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44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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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兴河梯级水电站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腾冲县猴桥永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10月目 录1、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 2、施工现场管理办法.93、开工报告管理规定.164、停工报告管理规定.195、停工令实施管理规定.226、联系单管理规定.257、施工控制网管理规定.278、施工测量管理办法.319、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管理规定.3710、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管理办法.401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4212、工程监测管理办法.4513、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5214、工程进度管理办法.6015、工程签证管理办法.66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水电工程变更管理

2、,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控制工程造价。2 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水电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3 职责3.1 部门主要职责3.1.1 工程管理部职责:3.1.1.1 负责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界定的审查,认定工程变更是否成立。3.1.1.2 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及技术方案的可行性。3.1.1.3 负责审查项目划分的合理性及工程变更原则的准确性。3.1.1.4 负责审查方案、措施和工程量并对其审查内容负责。3.1.1.5 负责承担工程变更的受理统计及工程变更工程量核定。3.1.2 计划部职责:3.1.2.1 负责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项目的费用审查及控制管理,负责工程变更总价审核。3.1.2

3、.2 负责审查引用单价的合理性及新编单价计算的正确性。3.1.2.3 负责审查费用计算的正确性。3.1.2.4 负责承担工程变更的报批工作和综合统计。3.1.2.4 协助工程变更立项工作。3.1.3 公司审查、审批的各个环节都有对工程变更项目提出修改完善的权利并可行使否决权。3.2 监理单位职责3.2.1 负责受理工程变更事项,并对事项是否成立按规定审核并作出界定,对否决的事项及时退回承包人、设计单位或业主。3.2.2 负责对成立变更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安全性、经济性和风险等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提出结论性意见和规避风险措施。3.2.3 负责对经过分析和论证的工程变更项目归类和工程量的准确性、套

4、用合同单价的合理性、新编单价和合价的正确性等对照合同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明确意见。3.2.4 负责对各类工程变更行使审核权,对本程序的授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进行批准。3.2.5 业主对工程变更的批准,并不能免除监理单位和有关规范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任何责任。3.3 设计单位职责3.3.1 负责根据勘测设计合同,设计可对已生效的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作出优化工程变更,但应事先与监理单位和业主及时沟通。3.3.2 有责任对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方案作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提出设计的具体意见,签署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审批表,发出工程变更通知。3.3.3 若设计认可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交的变更设

5、计图及工程量,且不再进行变更设计,则业主视该成果为设计所出,设计应对其签认的设计图及工程量负责。3.3.4 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设计部分)有否决权,但应及时与监理和业主进行协调沟通。4 管理内容和方法4.1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4.1.1 工程变更包括:a)审定的技施设计(施工图)与批准的招标设计(合同文件)相比较出现的变更;b)对施工图设计进行的修改、补充、优化;c)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方案调整引起的变更;d)工期变更;e)材料和设备的型号规格调整以及选用替代品引起的变更。4.1.2 对工程变更的具体要求:4.1.2.1 凡技施设计(施工图或设计通知)与招标设计(合同)相比出现项目增减(

6、含暂定金项目),或清单细目的单项工程量(工作量)变化: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大于 10%,或单项金额 20 万元以上的;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下的大于 5%,或单项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金额 5000 万元以上的大于 2%,或单项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均视为工程变更,纳入工程变更管理,履行程序。4.1.2.2 凡在施工图纸审查中发现施工图纸某项工程量与招标设计对应工程量(合同清单量)相差大于上述比例或金额的,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同时与设计协调,并按规定及时安排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4.1.2.3 凡在施工图纸审查(自审、会审)中发现可能引

7、起工程量或工作量变更、索赔的事项,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设计协调,并向业主提出明确建议,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4.1.2.4 上述工作不得影响现场施工的需要(如图纸等)。4.2 工程变更的分类4.2.1 按提出变更的主体划分为:a)施工单位变更,即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b)业主方变更,即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c)监理单位变更,即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d)设计单位变更,即设计单位(设计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4.2.2 按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加(或减少)划分为:a)零星变更,即单项金额增加(或减少)在 2 万元及以下的变更,具体金额界限,视其工程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时确定;b)一般

8、变更,即金额增加(或减少)在 5 万元及以下的工程变更;c)较大变更,即金额增加(或减少)在 550 万元的工程变更;d)重大变更,即金额增加(或减少)在 50200 万元的工程变更;e)特大变更,即设计单位案、施工措施、工期进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且造价增加(或减少)在 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变更。4.3 工程变更的原则4.3.1 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处理原则严格执行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4.3.2 工程变更原则上不得改变原设计的等级、功能、标准等。4.3.3 工程变更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及工期、投资控制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4.4 工程变更的报审程序及时

9、限4.4.1 施工单位变更报审的程序及时限(参见附录 A)4.4.1.1 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提交工程变更审批表及附件,包括变更设计图、变更原因和工期安排。若要引起费用变更,则需同时提交工程变更价款增减审批表、工程量计算表、单价分析表、变更原因证明资料等。4.4.1.2 监理收文后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包括与设计单位会审、与施工单位就单价等问题协商),并和设计单位在工程变更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业主。4.4.1.3 业主收文后于 1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必要时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并签批工程变更审批表。重大和特大变更或对合同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有较大影响的

10、除外。4.4.1.4 对于需要设计单位出图出量的变更项目,设计单位接到由监理转送的经批复的工程变更审批表后,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出图出量后,报送监理并转呈业主。4.4.1.5 监理于收图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核并下发施工单位,并转呈业主备案。4.4.1.6 变更金额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由集团公司组织审查。4.4.2 监理单位变更的程序除由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的方案和预算外,报审程序与施工单位变更一致。4.4.3 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原因)的程序4.4.3.1 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的技术方案和估算,并拿出变更设计图和量,必须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后转呈业主审批。4.4.3.2 以下步骤同施工单位变更

11、步骤 4.4.1.5。4.4.4 业主变更的程序4.4.4.1 由业主提出变更方案或设想,必要时业主与设计或监理会商。4.4.4.2 业主通知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预算等)。4.4.4.3 以下步骤同施工单位变更程序步骤 4.4.1.44.4.1.5。4.5 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4.5.1 在施工中若遇特殊情况(如抢险或影响关键工期的重要项目等)且需做紧急变更处理的,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参加的现场会议,商讨并确定变更处理的详细方案(若有费用增加,应有费用估算),并形成工程应急变更处理现场纪要(参见附录B)且会签,施工单位按工程应急变更

12、处理现场纪要进行施工准备或组织施工。4.5.2 若需设计出图的,设计单位按工程应急变更处理现场纪要及时或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内作出设计图和计算工程量后送监理,监理在工程应急变更处理现场纪要的原则内及时或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下发施工单位和转呈业主,施工单位按设计通知和工程应急变更处理现场纪要进行施工。4.5.3 计量支付时应急项目的再控制:对于工程应急变更处理现场纪要中的费用估算,项目和单价应明确(或确定编制原则),工程量尽可能准确,结算时,对于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的部分必须有设计、监理、业主三方明确的审查、审批意见,方可按业主内部审批权限审查、审批后结算。4.6 工程变

13、更的生效及实施4.6.1 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审批表(参见附录 C)经监理、设计(涉及设计部分)、公司按本办法规定审核、签署、审批后生效,即作为组织实施和量、价限额控制的依据,在纳入计量支付结算时,需对量、价进行详审。4.6.2 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变更,按四方签证的工程应急变更处理现场纪要作为组织实施和量、价限额控制的依据,在纳入计量支付结算时需对量、价进行详审。4.6.3 生效下发的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审批表,作为合同变更、计量结算、工程验收的凭据。4.7 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的计量结算4.7.1 经审批生效的变更及索赔补偿在完成其合格量后,方可按合同文件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计量结算。4.7.2 按合同

14、文件相关条款和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执行。4.8 工程变更文件管理4.8.1 工程变更文件资料份数:一式四份,参建各方各一份。4.8.2 工程变更文件资料是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按工程技术文件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4.8.3 工程变更文件资料在公司内部实行首、尾负责制管理。5 检查与考核5.1 对变更后与合同相比节约了工程费用、缩短了工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优化设计等)给予奖励。5.2 对变更后与合同相比增加了工程费用的,超出合同单项价款 10%以上的部分,在工程变更审批表或工程应急变更处理现场纪要中明确各方责任(监理界定变更时应同步界定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

15、、次要责任、一般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不低于 10%的费用。5.3 如发现恶意申报变更或虚报、多报工程变更量和价的,对虚报、多报量和价在正常量、价内扣罚。5.4 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计划部参加,每半年组织一次对经办工程变更的参建各方责任人、经办人的考核,未按本办法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对其单位责任人和经办人实行经济扣罚;对贯彻执行好的则奖励其单位责任人和经办人,具体奖罚细则另行制定。附录A(资料性附录)注:每栏中数字表示工作日施工单位工程变更程序框图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变更审批表监理、设计审核把关签署处理意见2(5) 业主审查、审批后生效、下发监理转施工单位实施2 其中工程管理部0.5计划部1

16、领导审批0.5监理收到工程变更审批表,复核后,下发施工单位并作为实施、计量结算、验收的凭据否决变更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程应急变更处理单变更项目名称:时间 年 月 日地点参加单位与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其他单位变更理由变更方案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估算项目细目名称单位单价工程量合价合计后续工作安排附录C(资料性附录)工程变更审批表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监理单位: 编 号:施工单位申报变更事项变更项目名称:预计变更金额: 预计变更工期主要原因及要点说明:附件:1、设计图; 2、量、款增减审批表; 3、工程量计算表;4、变更成立证明资料填报人: 负责人: 施工单位(章):日期

17、 年 月 日监理审核意见驻地监理: 总监: 日期 年 月 日设计审核意见驻地设计: 设总: 日期 年 月 日业主审批意见项目部: 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建设部: 日期 年 月 日总工程师: 日期 年 月 日分管项目领导: 总经理:施工现场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和规范水电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职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有序进行。2 范围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3 职责3.1 工程管理部职责3.1.1 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并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发布工作指令,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布指令。3.

18、1.2 主持和参与设计审查、优化方案和合理化建议的审批。3.1.3 负责组织和参与工程专题咨询活动。3.2 监理单位职责3.2.1 负责受业主委托,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3.2.2 负责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以及业主与施工单位等之间的协调工作。3.3 设计单位职责3.3.1 负责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方面工作。3.3.2 负责及时了解、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3.3.3 有权在施工质量要求、工艺要求、技术措施以及更改设计等方面,征得业主同意后,通过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布指令;3.3.4 参与设计优化方案的审查。3.4

19、施工单位职责3.4.1 负责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对所承建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3.4.2 负责承建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和文明施工管理。3.4.3 负责服从业主、监理的统一管理和协调。4 管理内容和方法4.1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要求4.1.1 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保障人员、机具、设备、交通安全,水电工程项目实行限时封闭施工的管理制度。封闭施工期间,未经有关方面许可,任何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施工作业区,施工单位有责任协助业主做好交通管理工作。4.1.2 在施工作业区内,不许任何人摆摊设点或进行其他商业经营活动。4.1.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业主、监理对工程施工做出的一切规定和发布的指

20、令。在与其他标段发生施工干扰时,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监理或业主为工程总体利益而进行的工作协调,并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纪要,有关各方必须严格遵守。4.1.4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管理,加强所辖区域供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标识和用电安全教育,确保供用电安全;必须设专职用电管理人员对线路经常进行维护、检查并负责与监理、业主的对口联系。4.1.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司建设工程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实施民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领用、存放及使用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使用安全。4.1.6 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交

21、通安全,严格按要求对所辖责任区道路进行维护和实施排障,使分管路段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应符合以下要求:a)施工单位应在施工重要部位和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因施工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时,必须派专人警戒。b)如施工区内道路被破坏或形成障碍,该责任区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监理汇报破坏和影响情况,并积极联系、协助责任人进行修复和排障处理;或按监理、业主要求,直接进行清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清障费用由引起路障的责任人承担。c)对因自然灾害原因,如滑坡、泥石流等引起道路堵塞或交通阻断时,施工单位有义务按业主、监理要求积极组织抢险和救助。d)施工单位必须按时参加由地方主管部门或业主、监理组织的有关交通管理方面会议,

22、并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在施工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服从业主、监理及地方主管机关的协调。4.1.7 在施工现场各主要工作面和施工点,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对内指挥施工和进行现场管理,对外负责同设计、监理、业主人员的联络、沟通与协调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监理工程师发布的现场工作指令。4.1.8 施工单位必须按以下要求按时派员参加由业主、监理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并严格遵守会议考勤制度。参会人员因故无法参会,必须事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施工单位应做到如下要求:a)月度(含半月)生产例会、调度会、安全例会等要求各项目部经理(或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

23、负责人参加。b)月度结算会议要求各项目部经理(或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计划和计量管理人员参加。c)其他协调会议或临时性召开的会议,按通知要求派人参加。4.1.9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常驻工地,组织指挥承建项目的工程建设。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和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向监理工程师书面请假,报业主批准。4.1.10 施工单位有义务为业主、设代、监理人员的现场工作提供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4.1.11 水电工程项目应以创建精品工程为宗旨,以达到合格率 100%为目标,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做到如下要求: a)应积极贯彻 GB/T 190012000、ISO9001:

24、2000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b)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实行质量否决制度。c)工程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d)工程质量应严格按合同文件、规程规范进行检查验收。每一道工序完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应有监理工程师、设代参加。4.1.12 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职工 安全文明生产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业主、监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4.1.13 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a)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

25、并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b)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资格;现场安全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经常巡视施工作业现场,发现隐患和违章行为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方面予以处理。c)施工单位应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d)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依照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施工机械及设备。e)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施工机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缺陷,保证

26、其安全有效运行。f)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生产区及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而有效的防盗措施,预防机具、材料、设施及火工物品的被盗。g)在易燃、易爆等库房和高压、爆破等危险作业区,必须设置警戒标志、防护装置和配备安全警戒或守卫人员。h)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i)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乘坐载人运输工具,禁止搭乘非载人运输工具。j)现场施工安全必须遵照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执行。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理,必须依照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执行。k)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措施规定

27、的章节。4.1.14 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施工单位应贯彻业主、监理文明施工的要求,注重环境保护,推行现代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积极做好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具体应遵循如下要求:a)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并严格执行本工程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有关规定。b)为便于识别和统一管理,参建各方均应参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有关规定佩戴安全帽。主要管理人员佩戴工作证并注明姓名、职务,各施工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穿着统一的工装。c)施工单位须按要求对责任区道路进行维护。施工道路要求路基坚实,路面平整,无积水并保留足够的通行宽度;必须采取洒水等措施避免扬尘出现;道路排水沟须保持排水通

28、畅。d)施工单位对本施工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风、通信设施以及按规定必须保留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e)地下工程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水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保证有良好的工作环境。f)施工单位必须保持施工作业现场的整洁。各种材料、物品、工器具堆放整齐并设立标识,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并在指定场所倾倒。g)施工单位施工弃渣必须到指定的渣场,渣场由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不得乱弃、乱卸或超越指定渣场的边界;渣场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照明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管理。h)施工单位现场生活、办公营地应保持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并对周围环境定期进行清理和卫生防疫处理。生活垃圾不得乱倒、乱排,必须作集

29、中掩埋或焚烧处理。i)施工单位临建设施建设必须经监理、业主审批,不得随意乱占、乱搭、乱建。施工现场禁止搭设彩条布工棚,所有工棚必须统一规划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保持整齐、整洁。j)施工运输车辆和机械停放整齐。4.2 监理单位现场管理要求4.2.1 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建立现场机构,配备人员和设备,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监理项目编写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4.2.2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的职责。做好工程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4.2.3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守法、公正、科学、廉洁、服务的工作原

30、则,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4.2.4 项目总监必须坚持在施工工地工作,离开工地必须向业主书面请假,并指定人员行使其授权范围内的职责并报告业主。4.2.5 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的调动、替换必须经业主同意。4.2.6 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了解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巡视和跟踪检查。关键项目、关键部位以及重要工序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做到旁站监督。4.2.7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工程计量及工程结算的审签制度。4.2.8 监理工程师负责本监理部所监理项目的工作协调,并协助业主做好与其他项目间的关系协调工作。4.3 设计单位现场管理要求4.3.1 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

31、或委托协议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4.3.2 设计单位应成立现场设计机构,并派驻现场设代,落实设代岗位责任制。4.3.3 设计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文件的审签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正确性。按照合同规定的年度供图计划,保证供图进度和质量,按期交付各种设计文件,做好设计交底工作。4.3.4 设计单位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做好现场跟踪设计;处理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发现并提出的设计问题;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地质问题提前做出预报。4.3.5 设计人员应及时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变化,协助业主做好投资控制工作。4.3

32、.6 对涉及工程大的设计方案、技术措施和变更,设计单位必须提前进行研究,提出方案比选,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各项技术措施、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成果必须留给业主必要的审查时间。4.3.7 项目设计总工程师必须经常到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和设代工作情况。4.3.8 设计单位应与业主定期召开设计联络会议,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业主间的联系和协调。5 检查与考核5.1 工程管理部对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按 4.1、4.2、4.3 的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5.2 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单位在违反本规定时进行考核和处罚;同时工程管理部有权对执行本规定不力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罚。5.

33、3 对违反 4.1.2 者,对其进行警告、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对该施工单位进行处罚。5.4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擅自离开工地,处以罚款 10000 元/(人次);经同意离开工区,但逾期 7 日不返者,工程管理部将要求施工单位撤换该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5.5 对不服从监理、业主的指令和协调者,不执行监理、业主下发的通知及指令者,除对其进行警告、通报外,视情节对该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00010000 元/次。造成其他相关工程项目工期延误、费用损失的,由监理工程师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加重处罚。5.6 违反施工供用电管理规定的,处以罚款500010000元/次。对

34、因施工方案或防护措施不当造成供电线路及设施损坏者,除全额赔偿修复费用外,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或处以罚款100010000元/次。5.7 对施工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无技术管理人员的,对该施工单位处以罚款500元/次。5.8 对违反本办法道路交通安全和通畅要求规定的,给予事故责任方警告,并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对因施工造成道路破坏或障碍的,经监理另派人员修复或排障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如该路段的管理责任方,未履行及时通报、告知责任者,监理可对其进行警告或罚款处理。5.9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对该施工单位处以罚

35、款500元/(项次)。5.10 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会议,或迟到 10min、或早退者,对该施工单位处以罚款 500 元/次;无故缺席者,处以罚款 1000 元/次;业主、监理、设代与会人员迟到者,对其个人处以罚款 50 元/(人次);无故缺席者,处以罚款 100 元/(人次)。5.11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和及时准确报送各类计划、统计报表及文函资料的,将对该施工单位进行警告,同时处以罚款 500 元/(项次)。5.12 同一施工部位、同一工序检查、验收不合格者,监理工程师责令整改或返工。对连续两次不合格者,除责令返工整改外,还处以罚款 1000 元。造成质量事故者,除处以罚款 50001000

36、0 元外,将根据合同条款另行严肃处理。5.13 施工单位违反民爆器材使用与管理有关规定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处罚。5.14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按监理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处理。5.15 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按设计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处理。5.16 对施工单位的处罚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罚款通知书(参见附录 A),对业主、设计、监理的处罚由工程管理部签发罚款通知书。罚款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交公司财务部,第二联交由工程管理部备案,第三联送受罚单位或个人,第四联存监理工程师。受罚人持罚款通知书在 7 日内到司财务部缴纳罚款,对逾期不缴者,将从当月结算款中加倍扣罚。5.17 考核

37、有合同规定的从其合同。附录A 罚款通知书第 号被处罚单位施工项目合同编号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金额罚款限交日期备 注监理单位(盖章):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盖章):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开工报告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描述了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批的流程。本规定适用永兴河梯级水电站开发项目单位工程开工申请,不适用于整个工程开工申请。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图纸确认与会检管理规定2.2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2.3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规定3 职责3.1 监理单位与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计划部负责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核。3.2 项目部副经理负责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4 管理要求4.1

38、 开工条件4.1.1 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确认的工作:4.1.1.1 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4.1.1.2 施工范围的设计施工图纸已能满足现场连续施工要求,并发至施工承包商。4.1.1.3 平面控制点和高程基准点已提供。4.1.1.4 提供或安排施工用地及临设场地,提供或安排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解决或落实施工用临时道路,保证能正常使用。4.1.1.5 设备及材料满足工程持续作业的要求。4.1.1.6 明确了单位工程的完工时间。4.1.1.7 该工程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道、电缆、接地线已查清。4.1.2 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4.1.2.1 监理单位已审查施工承包商该单位工程的施工

39、组织设计(其中包括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材料和机具、力能供应、劳动力组织、施工场地布置、运输通道、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控制手段及保证体系、质量验评标准等),并取得一致意见。4.1.2.2 施工图纸会检已结束,监理单位对各方提出的图纸会检意见会同设计单位已进行了确认。4.1.2.3 已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承包商进行了设计交底。4.1.2.4 施工图纸会检及设计交底具体要求见图纸确认与会检管理规定。4.1.3 施工承包商确认完成以下工作:4.1.3.1 用于该工程施工的生产、生活临设、临建已搭建或建造完成,并投入使用。4.1.3.2 施工机械和材料的配备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4.1.3.3 施工承包商按合同

40、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图纸的综合会审,并组织图纸的专业会审,并提出书面会审意见。4.1.3.4 编制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分析相应工程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并制定落实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并审批完。4.1.3.5 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中明确质量目标、质量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检验计划并审批完。4.1.3.6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接到指定接口点,并能正常使用。4.1.3.7 现场设项目主管负责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已落实,现场质量、安全负责人报监理备案,并到监理单位填报安全资质审查表。4.1.3.8 管理及施工人员的配备满足连续施

41、工的要求。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岗位证书,并报监理单位备案。4.1.3.9 按合同要求编制该单位工程三级进度计划并提供P3电子文本,其进度应满足工程总进度的要求。4.1.3.10 上下工序交接已办妥书面签证手续。4.2 开工报告申办程序4.2.1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填写,并送交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各部门签署意见。4.2.2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应在预计的开工日七日前送监理单位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在3个工作日签署意见,反馈给施工承包商后报项目部各部门审核。4.2.3 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应衡量开工条件是否完善和具备,应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4.2.4 开工质量考核表由施工承包

42、商随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一起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核评。4.2.5 考核栏中对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级。合格指被考核项目工作已经完成;基本合格指被考核工作尚未完成,但根据进度进展情况认为可在预计的开工日之前完成;不合格指被考核项目工作未做,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4.2.6 考核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条件才能批准开工。一般单位工程由项目部副经理批准方可开工,重要单位工程(或扩大单位工程)由项目部经理批准。4.2.7 工程开工申请最终由项目部批准报公司备案后,送施工承包商执行。4.2.8 工程开工申请表一式五份,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各一份,施工承包商二份,其中一份做为竣工资

43、料。4.2.9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项目,项目部一律不支付工程款项,造成损失项目部概不负责。4.2.10 分包的单位工程的开工手续由合同施工承包商负责向项目部办理。4.3 开工报告申请流程图见图1。5 记录5.1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5.2 开工质量考核表6 本文件解释权本文件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开始施工承包商填写开工报告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否?NY报工程管理部核批单位工程开工核批通过否?YN报项目公司备案结束图1开工报告申请流程停工报告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对停工报告的申请、审核、批准及复工等作了描述,包括全面停工或特定范围内停工。本规定适用于委托项目部进行全权管理的工程及其参加建设的承包商,其它工程参照执行;也适用于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不适用于由于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停工令实施管理规定2.2 网络进度计划管理规定2.3 设备接收贮存、防护和发货规定2.4 事故事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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