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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有效地經營班級?陳義汶 博士一個班級經營的成功與否,不但攸關教師的教學是否成功,更是教師產生成就感或挫折感經驗的來源。班級經營的方法與技巧有很多種,基於事前預防更勝於事後的補救的理念,初任教師者可以由下列所提供的五項預防性的班級經營要點,去把握管理經營的方向,若能多加練習,增加經驗與技巧,相信假以時日,必能成功有效地經營班級,以提升教學與管理的效率。一、班級的管理態度首先,教師想要有效地經營班級時,需要具有能公平處理學生的態度,要能公正地對後每一位學生,不因其家庭因素、學業成績,或其他因素,而對其行為作出反應或決定時,有不同的差別待遇,如此才能使學生心服老師的教誨。相反地,若不如此,則會是
2、損及教師在班級管理建立權威的第一步,因為這個因素是學生相當在乎,且認為教師必須具備的教學特質之一(金樹人,民82;高強華,民84)。其次,教師的經營態度最好是先嚴而後寬,而不可以先寬而後嚴,千萬不要等到班級秩序或常規無法收拾時,才想要開始將管理的態度轉為嚴格,這樣學生氜很可能無法適應老師如此的轉變,因為他(她)們會認為以前可以的行為,為什麼現在老師會禁止,因而會不服氣。但若是教師管理的態度是先嚴而後寬,學生會覺得教師了解他(她)們,雙方關係會更加和諧,這樣的結果將會有助於教師的班級經營。有許多初任教師剛開始教學時,滿懷熱誠,想要和學生打成一片,這是正確的觀念,但最要緊的是,要能事先約法三章,先
3、訂好班級常規,如此才不會在需要調整對學生的管理態度時,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及挫折感。最後,教師要能採取適當的民主作風不放任也不專制,領導一個班級,要能尊重並能了解學生的需求與興趣,在適度的範圍內給學生自主的權利,使學生能獲得學習的經驗。例如,在選舉班級幹部或學習小老師時,不完全放任學生自行選舉,但也不是完全由教師決定,可由教師在衡量全班每一位學生的才能後,提出適當名單給全班學生表決,如丂既不放任也不專制,才能選出適才適任的班級幹部。二、運用模範認同:教師的言教及身教並重在班級經營中,有許多教師的言語及行為會對其班級經營產生影響,這些影響不但是外在的,而且會潛移默化學生的言語及行為。因此,教師可運用
4、本身的言教及身教,以增加班級的效果。古代的孟母三遷,古語所說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意義就在這裡。學生經常把老師的行為當作表率(無論好壞),加以模仿,因此學生可說是老師的一面鏡子,反映出老師的言行;所以身為老師,能不謹言慎行嗎?在言教方面,班級經營的技巧首重溝通,當老師與學生進行溝通時,應盡量使用第一人稱,以傳達教師自己理性的訊息(金樹人,民82),讓學生知道老師的想法,而不會會錯意。例如,我(老師)對你(學生)的行為很生氣,因為如何如何等等,真心的說出教師內心的感受及想法。另外,偶爾若能善加使用幽默感,不但能適時地化解師生間敵對的氣氛,也能與學生培養良好的、友善的關係。教師要善用言語為工具,
5、以提昇班級經營的效率。能適時地公開肯定學生良好的行為,讚美學生的表現,增強他(她)們正向的行為,盡量使用鼓勵的言語代替責備,強調優點,告訴學生對他(她)們在行為及學習上的期望(亦即正向的指示與要求),讓學生知道他(她)們的行為及常規應該如何做,才能合乎教師及學校在學習上的要求,也使學生能有一個較實際的方向可借遵循。另外,教師應盡量避免自己的言語傷害到學生,避免使用尖酸刻薄的言語,千萬不可以為了要使學生改善在教室學習或生活上的偏差行為,而用言語威脅或恐嚇學生;請想一想北風與太陽的故事中,是北風(嚴厲威脅)比較可怕還是太陽(溫和)比較利害就可以知道了。如果老師經常情緒化地謾罵學生,則學生有可能出現
6、兩種情形:一是在被責備時挑戰教師權威,直接與教師產生對立;另一則是學生個性變得萎縮(反正不管我做得如何,都會被罵,不如不做、不理不睬、甚至虛應故事),如此更是與教師的班級管理精神(學生自動自發)背道而馳。因此,身為教師的您應該要常常勉勵自己:自愛而後人愛。在身教方面,老師應該要以身作則,給學生一個學習楷模。試想,如果一位教師時常在學生面前抽煙,則他(她)的學生們如何遵守不抽煙的校規或班規呢?又如果一位教師經常儀容不整,又該如何有說服力地要求學生們遵守老師的要求。由此可知學生的言行舉止,是教師的一面明鏡。古人說:身已正,不令而從;已兒不正,雖令不從。如果每一件常規,皆需要老師三令五申,學生才會遵
7、守,或者是口服心不服的虛應故事,這樣的結果將會降低教師管理班級常規的效率。因此教師最好能從本身開始,要求自己要有較高標準的生活規範。另外,身為教師,要能對學生的日常學習生活付出愛心與關懷,時時注意學生的生活表現,若學生有困難及需求時,要能及早發現並給予適當的支時與協助。當學生感受到老師的付出與關愛,將會受到老師的精神感召,如此一來,學生怎敢在班上作怪或跟老師作對呢?三、班級常規的制定與實施俗話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句話用在班級管理時也是一樣的。學期開始時,最好能先制定班級重要的常規,使師生雙方基本上對於班級管理有基本的遵循方向,亦即學生在教室學習及活動時所應遵守的規則。教師經營班及需要建
8、立屬於自己風格的班級常規,這些規則需要與學生一起制定並有教師的指導,其內容制定常有下列幾個基本原則:1. 簡單且具體常規不需要太複雜,教師可根據自己對班級的期待,作為建立常規的參考,每一條常規要表明一項具體的要求或指示;2. 正向的指示教師如果要的是學生在教室學習時要安靜,則常規應訂為上課要安靜而非上課不要講話,因為要告訴學生如何做及要做什麼,而非不要做什麼;3. 常規應由學生及教師共同制定;4. 確實執行,勿流於表面(金樹人,民82;單文經,民83)。有效的建立班級常規,並非在短期之內就能奏效,要依賴學生及教師能確實地將文字化為行動,並能將常規內化成一種學習生活的態度及習慣,使學生能自律,不
9、需要再靠老師時時地監督與維持,這時就是班級經營成功的時刻了。四、教師的另一把刷子:教學經營一位成功的教師要有兩把刷子,一把是班級經營,另一把則是教學的能力,兩者可以相輔相成。班級經營良好,則有助提昇教師教學的效率,因為上課時不需要在維持學生學習的秩序或態度費心,教師能將全部的時間及心思用於教學上,而良好的教學,對於班級經營亦有正面的效果,教師在上課前有充分的準備,講究教學方法,教學時講解清楚,能引人入勝,並時時維持教學活動能流暢地進行,則學生的注意力將被老師活潑有趣的教學所吸引,如此才能大大的提昇學生的學習意願,並能匯集學生的注意力,學生就不會出現擾亂教師上課的行為,因而大大的增加了班級經營的
10、效率。此外,教師在教學時要能增加與學生互動的機會及兼顧學生個別的需求,如此的教學活動將更能增加班級經營的效率,若師生在上課時互動增加,則會讓學生有機會融入教師的教學流程,使學生覺得課程有趣及增加參與感與成就感。教師也要能兼顧學生的個別差異,適時提供指導與協助,使學生能在學習時脦夠享有成功的經驗及挑戰性。當學生經常受到老師的肯定,那他(她)們的學習動機及自我信心將可提昇,那學習的效果就可以達到最高層次。在教學時,教師(尤其是導師)切記勿將寶貴的時間用在責備或指正全班或個別學生的偏差行為上。試想,有誰被責備之後,能有好心情聽老師上課吶?如此不僅浪費正常上課時間,而且也達不到要求學生改正偏差行為的效
11、果,更可能引起學生對學習的反感。若有需要則可利用班會時間討論,或找時間與學生個別談話。五、班級氣氛環境對學生的學習有很大的影響,而教室是學習與教學的主要場所,也是班級經營策略實施的主要地方,因此營造一個能讓學生提高學習效果,讓學生能遵守團體紀律的班級氣氛,即是班級經營最重要的因素。一般說來,班級氣氛包含兩方面:一是有形的教室環境的佈置,另一為無形的師生關係在班級所構成的教學與學習的氣氛與其人際關係(吳清山等,民82)。在教室佈置時,要能顧及學生的學習安全與衛生,能結合學生的學習情境以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使學生能感到親切,因而能使學生愉快的學習。而師生的關係經營更是重要,教師要了解,帶班首要能帶
12、學生的心,教師要創造機會使學生感受到教師的愛,使學生能從教師處得到成功的經驗與被尊重的滿足。譬如,平常能多詢問並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能多了解學生的問題,盡量解決他(她)們的困難,建立和諧的師生關係,學生自然會聽從老師的教導,師生共同建立一個溫馨和睦的班級,把班級導向成一個能互相合作的小型學習社區。這種團體學習的風氣會影響學生的人格特質,學習價價值與成就動機等(吳清山等,民82)。因此,教師要能善尽塑造優良的班級氣氛,並藉以改變學生的行為與氣質,如此將使得班級經營更為成功,更有效率。一位國中教師的專訪訪問者:周亮吟目前擔任台南市安平國中實習老師考取嘉義大學視覺教育研究所任教於台南市立安平國中的謝
13、文馨老師,在校任職已有八年的時間,目前擔任國一、國二的童軍、公民課老師。在訪談中,談論到班級經營,她認為班級經營最大的成就,不在於班上同學成績的卓越,而在於班風的建立。班級的精神及學習風氣之所以提昇,主要是由於老師和學生共同努力所產生的向心加和凝聚力,使學生對自己的班級,產生了歸屬感和榮譽心。這是謝老師最引以為傲的成就!用心去了解每個學生的成長背景、環境和他(她)們的個性,並誠心相待;進而讓他(她)們能認同老師,漸漸地使得班級中每個成員的心凝聚起來!謝老師談到:在班級經營上,最大的困擾是親師合作的問題。有些家長對於家庭教育的忽略,造成與學校教育無法相輔相成;所以學生在學習方面與同儕相處時間常會
14、有問題發生,這時老師就必須與家長多方面溝通與配合,在家庭教育上多下點苦心,才能替學生解決問題。教育是需要家庭和學校的雙方協調,才能獲得最佳的成效,所以導與家長溝通聯繫的順暢與否,是班級經營最重要的關鍵。對於一個初任教師來講,平時應多看多學,學習吸收前輩的經驗,因為多向教學經驗豐富的前輩請教,無形中可以獲得許許多多寶貴的知識與常識,其次在穿著打扮上,要專業合宜,給學生一種您是老師的印象。除此之外,提高自己的. .,更是極為重要的。新進教師往往會因為經驗不足,而在教學上遭遇到許多問題,於是挫折感就相對提高,此時新手老師應該要學會適時的調適自己的情緒,以避免壓力過大而造成自己的情緒崩潰!在與學生溝通
15、相處上,可以多方涉獵現代青少年的流行動態及次級文化,如此有助於與學生在溝通上不致於落差太大;因此細心地瞭解及觀察學生的人格特質,是非常有助於教學的順利進行,所謂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謝老師並進一步針對獎懲的運用說明:獎勵或懲罰,是教師們為了維持學生學習動機最常使用的兩種方法,所以如何妥善運用獎忝制度,是相當重要的。關於獎懲的運用,教師可根據自己班級所制定的常規內容或是校規的規範加以實踐即可。獎賞的四種類型: 社會性的獎賞:屬於非物質性的獎賞,是由人與人間的互動所產生的自然結果。如鼓掌、答謝.等,適用於年齡較大的孩子。 活動性的獎賞:當學生有良好表現時,提供學生參與活動的機會,這個活動必須要是
16、學生所喜歡的才有效。 代幣式的獎賞:通常以看得見、實體的代表物來代替其他獎賞物,當學生做出達到老師期望之行為時,給予一個標記(token),待學生累積的標記物達到某一定數量時,即可用來換取獎品。 物質性的獎賞:以具體的,可以直接食用或使用的東西做為獎賞的條件;如:甜點、文具、書籍、運動器材.等,適用於年級較低的學生。懲罰的兩種類型: 給予厭惡性的刺激:將學生所嫌棄,視為痛苦的刺激加諸在他(她)身上;以抑制其不良行為的再度發生。如:口頭訓誡、警告、通知家長.。此法給予學生的傷害較大,故教師須謹慎使用,才能避免造成副作用。 剝奪權利:將個人的喜好,當作快樂泉源的刺激加以剝奪,藉以減弱其不良行為的產
17、生。如:取消自由活動的時間、剝奪喜歡的活動。另外,教師在獎懲的使用上還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有一些原則需要去遵守的,例如:1. 獎賞多於懲罰:懲罰對學生只是一種行為的糾正,它並未積極的告訴學生一種替代的行為方式,一味的責罰只會降低了學生的學習興趣,相較之下獎賞所能呈現的正面效應,在學習方面比起懲罰對學生而言,更加有用。2. 獎懲須及時:當學生有良好表現時,立即給予獎賞,學生之行為有所不當時,適時給予懲罰,如此學生才會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也才能適時的加以改正。3. 事先須訂立行為標準:無論獎懲都應事先和學生約法三章,讓學生知道對錯的標準在哪裡?要如何遵守?這樣老師在獎懲上也才能執法有據,也較能使學
18、生信服。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制定班級常規。4. 個人與團體的獎懲並用:教師在採用獎懲時,亦可透過團體的力量來激勵學生,為追求團體的榮譽而努力,尤其是處於青少年階段的中學生:在此時,同儕團體的影響力是很大的。5. 獎懲要公平:教師在實行獎懲的辦法時,應要以公平、公正、不偏袒的態度去執行,並應貫澈自己的原則,切忌朝令夕改;如此學生對教師的裁判才能感到信服。經過謝老師的一番叮嚀與指導,心中的許多疑惑頓時豁然開朗。七月份開始筆者將展開為期一年的教育實習生涯,此時似乎覺得能量大增,相信自己能在學與教中尋找到最有利的平衡點。我們解決您心中的疑惑 & 1. 本人現職學校專任職員,修畢教育學分,可否留任現職,一邊
19、工作,一邊擔任實習教師工作,同時支領職員薪給再支領實習津貼,如果可以,請問有何法源依據為何?如果不可以,也請問法源依據為何?1.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23條第二項規定,實習教師除依規定之教育實習時間外,須全程參與教育實習機構之各項教育活動,所以,您在實習期間,是無法同時兼任與實習無關之現職職員工作的。2. 本人為某大學的應外系應屆畢業生並己修習結束中等教育學程,今年將參加教育實習,茲請教下列問題:一、實習期滿並取得中學英語合格教師資格以後,若要擔任國小英語教師,是否仍須到師院進修國小教育學程。二、如果需要到師院進修國小教師教育學程,修畢學分後,是否仍要實習一年
20、?三、坊間補習班傳聞,英語系業,取得中等學校英語教師資格,可直接擔任國小英語教師,是否屬實?2. 有關國小師資格之取得,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規定,應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依初檢、實習一年及複檢合格之程序,以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係採取教育階段別辦理教師檢定之資格,與中等學校教師採領域專長或科別教學檢定之資格是不一樣的。因此,中等學校教師欲在國小教書,仍須先取得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包括教英文者)並依規定修習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另,上開實習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任職滿一年以上,如符合其規定,得依第三十一修規定發給合格教師證書
21、,免依本辦法申請資格檢定及參加教育實習。上開相關法令資訊,可至中等教育司網站上查詣(http:/www.edu.tw)。師資培育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台參字第九二一一五九五號令第一條本辦法依師資培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二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以筆試(以下簡稱本考試)行之。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第三條中華民國國民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條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得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報名參加本考試。第四條本考試報名程序、報名費用、考試日期、考試地點、成績通知、複查成績等相關事項,應載明於報名簡章,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
22、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委託之學校或有關機關(構),於本考試舉行二個月前公告之。第五條本考類科及應試科目,依附表之規定,其有變更時,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本考試舉行六個月前公告之。第六條應考人於報名時,應綟下列費件:一、報名表。二、最近三個月二吋正面脫帽半身彩色照片。三、報名費。四、國民身分證影本。五、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六、大學以上學位證書影本。第七條考試前發現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考試及格後發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已發給教師證書者,撤銷其教師證書;其濊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一、冒名頂替。二、偽造或變
23、造應考證件。三、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四、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第八條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以一百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及格:一、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六十分。二、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五十分。三、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考試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審查及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第九條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應考者,考試時得依其需要調整施測方式。第十條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準用一般考試法規之規定。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附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類科及應試科目表一二三四幼稚
24、園國語文能力測驗(含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教育原理與制度(教育原理含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等;教育制度含與本教育階段相關之政策、法令與制度。)幼兒發展與輔導(含幼兒生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道德等領域之發展、保育與輔導等。)幼稚園課程與教學(含幼兒教育課程理論、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教學環境規劃、教學評量等。)特殊教育學校(班)國語文能力測驗(含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教育原理與制度(教育原理含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等;教育制度含與本教育階段相關之政策、法令與制度。)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含評量策略、評量工具、結果解釋與應用、特教學生鑑定
25、與安置、各類特教學生身心特質、輔導、相關專業服務、家庭支援等。)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含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教材編修、教學策略、教學評量、教學環境規劃,個別化教育計畫等。)國民小學國語文能力測驗(含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教育原理與制度(教育原理含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等;教育制度含與本教育階段相關之政策、法令與制度。)兒童發展與輔導(含國民小學兒童之生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道德等領域之發展、諮商與輔導等。)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含國民小學課程發展與設計、教材教法、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評量、教學情境規劃、班級經營等。)中等學校國語文能力測驗(含國文、作文、閱讀、國音
26、等基本能力。)教育原理與制度(教育原理含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等;教育制度含與本教育階段相關之政策、法令與制度。)青少年發展與輔導(青少年生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道德等領域之發展,及其輔導理念與技術。)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中等課程發展與設計、教材教法、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評量,教學情境規劃、班級經營等。)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台參字第九二一一五九五號令幼稚園及托兒所在職人員修習幼稚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台參字第九二一一六二四一號第一條本辦法依師資培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訂定之。第二條本法第二十四條所稱已從事幼稚園或托兒所(以下簡
27、稱幼托機構)工作並繼續任職之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一、本辦法施行前已在立案之幼托機構實際從事教學或保育工作,並繼續任職至本辦法施行後仍在職者。二、按月支領專任人員待遇,具備足資證明文件者。前項人員數應依幼托機構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所報立案班級數之法定員額計算。第三條前條第一項人員(以下簡稱幼托機構在職人員),付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幼稚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全時教育實習(以下簡稱幼教專班),提供其進修機會:一、具大學畢業學歷。二、具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學歷,取得大學學籍,並於大學修畢三十二個普通課程學分。第四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前條所定幼教專班之招生,應擬訂相
28、關規定,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載明於簡章:其招生應以公開考試方式為之。第五條幼托機構在職人員修習幼教專班,應依本法第七條規定,修畢至少二十六個幼教專業課程學分及半年之全時教育實習。前項人員在專科及大學階段修習之相關科目,得扺免前項所定幼教專業課程學分,但至多以扺免六學分為限。幼牝機構在職人員修習幼教專班之年限,不得少於二年。第六條幼托機構在職人員修畢幼教專班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第七條幼托機構在職人員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大學畢業學歷者,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參加教師資格檢定通過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第八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九十二年
29、參加九年一貫領域教學在職進修學分班名錄(暑期班)台南市(共計38位在職教師)台南縣 (共計位在職教師)安南國中第二專長英語1人新市國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領域學分音樂1人第二專長英語1人復興國中第二專長英語1人第二專長家政1人領域學分音樂4人領域學分視覺1人第二專長家政2人歸仁國中第二專長視覺2人後甲國中領域學分童軍3人第二專長英語1人領域學分音樂2人領域學分音樂2人第二專長家政1人領域學分視覺4人領域學分視覺4人大灣國中領域學分童軍1人新興國中領域學分家政1人領域學分音樂2人領域學分音樂1人第二專長家政5人領域學分童軍1人領域學分視覺2人中山國中領域學分童軍1人永康國中領域學分家政2人領域學分音
30、樂1人領域學分輔導1人領域學分視覺1人第二專長家政2人啟聰學校第二專長英語1人領域學分視覺4人領域學分家政1人領域學分音樂4人大成國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麻豆國中第二專長英語1人延平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領域學分輔導1人文賢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楠西國中第二專長英語1人長榮中學領域學分音樂1人領域學分音樂1人進學國小領域學分音樂1人左鎮國中領域學分家政1人聖功女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領域學分輔導1人領域學分輔導1人白河國中領域學分童軍1人民德國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領域學分音樂1人領域學分音樂1人新化高工第二專長視覺1人領域學分音樂2人白河商工第二專長視覺1人新市國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光華女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忠
31、孝國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高苑工商第二專長視覺1人台南高商第二專長視覺1人忠孝國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五甲國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杉林國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台南高農第二專長英語1人文山國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玉井國中第二專長英語1人一甲國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新豐高中第二專長英語1人第二專長家政1人黎明中學領域學分輔導1人橋頭國中領域學分家政1人安定國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領域學分音樂1人竹橋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下營國中領域學分視覺1人佳里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領域學分音樂1人新化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高英工商領域學分家政1人永仁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民生高商第二專長家政1人關廟國中領域學分視覺1人中藝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新
32、東國中領域學分音樂3人湖內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六甲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仁武高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南新國中領域學分視覺2人蚵寮國中領域學分視覺1人領域學分輔導2人旗山農工第二專長英語1人領域學分音樂2人岡山農工第二專長家政1人西港國中領域學分輔導2人高苑高職第二專長家政1人領域學分音樂1人高雄市 (8位在職教師)高雄縣 (共計23位在職教師)樹德家商第二專長視覺1人普門中學第二專長視覺1人第二專長家政1人大樹國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正興國中第二專長英語1人彌陀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苓雅國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中庄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明誠高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茄萣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五福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福誠
33、高中領域學分視覺1人陽明國中領域學分音樂1人中正高中領域學分視覺1人屏東縣 (5位在職教師)台北縣 (1位在職教師)恆春國中第二專長視覺2人自強國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公正國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佳冬高農第二專長家政1人嘉義市 (3位在職教師)華州工商領域學分家政1人北興國中領域學分家政3人桃園縣 (4位在職教師)台中市 (1位在職教師)大興國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領東國中第二專長英語1人第二專長家政2人治平高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台中縣 (3位在職教師)石岡國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雲林縣 (1位在職教師)潭子國中領域學分童軍1人西螺國中第二專長視覺1人大雅國中領域學分童軍1人嘉義縣 (9位在職教師)基隆市 (1位在職教師)義竹國中領域學分童軍1人基隆女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樹德家商領域學分視覺1人柳林國小第二專長英語1人新竹市 (1位在職教師)民雄國中領域學分家政1人成德高中第二專長家政1人東榮國中領域學分家政1人布袋國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台東縣 (1位在職教師)鹿草國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成功商水領域學分家政1人大林國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中埔國中領域學分輔導1人蘭嶼 (1位在職教師)蘭嶼中學領域學分家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