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告知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告知函.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告知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差,消防设施未正式启用、消防设施缺乏,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多,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宿舍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居住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做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简陋,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并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
2、011)严格执行。二、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三、施工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施工单位应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五、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六、施工单位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七、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八、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九、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铺设临时消防供水管道,设置临时消火栓,保证消防水源;十、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十一、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十二、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十三、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或者违反规定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经发现,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处责令停止施工。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