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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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流程图县级动员部署: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建县级指导组(审核组),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部署工作和培训业务。村级自查评议:在县、乡(镇)的指导下,组织村评议代表进行自查评议,填写自查评议意见并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初验上报:组织初验,将初验名单和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采集贫困村变化信息。县级审核公示:涉及认定指标的县级主管部门或专责小组分别审核各自负责的单项指标,出具证明材料。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贫困村脱贫摘帽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名单和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

2、组。市级复核审定:对县(市、区)上报的脱贫摘帽村复核,提出贫困村脱贫摘帽名单并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通知相关县(市、区)组织录入信息,标识“出列”,核对信息。自治区抽查反馈: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设区市上报的贫困村脱贫摘帽名单进行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向设区市反馈。市级公告退出:收到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结果后,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上报名单中未通过自治区核查的脱贫摘帽村进行回退,对通过市级复核、自治区核查的脱贫摘帽村,在各乡(镇)内公告退出,同时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镇级开展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流程第一步:组建工作队伍组建工作队(初验组),抽调乡(镇)党政机关、直

3、属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村级自评进行指导和认定初验。第二步:参加县级培训组织乡镇、村人员参加县级培训。第三步:指导村级自评乡(镇)工作队(初验组)会同县级指导组(审核组)指导贫困村开展自查评议。第四步:等待村级自评等待行政村上报贫困村脱贫摘帽自查评议意见(附件6)。第五步:组织认定初验组织乡(镇)工作队开展认定初验。同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该村信息采集表,一并采集该村变化信息。第六步:上报初验名单根据初验结果,将贫困村脱贫摘帽初验名单和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七步:配合县级审核配合县级组织对本乡(镇)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的审核。第八步:等待县级公示

4、等待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乡(镇)人员活动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第九步:配合市级复核配合市级组织对本乡(镇)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的复核。根据市级对县(市、区)通知的结果,组织乡(镇)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对脱贫摘帽村进行信息更新和标识“出列二第十步:配合自治区核查配合自治区组织对本乡(镇)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的核查。第十一步:等待市级公告等待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乡(镇)内公告退出。第十二步:等待上级反馈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附件7)贫困村脱贫摘帽镇级初验组的人员名单和村级自查评议安排时间安排:2018年11月18日上午9点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关于做好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8)52号)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塘镇贫困村脱贫摘帽镇级初验收组。现将初验组成员名单如下:杨国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冠锡镇党委组织委员李俊成镇人大副主席苏美龙镇副镇长黄其术镇农业站站长利宪镇社保所所长刘祖平镇合管办主任颜开树镇城建办主任张功科镇民政办主任杨子业镇残联主席黎宗敏镇水利站站长裴恒真镇交通站站长李荣霞镇供电所所长苏智镇文化站站长陈海燕镇扶贫办副主任(联络员)村级开展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流程第一步:组建工作队伍组建由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党支部书记组成的工

6、作小组,负责组织自评、完善档案、配合核验等。确定评议代表名单:由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党支部书记,住村退休干部、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教师代表(57人,无该类别代表的,不作要求)组成。第二步:参加县级培训组织村相关人员参加县级培训。第三步:开展自查评议1 .在县指导组(审核组)的指导下,组织评议代表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采取会议评、现场核等方式,对照自治区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附件7)、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通知,逐项进行自查评议,填写贫困村脱贫摘帽自查评

7、议意见(附件6)评议代表签名,村委会盖章,原件留村委会存档,1份复印件报乡(镇)人民政府。2 .根据行政村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清单(2018年版),建立本村佐证材料台账。第四步:配合乡镇初验配合乡(镇)组织对本村脱贫摘帽认定初验和信息采集工作。第五步:配合县级审核配合县级组织对本村脱贫摘帽认定的审核。第六步:配合市级复核配合市级组织对本村脱贫摘帽认定的复核。第七步:配合自治区核查配合自治区组织对本村脱贫摘帽认定的核查。第八步:等待市级公告等待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乡(镇)公告退出。第九步:等待上级反馈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附件7)贫困村脱贫摘帽自查评议意见经村民委员会组织村第一书记、

8、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住村退休干部、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教师代表等自查、评议,认为本村贫困发生率、村集体经济收入等12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摘帽标准。村第一书记(签名):驻村工作队员(签名):村“两委”干部(签名):各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签名):退休干部(签名):老党员(签名):党代表(签名):人大代表(签名):政协委员(签名):妇女代表(签名):教师代表(签名):村民委员会(盖章)说明:1.此评议意见一式2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执1份。2.村第一书记、驻

9、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屯)长、理事会理事长均要组织参加评议,同时,组织住村退休干部、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教师代表5-7人参加评议,无该类别代表的,不作要求。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验收表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全村2017年年底农户户人其中:贫困户(全口径)户人序脱贫指标验收标准认定情况序脱贫指标验收标准认定情况1有特色产业(1)有“3+1”特色产业,且覆盖全村80%以上(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返贫户、脱贫户、退出户)。(2)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有产业基地(园)覆盖。(3)培育有不少于3名的贫困村创业致富

10、带头人。1 .特色产业名称:O全村贫困户,家庭全部劳动力均长期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的贫困户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户户,有特色产业贫困户户,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户比例:%02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园)名称:O3 .培育有名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致富带头人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参加扶贫部门在培训基地举办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二是培训基地必须是各级扶贫部门认定且报自治区扶贫办备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三是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并取得结业证书。)致富带头人姓名:O4 .其他情况:。综合判定:口达标未达标(原因:)O序脱贫指标验收标准认定情

11、况有住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实现全村农户户,有住房保障的农户户,占%o其中,有住房保障的未脱贫户户、脱贫户(含退出户)户、非贫困户户。住房有保障户包括:1.原住房稳固,有住房保障的户。2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有住房保障的户。其中:属于集中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实际搬迁入住的户;属于分散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实际搬迁入住的户。3 .危旧房改造户,房屋质量合格、达到入2房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住条件(安装好外围门、窗等,所在村屯已落实水、电等),且已实际入住的户。4 .家庭成员全部长期居住在子女家、亲戚家、朋友家或敬(养)老院等的,或长期稳定租房居住的户。5 .其

12、他情况:。根据以上采集信息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原因:)。全村内是否有非贫困户无住房保障(危房)?无口如有,有户。序脱贫指标验收标准认定情况3有基本医疗保障(1)行政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保人口100%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2)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能享受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3)行政村内应参保人口98%以上(含)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4)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100%能享受医疗保障政策: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按规定转诊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13、%;患门诊特殊慢性病,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o(5)行政村内有政府举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6)每所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至少有I名乡村医生执业。1 .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保人口人,其中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的人,占%02 .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人,享受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共人。3 .截至当年10月底,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按规定转诊的人,其中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的人;患门诊特殊慢性病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

1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其中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的人。上述2种情况合并统计,享受医疗保障政策比例为。4 .是否有政府举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口是口否。5 .是否每所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口是口否。6 .其他情况:。根据以上采集信息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原因:)O全村应参保人口人,应参保人口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的有人,占。其中,全村应参保的非贫困人口人,实际参保的非贫困人口人,未参保的非贫困人口人中,经调查发现本年度患病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人。序脱贫指标验收标准认定情况4有义务教育保障(1)行政村内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

15、育阶段失学辍学。(2)在校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到义务教育阶段相应的教育扶贫政策。1 .全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人,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人,其中,贫困户家庭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人。2 .全村在校适龄儿童少年有人,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有人。3 .其他情况:。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原因:)O5有安全饮水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通过打井,建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用水标准。全村农户户,通过打井,建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达到安全饮水户,占;其中,未解决安全饮水困难的农户户,其中,脱贫户(含退出户)户,贫困户户,非贫困户户。其他情况:。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

16、原因:)O6有路通村屯(1)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就近连接上级路网或其他乡镇路网,通行政村的道路达到硬化(沥青/水泥)要求。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2)2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通砂石路以上(含)的路,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面层砂石厚度不小于12厘米,机动车能通行。1.行政村通材质硬化路,道路路基宽米,路面宽米。2 .2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个,其中通砂石路以上(含)且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面层砂石厚度不小于12厘米的个。3 .其他情况:。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原因:)O序脱贫指

17、标验收标准认定情况7有电用(1)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家中接通生活用电。(2)行政村实现通动力电。1.全村农户户,家中接通生活用电户,占%;其中,未解决有电用的脱贫户(含退出户)户,未脱贫户户,非贫困户户。2 .行政村是否通动力电?口是口否。3 .其他情况:。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原因:)O8有村集体经济收入(1)行政村有村民合作社,依托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资金,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入股、租赁、劳务服务等形式,获得稳定的收入。(2)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含)。1 .村民合作社名称:。O2 .本年度村集体经济已获得收入万/Go3 .其他情况:。综合判定:达标未达

18、标(原因:)O序脱贫指标验收标准认定情况9有基本公共服务(1)行政村村委会有办公场所、宣传栏。(2)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有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3)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通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4)行政村内符合当地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5)行政村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含)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公共服务设施:有办公场所;口有宣传栏。2 .有篮球场;口有文化室(农家书屋);口有戏台。3 .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接通点:村委会所在地,口村中心学校所在

19、地。4 .符合当地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有户,其中纳入农村低保户。5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为。60周岁以上(含)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比例为%06.其他情况:。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原因:)O10有电视看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有电视机或电脑或智能手机,能收看中央和广西电视频道或上网,了解中央和自治区方针政策、新闻信息。1 .全村农户户,有电视看或有电脑上网或智能手机上网的有户,占比为。其中,没有电视看或有电脑上网或智能手机上网的农户中,脱贫户(含退出户)户,未脱贫户户,非贫困户户。2 .其他情况:o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原因:)O序脱贫指标验收标准认定情况1

20、1有好的“两委”班子(1)行政村“两委”班子能较好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行政村“两委”班子没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32号)中所列举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12种情形,或者已经整顿到位。 1.无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情形; 2.有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情形:,是否已整顿到位?否。口是,整改措施:。综合判定: 达标 未达标(原因:)12贫困发生率低于3%2018年全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乐并逐年降低,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村2014年底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数为人,经本年度“双认定”后剩余贫困人口人,

21、贫困发生率为。综合判定:达标未达标(原因:)乡(镇)初验意见依据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经初验,该村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拟认定该村脱贫摘帽。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县(市、区)审核意见依据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程序及标准,经审核,该村脱贫摘帽认定程序已按要求实施完毕,数据真实有效,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经县内公示,群众无异议(依据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程序及标准,经审核,该村脱贫摘帽认定程序已按要求实施完毕,数据真实有效,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经县内公示,群众无异议(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异议不属实),拟认定该村脱贫摘帽。县(市、区)扶

22、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年月日设区市审定意见对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经市复核审定和自治区抽查反馈,该村各项指标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认定该村脱贫摘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由各县(市、区)统筹部署,乡(镇)组织工作队实施初验,初验结果经县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区市复核审定。2 .核验工作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充分了解贫困村及农户的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对各项指标逐项进行核验,如实填写此表。若审计、巡视、督查、考核、评估等发现此表与脱贫摘帽认定时实际情况不相符,此表将作为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作风不实等问

23、题的倒查依据。3 .由县(市、区)组织将脱贫摘帽村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4 .设区市在自治区核验结束,反馈核验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定意见。5 .此表一式4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扶贫办、设区市扶贫办各执1份。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制贫困村脱贫摘帽初验名单序号贫困村村名备注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说明:此名单一式2份,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扶贫办各执1份。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经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入村调查核实村贫困发生率,村集体经济收入等12项指标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拟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该村为年脱贫摘帽村,现予

24、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3天内向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映。监督值班电话: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年月日说明:此公示一式3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扶贫办各执1份。贫困村脱贫摘帽审核公示名单序号贫困村村名备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年月日说明:此公告一式4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扶贫力、设区市扶贫办各执1份。序号贫困村村名备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年月日说明:此名单一式2份,设区市扶贫办、自治区扶贫办各执1份。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逐项审核,村贫困发生率、村集体经济收入等12项指标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批准

25、该村为年脱贫摘帽村,现予以公告。监督值班电话:O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年月日说明:此公告一式4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扶贫办、设区市扶贫办各执1份。2018年贫困村脱贫摘帽指标验收标准说明表序号考核指标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详细说明自治区需查阅的佐证材料1有特色产业(1)有“3+1”特色产业,且覆盖全村80%以上(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返贫户、脱贫户、退出户)。(2)有/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有产业基地(园)覆盖。(3)培育有不少于3名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3”必须从县级认定的“5”个特色产业中选择;“1”必须从县级认定的“5+2”个特色产业中或从自治区下发的特

26、色产业目录中选择。该村“3+1”特色产业覆盖率二全村发展“3+1”特色产业的贫困户总户数(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户数一家庭全部劳动力均长期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的贫困户总户数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户总户数)100%o其中,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应作家庭成员自然减少的人员(减少原因包括:死亡、失联、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等)不列入家庭劳动力进行考核。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登记证明、带动贫困户发展情况等证明材料。产业基地(园)是指由政府、民间组织机构或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等办,富于规划且具有产业集群效应的连

27、片示范基地或园区,须具备由县级行业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覆盖贫困户情况、基地示范牌照片等证明材料。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办法按照广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桂开办发(2018)47号)执行。县有关部门提供(1)全村特色产业发展统计表。(2)贫困户特色产业登记表。(3)家庭全部劳动力均长期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的贫困户情况统计表。(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户情况统计表。(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登记或注册证明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登记证明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情况及相关统计表或有产业基地(园)覆盖相关材料,如产业基地(园)认证材料、基地规模、覆盖贫困户情

28、况等。(6)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材料及情况统计表。(7)其他有关佐证材料。2有住房保障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具体标准及要求,详见贫困户脱贫”有住房保障”指标。占比采用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该村农业户籍户数数据作为计算基数。县有关部门提供(1)农户住房保障达标统计表和住房保障未达标名单。(2)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保障情况表、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交钥匙名册、抽签选房签字名册等。(3)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序号考核指标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详细说明自治区需查阅的佐证材料3有基本医疗保障(1)行政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保人口100%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

29、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险)。(2)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能享受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3)行政村内应参保人口98%以上(含)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4)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100%能享受医疗保障政策: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按规定转诊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患门诊特殊慢性病,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O(5)行政村内有政府举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6)每所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行政村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

30、该村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的所有贫困户(含贫困户、返贫户、脱贫户、退出户)。符合条件的应参保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社保法规定、具有中国籍的应参保人员。不含核验时仍属于现役军人和应作家庭成员自然减少的人员(减少原因包括:死亡、失联、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等)。行政村内全部应参保人口,指核验时由公安部门提供的具有本行政村户籍的最新总人口(核验之前上个月的统计数),不含核验时仍属于现役军人、死亡未销户人员、失联人员、嫁出人员、出国定居人员、判刑收监人员等。退出户参保人员的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有

31、关规定,由各县根据实际,实行差异化政策。政府兜底机制,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财政补助的顺序予以报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大额统筹(或同类型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补助的顺序予以报销;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出资给予购买商业保险或政府兜底等方式给予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指桂人社发(2017)1号文明确的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分出户家庭患房人员住院和门诊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由各县根据实际,实行差异化

32、政策。市区所在地、县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分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采取乡镇卫生院聘用乡村医生安排到村卫生室长期执业的,视为有乡村医生执业;采取定期巡诊方式的,不符合要求。县有关部门提供(1)全村应参保人口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或同类型保险情况统计表和未购买的名单(2)本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员享受财政补贴政策情况统计表。(3)本村应参保人口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的情况统计表。(4)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享受医疗保障政策情况统计表。(5)本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图片。(6)本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复印件。(7)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序号考核指标验收标准验收标准

33、详细说明自治区需查阅的佐证材料4有义务教育保障(1)行政村内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2)在校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到义务教育阶段相应的教育扶贫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年龄为616岁(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16周岁)。未入学儿童少年、辍学学生返校安置办法:2018年3月以前失学辍学的学生,视情况妥善安置;2018年4月以后辍学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回原班级对应的年级,建立“一生一案“控辍保学方案。对不能到校就读、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建立送教上门制度,落实“一人一案”,采取“医教结合”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注:重度智障、重度残疾毫无自理能力及识别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

34、除外)县有关部门提供(1)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情况统计表。(2)在校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到义务教育阶段相应的教育扶贫政策情况统计表。(3)其他有关佐证材料。5有安全饮水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通过打井,建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用水标准。(1)有安全饮用水是指:水质:感官性状良好,无异色、无异味或异臭,水体清洁干净。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5升。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可折算成取水的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或垂直高差不超过80米)。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O(2)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解

35、决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用水标准即为达标。有安全饮水计算公式:有安全饮水比率=解决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水标准农户数/全村农户总数X100%o县有关部门提供(1)贫困村有安全饮水情况统计表和未达到安全饮水户名单。(2)其他有关佐证材料。6有路通村屯(1)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就近连接上级路网或其他乡镇路网,通行政村的道路达到硬化(沥青/水泥)要求。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2)2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通砂石路以上(含)的路,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面层砂石厚度不小于12厘米,机动车能通行。对于路面、路基宽度要求,临水、临

36、崖等特殊路段因环境限制的除外。虽未达到当前的标准,如属于2016年1月12日前竣工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视为达标。位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道路建设按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执行。县有关部门提供(1)行政村通硬化路情况表和20户及以上自然村屯通路情况表。(特殊情况的出具特殊情况佐证材料)(2)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序号考核指标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详细说明自治区需查阅的佐证材料7有电用(1)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家中接通生活用电。(2)行政村实现通动力电。占比采用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该村农业户籍户数数据作为计算基数。县有关部门提供(1)全村有电用达标情况统计表和未通生活用电户名单。(2)贫困户或村委对于

37、特殊情况不予通电的书面证明。(3)其他有关佐证材料。8有基本公共服务(1)行政村村委会有办公场所、宣传栏。(2)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有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3)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通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4)行政村内符合当地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5)行政村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含)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行政村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该村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的所有贫困人口(含返贫人口、脱贫人口、退出人口)。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具

38、有广西户籍、年满16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应作家庭成员自然减少的人员(减少原因包括: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失联、户籍迁出等)。退出户家彘人口的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按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由各县根据实际,实行差异化政策。县有关部门提供(1)行政村办公场所、宣传栏基本情况、照片等。(2)篮球场、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的图片O(3)行政村通网络宽带情况表。(4)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统计表。(5)贫困人口城乡居民

39、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统计表和未参加养老保险名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情况统计表。(6)其他有关佐证材料。9有电视看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有电视机或电脑或智能手机,能收看中央和广西电视频道或上网,了解中央和自治区方针政策、新闻信息。距离家庭住地100米范围内有电视看或有电脑或智能手机能收看中央和广西电视频道或上网的,视为其有电视看。占比采用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该村农业户籍户数数据作为计算基数。县有关部门提供(1)全村农户能看电视或上网情况统计表和全村未有电视且未有电脑或智能手机上网户名单。(2)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序号考核指标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详细说明自治区需查阅的佐证材料10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40、1)行政村有村民合作社,依托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资金,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入股、租赁、劳务服务等形式,获得稳定的收入。(2)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含),2019年达到4万元以上(含),到2020年达5万元以上(含)。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1.经营性收入:产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等集体经营收入(扣除实际成本后)、投资收入;2 .费产性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核算农户和其他单位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置收入、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等3年以上长期性政策性补助(不含3年)、征占村集体经济组

41、织土地补偿款项;3 .其他收入:上级根据奖励规定颁发的奖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包括:1.“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2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3 .上级专项补助款项(2017年及以后的);4 .救济扶贫款项(2017年以后的);5 .社会捐赠款项(2017年以后的);6 .其他扶贫产业奖补资金、退耕还林类项目资金等临时性转移补助资金;7 .合作单位拨入的资本金或股金。县有关部门提供(1)贫困村设立村民合作社的有关重要材料,包括村民合作社章程、村民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合作社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反映村民合作社设立大会召开情况的有关资料(通告、选举结果、现场

42、图片等)、管委会和监委会成员名册、社员名册、登记备案手续。(2)贫困村2018年脱贫摘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项目清单统计的收入情况汇总表、村民合作社(村民委员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登记的日常记账等账本、村民合作社(村民委员会)与有关经营主体签订的经营性合作书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核对)。(3)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序号考核指标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详细说明自治区需查阅的佐证材料11有好的“两委,班子(1)行政村“两委”班子能较好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行政村“两委”班子没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32号)中所列举软

43、弱涣散村党组织的12种情形,或者已经整顿到位。对第12条“村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情形,按照如下标准认定是否整改到位:对于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党纪处分,或受记大过政务处分的村“两委”干部,依法依规进行罢免、停职或劝退辞职的,可认定为整改到位。对于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以及警告、记过政务处分的村“两委”干部,如不再担任村“两委”于部的,可认定为整改到位;如适宜继续担任村“两委”干部,经乡镇党委批评教育的(核验时,须提供谈话记录等证明材料),可认定为整改到位。县有关部门提供(1)开展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的台账材料。(2)核验村“两委”班子换

44、届情况(包括换届时人选有关核查材料)、换届后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3)核验村“两委”班子的履职材料。具体包括:组织党员群众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记录材料;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记录材料;“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材料;发展党员工作材料(4)是否存在村党组织软弱涣散12种情形的证明材料,如果属于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要有整改情况材料。(5)其他有关佐证材料。12贫困发生率低于3%2018年全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并逐年降低,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数申请脱贫摘帽贫困村的户籍人口数。占比采用公安部门提供的2014年底该村户籍人口数的数据作计算基数。(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该村2018年底剩余的贫困人口数;(2)该县公安部门提供的该村2014年底户籍人口数。(3)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备注:认定方法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指标涉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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