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排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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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山煤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西山煤业XSMY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准时 准确 敬业 二一年6目 录序 言1第一编 总 则2第二编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2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第二章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4第三章 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制度5第四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6第五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8第六章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9第一节 事故隐患分类及排查责任划分9第二节 事故隐患分级10第三节 事故隐患的查找、整改、上报、建档10第四节 事故隐患管理12第七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3第一节 总 则13第二节 安全生产检查的程序、内容13第三节 检查问题处理及整改15第八章 重大安全生

2、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第九章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7第一节 总 则17第二节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实施18第三节 一通三防”管理19第四节 顶板控制21第五节 水灾管理23第十章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5第一节 总 则25第二节 事故划分25第三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6第四节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及启动程序26第六节 应急准备与响应27第十一章 事故报告调查分析统计处理制度28第一节 总 则28第二节 事故报告29第三节 事故救援和现场保护30第四节 事故调查分析31第五节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32第六节 事故的责任追究32第十二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2第一节 总

3、 则32第二节 领导机构及执行方法33第三节 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规划及要求33第四节 处罚规定36第十三章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37第十四章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38第十五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43第一节 总 则43第二节 新工人培训管理44第三节 转井培训管理45第四节 换岗和技术更新培训管理制度45第五节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管理46第六节 日常培训管理制度47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7第十七章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49第一节 总 则49第二节 工程设计49第三节 作业规程50第四节 安全措施和方案51第五节 传达贯彻与复审52第十八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52第十九

4、章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3第二十章 安全生产考评制度55第一节 总 则55第二节 奖 励55第三节 处 罚56第二十一章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57第二十二章 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59第二十三章 矿级领导跟班制度60第一节 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60第二节 矿领导下井安排制度62第三节 矿领导下井登记公示制度63第四节 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63第五节 安全隐患处理落实制度64第六节 矿领导带班情况日报告制度64第七节 矿级领导带班考核奖惩制度64第二十四章 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制度65第二十五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7第二十六章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67第二十七章 劳保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

5、69第二十八章 安全举报制度70第二十九章 单项工程和零散人员管理制度72第一节 总 则72第二节 单项工程的作业管理73第三节 单项工程的现场管理73第四节 零散作业人员作业管理74第三十章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75第一节 总 则75第二节 组织机构及基本职责76第三节 矿用设备、器材的前期管理77第四节 矿用设备、器材的入井与升井78第五节 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维护79第六节 矿用设备、器材的检修81第七节 矿用设备、器材的奖惩82第三十一章 煤矿班组安全管理制度84第一节 总 则84第二节 组织领导84第三节 班组责任与权力85第四节 规章制度86第五节 台 帐87第六节 奖惩办

6、法87第三十二章 安全班前会制度87第三编 安全生产专项管理制度88第一章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88第一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88第二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90第三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91第四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93第五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94第六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95第七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95第八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96第二章 调度管理制度98第一节 调度管理制度98第二节 调度室保密制度100第三节 调度员交接班制度101第四节 上级指示、文件及传真处理制度101第五节 调度

7、综合记录管理制度102第六节 调度会议制度102第七节 调度领导值班管理制度103第八节 调度室人员入井管理制度104第九节 事故汇报制度105第十节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08第十一节 通讯管理制度109第十二节 库存煤管理制度111第三章 采掘生产管理制度111第一节 采掘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11第二节 班评估制度113第三节 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13第四节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15第五节 采掘工作面安装就位管理制度117第六节 采掘工作面回撤规定118第七节 综采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19第八节 掘进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20第四章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121第一节 设备管理制度

8、121第二节 油脂管理制度125第三节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126第四节 电气试验制度126第五节 小绞车管理制度128第六节 杂散电流的管理制度129第七节 配件管理制度131第八节 停送电管理制度132第九节 设备包机制度134第十节 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及防爆检查制度134第十一节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36第十二节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137第十三节 阻燃胶带检验和管理制度138第十四节 阻燃电缆的检验和管理制度139第十五节 上下山运输管理制度140第十六节 机电设备检修制度142第十七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45第十八节 人行车管理制度147第五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48第一节 总

9、则148第二节 通风管理制度149第三节 瓦斯管理157第四节 防灭火管理制度167第五节 防尘管理169第六节 爆破和火工品管理175第七节 安全监控管理181第六章 地测管理制度188第一节 地测机构工作职责188第二节 工作联系制度188第三节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92第四节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93第五节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194第六节 图纸资料保管和使用制度195第七节 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196第八节 矿井及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197第九节 贯通工程测量制度198第十节 导线控制等级制度198第十一节 地测科业务保安制度199第十二节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200第十三节 地

10、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201第十四节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202第十五节 资源管理制度203第七章 防治水管理制度206第一节 防治水管理制度206第二节 防治水九项制度207第四编 生产奖惩制度223第一章 总 则223第二节 奖惩原则223第一节 奖励原则223第二节 处罚原则224第三节 一般规定224第四节 采 煤227第五节 开拓与掘进229第六节 机 电231第七节 提升与运输234第八节 井下火工品管理及放炮236第九节 一通三防239第十节 火工品使用管理奖罚制度242第十一节 工伤条例243第十二节 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244第五编 附 则244 西山煤业安全生产管理制

11、度序 言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长治县荫城镇王庆村,2004 年2月20日成立,现占地面积12.4万平 方米,井田面积3.3927平方公里,地质储量3910万吨,可采储量3800万吨,批准开采3、15煤层,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现有固定资产1.1亿余元,职工6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80余人。井下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和两个综掘工作面;主斜井采用强力皮带运输,地面采用了筛选和分选系统,实现了煤、炭、矸分离,提高了煤炭质量。我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狠抓质量标准化和现场管理工作,与时俱进,跨越发展,结合矿井实际,提

12、出了“准时、准确、敬业”的企业精神。几年来,连续被长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矿井”、“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质量标准化矿井”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并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加强落实和考核,严格按制度要求规范工作,为我公司安全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由于编写时间仓促和水平有限,制度编写难免有疏漏和不足,欢迎广大干部职工提出宝贵意见。第一编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科学管理,依法治矿,发扬 “准时、准确、敬业”的企业精神,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

13、度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第三条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单位正职是学习贯彻和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者。第四条 各级领导要认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责令纠正或整改,定期总结。第五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委员会。第二编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安全生产。第二条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种作业人员和岗位操控人员。第三条 建立、健全煤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

14、规定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第四条 建立、健全结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学习、落实到位。第五条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相关资金及时到位。第六条 组织实施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第七条 建立安全办公会制度,按时召开安全办公室会议,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第八条 定期组织矿井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第九条 高度重视“一通三防”管理,建立逐日审签矿井瓦斯

15、、煤尘日报表制度,并严格落实。第十条 全矿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执行好带班、跟班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十一条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防灾计划,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第十二条 抓好安全指挥和监督工作,正确行使安全监督职权。第十三条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第十四条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第十五条 矿井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第十六条

16、 各级领导和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章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及时平衡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副总及以上矿领导、职能科室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第三条 安全办公会议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定期在中心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由矿长临时组织,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通知。第四条 安全办公会议内容:1.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和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制定落实具体措施及办法。2. 研究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3. 总结前一阶段

17、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决策解决方案,安排下一步安全工作。4. 督察上次安全办公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出原因并追究责任。5. 听取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业务保安方面的汇报。6. 通报对各单位检查情况。7. 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进行剖析,对事故责任者、严重“三违”做出处理意见,对隐患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对安全有功人员进行奖励。8. 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等重点安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进行落实。9. 其它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第五条 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制定安全办公会的会议议程,通知参加安全办公会成员,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到有议

18、有决,抓住重点,注重实效。第六条 严格会议制度,执行会议签到,严禁迟到、早退、旷会,有事必须向矿长请假。第六条 建立安全办公会专用记录本,安全指挥中心负责记录,详细地记录会议全部内容,记录要存档保管备查。第三章 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了每天及时平衡协调好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对矿每日碰头会做如下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碰头会,每日早7点在安全指挥中心会议室由矿长主持召开 。第三条 参加会议人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安全指挥中心各科室负责人,调度室、财务科、供应科、办公室、煤场、保卫科负责人。第四条 值班领导通报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调度平衡主要问题、事故分析处理情况和其他事宜。第五条 有关领导

19、对当天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第六条 会议内容由调度室值班主任作好记录。第七条 调度室对提出问题进行汇总、整理、落实和通报。第八条 对参加会议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不传达、不落实安全碰头会安排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第四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每年初,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过程出现的新情况及安全生产形势要求,经矿研究,制定矿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第三条 安全生产总体安全目标:1. 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实现安

20、全生产。2. 杜绝瓦斯、粉尘、水、火、顶板、机电、运输等各类灾害事故。3. 减少“三违”行为,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第四条 安全目标管理主要原则: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 分解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将安全目标分解到班组和岗位。全体职工都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围绕安全目标,自觉执行三大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各种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3.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必须严肃分析,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

21、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第五条 严格落实矿级领导责任制。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其它副职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第六条 各科室、单位安全管理目标要求1. 技术科:依靠科学技术,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合理布局,依法开采。以采煤方法改革为重点研究项目,优化设计、认真编制规程措施,搞好技术管理,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夯实基础。2. 通风科:以“一通三防”为重点,抓好局部通风管理,合理分配风量,

22、严格瓦斯检查和管理,实现通风瓦斯零事故目标。3. 安全科:把防线设在一线,严格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防止事故的安生。4. 机电科:设备安装调试符合规程、标准要求,搞好机电设备维护和运转,杜绝电气设备失爆。5. 调度室:及时掌握、收集、分析、整理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加强安全生产的调度、协调、指挥,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保障。6. 地测科:及时收集井下地质构造资料,做好“三量”统计和地质水文预测预报工作,做好各项工程测量,及时填绘相关图纸。7. 探放水科:按探放水设计做好探放水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 信息科:及时收集、整理、汇报各种安全信息。

23、9. 井下各单位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防止事故发生。第七条 安全目标考核1. 矿对安全目标实施情况采用动态管理方式,进行逐月检查考核,全员工资的30%与安全挂钩。2. 发生轻伤事故,取消相关责任人当月安全奖金30%;发生重伤事故,取消相关责任人当月奖金50%,并进行责任追究;发生工亡事故,取消相关责任人全年安全奖金,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3. 对安全目标的管理,各单位要逐级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严格依据安全奖惩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4. 安全科要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各单位落实安全目标执行情况。第五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生产

24、安全措施项目与投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投入及各项指标的完成,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第二条 安全资金的提取:安全资金按矿井实际产量15元/吨标准提取。第三条 安全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1. 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 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3. 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4.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 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 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 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 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四条 煤矿维简费从实际原煤

25、产量中按8.5元/吨标准提取,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 矿井开拓延深工程;2. 矿井技术改造;3. 矿井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4. 矿区生产补充勘探;5. 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6. 矿井新技术的推广。第五条 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1. 建立管理制度,统一提取维简费及安全资金,集中使用,所筹集资金由财务部门开设专户,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统一管理。2.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坚持先提取、后使用的原则。3. 建立管理资金的申请、使用、检查、验收制度,以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的发挥作用。第六条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第一节

26、事故隐患分类及排查责任划分第一条 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害及其它。第二条 矿长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 第三条 各业务部门对归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 第四条 各生产单位对本单位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第二节 事故隐患分级第五条 事故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包括各环节)、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达不到安全法规要求或上级安全规定要求,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第六条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性质严重、难度大,矿解决不了

27、,需由上级部门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严重威胁安全,难度较大,单位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单位以及业务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第三节 事故隐患的查找、整改、上报、建档第七条 日事故隐患排查。由当班矿领导、跟班安全员进行每班隐患排查,职能科室人员每天对重点安全地区和安全重点控制事宜进行隐患排查。第八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由各单位正职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参加,每班对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第九条 周事故隐患排查。由安全科组织调度、技术、通风、机电和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对矿井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第十条 月事故隐患排查。由矿领导组织安全科、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和各生产单位

28、管理人员参加。由矿领导提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方式,对矿井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第十一条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及时下发整改指令或隐患通知单,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登记、制定措施、督促整改、验收销号并建立台帐。第十二条 各单位现场班组作业人员,负责对作业现场隐患进行查找,查找出的隐患要当班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向跟班管理人员汇报,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所有井下上报的隐患由信息科收集、整理、上台帐并汇报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指挥中心根据上报隐患制定相应解决措施并下发整改指令,处置队现场落实,督查科现场验收销号。第十四条 事故隐患台帐进行编

29、号管理,整改后并签字、确认,验收后进行销号,做到闭合管理。第十五条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如下等级进行分类处理:1. 属C级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意见及时组织人员现场解决或逐步解决,责任必须落实到人,由安全员监督整改。并将隐患处理情况报信息科,记录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2. 属B级的,由专业矿领导指定单位副职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现场跟班处理,治理完成后由督查科检查验收并出验收报告,经主管矿长签字后报信息科存档。3. 属A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全面治理,不能自行解决的由矿长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制定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生产。在治理整改期间,由矿长指定专

30、业领导、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现场跟班。第十六条 每月由矿长亲自组织一次,由总工程师、专业副矿长、副总工程师、职能科室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重大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治理方案及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报重大隐患排查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第十七条 凡隐患没有完全消除之前,在隐患存在场所施工或作业单位要明确专人制定针对性可靠的防范事故措施,经有关业务部门审核,报主管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或作业。无安全措施的严禁在隐患存在场所进行作业活动。第四节 事故隐患管理第十八条 安全指挥中心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负责对隐患进行统计、

31、上报、建档备案。第十九条 每月专业矿长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留有记录。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排查考核。1. 当月未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或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隐患排查表,对单位正职和责任人各罚款100元。2. 排查不能发现隐患或隐瞒隐患不报,对排查责任人罚款50200元;由此而导致非伤亡事故或伤亡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3. 对排查出的隐患不制定专项防范措施,安排人员作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 对排查出的隐患不负责任,未按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酿成事故的,按有关规

32、定追究责任。5. 现场作业人员对现场存在隐患不能发现,被他人查出告知后当班不能消除又不报告、交接不清楚,给予当班班组长200元罚款,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6. 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对责任范围内存在隐患不能发现,被他人查出时,给予排查责任人100元以上罚款。第七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作业现场落实到位,及时发现生产作业场所的事故隐患,推动矿井安全生产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手段。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给予高度重视,并解决安全生产中查出的重大问题。第三条 矿各专业主管矿领导、主管副总对分管专业

33、、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承担领导组织责任,对分管范围解决各类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负直接领导和核查责任。第四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专业检查、单位自查以及上级部门检查六种方式。第五条 各种方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做到现场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和期限解决、现场复查解决状况,形成闭合管理模式,并辅以惩戒手段。 第二节 安全生产检查的程序、内容第六条 日检查,由当班矿领导、跟班安全员进行每班巡回检查;职能科室人员每天对重点安全地区和安全重点控制事宜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第七条 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各单位正职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查现场作业人员规范操作和现场隐患问题,查

34、各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第八条 周检查由安全科组织调度、技术、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对矿井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查各作业场所的环境,设备安全可靠程度;查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设置情况;查现场作业人员规范操作行为情况;查“一通三防”和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情况。第九条 月检查、专业检查由矿领导组织安全科、调度室、技术科和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工、分组,要做到专业对口,按要求进行规范式检查作业。由矿领导提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方式,对矿井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第十条 每月由安全矿长组织对采

35、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一通三防”、调度、安全管理和企业形象管理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第十一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记录,并告知被检单位现场第一责任人或参检人员。 第十二条 检查人员应把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汇总整理上台帐编号管理,并及时责令责任单位限期内完成。第十三条 检查结束时,检查人员应分专业或分组提交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对被检单位从责任制落实、现场状况、检查结论、改进或预防措施四个方面作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定。第十四条 对检查中查出的“三违”行为或重大隐患问题,检查人员必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的分析追究。第三节 检查问题处理及整改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中查出

36、的各类问题,能现场解决的一律现场解决,减少隐患存在的时间。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定时间、定责任、定定措施、定人员进行解决。第十六条 各单位对限期解决的问题,必须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必需的材料、装备。在问题未解决前,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能够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第十七条 安全科负责检查限期解决问题的追踪复查工作,逾期不能彻底解决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十八条 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安全隐患的收集、整理、跟踪、验收、销号等工作,定期向矿安全办公会进行汇报,并通报全矿。第八章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

37、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成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 长:矿 长副组长:各专业副矿长、总工程师成 员:副总工程师、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单位正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第三条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 领导组职责矿长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每月组织一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制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责任单位等并组织实施。2. 各专业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及时把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3. 各单位负责向领导组办公

38、室书面汇报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信息科负责对全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建档登记。4. 各分管矿长和责任单位负责抓好本专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具体实施,并将整改结果按时报信息科;督查科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监督复查,并将治理结果建档登记。第四条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严格按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立即停止生产,按程序治理、汇报。2.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责任人、整改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3.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结束后必

39、须由隐患排查领导组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按照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标准验收,验收通过方可恢复生产,并向上级汇报。4. 领导组办公室定期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统计、分析、总结,并登记建档。5. 每季度末矿长组织召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会,总结本季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在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表上签字确认,矿长审核签字,然后领导组办公室起草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按时上报。第五条 工作要求:1. 各级领导必须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2. 各职能科室、生产单

40、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专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工作,并建档登记,每月28日前分别向分管领导和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分管专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报送的内容应包括产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结果等。3.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将本季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排查治理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必须附正式文件、附表、采掘工程平面图。4. 对不按时整改或未按时报送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与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安全考核挂钩。因未按时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罚。第九章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

41、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关于灾害预防管理规定,防止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实施第二条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技术、地测、安全、调度、通风、机电、供应、财务和生产等有关部门进行编制,会审和上报。第三条 各职能科室按所负责处理的灾害类型,确定各自分管范围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并提出相应的救灾措施、救灾路线、避灾路线、预防措施等。1. 通风科负责瓦斯事故、煤尘事故、火灾事故的预防、处理的管理工作。2. 技术科负责顶板事故和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预防处理。 3. 机电科负责机电事故、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4

42、. 地测科负责水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5. 调度室负责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协调、平衡、指挥。第四条 救灾期间由指挥部根据计划和各职能科室的职责,统一协调。第五条 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矿井水文地质图、排水系统图、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反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井下防灭火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运输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及井下通讯系统图由技术科负责,随计划的更新同步更新。 第六条 每季开始前15天,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变化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第七条 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突出对重大灾害事故预防有关内容。第八条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已批

43、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技术科具体组织实施,并对各单位的贯彻、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第九条 每年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组织井下各队组进行矿井避灾路线演习。第十条 涉及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技措工程,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必须保证资金、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第十一条 各职能科室要做好分管范围的业务保安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各类隐患的排查和处理。第十二条 医务室做到 24 小时有人值班,要保证医疗器械、抢救药品齐全,随时能够使用。第十三条 机电科要及时检查维修通讯线路、设备,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第十四条 技术科每年要组织各单位对井下职工进行一次灾害预防、应急措施以及自救

44、互救的基本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第十五条 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要负责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严格按规程措施生产、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第十六条 所有下井人员发现矿井灾害、隐患、或事故征兆要及时汇报。第三节 一通三防”管理第十七条 通风管理1. 通风科负责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并及时对局部通风进行管理,对井下风量、风速进行调节。2. 通风科对仪器、仪表要经常进行维修、保养、使用、管理,并建立台帐按规定进行检验或校准。3. 通风科测风员对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的风量每旬至少测定一次,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测风结果按旬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阅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第十八条 粉尘管理1. 按规定对井下各主要巷道进行冲尘、灭尘,通风科负责督促检查。2. 运输巷转载点安装洒水降尘设施,各转载点司机负责洒水。3. 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20m处安装洒水降尘设施,放炮后进行洒水降尘。打眼采用湿式打眼。4. 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安设内外喷雾降尘装置,工作时自动进行喷雾降尘,并经常对降尘装置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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