投标书一式4份。其中正
28、本1份,副本3份,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3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其它副本可复印。20.4 投标文件不能用拉杆夹装订或打孔夹等进行装订,必须进行胶装,否则将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20.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20.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1.1 投标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应
29、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21.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3如果一个投标人提交两套以上(含两套)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方将拒收该投标人所有的投标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400元招标文件编制费。22.2招标方将凭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和足额的本项目(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收受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22
30、.3 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视同废标)。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等字样。23.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
31、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通知送达招标方为准。23.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E 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 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应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建造师)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4.2 投标证照:24.2.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应带齐: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限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
32、人身份证原件(限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该代理人必须是该项目委派的并经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及招标人审查确认的建造师)、5)参与投标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6)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在提交上述规定的证照时必须同时提交近两年内(2008年11月2010年10月)完成过的2个(或2个以上)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合同原件。如果规定的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县级及以上建管部门或年检、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24.2.2以上证件必须在2010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
33、时间)前交齐,以上证件缺少个(或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评标委员会有权以资质证件不齐无法核验为由,鉴定该投标单位为不合格投标人。(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投标建造师)所带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能用第一代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代替,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评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4.3开标会议在县纪委及县招投标办监督下,由招标方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24.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建造师)均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24.5 招标单位当众宣
34、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25、评标25.1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确定中标单位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单位和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25.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5.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5.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5.3.1 在
35、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5.3.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4 评标办法2
36、5.4.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5.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投标须知前表第11项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定,评标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人的活动。评标分两阶段进行,即: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确定进入公开随机抽签的投标人的名单。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抽签定标阶段:(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同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3)投标文件载
37、明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4)投标文件对合同中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的;(5)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或无效的;(6)投标文件未采用胶装装订的;(7)或未按第14.2条款格式内容编制,有缺项漏项的;(8)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投标文件封面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书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辩认不清,或者有涂改而又未按20.5条执行的;(11)其它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1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不能提供24.2.
38、1条所列资料证明其法定资格及投标资格的;(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足额(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的;(14)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的,或授权委托人(即投标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未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原件的;(1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投标建造师)所带身份证不是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的;(16)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建造师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7)投标函中出现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不同的投标总报价而又不能通过澄清的;(18)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
39、)的,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9)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20)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未签字的;(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21)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在工程内容、工程数量、合同单价、合同合价上有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不是采用标准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22)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所有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及编制说明)有一页(或一页以上)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或一页
40、(或一页以上)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2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属于长沙县建设局按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以及长县建【2009】6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文中有关清出制度规定的; (24)带至开标现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不是经过招标人考察确认的;(25)参与投标的建造师不是经过招标人考察确认的;(26)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27)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进入下一轮的抽签定标阶段。第二阶段:抽签定标(即抽签确定中标人)本
41、项目采用摇号机确定中标人,摇号定标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通过审查的各位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通过摇号机确定各投标人所对应的号码;第二轮:业主代表通过摇号机确定中标号码(即中标人)。摇号机所摇取的号码必须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建造师)亲自抽取并签字进行确认。如抽签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投标建造师)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则视为自动弃权。摇号结果作书面记录并由招标人、投标人、行政监督等人员代表共同签字确认。抽取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0日。招标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F 授予合同26、中标通知26.
42、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话、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26.2 当中标方按第27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后,招标方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定中标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合同金额等于中标价格。设计变更签证须经招标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后方有效。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27.3 中标人在与招标
43、人签订中标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金。28、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由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转汇至招标人处的(预交)履约保证金将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差额部分中标后须补交,中标人应到招标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招标人、施工方、监理确认主体工程量完成一半时返还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后返还50%(不计利息)。28.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应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28.3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签定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9、付款方式
44、付款方式:工程完工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合格的上月已完工程价款的5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经完工验收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且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并经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按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付至评审工程结算款的90%。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1年内,且工程结算经审计,或有充分理由证明本工程结算不再接受审计,付清剩余10%工程结算余款。(不计息)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
45、: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46、。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1.1.4日期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