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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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2008-11-28发布 2009-1-1实施江苏省水利厅 发布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主编单位:江苏省水利厅工管处批准部门:江苏省水利厅施行日期:2009年1月1日江苏省水利厅二八年十一月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管200819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市水利(务)局: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完整,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结合我省水库工程管理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水利厅工管处。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水利工程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2、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旅游局、省电力公司前言本办法依据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写要求执行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江苏省水库技术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水库工程的巡视检查水库工程的监测;水库工程的养护;水库工程的修理;水库调度运用;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的防治;安全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批 准 部 门:江苏省水利厅解 释 单 位:江苏省水利厅工管处主 持 单 位:江苏省水利厅工管处主 编 单 位:江苏省水利厅工管处审定:陶长生审查:郑在洲 朱德伦黄章羽主要起草人:吕金宝 郭宁 郑福寿 腾亚元 朱家年 王儒波 傅力生 龚国兴 陈江河 目 次1 总 则72 巡视检

3、查82.1 一般规定82.2 检查项目和内容82.3 检查方法和要求92.4 检查记录和报告93 工程监测113.1 一般规定113.2 变形监测113.3 渗流监测123.4 水文、气象监测143.5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144 工程养护154.l一般规定154.2坝顶、坝端养护154.3坝坡、坝区养护154.4 排水设施养护154.5 输、泄水建筑物养护164.6 观测设施养护164.7 自动监控设施养护174.8 管理设施养护175工程修理185.1一般规定185.2 护坡修理185.3 坝体裂缝修理195.4 坝体渗漏修理205.5 坝基渗漏和绕坝渗漏修理215.6 坝体滑坡修理225

4、.7 排水设施修理235.8 输、泄水建筑物修理235.9 观测、监控设施修理255.10 管理设施修理256 调度运用266.1 一般规定266.2 防汛工作266.3 防洪调度266.4 兴利调度276.5 控制运用276.6 冰冻期间运用286.7 洪水调度考评287 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的防治297.1 一般规定297.2 白蚁普查与防治297.3 蚁害控制验收297.4 其他动物危害的防治308 安全管理318.1 注册登记318.2 安全鉴定318.3 水库降等与报废328.4 依法管理328.5 大坝安全应急管理338.6 安全生产339 技术档案管理349.1 一般规定349.2

5、 技术档案内容349.3 归档与保管34附录A 巡视检查35表A 巡视检查记录表35附录B 监测项目分类及测次36表B-1 水库安全监测项目分类表36表B-2 水库安全监测项目测次表37附录C 测压管的埋设安装及灵敏度检验方法38C.1 造孔38C.2 测压管制造38C.3 测压管安装38C.4 封孔38C.5 灵敏度检验38C.6 管口保护39C.7 原始资料考证39附录D 量水堰及其安装40D.1 量水堰的类型和结构40D.2 量水堰的安装40D.3 量水堰的流量计算公式40附录E 抢 修41E.1 一般规定41E.2 漏洞抢修41E.3 管涌和流土抢修42E.4 塌坑抢修43E.5 滑坡

6、抢修43E.6 洪水漫坝抢修44E.7 裂缝抢修44E.8 涵闸抢修441 总 则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0.2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大、中、小型水库。1.0.3 水库管理单位应按本办法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大型水库报省水利厅批准,中小型水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其中中型水库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报省水利厅备案,且每510年进行修订。1.0.4 水库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制订各项技术管理制度。2 掌握水情、雨

7、情、工情,做好工程调度运用工作。3 制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提升应急管理能力。4 加强工程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及时分析,随时掌握工程运行状态。5 做好工程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完整。6 坚持依法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7 做好工程技术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工作。8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9 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技术管理水平。1.0.5 水库管理单位应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水库管理有关规范、标准,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情况,掌握控制运用、检查监测、养护修理等技术,做好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1.0.6 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8、1 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2 检查监测和养护修理制度。3 工程调度运用制度。4 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制度。5 各类设备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6 物资和器材使用管理制度。7 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报告制度。8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9 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10 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1.0.7 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1.0.8 本办法主要引用标准:1 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SD266-88)。2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3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4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

9、)。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1.0.9 水库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执行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巡视检查2.1 一般规定2.1.1 新建、续建、改建工程从施工期开始,都应进行巡视检查。2.1.2 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三类。1 日常巡视检查:管理单位应根据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巡视检查制度,具体规定检查的时间、部位、内容和要求,并确定日常的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顺序,由技术人员负责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的次数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期,宜每周两次,但每月不少于四次;2)初蓄水期或水位上升期,宜每天或每两天一次,但

10、每周不少于两次,具体次数视水位上升或下降速度而定;3)运行期,宜每周一次,或每月不少于两次,汛期、高水位及出现影响工程安全运行情况时,应增加次数,每天至少一次。2 年度巡视检查:每年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有蚁害地区的白蚁活动高峰期和冰冻较严重时,应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对水库工程进行全面或专门的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二至三次。3 特别巡视检查:当水库遭遇到暴雨、大洪水、有感地震、强热带风暴,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情况,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危险迹象时,应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特别检查,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当水库放空时应进行全面巡视

11、检查。2.1.3 各级水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一至二次。2.2 检查项目和内容2.2.1 坝体:1 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2 迎水坡护坡有无裂缝、剥(脱)落、滑动、隆起、塌坑或植物滋生等;近坝水面有无变浑或旋涡等异常现象。3 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脱)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散浸、积雪不均匀融化、渗水、流土、管涌等;排水系统是否通畅;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无兽洞、蚁迹等;反滤排水设施是否正常。2.2.2 坝基和坝区:1 坝基基础排水设施的渗水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

12、无变化。2 坝端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坝端岸坡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塌坑、异常渗水及兽洞、蚁迹等;护坡有无隆起、塌陷等;绕坝渗水是否正常。3 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排水设施是否完好。4 有条件时应检查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塌坑。2.2.3 输、泄水洞(管):1 引水段有无堵塞、淤积、崩塌。2 进水塔(或竖井)有无裂缝、渗水、空蚀、混凝土碳化等。3 洞(管)身有无裂缝、空蚀、渗水、混凝土碳化等;伸缩缝、沉陷缝、排水孔是否正常。4 出口段放水期水流形态是否正常;停水期是否渗漏。5 消能工有无冲刷损坏或砂石、杂物堆积等。6 工作桥、交通桥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

13、断裂等。2.2.4 泄洪闸(道):l 进水段(引渠)有无坍塌、崩岸、淤堵或其他阻水障碍;流态是否正常。2 堰顶或闸室、闸墩、胸墙、边墙、溢流面、底板有无裂缝、渗水、剥落、碳化、露筋、磨损、空蚀等;伸缩缝、沉陷缝、排水孔是否完好。3 消能工及工作桥、交通桥参照2.2.3中第5、6款。4 溢洪河道河床有无冲刷、淤积、采砂、行洪障碍等;河道护坡是否完好。2.2.5 闸门及启闭机:1 闸门有无表面涂层剥落,门体有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松动;支承行走机构是否运转灵活;止水装置是否完好等。2 启闭机是否运转灵活、制动准确可靠,有无腐蚀和异常声响;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锈蚀、接头松动、变形;零部

14、件有无缺损、裂纹、磨损及螺杆有无弯曲变形;油路是否通畅,油量、油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3 机电设备、线路是否正常,接头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指示仪表是否指示正确,接地是否可靠,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备用电源是否完好;自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可靠,精度是否满足要求;启闭机房是否完好等。2.2.6 库区:1 有无爆破、打井、采石(矿)、采砂、取土、修坟、埋设管道(线)等活动。2 有无兴建房屋、码头、毁坏林木等违章行为。3 有无排放有毒物质或污染物等行为。4 有无非法取水的行为。2.2.7 观测、照明、通讯、安全防护、防雷设施及警示标志、防汛道路等是否完好。2.3 检查方法和要求2.3.1

15、 检查方法:1 常规方法:用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镜、石蕊试纸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部位进行检查。2 特殊方法:采用开挖探坑(槽)、探井、钻孔取样、孔内电视、向孔内注水试验、投放化学试剂,潜水员探摸、水下电视、水下摄影、录像等方法,对工程内部、水下部位或坝基进行检查。2.3.2 检查工作要求:1 及时发现不正常迹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工程安全。2 日常巡视检查应由熟悉水库工程情况的管理人员参加,人员应相对稳定,检查时应带好必要的辅助工具、照相设备和记录笔、簿。3 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应制定详细检查计划并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6、1)安排好水情调度,为检查输水、泄水建筑物或水下检查创造条件;2)做好检查所需电力安排,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动力和照明;3)排干检查部位的积水,清除堆积物;4)安装好被检查部位的临时通道,便于检查人员行动;5)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设备及人身安全;6)准备好工具、设备、车辆或船只,以及量测、记录、绘草图、照相、录像等器具。2.4 检查记录和报告2.4.1 记录和整理:1 每次巡视检查均应按附表A作出记录。对已发现的异常情况,除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影或录像。2 现场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将每次巡视检查结果与以往巡视检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及

17、时复查。2.4.2 报告和存档:1 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2 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结束后,应提出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设计、施工、运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3 各种巡视检查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均应整理归档。3 工程监测3.1 一般规定3.1.1 工程监测采用的平面坐标及水准高程,应与设计、施工和运行诸阶段的控制网坐标系统相一致。有条件的工程应与国家网建立联系。3.1.2 保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按照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在现场进行观测。要求做到“四随”(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

18、“四无”(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四固定”(人员固定、设备固定、测次固定、时间固定),以提高观测精度和效率。3.1.3 工程监测项目及测次应按附录B表B-1、B-2执行。异常或险情状态下,应根据工程实际状况和安全论证需要提出专门部署和要求。3.2 变形监测3.2.1 变形监测项目主要有表面变形、裂缝及伸缩缝观测。3.2.2 表面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观测一般共用一个观测点,竖向和水平位移观测应配合进行。3.2.3 观测基点应设置在稳定区域内,每隔35年校测一次;测点应与坝体或岸坡牢固结合;基点和测点应有可靠的保护装置。3.2.4 变形观测的正负号规定:1 水平位移:向下游为正,向

19、左岸为正;反之为负。2 竖向位移:向下为正,向上为负。3 裂缝和伸缩缝三向位移:对开合,张开为正,闭合为负;对沉陷,同竖向位移;对滑移,向坡下为正,向左岸为正,反之为负。3.2.5 表面变形观测包括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水平位移包括垂直坝轴线的横向水平位移和平行于坝轴线的纵向水平位移。3.2.6 观测断面选择和测点布置:1 观测横断面一般不少于3个,通常选在最大坝高或原河床处、合龙段、地形突变处、地质条件复杂处,坝内埋管及运行有异常反应处。2 观测纵断面一般不少于4个,通常在坝顶的上、下游两侧布设12个;在上游坝坡正常蓄水位以上可视需要设临时测点;下游坝坡半坝高以上13个,半坝高以下12个(含坡

20、脚一个)。对建在软基上的坝,应在下游坝趾外侧增设12个。3 测点的间距:坝长小于300m时,宜取2050m;坝长大于300m时,宜取50100m。4 视准线应旁离障碍物1.0m以上。3.2.7 基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各种基点均应布设在两岸岩石或坚实土基上,便于起(引)测,避免自然和人为影响。2 起测基点可在每一纵排测点两端的岸坡上各布设一个,其高程宜与测点高程相近。3 采用视准线法进行横向水平位移观测的工作基点,应在两岸每一纵排测点的延长线上各布设一个;当坝轴线为折线或坝长超过500m时,可在坝身每一纵排测点中增设工作基点(可用测点代替),工作基点的距离保持在250m左右;当坝长超过10

21、00m时,一般可用三角网法观测增设工作基点的水平位移,有条件的,宜用倒垂线法。4 水准基点一般在坝体下游0.53km处布设23个。5 采用视准线法观测的校核基点,应在两岸同排工作基点延长线上各设12个。3.2.8 观测设施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测点和基点的结构应坚固可靠,且不易变形。2 测点可采用柱式或墩式。兼作竖向位移和横向水平位移观测的测点,其立柱应高出地面0.61.0m,立柱顶部应设有强制对中底盘,其对中误差均应小于0.2mm。3 在土基上的起测基点,可采用墩式混凝土结构。在岩基上的起测基点,可凿坑就地浇注混凝土。在坚硬基岩埋深大于520m情况下,可采用深埋双金属管作为起测基点。4

22、工作基点和校核基点一般采用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立柱高度以司镜者操作方便为准,但应大于1.2m。立柱顶部强制对中底盘的对中误差应小于0.1mm。5 水平位移观测的觇标,可采用觇标杆、觇牌或电光灯标。6 测点和土基上基点的底座埋入土层的深度不小于0.5m,并采取防护措施。埋设时,应保持立柱铅直,仪器基座水平。各测点强制对中底盘中心位于视准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10mm,底盘倾斜度不得大于4。3.2.9 观测方法和要求:1 表面竖向位移观测,一般用水准法。采用水准仪观测时,可参照国家三等水准测量(GB1289891)方法进行,但闭合误差不得大于1.4mm(N为测站数)。2 横向水平位移观测,一般用视准

23、线法。采用视准线观测时,可用经纬仪或视准线仪。当视准线长度大于500m时,应采用J1级经纬仪。视准线的观测方法,可选用活动觇标法,宜在视准线两端各设固定测站,观测其靠近的位移测点的偏离值。3 纵向水平位移观测,一般用铟钢尺,也可用普通钢尺加修正系数,其误差不得大于0.2mm。有条件时可用光电测距仪测量。3.2.10 裂缝及伸缩缝监测:1 坝体表面裂缝的缝宽大于5mm的,缝长大于5m的,缝深大于2m的纵、横向缝以及输(泄)水建筑物的裂缝、伸缩缝都应进行监测。2 观测方法和要求1)坝体表面裂缝,可采用皮尺、钢尺及简易测点等简单工具。对2m以内的浅缝,可用坑槽探法检查裂缝深度、宽度及产状等;2)坝体

24、表面裂缝的长度和可见深度的测量,应精确到1cm;裂缝宽度宜采用在缝两边设置简易测点来确定,应精确到0.2mm;对深层裂缝,宜采用探坑或竖井检查,并测定裂缝走向,应精确到0.5度;3)对输(泄)水建筑物重要位置的裂缝及伸缩缝,可在裂缝两侧的浆砌块石、混凝土表面各埋设12个金属标志。采用游标卡尺测量金属标志两点间的宽度变化值,精度可量至0.1mm;采用金属丝或超声波探伤仪测定裂缝深度,精度可量至1cm;4)裂缝发生初期,宜每天观测一次;当裂缝发展缓慢后,可适当减少测次。在气温和上、下游水位变化较大或裂缝有显著发展时,均应增加测次。3.3 渗流监测3.3.1 渗流监测项目主要有坝体渗流压力、坝基渗流

25、压力、绕坝渗流及渗流量等观测。3.3.2 凡不宜在工程竣工后补设的仪器、设施,均应在工程施工期适时安排。当运用期补设测压管或开挖集渗沟时,应确保渗流安全。3.3.3 坝体渗流压力观测,包括观测断面上的压力分布和浸润线位置的确定。1 观测横断面的选择与测点布置:1)观测横断面宜选在最大坝高处、原河床段、合龙段、地形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一般不少于3个,并尽量与变形观测断面相结合;2)根据坝型结构、断面大小和渗流场特征,应设35条观测铅直线。一般位置是:上游坝肩、下游排水体前缘各1条,其间部位至少1条;3)测点布设:横断面中部每条铅直线上可只设1个观测点,高程应在预计最低浸润线以下;渗流进、出口段

26、及浸润线变幅较大处,应根据预计浸润线的最大变幅,沿不同高程布设测点,每条直线上的测点数不少于23个。2 观测仪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用水头小于20m、渗透系数大于或等于10-4cm/s的土中、渗压力变幅小的部位、监视防渗体裂缝等,宜采用测压管,其埋设安装及灵敏度检验方法应按附录C执行;2)作用水头大于20m、渗透系数小于10-4cm/s的土中、观测不稳定渗流过程以及不适宜埋设测压管的部位,宜采用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其量程应与测点实有压力相适应;3 观测方法和要求:1)测压管水位的观测,宜采用电测水位计。有条件的可采用示数水位计、遥测水位计或自记水位计等。测压管水位两次测读误差应不大于2

27、cm;电测水位计的测绳长度标记,应每隔13个月用钢尺校正一次;测压管的管口高程,在施工期和初蓄期应每隔13个月校测一次,在运行期至少每年校测一次;2)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的压力观测,应采用频率接收仪。两次测读误差应不大于1Hz,测值物理量用测压管水位来表示。3.3.4 坝基渗流压力观测,包括坝基天然岩石层、人工防渗和排水设施等关键部位渗流压力分布情况的观测。1 观测横断面的选择与测点布置:1)观测横断面数一般不少于3个,并宜顺流线方向布置或与坝体渗流压力观测断面相重合;2)测点布设:每个断面上的测点不少于3个。均质透水坝基,渗流出口内侧必设一个测点;有铺盖的,应在铺盖末端底部设1测点,其余部位适

28、当插补。层状透水坝基,一般在强透水层的中下游段和渗流出口附近布置。岩石坝基有贯穿上下游的断层、破碎带或软弱带时,应沿其走向在与坝体的接触面、截渗墙的上下游侧或深层所需监视的部位布置。2 观测仪器的选用同3.3.3第2款。但当接触面处的测点选用测压管时,其透水段和回填反滤料的长度宜小于0.5m。3 观测方法和要求同3.3.3第3款。3.3.5 绕坝渗流观测,包括两岸坝端及部分山体、坝体与岸坡或与混凝土建筑物接触面,以及防渗齿墙或灌浆帷幕与坝体或两岸接合部等关键部位。1 观测断面的选择与测点布置:1)坝体两端的绕坝观测宜沿流线方向或渗流较集中的透水层(带)设23个观测断面,每个断面上设34条观测铅

29、直线(含渗流出口);2)坝体与建筑物接合部的绕坝渗流观测,应在接触轮廓线的控制处设置观测铅直线,沿接触面不同高程布设观测点;3)岸坡防渗齿槽和灌浆帷幕的上、下游侧各设一个观测点。2 观测仪器的选用及观测方法和要求同3.3.3第2、3款。3.3.6 渗流量观测,包括渗漏水的流量及其水质观测。水质观测中包括渗漏水的温度、透明度观测和化学成分分析。1 观测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渗流量观测系统应根据坝型和坝基地质条件、渗漏水的出流和汇集条件以及所采用的测量方法等分段布置。所有集水和量水设施均应避免客水干扰;2)当下游有渗漏水出逸时,应在下游坝址附近设导渗沟,在导渗沟出口设置量水设施测其出逸流量

30、;3)当透水层深厚、地下水位低于地面时,可在坝下游河床中顺水流方向设两根测压管,间距约2030m,通过观测地下水坡降计算渗流量;4)渗漏水的温度观测以及用于透明度观测和化学分析水样的采集均应在相对固定的渗流出口处进行。2 渗流量的测量可采用下列方法:1)当渗流量小于1L/s时,宜采用容积法;2)当渗流量在1300L/s时,宜采用量水堰法,量水堰及其安装应按附录D执行;3)当渗流量大于300L/s时或受落差限制不能设置量水堰时,应将渗漏水引入排水沟中采用测流速法。3 观测方法及要求:1)渗流量及渗水温度、透明度的观测次数与渗流压力观测相同。化学成分分析次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2)量水堰堰口高程及

31、水尺、测针零点应定期校测,每年至少一次;3)用容积法时,充水时间不少于10秒。二次测量的流量误差不应大于均值的5%;4)用量水堰观测渗流量时,水尺的水位读数应精确到1mm,测针的水位读数应精确到0.1mm,堰上水头两次观测值之差不大于1mm;5)测流速法的流速测量,可采用流速仪法。两次流量测值之差不大于均值的10%;6)观测渗流量时,应测记相应渗漏水的温度、透明度和气温。温度应精确到0.1,透明度观测的两次测值之差不大于1cm。出现浑水时,应测出相应的含沙量;7)渗水化学成分分析可按水质分析要求进行,并同时取水库水样做相同项目的对比分析。3.4 水文、气象监测3.4.1 水文、气象监测项目有水

32、位、降水量、气温、流量观测。3.4.2 水位观测:1 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库水位观测点应设置在水面平稳、受风浪和泄流影响较小、便于安装设备和观测的地点或永久性建筑物上;2)输、泄水建筑物上游水位观测点应在建筑物堰前布设;3)下游水位观测点应布置在水流平顺、受泄流影响较小、便于安装设备和观测的地点或与测流断面统一布置。2 观测设备:一般设置水尺或自记水位计。有条件时,可设遥测水位计或自动测报水位计。观测设备延伸测读高程应低于库死水位、高于校核洪水位。水尺零点高程每年应校测一次,有变化时应及时校测。水位计每年汛前应检验。3 观测要求:每天观测一次,汛期还应根据需要调整测次,开闸泄水前后应各

33、增加观测一次。观测精度应达到1cm。3.4.3 降水量观测:1 测点布置:视水库集水面积确定,一般每2050平方公里设置一个观测点,或根据洪水预报需要布设。2 观测设备:一般采用雨量器。有条件时,可用自记雨量计、遥测雨量计或自动测报雨量计。3 观测方法和要求:定时观测以8时为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雨量为本日的日降雨量;分段观测从8时开始,每隔一定时段(如12、6、4、3、2或1小时)观测一次;遇大暴雨时应增加测次。观测精度应达到1mm。3.4.4 气温观测:1 坝区至少应设置一个气温测点。2 观测设备设在专用的百页箱内,设直读式温度计、最高最低温度计或自计温度计。3.4.5 出、入库

34、流量观测:1 测点布置:出库流量应在溢泄道、泄洪闸下游、灌溉涵洞出口处的平直段布设观测点;入库流量应在主要汇水河道的入口处附近设置观测点;2 观测设备:一般采用流速仪,有条件的可采用ADCP(超声波)测速仪。3.5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3.5.1 资料整编包括平时资料整理和定期资料编印:1 平时资料整理重点是查证原始观测数据的正确性,计算观测物理量,填写观测数据记录表格,点绘观测物理量过程线,考察观测物理量的变化,初步判断是否存在变化异常值。2 在平时资料整理的基础上进行观测统计,填制统计表格,绘制各种观测变化的分布相关图表,并编写编印说明书。编印时段,在施工期和初蓄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在运行

35、期,每年应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编与分析。3 整编成果应项目齐全、考证清楚、数据可靠、图表完整、规格统一、说明完备。3.5.2 在整个观测过程中,应及时对各种观测数据进行检验和处理,并结合巡视检查资料进行复核分析。有条件的应利用计算机建立数据库,并采用适当的数学模型,对工程安全性态作出评价。3.5.3 监测资料整编、分析成果应建档保存。4 工程养护4.l一般规定4.l.1工程养护应做到及时消除表面的缺陷和局部工程问题,防护可能发生的损坏,保持工程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4.l.2管理单位应依据江苏省水利工程养护预算定额编制次年度养护计划,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4.1.3养护计划批准下达后,应尽快组

36、织实施。4.2坝顶、坝端养护4.2.1坝顶养护应达到坝顶平整,无积水,无杂草,无弃物;防浪墙、坝肩、踏步完整,轮廓鲜明;坝端无裂缝,无坑凹,无堆积物。4.2.2坝顶出现坑洼和雨淋沟缺,应及时用相同材料填平补齐,并应保持一定的排水坡度;坝顶路面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坝顶的杂草、弃物应及时清除。4.2.3防浪墙、坝肩和踏步出现局部破损,应及时修补。4.2.4坝端出现局部裂缝、坑凹,应及时填补,发现堆积物应及时清除。4.3坝坡、坝区养护4.3.1 坝坡养护应达到坡面平整,无雨淋沟缺,无荆棘杂草滋生;护坡砌块应完好,砌缝紧密,填料密实,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冻毁或架空现象。4.3.2 干砌块石护坡

37、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及时填补、楔紧脱落或松动的护坡石料。2 及时更换风化或冻损的块石,并嵌砌紧密。3 块石塌陷、垫层被淘刷时,应先翻出块石,恢复坝体和垫层后,再将块石嵌砌紧密。4.3.3 混凝土或浆砌块石护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清除伸缩缝内杂物、杂草,及时填补流失的填料。2 护坡局部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时,应及时采用水泥砂浆表面抹补、喷浆或填塞处理。3 排水孔如有不畅,应及时进行疏通或补设。4.3.4 堆石或碎石护坡石料如有滚动,造成厚薄不均时,应及时进行平整。4.3.5 草皮护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经常修整草皮、清除杂草、洒水养护,保持完整美观。2 出现雨淋沟缺时,应及

38、时还原坝坡,补植草皮。4.3.6 对无护坡土坝,如发现有凹凸不平,应进行填补整平;如有冲刷沟,应及时修复,并改善排水系统;如遇风浪淘刷,应进行填补,必要时放缓边坡。4.4 排水设施养护4.4.1 排水、导渗设施应达到无断裂、损坏、阻塞、失效现象,排水畅通。4.4.2 排水沟(管)内的淤泥、杂物及冰塞,应及时清除。4.4.3 排水沟(管)局部的松动、裂缝和损坏,应及时用水泥砂浆修补。4.4.4 排水沟(管)的基础如被冲刷破坏,应先恢复基础,后修复排水沟(管);修复时,应使用与基础同样的土料,恢复至原断面,并夯实;排水沟(管)如设有反滤层时,应按设计标准恢复。4.4.5 随时检查修补滤水坝趾或导渗

39、设施周边山坡的截水沟,防止山坡浑水淤塞坝趾导渗排水设施。4.4.6 减压井应经常进行清理疏通,保持排水畅通;周围如有积水渗入井内,应将积水排干,填平坑洼。4.5 输、泄水建筑物养护4.5.1 输、泄水建筑物表面应保持清洁完好,及时排除积水、积雪、苔藓、蚧贝、污垢及淤积的砂石、杂物等。4.5.2 建筑物各部位的排水孔、进水孔、通气孔等均应保持畅通;墙后填土区发生塌坑、沉陷时应及时填补夯实;空箱岸(翼)墙内淤积物应适时清除。4.5.3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表面出现涂料老化,局部损坏、脱落、起皮等,应及时修补或重新封闭。4.5.4 上下游的护坡、护底、陡坡、侧墙、消能设施出现局部松动、塌陷、隆起、淘空、

40、垫层散失等,应及时按原状修复。4.5.5 闸门外观应保持整洁,梁格、臂杆内无积水,及时清除闸门吊耳、门槽、弧形门支铰及结构夹缝处等部位的杂物。钢闸门出现局部锈蚀、涂层脱落时应及时修补;闸门滚轮、弧形门支铰等运转部位的加油设施应保持完好、畅通,并定期加油。4.5.6 启闭机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防护罩、机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完整。2 机架不得有明显变形、损伤或裂缝,底脚连接应牢固可靠;启闭机联接件应保持紧固。3 注油设施、油泵、油管系统保持完好,油路畅通、无漏油现象,减速箱、液压油缸内油位保持在上、下限之间,定期过滤或更换,保持油质合格。4 制动装置应经常维护,适时调整,确保灵活可靠。5 钢丝

41、绳、螺杆有齿部位应经常清洗、抹油,有条件的可设置防尘设施;启闭螺杆如有弯曲,应及时校正。6 闸门开度指示器应定期校验,确保运转灵活、指示准确。4.5.7 机电设备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动机的外壳应保持无尘、无污、无锈;接线盒应防潮,压线螺栓紧固;轴承内润滑脂油质合格,并保持填满空腔内1/21/3。2 电动机绕组的绝缘电阻应定期检测,小于0.5M时,应进行干燥处理。3 操作系统的动力柜、照明柜、操作箱、各种开关、继电保护装置、检修电源箱等应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均应可靠接地,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值。4 电气仪表应按规定定期检验,保证指示正确、灵敏。5 输电线路、备用发电机组等输

42、变电设施按有关规定定期养护。4.5.8 防雷设施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避雷针(线、带)及引下线如锈蚀量超过截面30%以上时,应予更换。2 导电部件的焊接点或螺栓接头如脱焊、松动应予补焊或旋紧。3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超过规定值时应增设接地极。4 电器设备的防雷设施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5 防雷设施的构架上,严禁架设低压线、广播线及通讯线。4.6 观测设施养护4.6.1 观测设施应保持完整,无变形、损坏、堵塞。4.6.2 观测设施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标志明显,随时清除观测障碍物;观测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并重新校正。4.6.3 测压管口应随时加盖上锁。4.6.4 水位尺损

43、坏时,应及时修复,并重新校正。4.6.5 量水堰板上的附着物和堰槽内的淤泥或堵塞物,应及时清除。4.7 自动监控设施养护4.7.1 自动监控设施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定期对监控设施的传感器、控制器、指示仪表、保护设备、视频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等进行维护和清洁除尘。2 定期对传感器、接收、输出信号设备进行率定和精度校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检修、校正或更换。3 定期对保护设备进行灵敏度检查、调整,对云台、雨刮器等转动部分加注润滑油。4.7.2 自动监控系统软件系统的养护应遵守下列规定:1 制定计算机控制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2 加强对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防火墙。3

44、定期对系统软件和数据库进行备份,技术文档应妥善保管。4 修改或设置软件前后,均应进行备份,并做好记录。5 未经无病毒确认的软件不得在监控系统上使用。4.7.3 自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或显示警告信息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并详细记录。4.7.4 自动监控系统及防雷设施等,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养护工作。4.8 管理设施养护4.8.1 管理范围内的树木、草皮,应及时浇水、施肥、除害、修剪。4.8.2 管理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应整洁、完好。4.8.3 防汛道路及管理区内道路、供排水、通讯及照明设施应完好无损。4.8.4 工程标牌(包括界桩、界牌、安全警示牌、宣传牌)应保持完好、醒目、美观。5工程修理5.1一般规定5.1.1工程修理分为岁修、大修和抢修,其划分界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岁修:水库运行中所发生的和巡视检查所发现的工程损坏问题,每年进行必要的修理和局部改善。 2 大修:发生较大损坏或设备老化、修复工作量大、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问题,有计划进行整修或设备更新。3抢修:当发生危及工程安全或影响正常运用的各种险情时,应立即进行抢修,抢修时应按附录E执行。5.1.2水库工程修理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5.1.3修理工程项目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理单位根据检查和监测结果,依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维修预算定额编制次年度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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