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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目录1山西灵石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管理制度4第一章 机电设备管理4第一节 总则4第二节 设备前期管理规定5第三节 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7第四节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7第五节 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10第六节 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12第七节 设备委外大修理的规定13第八节 设备闲置、报废管理规定13第二章 井下机电设备管理14第一节 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14第二节 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15第三节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技术措施17第三章 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8第一节 交接班制度18第二节 巡检制度19第三节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9第四节 班前会制度20第五节 安全活动制
2、度21第六节 领导干部上岗制度21第七节 大型设备检查制度22第八节 头灯房的管理制度23第九节 头灯及自救器的领用制度23第十节 机电例会制度23第十一节 日常用电管理制度24第十二节 机电培训制度25第十三节 机电大检查制度25第十四节 生产停送电制度26第十五节 空压机房的管理制度27第十六节 绞车房管理制度27第十七节 油脂管理制度28第十八节 钢丝绳的检查制度28第十九节 要害场所管理规定29第二十节 防灭火制度30第二十一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0第二十二节 要害检修制度31第二十三节 便携式瓦检仪管理制度31第二十四节 罐笼检查制度32第二十五节 头灯房的交接班制度32第二十六节
3、要害部位检查制度33第四章 材料管理制度34第一节 材料审批支领管理制度35第二节 材料使用管理制度36第三节 支护材料管理制度38第五章 大型设备安全管理39第一节 提升系统安全管理制度39第二节 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45第三节 通风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47第四节 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48第六章 机电各工种操作规程51第一节 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51第二节 乳化液泵站司机操作规程53第三节 掘进机司机操作规程55第四节 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57第五节 主扇风机司机操作规程60第六节 主水泵司机操作规程63第七节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66第八节井下中央变电所司机操作规程69第九节 35KV变电站值班员
4、操作规程71第十节 带式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75第十一节 操车司机操作规程77第十二节 给煤机司机操作规程78第十三节 立井信号司机操作规程80第十四节 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81第十五节 推车机司机操作规程85第十七节 振动筛司机操作规程87第十八节 调度绞车司机操作规程88第十九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90第二十节 锚杆机司机操作规程92第二十一节 凿岩机司机操作规程94第二十二节 转载机司机操作规程96第二十三节 破碎机司机操作规程97第二十四节 电钳工操作规程98第二十五节 剪板机操作规程101第二十六节 牛头刨床操作规程102第二十七节 摇臂钻床操作规程103第二十八节 全自动电缆热干燥
5、机操作规程105第二十九节 C630-5普通车床操作规程106第三十节 矿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107第三十一节 矿井维修钳工操作规程110第三十二节 井下配电工操作规程112第三十三节 电气试验工操作规程114第三十四节 防爆检查员操作规程117第三十五节 采掘电钳工操作规程 118第三十六节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122第三十七节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124第三十八节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126第三十九节 窄轨轨道工操作规程128第四十节 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131第四十一节 立井把钩工操作规程133第四十二节 斜井信号工操作规程135第四十三节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136第四十四节 采区信号
6、把钩工操作规程138第四十五节 联环工操作规程141第四十六节 运料工操作规程142第四十七节 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144第七章 100101综采工作面使用3300V供电安全技术措施149一、工作面概况149二、安全技术措施149三、作业前准备150四、设备操作及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150山西灵石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管理制度为强化山西灵石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管理体制,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以及提升公司在同行业中的管理层次,规范机电标准化管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特制定山西灵石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管理制度。第一章 机电设备管理第一节 总则1、根据山西灵石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及
7、要求,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使用率、待修率、完好率、事故率,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2、建立建全设备的帐、卡,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账,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3、机电部为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账,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统一管理。4、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按各项设备管理规定,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
8、,做到底数清、帐务符,对使用中的问题及时反馈。5、机电部对设备管理的全过程(设备的规划选型、订货购置、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大修改造、报废更新)进行管理或参与管理。6、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7、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矿长主持设备、财务、技术、使用等部门参加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具体规划制定出设备购置年度计划,并由机电部负责编制下达计划,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帐、发放等工作。8、机电部负责对设备分类、编号、建立台账、移动帐、分级帐、下达使用保管卡片交财务部门
9、,共同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负责办理库存设备的提取出库工作及设备的平衡、调剂、发放、监察等管理,提报闲置及报废设备的分层管理工作,办理设备调拨和外借手续,组织认证平衡设备的报修、报废工作并得以实施,在未经机电矿长的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设备管理要求。9、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督导与考核。第二节 设备前期管理规定(一)设备选型与购置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设备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会同财务部制定出年度“维简”计划。2、“维
10、简”计划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更改。并由使用和设计单位,提出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计划要求;由机电矿长组织相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经济技术论证,制定出购置或制造的决策方案。3、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考虑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中所规定的设备,必须杜绝选用国务院第446号令“特别规定”中给以立即停产整顿的十五种重大隐患及工艺。4、公司所有需购置的设备及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报机电部,机电
11、部汇总由有关领导会审后报供应部,供应部和机电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5、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并进行了编号入账,否则财务科不予结账。(二)设备到货验收1、设备到货后,相关部门三日内开具身边交接单并通知机电部,机电部收到交接单后,对设备编号及日期进行登记并在七日内组织供应科、使用单位及厂家根据到货交接凭证、装箱单核实校对,进行验收。2、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
12、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3、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立台账、汇总帐、流动帐、库存帐、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并将设备卡片交财务科,财务科凭设备卡片、交接单纳入固定资产账物管理。4、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准纳入固定资产,更不允许使用,由机电部、供应部负责与有关部门或厂家进行交涉处理。5、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
13、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质标办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用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三)设备出入库管理1、一般情况下新购置设备由供应部安排妥善保管,若遇体积、重量过大等情况,供应部应事先通知机电部安排指定使用单位交接验收后妥善保管。2、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要做到帐、卡、物相符。3、区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主管审批后开具“设备支领单”一式三份,库管一份按单发放设备,财务部一份按单开始计算提取设备折旧,机电部一份。4、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
14、帐和设备移动帐,使用单位及时建立帐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罚款200元以上。5、机电部每年年底会同财务科对设备账目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做到双方账目一致。(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1、机电部必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包括低值易耗)的台账、流动帐、分级帐、汇总帐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用设备技术档案时,必须经主管部长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3、调出、调入设备要随设备跟调技术档案并及时报
15、机电部。(五)计算机辅助管理1、计算机辅助管理是设备管理一项重要内容,是科学管理设备的重要手段,全公司各种设备账目(包括低值易耗设备)都需输入计算机软盘中。2、及时更改软盘中的数据,使之与台账相符。3、将各种月报、季报及年报的各种报表及集团公司要求输入的内容全部输入计算机。4、积极做好计算机联网准备,逐步实现设备管理计算机化。5、机电部计算机要专人使用,严禁用计算机进行各种计算机游戏,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6、妥善保存好各种软盘,做到随取随存。第三节 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同时为了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
16、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1、各生产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2、各单位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十天把所调拨的设备数量和备用的设备数量到机电部进行核对。3、机电部负责对各生产单位的设备材料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调配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4、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
17、一次罚款300元。5、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要随意乱放。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进行节约,能使用的不换,能回收的绝不丢弃。能复修的必须复修使用。6、各队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出。如果乱扔乱放造成埋设丢失按原价的两倍处罚使用单位。7、对16平方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同意,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罚使用单位200-1000元。8、使用的刚死神,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进行处罚。要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机电部每旬进行一次检查。9、由于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部件丢
18、失的要加倍处罚。10、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机电部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11、各单位使用设备如有掩埋,不按规定码放的,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在限定的日期内,未整改的开具罚款单。12、各单位需用新购会大型设备应到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由机电部统一出库。13、各处罚在当月考核中结算。 第四节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1、井下设备使用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报设备备件使用计划,由机电部汇总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供应科。2、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指令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返回机电
19、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3、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了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推行设备使用周期制度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4、设备验收发放人员,按使用单位持有的支领单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机电部和使用单位及时更改设备帐。无设备支领单不予发放。5、如遇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中心,调度中心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凡不补办手续一经查出,按私用设备考核处理。6、设备及备件保证质量,从新设备或备件下井时一个月内损坏,经分析为质量问题的,
20、由供应部负责。经检修的设备或备件下井半个月内损坏,经分析为检修质量问题的,由检修单位或委托检修单位负责。(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交送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制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验收内容为带有设备编号的设备及所有的零配件。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的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轴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过度节、溜槽、主副叉帮、齿条、机尾箱、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3、电气设备的验收标准:用螺丝(栓)紧固的防爆部件,
21、螺丝(栓)必须齐全坚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4、设备经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单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具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科平衡解决,月末机电部对损坏丢失责任单位考核。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6、机电部负责安排设备及配件的井上存放,设备及配件按种类在场地码放整齐,已丢失配件必须存放在车间内专门保管。(三)设备现场管理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帐、卡、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
22、分布示意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罚款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4、移动设备用完,由机电部发设备回收通知单一式二份,单位一份,地面验收人员一份,使用单位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交还设备。做到设备移动有记录,交接有手续,并及时变更各种账务。5、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
23、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矿长批准,并限期制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井下移动机电设备四检制”和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6、机电部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并参加设备完好检查,参加人员:各工区机电班长,机电防爆检查员汇总。由安全矿长,机电矿长主持,各工区区长参加汇总,三定表签字。并将检查基础资料存档备查,检查结果按月报主管领导。7、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吊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标好上井标志,运输过程要必须保护好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8、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9、遇有
24、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该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10、不能及时回收上井的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11暂时停产的工作面,由调度室确定设备、备件的管理单位。不划入该单位的设备积压,单必须对设备、备件妥善保管,定期检修。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12、对已收坑的采掘工作面,因未来工程的需要暂不回收上井的设备、备件,在调度室未确定新的管理单位前不划入该单位的设备积压,但必须对设备、备件妥善管理,定期检修。不允许丢失、损坏、水淹、埋
25、压。(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2、使用单位按设备帐,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3、对设备移交中丢失、损坏,备件的丢失,根据丢失损坏条例处罚,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交接。5、移交设备要做到及时验收、及
26、时过账。第五节 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 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矿业资产不流失,提高机电设备使用率,更好的保证生产使用和减少维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1、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领导批准的除外),一律按时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矿调度室和机电科提出处罚办法。(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消帐,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3)对随着工作面推进而
27、逐步撤下来的设备及部件的考核。对撤下来的设备,在撤下来后三日内回收上井交库销账,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对撤下来的零部件,要凑够一定数量后,及时回收。否则,给以考核。2、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科、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设备零部件丢失损失罚款规定处罚。3、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区域划分按矿规定认定),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进行考核。4、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5、设备回收必须整
28、体回收交库(特殊情况除外),凡私自解体上井或解体交库的,每台设备罚款300元,并限期组装好。6、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中心、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帐,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罚款。7、设备出现损坏,按其损坏程度和设备原值分别予以处罚。按损坏设备的原值分:损坏设备原值在200元以下,罚100-200元;原值在2000元-20000元以下的,处罚原值的10%;原值在20000元及以上,经事故分析后,由事故分析领导小组确定处罚意见。按损坏设备程度,因损坏造成报废的,按原值的30%-50%罚款。8、烧坏电机或变压器,按功率(或容量)10倍进行罚款。烧毁200KW及以上电机,或烧毁
29、500KVA及以上变压器经事故分析后,由事故分析领导小组确定处罚意见。9、设备丢失罚款分两种情况进行考核 丢失整台设备,由机电部按设备新旧程度,原价值多少等因素综合考虑,处以原价值的3070%罚款;丢失主要零部件,按附件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罚款明细执行。10、 对以上设备损坏、丢失零部件,机电部按规定罚款,并将罚款金额的50%80%以材料成本形式投入到设备检修。11、 每月机电部对使用单位的设备回收、损坏、丢失情况综合评比,未发生积压、损坏、丢失的评出第一、二名,给以奖励。附: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罚款明细表1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罚款明细表(一)丢失零件名称规 格单位罚款额备注电机接线盒15KW
30、以下个100元电机接线盒1575KW以下个200元电机接线盒75100KW以下个300元电机接线盒100KW及以上个400元电机罩子40KW以下个100元电机罩子40KW及以上个200元电机扇叶40100KW以下个30元电机扇叶100KW及以上个50元电机扇叶75KW以下个200元电机线嘴75KW及以上个50元电机线嘴各种个100元电机线嘴各种个50元开关铁堵各种个50元开关螺丝圈各种个50元开关手把各种个30元开关滑撬各种个20元开关插件各种个200元开关真空管各种个200元开关接点各种个50元开关熔断器各种个30元开关消弧罩子各种个50元开关盘体各种块200元开关芯子放炮各种台500元电机
31、转子断轴75KW以下条200元电机转子断轴75KW及以上条500元绞车底座各种个150元水泵架各种个200元水泵吸出水口各种个50元水泵油箱各种个200元绞车滚筒各种个300元皮带机滚筒各种个500元表2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罚款明细表(二)丢失零件名称规 格单位罚款额备注减速器40T刮板机个300元减速器75KW皮带机个500元减速器200KW个1000元开关接线板各种个50元开关控制板各种个100元骨架各种个50元电机对轮75KW以下个50元电机对轮70150KW以下个100元电机对轮150KW及以上个200元绞车闸带25KW以下个100元绞车闸带25KW及以上个200元绞车闸尖各种个50元
32、绞车闸把各种个50元溜子小件40T刮板机个50元机尾拍40T刮板机个200元减速器前节40T刮板机个300元说明:丢失的零部件表内未能列出的,按其规格、价值等因素考虑和表内较接近的种类由机电部制定其罚款数额。第六节 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 1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如有一方不到现场验收,考核单位200元,按一方验收为准。 2、设备上井后,需要委外大修理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机电部、供应部共同组织落实。 3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者。 4供应部要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
33、,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按实际情况分析考核单位和个人。 5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要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备案,否则分析考核责任单位500元以上和责任者50元以上。凡未在办法中规定的机电设备事故,按机电设备事故的分析情况考核。第七节 设备委外大修理的规定 1公司机电部是机电设备检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机电设备的大、中、小修理的安排。 2设备大修理实行“许可证”制,凡承修单位都必须有合格的的机电设备修理许可证,无“许可证”单位,不许承修机电设备的大修理。 4设备大修理开工前,由机电部牵头,组织财务科及承修单位等人参加修理论证会,并签定委外大修理合同书或协议书,才能
34、出井维修。设备维修好后,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设保质期管理。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委外修理,否则对单位给以200-1000元处罚。 5为维护企业利益,机电设备检修工作应先公司内,后公司外的原则。本公司能自修的一律由修理单位承修,公司内不能自修的,由机电部协同供应部进行委外修理。 6凡属于政府劳动部门已实行专业管理的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时、锅炉、电梯等)和公司用防爆电气设备,可按有关单位特定的有资质单位去修理。 10任何单位不许将设备委托给无“许可证”单位承修。否则,因无证承修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或影响生产及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设备大修理后,从使用日期算起,保修期半年,半年内出现
35、因修理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承修单位负责无偿修复。 12机电部要设立台账,并监督设备修理资金的使用和平衡。每年设备修理资金要完成计划的90%以上,否则追查机电部的管理责任。 13为充分利用设备修理资金和提高设备的新旧系数,原则上待废设备不再修理,属于国家淘汰产品不修理。第八节 设备闲置、报废管理规定1 设备闲置的管理办法: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及生产需要,一些设备停止了使用或暂不用,对于这一类设备,要及时填报“固定资产设备停用申请表”经申报公司和财务科审批后,方可列入闲置设备管理,财务科相应停提折旧费。 闲置设备批复后,必须入库管理,并做到下有垫,上有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零件,附属设备齐全,使其处
36、于完好状态,有时可投入使用。 报废闲置设备已经批复,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机电部安排指定地点存放、保管或交回。 如需重新启用,必须填写“设备启用表”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启用,财务科自下月开始提折旧费。报废闲置设备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使用。 2设备报废的管理办法 设备纳新就要吐旧,有以下情况可申请报废: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未在使用的设备,财务科已提足折旧的;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耗能高的老旧设备;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危害人体健康、威胁矿井安全的,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遭受意外灾害、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属于国家规定淘汰型产品的;一次性修理费超过原值60%以上,不如更新经济的,一并纳入报废的范
37、畴。 对于需报废的设备,要认真核实,做到财、物相符,并同财务社结合查清余值,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向公司机电部提交申请,并由机电部填制设备报废申请书一式四份,及设备报废汇总表一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主要设备由主管领导上报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 对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要及时注销台账、移动账、汇总账、财务部也同时处理账务,但要做到准确无误。 特殊设备报废按照有关行业规定执行,并按规定送交有关部门处理。第二章 井下机电设备管理第一节 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38
38、36-2000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对于采购不合格产品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购置防爆设备的主要部件和委外大修的防爆设备要选择合格正规的厂家进行购置和委外大修,但在入井使用前,必须由机电部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合格的要退回或返修。 四、对厂家预在井下做防爆产品工业试验时,必须填写防爆产品工业试验申请单,经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下井进行试验。但是下井前要由机电部对试验产品进行全面的防爆性能及质量完好检查,不合格的设备不准入井试验。五、
39、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配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请机电矿长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使用完后应立即上井。第二节 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机电设备管理工作,鼓励机电管理工作的创新,每季度对全矿各单位机电管理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为公司机电工作创造先进经验的,由单位申报,机电部组织召开全矿机电设备现场会,并能得到推广的。奖励该单位1000元。 二、机电部每季度对全矿各单位机电设备完好率,及设备使用管理综合完好率进行考核,每月考核达到95%以上的单位,并且无失爆,机电事故率在1
40、%以下,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按时完成矿下达的任务的单位。每季度进行评比总分,第一名单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 三、机电部对井下各单位的机电设备在月末进行检查,用检查结果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大型机电设备完好率达95%,每降1%罚被查单位100元,85%以下罚被查单位2000元,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每降低1%处罚被查单位100元,90%以下处罚被查单位500元。 四、在日常检查中查出的失爆设备,每台处罚单位1000元,小型电器失爆,每台处罚500元,同时对单位主管领导按罚款总额的10%进行处罚。 五、严格井下检漏继电器的管理工作,发现甩掉检漏继电器或人
41、为使检漏继电器不能正常工作的,除处罚单位1000元、责任者200元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查责任者的违章责任,造成后果的要加重处罚。机电部每月对各单位检漏继电器的试跳,双风双电的试验,综合保护试验,皮带保护试验进行检查,各单位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试验,做好各项纪录。如果发现不按规定试验或无试验记录的,每发现一次,处罚单位300元,处罚责任者50元。 六、井下的接地保护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检查发现没有接地保护的每处罚款300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七、凡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检查发现甩掉保护或私自调整保护定值的,保险没有按规定使用合格熔体的,罚款500元,处罚单位主管领导
42、100元。八、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机电设备包机责任制管理,各单位要做到设备台台件件有人负责,有人维护保养,便于追踪管理。使用中的备用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状态,设备上必须挂有设备包机制牌,如发现设备未挂包机制牌,每台罚单位50元,此项可累计每月最高500元,超过500元后给以单位挂”限期整改”牌。整改期间,处罚单位1000元/天,直至摘掉“限期整改”牌为止。各单位要把包机制报表报到机电部备案。九、井下所有液力偶合器要使用合格的易容合金塞和防爆片,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易容塞和防爆片的,每发现一处罚单位200元。联轴节连接筒观察盖没有或用皮带代替的,每发现一处罚单位100元,处罚责任者50元。
43、十、调度绞车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检查发现缺少护绳板的,声光信号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绞车绳打结的,绞车闸不符合一套求的,绞车开关在换班后未打零位的,每发现一处罚单位50元。 十一、皮带运输机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检查发现减速器润滑不好,滚筒不及时注油,拉近车穿绳不符合要求,清扫器用木板代替,皮带机的各项保护失效,托辊不全,坏滚超过5%以上的,浮煤拖底皮带的文明生产差的,每发现一处罚单位100元。 十二、井下各单位未经防爆组批准,严禁私自用电。如需要用电,须将用电申请提前7天交到防爆组。各单位的用电负荷调整,要按防爆组下达的调整通知按时完成。检查发现私自用电或不按时完成负荷调整通知的,每一次罚单位2
44、00元,单位主管50元。 十三、井下要合理使用乳化液泵,泵要及时润滑,乳化液浓度为3 -5%,检查发现不及时润滑或乳化液浓度小于3 -5%时,一次罚单位500元,责任者50元。 十四、采煤机、掘进机的水冷电动机在使用中不使用水冷却的,发现一次罚单位500元,责任者50元。掘进机未按规定加磁力起动器和急停按钮的发现一处罚单位300元,单位主管50元。 十五、井下备用设备必须摆放整齐,并上架挂牌,不得有淋水埋压现象,井下严禁拆套解体成套设备,如:绞车、水泵、转载机和各种滚筒、开关、电机、减速器等,发现一台次罚单位300元,主管领导50元,并限期组装好。 十六、备用开关、电机、水泵的接线嘴必须加堵密封,发现一台次没有堵罚单位50元。凡拆除的开关、接线盒接线腔外留有电线齐头的,罚单位5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十七、井下设备交接必须在3同内到机电部办理过帐手续,延长一天罚单位100元,超过一周不过帐由机电部强行过帐,后果单位自负。 十八、井下设备严禁积压,单位接到机电部回收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天内回收上井,若不按时回收每一台件超期一天罚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十九、凡未经过机电部或机电领导批准而使用的设备一律视为私用,每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