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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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聘 项目编号:FSHL2011145G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聘项目编号:FSHL2011145G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编制日期:2011年9月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2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4一、供应商资格要求5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5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8一、概念释义10二、招标文件说明及澄清、修改11三、投标文件的制作12四、评委会的组成及评审程序14五、评审方法16六、确定评审结果18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20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6第

2、一部分 初审文件28第二部分 技术与商务部分33附 件4346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受采购人委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1. 项目名称: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聘项目编号:FSHL2011145G2.项目内容本项目招聘一家单位负责完成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3.咨询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详情可直接向采购人了解4.购买文件时间:2011年9月19日 2011年10月8日截止(节假日出外)

3、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华伦招标公司售价: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9日 上午9:00至9:30截止(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华伦招标公司方式:由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6.开 标时间:2011年10月9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华伦招标公司7 采购人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204288.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

4、公司地 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联 系 人:钟先生、杨先生 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3284195 传真:0757-832841969.采购信息发布与结果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政府采购网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项目名称: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聘 项目编号:FSHL2011145G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1.2.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

5、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1.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2.1. 项目概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凤凰隔田坊地块,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5762亿元,占地面积约17011.98平方米(25.52亩),其中净用地面积13897.30平方米(20.85亩),按4.5容积率可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总面积约74415.10平方米。现招聘一家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预算编制的工作。2.2. 特别说明:本项目(FSHL2011145G)和项目(FSHL2011146G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审核单位招聘)同时开

6、标,评标顺序为首先评审本项目(FSHL2011145G),在推荐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后,再对(FSHL2011146G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审核单位招聘)项目进行评审。供应商如获得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后,不再参与(FSHL2011146G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审核单位招聘)项目的评审。2.3. 项目技术要求1. 供应商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1) 拥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业务。 具有丰富的工程预、结算编审经验。最好具有各类工程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绿化、市政、交通、公路、水利等专家或专业人员)

7、。 具有丰富的基建工程预、结算编审业绩,包括接受政府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开展政府投资大中型或重点项目的预、结算编审业绩。(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拥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 熟悉政府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并有实践经验。(4) 中标人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建设方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按时按质提供咨询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2.4. 项目经验: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具有曾独立完

8、成同类项目的业绩与经验(以合同为准)。对非法人的分支机构供应商可引用上一级法人业绩。2.5. 报价方法: 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结算。根据最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服务收费的折扣率b%(注:b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80b100)。计费公式:服务收费=镇街管理部门审定预算收费标准b%注:超出本项目折扣率范围,作无效投标处理。2.6. 编制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预算。2.7. 付款方式:在预算编制完成且经项目所属镇街管理部门审核后,按镇街管理部门审核价一次性付清。2.8. 补充说明:(1) 中标供应商在工作期

9、间,不得与第三人串通,不得泄露、转让与本业务内容有关的保密图纸、资料等文件,经核实如发生以上情况和经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进行赔偿(扣除税金)。(2) 如出具虚假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果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应及时修改、补正;若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时,同意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10%进行赔偿(扣除税金);若因修改咨询成果不能按期交付时,按每延误一天2000元处罚。(3) 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负责本项目。若仍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工作时,中标供应商应该另外增派(或雇用)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10、委托人不另行支付。(4) 若中标供应商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延误提交成果达5日以上时,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另行委托其他人完成任务,其费用从合同中扣除。(5) 在施工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人进驻现场进行配合和解决有关造价咨询问题。(6) 对异常的报价未有合法、合理的依据予支持解释时,将作为无效投标报价。(7) 不合格的报价和服务将被拒绝,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或追究其责任。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一览表序号项 目主 要 内 容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定额收费,按行业标准的八折(80%)收费。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10800元,由中标供就商支付。3中

11、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4统一结算币种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6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共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唱标信封一份正副本文件厚度:建议每份不超过3.0cm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00%)技术、商务部分90%价格部分10%一、 概念释义1.1. 招标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1.2. 释义1.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整个招

12、标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委会成员。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履约、验收与评价、回复质疑等义务。3. 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4.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5.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

13、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6. 轻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面性偏离(劣性)和正面性偏离。7.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1.3. 合格的供应商和服务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1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的是: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3.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合法工商登记注册,依循正当途径通过招标人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招标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规核定的必备条件,于投标截止日时能满足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4

15、.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5.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否则,采购人因误侵权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 不合格的服务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或追究其责任。7. 供应商近三年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出现曾受任何违规违约、警告、处罚等不良记录。8. 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委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不合格的供应商、相关的服务,采购方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

16、何费用。二、 招标文件说明及澄清、修改2.1. 招标文件是采购人作为阐明所需服务的基本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任何一方当事人履约的重要依据。2.2. 招标文件由刻录电子文档光盘和纸质文件制作,两种介质的文件内容均为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它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须知、合同书范本、投标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2.3.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方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2.4. 招标文件的澄清1.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的各

17、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前15天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回复。2.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均有权要求供应商或相关当事人就本项目的内容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补充材料等,被通知的当事人须认真予以配合。3.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视情况予以答复。4. 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5.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

18、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投诉。2.5.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方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2.6. 在没有特别要求时,供应商只允许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方案,否则,可作无效投标处理。三、 投标文件的制作3.1. 原则1. 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3.2.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1. 投标

19、文件由初审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附件共三部分组成,具体按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2.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3.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业法人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4. 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不同内容部分之间要用彩页分隔,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6.

20、投标文件应包含正本、副本和报价信封,报价信封必须与正副本分开单独密封合并同时递交,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均需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每一份投标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及其它资料内容有差异,均以正本为准。7.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统一按“文件包装袋封面”格式填写标贴。8. 采购机构拒绝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密封不严、册装不整的投标文件。3.3. 投标方案要点与相关证明文件(并不仅限于所列述内容)1. 提交符合投标资质、资格的系列证明和证书。2. 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方案设计须充分体现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特点,与同业间技术性能水平差异化对比,技术质量保障体系,可行性设计依

21、据和实施效果测评,附相关彩图及功能介绍,并充分体现自身有足够的履约能力良好的诚信度,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优惠条款、同类项目业绩与用户评价、信誉信用证明等。3.4. 投标报价1. 投标报价(折扣率)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是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折扣率)之内。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对相关伴随服务等附属内容须详列清单。3. 投标报价

22、(折扣率)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有效期截止前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折扣率)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人的唯一依据。4. 投标报价(折扣率)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将视为无效投标。3.4. 投标报价勘误修正准则:1. 开标报价(折扣率)内容与投标文件报价(折扣率)不一致,以开标报价(折扣率)为准;2. 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但与开标报价相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但合计价与开标报价相符时,以合计价为准,修正对应的单价;3. 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但与开标报价一致时,以投标单价修正总价;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

23、不一致,但投标总价与开标报价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 投标报价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的报价不一致时,均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5. 中文大写与小写数值标注价格不一致,以中文大写表示的报价为准。6.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笔误而需修正任何报价时,均以评委会审定通过方为有效。3.5.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投标须知一览表”中注明的收费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列入投标成本费用的一部分,但不列入报价范畴。3.6. 投标有效期1.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

24、完成验收之日,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均要求为书面形式。不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四、 评委会的组成及评审程序4.1. 开标会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均应依时出席开标会。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宣布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开标前将由递交文件顺序的前三名供应商代表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在确认全部文件均密封完好后再开启唱标信封进行开标。

25、3. 供应商代表必须携个人身份证亲自出席开标全程或响应评委会的临时召唤,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法律效力。4.2. 评委会的组成及工作要求1. 地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为五人单数,均由相关领域的专家(五票)组成,专家成员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依法定程序抽选产生。2. 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如发现评委会的工作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监管部门有权解散评委会,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并依

26、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4.3. 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1. 确认评审细则。评委成员确认评审细则后,须统一严格按细则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独立评审。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技术可行性分析评估和对招标文件技术、商务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 对有效供应商进行量化评分。5. 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总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6. 评委会在必要时,有权要求

27、对供应商进行实地勘查,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配合。7. 除非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响应情况,仅依靠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资料的真实表述,而不凭借其它未经核实的外部证据。4.4. 废标条件与处理本项目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1.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2. 供应商的折扣率超出了报价要求范围且采购人不能接受;3.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4. 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符合第1-3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供应商。4.5. 无效投标

28、行为的认定1.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规定;3.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谋勾结等形式参与投标,在独立供应商之间构成非法互惠利益和同盟关系;4. 同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以上投标文件或同一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以上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名称;5. 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出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6. 投标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超过约定有效范围;7. 投标文件编制与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无效的印章、签字和重要文件;未按时提供重要的物证和资料;8.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

29、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9. 折扣率b%超出了报价要求范围且采购人不能接受;10. 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围;11. 投标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12. 拒绝、对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13. 符合招标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4.6. 评审过程的质询与澄清1. 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时,将向供应商就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质询。供应商全权代表须按照被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应答,其一切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澄清补充,经授权代理人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在未征得评委会同意的前提下,补充文件不得对投标方案中一些重要

30、的涉及竞争性和影响性内容进行修改。2. 评审结果未公示前,供应商均不得主动与评委会、采购人、主办机构联系以探取评审信息。五、 评审方法5.1. 评审方法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2. 确定量化评审内容如下: 技术商务部分(90分):评审项目1、企业状况(15分)取得资质的时间(8分)以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年限来计算得分:1、9年或以上得8分2、3-9年(含3年)得5分3、3年以下(不含3年)得2分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7)1、6年或以上得7分2、3-6年(含3年)得4分3

31、、3年以下(不含3年)得1分2、相关从业人员(10分)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2、从事造价的专业人员的专业类型包括1、土建、2、安装、3、装饰、4、园林绿化、5、市政、6、交通、7、公路8、桥梁、9、水利、10、电力,每种类型专业得0.5分最高5分(后附资格证和职称证,必须体现该人员所属专业)3、企业业绩(35分)接受财政部门委托评审财政投资工程业绩(10分)1、供应商09年1月1日至今接受财政部门委托对财政投资工程的预结(决)算编审的业绩(指编审总额)达到3亿元人民币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亿元人民币加1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业绩均指接受

32、佛山市内财政部门委托编审预结决算部分)。2、其它情况不得分。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审业绩(7分)以各供应商09年1月1日至今竣工财务决算编审业绩(指评审总额、项目个数)综合评定(1、各供应商间横向对比,最低分0分,最高分7分;2、业绩均指佛山市内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审部分)。不同类型工程编审业绩(18分)1、按各供应商09年1月1日至今曾经开展的不同类型工程编审业绩计分(共分为9种专业类型: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绿化;市政; 交通公路;水利;桥梁;其他专业),每种类型专业得1分,最高9分2、企业完成过的单项合同 5亿以上项目每个3分,最高9分4、企业规章制度及诚信经营情况(10分)企业规章制度情况(5

33、分)评分条件: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并能在评审工作中切实执行企业诚信经营情况(5分)评分条件:企业能够做到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和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5、对财政投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的理解(10分)评分条件:理解和熟悉财政投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知识和现行做法,对接受财政委托评审财政投资工程预结(决)算工作的进行经验总结,并能对财政投资项目投资控制、项目造价全过程管理、招标文件和合同审查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各供应商间横向对比,最低1分,最高10分)6、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7分)评分条件:能够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评审业务,提供

34、优质服务,并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有兑现承诺所具备的软硬件资源(办公场地、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软件、交通工具等)和管理质量控制措施。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大小的承诺: 提供相关承诺并具备相应资源得3分,未提供承诺得0分。办公场所:佛山内办公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得2分,不足200平方米的得1分;各种造价、评审软件:有各专业造价咨询软件的1分,不具备得0分;其余服务承诺(包括车辆、办公设备等硬件资源):提供相关承诺并具备相应资源得1分,未提供承诺得0分。7、企业财务状况 (3分)1、企业财务状况很好,09、10年度企业经营收入合计1600万元或以上。(3分)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09、10年度

35、企业经营收入合计达1000万元或以上但不足1600万元。(2分)3、企业财务状况较好,09、10年度企业经营收入合计达500万元或以上但不足1000万元。(1分)(以合法中介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中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价格部分(10分):折扣费率(10分)1、各供应商自由报价(折扣率b,80%b%100%),2、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且报价在预算范围内的供应商的总报价中,折扣率最低价格为基准价格;等于基准价格为10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3. 评分汇总单项部分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

36、+价格得分 (总分精确到二位小数)5.2. 推荐结果1. 评委会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总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2. 评委会将各供应商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汇总,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综合总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替补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依次序以“价格得分”、“技术、商务得分”分别进行比较,前单项最高分者优先选录;若“价格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委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推荐择优确定。3.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打分表格及评审综合评审意见(授标建议),均须由评委会成员

37、签名确认。六、 确定评审结果6.1.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根据评委会推荐的评审结果,由采购人成立专责小组通过实地考察等形式,按推荐排名次序对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授予资格作最终审核。审核时一切以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为标准,包括:1. 履约能力评估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资格、技术力量、过往业绩、财务状况、资金来源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并可进行实地考察,全面、综合地评估其履约能力。2. 实地考察1)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对部分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检查核实投标文件的真实性。2)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所述与实地考察结果完全一致的预中标人方可被确定为真实有效。任何中标候选人只有完全通

38、过资格后审程序,且未受有效质疑而被否决时才被正式确定为中标人,否则即视为落标,替补候选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接受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在知会有关当事人后可以适当延长。6.2. 中标通知1. 中标人确定后,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 招标公司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人名单,不在中标之列的,则视为落标,本公司不在另行通知。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签订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4. 当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替补候选人的替补资格自动取消。6.3. 合同签订与跟踪1. 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定合同。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

39、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均作为合同订立的依据。对投标文件及澄清复件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则均以采购方的理解为准。3.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在不违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修定项目名称: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聘 项目编号:FSHL2011145G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机关事务所采购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协议书项目编号:FSHL2011145G合同编号:FSGP2011( )项目名称: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聘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承包方 签订日期:2011

40、年 月 日甲 方:(采 购 人)乙 方:(中标供应商/承包方)见证单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如下。1、 项目名称:石湾隔田坊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聘 项目编号:FSHL2011145G2、 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 本服务协议及其附件;2) 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4) 本项目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服务承诺;上述文件间在表述上如有冲突,以顺序列前的文件的表述为准,但乙方在投标时作为竞争条件而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比招标文件更有利

41、于甲方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甲方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甲方所有),则投标文件中更有利于甲方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文件,乙方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上述文件在表述上如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3、 合同价款根据最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承诺的折扣率收取工程预算审核费。折扣率为: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费公式:服务收费=镇街管理部门审定预算收费标准折扣率工程预算审核服务报酬价格为含税价。4、 编制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预算。5、 付款方式:在预算编制完成且经项目所属镇街管理部门审核后,按镇街管理部门审核价一次性付清。6、 服

42、务响应要求:乙方须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包括接件及领资料),乙方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按甲方的工作时间计算2小时内到达现场(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工作时间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调整);并保证当甲方有需要时,在3小时内将所有资料按甲方要求完成签名及加盖相应印章后交回甲方。所有按甲方要求需要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乙方的公章。甲方通知对数或要求提供其他现场咨询服务,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乙方在每次参加甲方组织的会审对数或现场咨询时,须于约定时间10分钟前到达指定地点,提前向甲方进行审核情况交底,乙方必须

43、配合甲方;乙方在提交造价咨询意见初稿至最后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期间,对甲方补充的资料须在2日内调整处理完毕;对甲方的急件一旦接受委托,整个造价咨询过程的时间控制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对甲方的其他预约服务应按其要求准时到达现场。7、 本协议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协议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协议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协议履行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8、 本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9、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

44、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1) 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甲方,以谋取非法利益; 2) 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甲方或相关采购人单位的利益;3) 拒绝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4) 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生产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 5) 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6) 乙方未能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累计3次。7) 乙方未能在项目委托期限内按时完成任务累计4次。8) 甲方分配任务给乙方时,协议期内乙方拒绝接受任务达4次的。9

45、)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发生较大失误达1次。10) 乙方违反造价行业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造价咨询报告发生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10、 乙方对甲方执行本协议第8条有异议的,可在甲方作出决定后十五天内,向佛山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议。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在效率、质量等方面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不符,或其他乙方的原因对甲方或相关采购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予以相应金额的赔偿,且甲方对乙方作相应的处罚,罚则和赔偿办法详见专项协议。1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本协议所规定的程序进行,违反程序的一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均被视为无效,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13、 争议

46、的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14、 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均有乙方承担。15、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全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16、 其它1) 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协议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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