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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科相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精神科医疗纠纷成为投诉热点之一,而如今对于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处理,也不再局限于卫生部颁发的事故处理办法,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法律法规中也有明确规定。新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精神病患者行为责任能力有不同程度的丧失,精神科医疗纠纷又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精神科护理行为涉及一般法律的广泛内容,同时又有它自身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护士,在提供健康服务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病人权利,保障病人安全,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该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工作中潜在
2、的法律性问题,认真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一、1980年美国颁布的精神卫生系统法 曾主张病人有以下权力:,1 病人有权获得适当的治疗,即最具有支持性的治疗,且限制是在最少的环境下。2 对于治疗,病人有权要求符合个别化、书写下来的,并且须定期加以修改的计划。3 病人有权利参与治疗计划,有权利了解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治疗目标、治疗目的、治疗的不良反应以及可能出现的其他治疗方法。,4 除了在紧急状况下或法律规定之外,病人有权利拒绝治疗。5 病人有权利拒绝参与实验研究。6 病人有权利拒绝被约束或放置在隔离室。7 病人有权利得到人性化的治疗环境。8 病人有权利要求记录的保密性。,9 病人有看病
3、历的权利,除非此记录系由第三者提供,或此记录对病人健康有危害。10 病人有权利打电话、寄信或者接受亲友的探视。11 病人有权利知道他们的权利。12 病人有权利表示受伤害。13 当出院时,病人有要求被转介的权利。,二、我国的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精神障碍病人应享有的权利,1 公民权 精神障碍病人病愈后同样享有与正常人一样的公民权,如入学、应试就业等权利。2 人格尊严权 条例第六条规定精神障碍病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障碍病人。3 享有精神卫生服务权。,4 隐私及保密 由于精神障碍病人病态时出现的异常行为易受到歧视,故对其隐私应严格保密。隐私包括两个方面:病人的生
4、活史:学习 工作和个人生活经历;恋爱和婚姻。病人的疾病隐私:病情、诊断、治疗方案、预后等。,关于精神障碍病人隐私权的保障包括(1) 未经病人或监护人书面同意,不得对病人录音、录像、摄像等。(2) 因学术需要公开病情资料的,应隐去能识别病人身份的资料等。(3) 如发生泄漏隐私要受处罚,根据条例42条规定,泄露心理健康咨询对象隐私,吊销其资格证书;44条规定,精神科执业医师泄漏精神障碍病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12月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病人有可能实施危害自己的行为时;病人有可能实施危害他人或社会的行为时;担任高度
5、责任性工作的病人;有司法部门的证明。,5 知情同意权 精神障碍病人或监护人有权了解病情、诊断、治疗方案、预后。精神障碍病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出具书面疾病诊断结论。6 诊断复核权。7 有通信及会客权。8 有了解和复制自己病案内容的权利,有自制力的精神障碍病人或其监护人同样具有此权利。,三、我国精神障碍病人住院形式,可以分为自愿、非自愿、紧急住院三种形式。条例第四章第29、30 、31条分别阐述了自愿、非自愿及紧急住院的对象。自愿住院的对象为有自知力的病人,可自行决定住院治疗;非自愿住院的对象为无自知力的病人,由于疾病缘故病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可能影响或伤害自己或他人,但病人不愿住院,可由其监护人
6、代办理入院;紧急住院的对象为一些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病人及病情需紧急住院的,甚至无监护人陪伴由公安局护送而来的,并出具证明,同时必须经过两名以上精神科执业医师诊断认为必须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在实施紧急住院后72h内,作出诊断结论。,四、护理人员的权利义务,1 护士的基本职责有三个方面:保护生命,减轻痛苦,促进健康。2 护士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的护理工作和职业作风。3 护士对工作不仅要有充分的准备,而且必须保持高水平的知识和技能。4 尊重病人的宗教信仰。 5 护士应对信托给他们的个人情况保守秘密。,6 护士不仅要认识到职责,而且要认识到他们的职业功能限制。若无遗嘱,不予推荐或给予医疗处理,护士在紧
7、急的情况下可给予医疗处理,但应将这些行动尽快地报告给医师。7 护士有理智地、忠实地执行医嘱的义务,并应拒绝参与非道德行动。8 护士受到保健小组中的医师和其他成员的信任,对同事中的不适当的和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向主管当局揭发。9 护士接受正当的薪金和接受例如契约中实际的或包含的供应补贴。,10 护士不允许将他们的名字用于商品广告中或作其他形式的自我广告。11 护士与其他事业的成员和同行合作并维持和睦的关系。12 护士坚持个人道德标准,因为这反映了对职业的信誉。13 在个人行为方面,护士不应有意识地轻视在她所居住和工作的居民中所作的行为方式。 14 护士应参与与其他卫生行业所分担的责任,以促进满足公共
8、卫生的需要,无论是地区、周、国家和国际的。,五、护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 有责任根据病人的价值系统及独特性,以及执行护理判断及措施。2 有提供人性化护理照顾的责任。3 有责任保护病人及大众,以防受不适当、不道德、不合法执业行为的伤害。4 有拒绝执行任何可能危害病人及大众的护理措施之责任,且有义务与相关的机构做合理的沟通。5 有责任增进病人于健康照顾上的知识与能力。6 向社会开展预防保健工作,有承担整个社会人群健康的责任。7 有保密病人隐私的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不得泄露病人的隐私。,8 护士有遵行护士执业注册的义务。按国家规定,每两年注册1次,并每年提交规定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证明。 9 按护士管
9、理办法规定,护士必须经注册后方能上岗执业。10 健康问题的护理评估及教育的义务。11 预防保健的护理措施。12 护理指导及卫生咨询的义务。13 医疗辅助行为。14 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义务和责任。,六、精神障碍病人的法律法规问题,1 刑事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精神障碍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才可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精神障碍病人可能因其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而实施社会危害行为,但也可能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其辨认或控制能力并无明显损害。前者不能构成犯罪,后者则与正常人犯罪无异。所以,关键在于精神障碍病人在其实施危害行为时有无辨认或控制能力
10、,这是精神障碍病人是否具备犯罪主体的条件,也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标准。,2 民事法律问题 精神障碍病人的民事诉讼问题,主要涉及财产处理、婚姻家庭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关于精神障碍病人的财产处理,包括合同、遗嘱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条款为依据,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
11、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中所指的行为辨认能力,其核心乃 意思表示能力,即精神障碍病人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根据他对自己行为能否正确认识以及有无正常预期两个发面加以认定。,七、精神科护理与病人权利的维护,近年来,联合国对保护世界残疾人和以精神不健全为理由遭受到拘禁的人的人身权利等的保护给予了很大的
12、关注,1991年5月31日联合国做出46/149号决议,以“保护精神障碍病人和改善精神卫生保健的原则”这一重要资料方式发表,一般称为联合国原则。强调指出世界各国的精神卫生理发都要注意保护精神障碍病人的权益,世界各国应确保通过本国的适当立法、行政、教育等措施遵守和贯彻本套原则。这一原则包括25项内容,主要指出每个精神障碍病人及其人格有权利受到尊重,有权利受到人道主义待遇,不受任何形式的有辱人格或其他方式的虐待,不得有任何基于精神障碍的歧视。,护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病人,保证病人的法定权利,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关心病人,保护病人不受侮辱和伤害;对病人的异常行为不讽刺、嘲笑;对病人的隐私和
13、病态表现不外传和谈笑。对病人的合理要求应设法满足,对突然发生的意外,要争分夺秒的抢救。,在临床工作中为了保障病人的生命权,对某些由于病态而拒绝治疗及护理的精神障碍病人,医护人员可以行使干涉权,如实行强迫治疗或保护性约束。对病人的治疗或康复以不伤害病人为原则。精神科护士在实施干涉权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1 封闭式管理 对发作期精神障碍病人的自由予以限制,即实施封闭式管理是精神科病区的特点之一。暂时约束病人应有医嘱,限制其活动范围,其动机是保护病人,预防其对社会及自身产生危害。但约束应适度,持续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给病人造成伤害。2 强迫性治疗及护理 执业护士必须保障对病人正常的治疗及护理,由
14、于病态的缘故,病人拒绝接受治疗,护士可对病人执行强制性治疗,但特殊的医护措施及实验性临床治疗必须征得病人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八、精神科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问题,由于精神护理工作的特殊,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重视病人的生命,尊重病人的人格。精神科涉及的法律问题如下:,失职行为,1主观上的不良作为或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者,属失职行为。2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以致贻误诊疗或抢救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属失职行为。精神科病区常有意外情况发生,值班护士应按时巡视病区,严守岗位职责。3护理中由于查对不严或查对错误、交接班不清,以致打错针、发错药等是失职行为。4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15、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是病人发生严重感染也属失职行为。5护理文件书写不实事求是等也是失职行为。6违反护士道德规范要求,如违反诊疗要求擅自为戒酒、戒毒者提供酒或毒品等属严重的渎职行为。,侵权行为,定义:是指护理人员对精神障碍病人的权利进行侵害而导致病人利益受损的行为。1剥夺病人接受治疗护理的权利。2泄露病人病情及其他隐私,造成严重后果。,3见他病人的人格尊严,在病人精神错乱、意识不清=认知障碍时期耍弄、嘲笑病人获取非法利益,都是粗暴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4若非出于控制病情需要,而护士主观上故意惩罚病人,给其约束起来,是属于侵犯病人身体的侵权行为。,执行医嘱的合法性,1医嘱是护士对
16、病人施行治疗及护理的法律依据。2在执行医嘱时,护士应熟知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各种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使用方法。当护士拿到医嘱,经仔细核对,确信无误时,就应准确及时地执行。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属违法行为。如护士对医嘱有疑问,应进行核查。护士若发现医嘱是错误的,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和申辩,若听之任之,酿成严重后果,将与医师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依法管理,1加强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化件事的不断加强,学法懂法和守法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法律不仅对每个公民都有约束力,而且也是护身法宝。护理工作中每个环节都涉及各种各样潜在的法律问题,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护理人员必
17、须学法懂法,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是护理人员当务之急。只有了解并熟知法律条文,才能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护理活动的医疗纠纷问题。,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医院的规章制度是为确保医院的整个医疗护理工作能顺利运作而制定的,护理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如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等。实际工作中要查对的环节很多,每个环节都必须认真查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完成各项治疗任务,否则就可能出现事故或产生医疗纠纷,给病人带来严重的危害。,3严格科学地执行医嘱 医嘱是医护人员进行诊断和实施治疗措施的依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护士必须严格执行书面医嘱;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病人时方可执行口头医嘱
18、,同时护士应当复述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可据实补记医嘱。取消医嘱应由医师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护士认真核对;书面医嘱应经仔细查对、确信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医嘱有疑问应向医师提出质疑;若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如明知医嘱可能造成病人法律性损害问题,却听之任之,酿成严重后果,护士将与医师共同承担责任。,4规范护理记录的书写 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对护理记录、医嘱、体温单、病人监护记录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目前医患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护理记录对医疗纠纷处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护理人员要认真及时地写好护理记录,规范护理文件书写的格式和内容,一旦产生法律问题,可以此为证据
19、进行正当辩解。禁止护理记录被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在抢救急重病人来不及写护理记录时,护士应在抢救工作间隙或抢救结束的6h补记,补记的内容必须真实。在抢救过程中护士要沉着冷静,忙而不乱,防止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的发生。,5勤奋好学,提高专业水平 病人疾病的多样性,加之心理需求的多重性,护士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及专业水准,否则即使品德高尚但业务知识匮乏,也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甚至给病人造成痛苦。因此,在实践中护士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升和更行自己的专业知识,以适应护理专业发展的需要。,总之,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精神病患者的偏见,精神病患者社会地位低下,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而精神科护理人员对此尚未加以重视,以致在精神科护理中潜伏了较多的法律问题。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诉诸于法律。在这种形势下,护士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对许多护理环节不断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这既是对患者的负责,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