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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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医师资格考试的应急处置,保障考生的利益,确保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效。第二条编制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卫办发2006)405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卫医办发(2008)162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考点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章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对考试工作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情

2、况。突发事件根据事件性质、程度、范围和可控性等,分为重大考试突发事件、较大考试突发事件和一般考试突发事件。第三条重大考试突发事件(一)失、泄密事件。考试前试卷损毁,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遗失、泄密,或在互联网等公共传媒发现其内容;考试后发生答卷毁损、丢失;(二)大规模群体事件。考试期间发生考生大规模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等情况导致考点、考场、试室秩序混乱,管理失控;(S)考务工作延误。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场、监考人员不能按时到达考场或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致使考试无法按时开考或推迟;(四)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考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启动有

3、关应急预案,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五)考点应急处理组认定的其他重大考试突发事件。第四条较大考试突发事件(一)因命题出现明显错误而影响考试;(二)试卷封装数量少于试室编排人数,试卷有严重缺页、漏印、损坏,试卷科目发生差错;(三)考场、试室或考号的编排存在严重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四)计算机化考试考前试卷光盘无法读取;(五)计算机化考试考后答题数据未完成上传且丢失无法恢复;(六)计算机化考试考前或考中出现断电;(七)计算机化考试互联网出现故障或考试局域网出现故障;(A)计算机化考试设施设备丢失;(九)考点应急处理组认定的其他较大考试突发事件。第五条一般考试事件(一)考后发现个别考生试卷或答题卡

4、丢失;(二)考试过程中发生少数应试人员扰乱考试秩序;(S)考点应急处理组认定的其他一般考试突发事件。第三章应急处置第六条应急处理组织职责及体系(一)成立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都考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考点应急处理组”),考点应急处理组由成都市卫计委、公安局、保密局、交管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考点应急处理组负责建立和完善成都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订成都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快速有效地处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措施。医师资格考试成都考点办公室为成都市考点应急处理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

5、主任由考点主考担任。考点办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向考区、考点应急处理组报告情况,并提出对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建议,执行考区、考点应急处理组作出的关于考试突发事件处理的各项决策,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向考区、考点应急处理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成都市卫计委、公安局、保密局、经信委为成都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成都市卫计委:接报发生失、泄密等考试突发事件后,按事件级别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四川考区应急处理组,并负责收集整理考试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提出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方案和建议,及时向考点应急处理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起草

6、向四川考区汇报的情况报告。成都市公安局:接报发生失、泄密等考试突发事件后,在考点应急处理组的协调下,及时开展考试突发事件的调查和配合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将工作情况报告考点应急处理组。及时对成都市卫计委通报过来的失、泄密信息在互联网上开展巡查、处置工作。对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立案侦查,及时破案。成都市经信委:接报发生失、泄密等考试突发事件后,在考点应急处理组的协调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安、保密部门积极配合,对被有关部门依法认定违法或犯罪、且对其做出责令停止经营行政处罚的互联网站,及时依法查处和关闭。对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防止泄密信息扩散采取措施的网站,依据有关部

7、门责令其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意见,协调互联网接入单位暂停为该网站提供接入服务,阻止考试涉密信息在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传媒上进一步扩散,并将处理情况通报考点应急处理组。成都保密局:接报发生丢失、泄密等考试突发事件后,在考点应急处理组的协调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案件查处工作。第七条突发事件处置(一)重大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考试突发事件,考点办公室与考场机构在合作处理的同时,应立即向考点应急处理组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考点应急处理组应立即向考区应急处理组汇报,协助考区应急处理组制定处理方案,按照上级应急处置组决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发生第三条第(一)款事件时,考

8、点办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果断、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向考点应急处理组报告,由上级应急处理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理决定;2 .发生第三条第(二)款事件时,考点办立即采取措施:一是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将不利影响降至最小;二是对应试人员进行劝解和教育;三是如果应试人员不听从劝解,立即向应急处理组报告,由应急处理组向考区应急处理组申请终止该场考试;3 .发生第三条第(三)款事件时,现场考务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就近交警请求协助或变换交通工具;同时向考点应急处理组汇报,根据考点应急处理方案执行,同时尽力安抚考生,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将至最低;4 .发生第三条第(四)款事件时,考点应

9、急处理组要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采取措施保护好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食宿、交通等问题,并根据考区处理方案执行;5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考点办公室和考场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一)较大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考试过程中发生较大考试突发事件,考点办公室与考场机构在合作处理的同时,应立即向考点应急处理组报告,并按规定做好情况记录。考点应急处理组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处理建议,并上报考区应急处理组,同时通知考点办公室与考场机构采取相应措施。1.发生第四条第(一)款事件时,考点应急处理组上报考区应急处理组,根据上级应急

10、处理组做出考试继续进行或择期重新开考的决定,考点应急处理组通知考点办与考场机构采取相应措施;6 .发生第四条第(二)款事件时,考点办经省考区同意后,按保密规定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补足应试人员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安抚工作;7 .发生第四条第(三)款事件时,考点办应迅速予以调整,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救,安抚好考生,妥善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无法自行完成调整时,考点应急处理组应及时报考区应急处理组,根据考区方案进行相应处置;8 .发生第四条第(四)款事件时,启用备用试卷光盘,备用试卷光盘无法读取的,逐级上报,经请示国家医考中心同意后,按要求通知考生择期补考相应单元,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其他单元

11、考试不受影响。9 .发生第四条第(五)款事件时,逐级上报,经请示国家医考中心同意后,通知考生补考相应单元,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同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0 发生第四条第(六)款事件时,在30分钟内解决的,根据情况做相应延时操作。10分钟之内,考场主要负责人向考点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后作相应延时;10-30分钟逐级向考区申请,经同意后作相应延时。30分钟内无法解决的,逐级上报,经请示国家医考中心同意后,通知考生补考相应单元,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11 发生第四条第(七)款事件时,互联网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获取开考授权码、上传考生答题数据等操作,考场工作人员可通过电

12、话联系获取开考授权码,按要求将备份数据刻盘并报送国家医考中心。考试局域网出现故障,在30分钟内解决的,根据情况做相应延时操作。10分钟之内,考场主要负责人向考点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后作相应延时;10-30分钟逐级向考区申请,经同意后作相应延时;在30分钟内无法解决的,逐级上报,经请示国家医考中心同意后,通知考生补考相应单元,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12 发生第四条第(八)款事件时,考场KEY全部丢失,立即逐级上报;考试服务器丢失,立即逐级上报。按照国家医考中心和省考区的方案执行。13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较大事件时,考点办公室和考场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按程序逐级上

13、报。(三)一般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考试突发事件,考点办公室与考场机构在合作处理的同时,立即向考点应急处理组报告,并按规定做好情况记录。考点应急处理组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决定,通知考点办公室与考场机构采取相应措施。1 .发生第五条第(一)款事件时,考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在考室、试卷袋、答题卡袋进行清理查找,如查找无果,须查明丢失原因,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2 .发生第五条第(二)款事件时,考场工作人员应首先对应试人员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应试人员不听从劝解,应终止其参加该场考试;3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时,考点办公室和考场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报告

14、考点应急处置组。第四章应急保障第八条通信与信息保障(一)考点办公室应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制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交通运输和通信保障方案,建立市考试应急处理有关部门组织网络联络表,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保证联络和应急处理交通运输通畅。(二)建立考试信息沟通机制,实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应设置值班电话、值班传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保证值班电话和值班传真畅通。考务工作人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应全天开通。第九条人员保障考点办公室应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加强业务培训,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相互配合,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人员保障。第十条技术保障

15、考点办公室应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确保相关专业技术问题高效、顺利解决。第十一条综合保障考点办公室应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必要时组织协调提供治安、医疗、物资、交通、消防和供电等方面的保障。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各类考务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第十三条考试期间一般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以免影响考生答题及考务管理;对于考试的各种问题以及考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相关部门进行解释或解决。组长:副组长:成员: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都考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谢强成都市卫计委主任赵平成都市卫计委副主任杨和平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成都市保密局副局长黎邦华成都市经信委副主任刘志刚成都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刘益民成都市卫计委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刘波成都市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赵春晓成都市卫计委中医处处长庄京成都市卫计委监察室主任严学良成都市卫计委安全管理处副处长张发强成都市公安局二处处长刘府斌成都市保密局督察处处长顾华强成都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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