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材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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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材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教材管理,切实做好教材的订购、管理和发放工作,保证课前到书和教材质量,及时做好教材库存清点和教师、学生教材费用的结算管理,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教材订购教材订购工作是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使用的教材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各门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辅修课等)统一由教材采供中心购置,教材要尽可能选用获奖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和面向21世纪教材,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1、凡订购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及长期使用被认可的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由教研室确定,经学院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批准,由教务处(教材采供中心)统一订购。2、凡订购

2、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与教材配套的教师用教学参考书,由各教学部门在订购教材时同时提出,由教务处(教材采供中心)统一订购。原则上教师教学用书及教学参考书由各教学单位自定。其他教学参考用书,由各教学单位与图书馆联系订购。3、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名目的学习参考书。4、一门课程原则上不得同时确定两种教材在同一时间、同一教学班使用。5、全校公共选修课、辅修教材,按教学大纲要求,由授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负责推荐、认定,教务处复核后报教材采供中心征订。6、为避免教材积压,凡已订购的教材不能随意变更。由于征订不当造成教材积压,由教材征订的教学单位负责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7、因各种原因造成

3、漏订、少订或逾期要求补订的应由教学单位填写补订登记表,并及时报送教材采供中心给予补订,同时需查清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事故责任。8、各教研室预订教材,要以教学计划为准绳,以班级学生人数为依据。二、教材的管理1、教材到学院后,教材管理人员必须按征订单验收,如有缺少,应及时向教材中心反映,及时索补。2、建立教材管理系统,教材进出必须严格记帐。3、重视教材的计划管理,预订教材既要留有余地,又不造成积压浪费,保证学生课前到书。三、教材的领用1、学生用书(1)学生领用教材以班为单位进行。领用时填写教材领用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报财务处,一份给班级)。(2)选修、辅修课教材的领用,按照学生网上选

4、课信息由教材中心征订,以班级或学院为单位到财务交款,凭交款单到教材库领书。考虑到校级选修、辅修课管理的实际情况,学生经网上选课确认征订的教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领、拒付。(3)学生在领用教材时,应当面核对清楚,无误后签名。(4)教材采供中心每学期会以班级为单位结算,并将学生用书情况告诉学生。2、教师及其他人员用书(1)教师领用任课教材,由教材采供中心根据各学院征订的教材情况严格把关;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领用教材,需经学院批准。同一版本的教材应使用二届,该时期内不能重复领用。(2)教师领用非任课教材,在保证学生用书的情况下,经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领用。(3)管理人员、职工因工作需要领用教材须由学院相关领导批准。本规定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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