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DOC 4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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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云浮至阳江高速公路罗定至阳春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罗阳高速J1标总监办 目录目录2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4三、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制度8四、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11五、特种设备复核制度12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14七、“平安工地”考核制度18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20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1十、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5十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9十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40十三、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和责任追究制度42十四、安全监理台帐制度44十五、监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4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为及时解决罗阳高速公路

2、罗定至阳春段工程建设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会议频率及要求每月月底由总监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的监理月例行会议(可与工地例会同时召开)。根据现场情况可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学习会议(结合周例会、月例会),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机构下发的文件精神。如遇特殊情况,则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为处理特殊情况进行布置。3、会议范围及内容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并提出处理意见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

3、生产计划。3)、根据需要对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调整。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实到位等事项。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6)、对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8、由安全副总监或驻地监理组长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可随时主持召开由专监及现场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监理现场会议,及时解决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安全问题。9、以上会议均需编制会议纪要并存档。10、本制度适用J1标总监办二

4、、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 总监办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等要求,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设施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 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影响质量、安全的风险源分析及相关预防措施;设计计算书和设计施工图等文件;施工准备;施工部署;人员计划;施工控制;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等。、3、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审批

5、制度监理组和总监办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同时对交通建设工程中特有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以及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也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另外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对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的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也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依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

6、算结果,须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审核合格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签字后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专家论证审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1)对重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评审。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意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3)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应作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方案组织施工。 3、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 (1)施

7、工单位应当分别编写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自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 (2)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方法主持审查。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援救预案。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提出修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施工单位

8、进行修改,经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再次报给监理工程师,核对无误后,应在报审表上填写监理意见,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4)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 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 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

9、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 凡未达到以上要求、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立即上报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业主。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一)施工组织计划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使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

10、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安全监理措施。因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理的重要依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2)地面、深坑、隧道施工作业的防护; (3)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 (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5)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 (6)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寒冻、泥石流等)的措施。三、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制度1、为确保本项目

11、施工达到总监办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2、由总监办安全小组和安全环保部组织对施工现场和驻地建设的安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依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2015;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实施检查。3、检查形式和内容: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特殊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巡视检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环保部进行,每周对现场安全措施布置,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专项检查,总监办安全小组和安全环保部组织的月度检查,每月1次。对施工现场的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安全措施的布置进行检

12、查;对项目部的安全内业资料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综合检查,罗阳公司与总监办每个月进行1次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对总监办和施工单位的整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1)总监办和项目部各项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2)现场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3)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4)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5)特种设备和人员的管理;(6)上级文件的落实;监理指令、整改通知闭合;(7)平安工地和零事故班组实施及考核等;(8)特殊检查;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夏季(风、雨、台风等)施工、冬季(霜、雪等)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13、(9)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如电、气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易燃易爆场所等;专业性检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10)季节性检查:即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的检查。如春季防火防爆检查;夏季防暑防汛检查;冬季防冻检查;(11)节假日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不定时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工序安全自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在作业时要进行旁站。发现问题在安全日记中记录整改情况。

14、5、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后要进行复查,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复查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检查之前要做好以下工作:1、明确检查目的,列出检查的项目、内容、重点。2、掌握检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3、准备检查所用仪器、工具以及照相机、摄像机等。4、准备检查所用表式。5、明确检查人员分工。检查后要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安全评价:1、已达标的项目。2、对基本达标的

15、项目,要列出有待改进或完善的方面。3、对没有达标的项目,要列出需要整改的具体内容,同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或工作指令。四、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为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和督促整改制度1、 两层级隐患排查和治理;总监办隐患排查治理,由付总监任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资料小组,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每月进行1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由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部长、专职安全员组织进行的检查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立排查和整改台账。2、 排查要求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施工项目和内容排列出现场

16、的高危作业点和安全管理的关键部位、工序并据此进行巡视检查;通过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状况,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督促整改;总监办安全部应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不定时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工序安全自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在作业时要进行旁站3、当发现有违规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时,一般安全隐患由监理人员应先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然后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4、严重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应立即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

17、程师汇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发暂时停工指令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5、隐患整改验收方式;口头指令下发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由下发人进行现场复核;满足要求整改闭合。如果没有进行整改,下发书面整改指令或通报,在规定时限内由下发人和总监办安全部一同检查验收;整改满足要求,完成书面闭合。项目部拒不整改,总监办上报业主,由业主进行处理。五、特种设备复核制度 为减少和降低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特种设备管理法的要求,建立总监办特种设备复核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

18、安全使用。 (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巡查三种。 (四)、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项目部未取得当地安全主管部门下发的特

19、种设备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禁止使用。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情况,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五)、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总监办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

20、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总监办。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总监办。 3、总监办对被检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六、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为加强罗阳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21、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户核算(指专门设定一个会计科目账户进行核算),专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措施、改善安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按照罗阳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1、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按项目清单编制,附相关凭证)及下个月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

22、师审核; 2、监理工程师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后,应当在7日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有问题的把报表退回项目部进行修改,再次报到总监办,经驻地监理组长、安全专业工程师、合同部长、总监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报业主。 3、建设单位对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进行审核确认后,与当月工程款同时计量支付给施工单位。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23、:(1) 设置、完善、改造和维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按照“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1、公路工程施工: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1)隧道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隧道综合防尘防火、地质监控(防突水、防突泥、防塌方冒顶)、危险气体监测、逃生应急专用设施等; (2)桥梁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安全防护围栏、安全网、爬梯、人工挖孔安全防护设施、水上安全保障设施及维护、防洪、防台设施等; (3)路基路面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安全防护

24、的围栏、边坡临时安全设施、路面施工安全标识、施工便道标志、运输安全标志、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夜间施工安全设施、平面交叉作业安全设施等; (4)日常养护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导向、隔离、限速、禁止、警示等设施; (5)预制厂及场内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张拉防护设施、拌和设备防撞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等; (6)雷管炸药库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库房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潮、防雷、隔离等设施设备; (7)其它:施工区域围蔽设施费、安全标识标志、消防器材、安全监控设备等。 2、道路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购置、安装和

25、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自动识别系统、电子地图等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

26、费用渠道列支。1、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2、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4、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5、为保证施工期间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费用;6、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7、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

27、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七、“平安工地”考核制度(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使施工达到安全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罗阳项目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达到创建“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的目标,建立J1总监办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二)、

28、考核评价依据。依据广东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13-1055号)及罗阳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三)、考核评价内容。“平安工地”的考核评价的内容,按照广东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13-1055号)及罗阳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四)、考核程序。1、总监办成立“平安工地”考核小组,由总监熊宏伟组长、安全副总监吕学昆副组长、驻地监理组长、杨永红、孔德新、安全监理员严雨;负责按照对所辖T1T3、LM1、JA1、LH1标施工单位进行考核。2、每个季度对施工单位进行1次考核。按照扣分要求进行

29、考核评价,并签字确认。上报罗阳公司1份。对评价不满足标准要求,开出安全检查表限期进行整改,总监办复核整改措施的有效性。3、施工单位项目部从总监办签发开工令的当月起至总监办签发交工证书当月止,每月组织考核1次,自考评价结果存档,同时上报总监办和罗阳公司报备。(五)、评价结果运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所检查施工队所负责工程完工验收的总体评价依据之一,纳入工程完工验收工作。对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序,必须停工整改,并重新进行考核评价。复查仍不达标的项目部,上报业主。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为规范J1标总监办和所辖施工项目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提高处

30、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根据关于修改的通知(粤安监应急【2014】6号)、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定制J1标总监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1、根据罗阳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J1总监办和所辖施工单位各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总监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由安全部负责编制、副总监审核、总监批准后实施;报罗阳公司备案。项目部编制的整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写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

31、预案编制到则(GB/T29639-2013)规定格式。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承包人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 1)、审查承包人应急救援体系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机构是否落实,人员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准备到位,是否强调统一指挥,配合,协调是否一致。 2)、审查危险源辨识结果、审查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完整性,结合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的实际情况,确定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事、物、人、机的救援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急救援预案程序简单,具有可操作性。保证在事故突发时,能够及时启动,并能紧张有序地实施。 3)、提出整

32、改意见,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在施工阶段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应急体系内的缺陷或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补充调整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 3、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记录和分析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在事后进行科学分析,对经验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以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4、应急响应程序;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应急结束;具体要求见方案。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罗阳高速公路建设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罗阳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3、和总监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J1总监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

34、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监办安全负责人报告,总监办接到报告,应按规定的程序向业主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死亡事故应当1小时内上报公司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报告应迅速、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3、情况紧急时,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先行报告事故概况,有新情况及时续报,但应在12小时内补齐书面材料。(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

35、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所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

36、构,监理人员执业资格等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总监办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发生后,总监办要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积极配合上级单位调查组的工作,总监办和项目部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或者不瞒

37、报事故;不阻碍、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在事故调查中不作伪证或者不指使他人作伪证。 为调查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原则。按照上级单位的处理意见执行。(六)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十、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罗阳高速公路J1标总

38、监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罗阳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制定J1总监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度。 18.1.2 本制度适用于J1总监办及所属施工单位。(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中华人员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

39、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路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2、地方性的法规、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及其他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二)、目标总监办内部控制目标。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1、项目人员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02、项目人员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率:03、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04、因过失而承担责任的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05、重大(含)以上突发环境责任事故起数:0所监理标段安全生产控制目标:1、重大事故控制指标:无发生较大(

40、死亡3人)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量化控制指标:职工工伤事故重伤率0.4;职工工伤事故死亡率0.2;一次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工程、公务、交通车船无发生同等级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无发生因路道、桥梁、隧道等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伤亡事故;无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量化控制指标以罗阳公司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有关文件为准。(三)、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总监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 (2)全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41、任制; (3)全面控制总监办安全生产整体稳定运行,规避、控制经营决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组织审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及时审批并签署意见,对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及各业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全面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6)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保障总监办安全生产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 (8)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消除重大隐患; (9)建立健全并全面贯

42、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11)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令。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3)法律法规、上级领导要求落实的其他事项。 2、安全副总监安全职责(1)副总监是总监办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组织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4)促进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效运行。 (5)落实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 (6)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7)组织不定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分析和总结本项目安

43、全生产情况。 (8)向第一责任人提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较大问题及解决办法。 (9)组织对总监办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评比、总结,督促、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11)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预防较大以上事故。 (1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13)组织安全事故抢救,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4)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15)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周边环境,学习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熟悉掌握合同文件的安全监理工作

44、内容和要求,并掌握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 (16)指导和检查监理月报、日记、安全监理台帐等内业资料完善。4、安全、环保部职责安全部长职责(1)在总监和安全副总监的领导下,制定总监办安全生产制度、年度安全监理计划、教育和培训计划、环境保护制度等;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2)落实总监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和文件要求。(4)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按规定及上上报在关事故报告和各种月报。(5)负责

45、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整改工作。(6)落实总监和分管领导临时分派的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1)在总监和安全副总监的领导下,负责辖区范围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督促各级监理人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参加总监办和安全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编写总监办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建立总监办安全管理台账,收集归档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建立完善归档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实施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三级交底工作。(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反馈意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

46、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整改意见。(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相关意见(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编写专项报告,(5)参加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的月度、季度、年度的安全检查;(6)核查承包单位的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安全专项费用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标识牌、临时用电等是否满足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验收手续、证件是否齐全; (7)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通过下发通报、监理指令、整改通知单等手段,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8)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总监、安全副总监报告。 (10)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1) 向业主等有关单位汇报施工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12) 履行总监授予的权利和义务,指导和检查监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监理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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