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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部分: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系统员工手册前 言1第一章 后勤系统简介2第二章 组织机构3第三章 劳动管理5第四章 行为准则8第五章 员工福利10第六章 培 训11第七章 考核办法11第八章 安 全17第九章 奖 励19第十章 处 罚20第十一章 附 则23 第二部分: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系统员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一、考勤工作的方法与要求24二、假期种类及期限25三、请销假手续及审批28四、考勤处罚及标准29五、考勤原则32第三部分:新疆农业大学后勤服务实体职工收入分配暂行办法第一章 职工收入分配原则33第二章 职工收入的构成33第三章 职工收入经费渠道34第四章 职工收入发放35第五章 附 则3
2、8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系统员工手册前 言 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系统秉承“明德笃志、励学竞业”的校训,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农大精神,用勤劳和奉献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是我们的主要职责,也是我们的使命。正确的思想、端正的态度、良好的品德、高度的责任感是我们的基本要求,“团结、务实、奉献、创新”是我们的精神。后勤系统始终坚持做好管理现代化、运营规范程序化、目标管理数字化、人员管理制度化等工作。力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不断创新,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为了不断推进我校后勤发展与改革,真正做到按需设岗,按岗聘人,人尽其才,岗尽其责,平等竞争,充分调
3、动后勤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后勤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手册。第一章 后勤系统简介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系统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不断探索创新,建立了学校和各实体以委托经营、合同管理、独立核算、职能部门监督的小机关、多实体、大服务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保障。后勤系统有后勤管理处和九个服务实体,成立了后勤管理处党总支和工会组织。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计划督查科、基建科;各服务实体:饮食中心、水电暖中心、绿化卫生中心、物业中心、商业中心、会堂中心、邮电中心、校医院、幼儿园。现有员工约600人
4、,其中学校在编人员220人,聘用人员近400人。第二章 组织机构2.1党总支组织机构(图1)2.2行政组织机构(图2)第三章 劳动管理3.1招聘流程 后勤系统各实体制定招聘计划,编制岗位指标,后勤管理处审核,报校人事处批准后,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用、录用、签订劳动合同。3.2员工守则热爱后勤服务工作,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从安排,不断创新;模范遵守学校和后勤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拥护学校改革创新,积极建言献策,为学校的发展和后勤的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3.3试用考核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被聘新员工原则上履行一个月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内,党政办公室组织对其进
5、行岗位培训。试用期满,用工部门对其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聘用。3.4劳动合同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5工时工休遵守国家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各实体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休息日、工作班次和上下班时间的编排。3.6考勤纪律严肃考勤制度,杜绝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违纪现象。请事假、病假等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系统员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执行。3.7加班待遇根据后勤工作的特点,员工应服从部门的安排进行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原则上采用发放加班费或补休办法。加班费的发放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后勤服务实体职工收入分配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补休时
6、间由实体根据需要灵活安排(一般安排在学校寒暑假)。3.8工资分配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后勤服务实体职工收入分配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发放。3.9工作调动根据工作需要,后勤管理处及各实体可以对员工进行部门、岗位工作的调动,员工应服从人事调动。 3.10职务晋升所有员工在聘用后均有晋升机会,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上岗。3.11降级降职因不胜任所在岗位工作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的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降级处理。3.12辞职辞退员工如果要求辞职,需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后勤管理处将按照有关合同条款、规章办理。申请辞职期间,完成交接工作。员工若有违纪行为,涉及员工手册中的纪律处分条款,应受到纪律处分直至辞退。晋级
7、或降级员工次月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被辞退的员工,不予任何补偿,并依法保留向被辞退员工追回经济和其他损失的权利。3.13人事档案员工的个人证件、履历、住址、奖惩记录等相关资料如有变动,应在变动后的一个月内书面告知党政办公室,及时做好档案变动登记。3.14证件管理员工应妥善保管所发证件,证件遗失,应报原发单位办理登记手续,补办证件。 第四章 行为准则4.1工作态度(1)精神饱满,热情大方,遵守各项规章规程和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2)尽职尽责,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岗位工作。 (3)团结协作,敬业奉献,加强部门和员工之间互相配合,树立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4)爱护
8、设施,勤俭节约,妥善保管使用的公物和设备,节约水电及易损易耗品。(5)服从领导,认真负责,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4.2工作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学校及后勤系统各项管理规定。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 (3)勤俭节约,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索要好处。一经查出,将根据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业务保密 (1)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将有关管理资料向外界提供,文件资料专人管理,违反者将按相关保密工作规定处理。 (2)尊重隐私权,不得随意议论、泄露别人的隐私。 4.4投诉处理 (1)后勤系统实行首接负责
9、制,首接人员对投诉及情况反映要负责到底,直至处理完毕。 (2)有礼貌地认真听取投诉或反映的情况,并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理。 (3)投诉及情况反映处理要有详细记录,并弄清细节,处理结果须向投诉人反馈。(4)投诉及情况反映事项中,若涉及到本人的记录,不得擅自涂改、撕毁。(5)投诉及情况反映经调查属实,可作为处罚依据。4.5服务礼仪(1)服饰着装:着装得体,简洁大方,干练自信,搭配得当。需着制服和工作牌的岗位,上班时间按规定着制服和工作牌。 (2)仪容仪表:热情稳重,谈吐大方,精神饱满,行为文明。(3)言谈举止:亲切自然,表达清晰,言谈文雅,举止得体。(4)接听电话:及时接听电话,接听电话时要讲普通话,
10、口齿清楚,音调自然,热情稳重。(5)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和办公室各种设施用具、用品要放置合理、整齐、有序,卫生整洁干净。第五章 员工福利5.1假期待遇全体员工都有享受各种假期的权利,员工享受假期及各种请销假制度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系统员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执行。5.2退休办理员工退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5.3娱乐活动后勤工会根据校工会安排,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各种文体竞赛活动,以活跃丰富员工文化与生活。 5.4其他福利 各服务实体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可以向员工发放福利。第六章 培 训6.1内部培训各服务实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专业技能与理论知识培训,为员
11、工提供更多的个人发展和晋升的机会。培训成绩将作为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6.2外部培训员工有享受各种职称评定培训的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岗位的员工可选送到外单位进行专业培训。各单位选派员工参加特殊培训应签订培训协议,员工必须按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违反协议的应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七章 考核办法7.1 指导思想 后勤系统员工按年度参加考核,年度考核是正确评价员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措施,也是对员工实施聘任、晋职、晋薪、奖惩的重要依据。 7.2对象和时间 在后勤系统参加工作超过半年的员工都属于年度考核对象,都必须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年
12、度考核。员工年度考核的时间范围界定为学年度(上年9月至当年8月),员工年度考核时间和学校教职工考核同步进行。 7.3原则、内容和等级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以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德-主要考核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情况以及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状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
13、-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果,取得经济效益的水平和工作业绩。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要求是: 优 秀: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量(任务),工作质量(效果)好,成绩突出,受到群众拥护。 称 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效果)符合要求。 基本称职: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量(任务),工作质量(效果)基本符合要求。 不 称 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量(任务)达不到要求,且工作质量(效果)差。 各服务实体的员工考核等次,由各实体初评,报后勤系统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备案。 7.4组织与实施(1)设立后勤系
14、统员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后勤系统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后勤管理处各部门、各服务实体、各党支部、工会负责人。 (2)考核小组的职责:复核各部门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审定各部门年度考核各等次员工名单;对被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员工进行调查和复核。 (3)员工考核小组日常事务由党政办公室承担,其职责为: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员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在考核小组领导下实施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协调、处理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指导各实体的考核工作;收集整理、保管各部门考核档案;受理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议申请,拟交领导小组处理。(4)各部门要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年
15、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随时进行。平时考核的内容:履行岗位职责的日常情况;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出勤情况;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平时考核坚持实用、简便的原则,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各实体、部门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创造性地制定平时的考核办法。员工的平时考核情况是年终工作总结的主要素材,是各实体、部门领导撰写评语、提出考核等级初步意见,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 7.5基本程序 (1)员工个人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员工个人在本部门员工大会上述职。 (3)各实体、部门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的总结提出初步的考核等级。 (4
16、)考核小组确定各实体(部门)员工的年度考核各等次推荐人员名单。 (5)党政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6)党政办公室将考核结果统计表和各等级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并备案。 (7)各实体、部门领导的年度考核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7.6结果及其处理办法 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相应的等级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在编职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奖励或处罚。聘用职工各实体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短期员工参照同类员工考核办法由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7.7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1)离岗待退及退休员
17、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2)落聘、待聘员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级。 (3)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因公致伤的工作人员,治疗、恢复时间超过半年的免于考核,依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4)受处分的工作人员参加正常考核,但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 (5)年度考核定为不确定的等级者,有半年的考察期,考察期内的待遇按基本称职对待;考察期满再确定等级,其待遇按各实体相应规定对待。 (6)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7.8结果的申诉、复议员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对考核结果不
18、服的复议申请,申请复议。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研究并提出认定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员工对复议意见仍不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7.9考核工作纪律后勤系统领导、各实体(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按照规定,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章 安 全为确保公共财产和安全生产,每位员工应负有安全责任。牢记“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8.1安全规定(1)严格遵守相关行业操作规范及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项防护用品和防护
19、工具。(2)不得在安全通道随意堆放物品,保持通道及出入口畅通无阻。(3)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发现有使用违禁电器的行为应立即汇报并进行劝阻。 (4)发现可疑、有不法行为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5)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本岗位工作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现安全隐患,自己无能力处理,应立即上报。 8.2防火安全须知 (1)认真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各种消防演练。(2)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清楚最近的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的摆设位置,并能正确使用。(3)安全出口警示灯和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4)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电热器具前必须请示有关部门或领导。电热器必须远离窗帘、家具等一公尺以
20、外的地方。(5)发现有异声、异味和冒烟现象应及时报告及立即采取措施。(6)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7)不得擅自动用和挪动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工具。8.3紧急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水灾、突发事故),员工应无条件服从救灾需要,全力以赴,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力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九章 奖 励9.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奖励(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2)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部门经济效益有重大贡献者。(3)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者。(4)优质服务,受到师生表扬,为单位创造良好声誉者。(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者。(6)为保护国家生
21、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7)拾金不昧者。(8)在各种竞赛中取得名次,争得荣誉者。(9)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2奖励形式口头表扬,内部通报表扬,颁发奖状,现金奖励,优先参加选送培训,晋升,加薪等。9.3奖励程序各服务实体上报事迹材料,党政办公室审核,报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研究批准。 第十章 处 罚员工如有违反规定和纪律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10.1处罚种类一级处罚,二级处罚,三级处罚。 10.2下列行为将受到一级处罚(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的。(2)消极怠工的,擅离工作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的。(3)在工作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的。(4)不遵守安全生产
22、规定的。(5)无故缺席各类培训或会议的。(6)其他类似以上的相当行为的。10.3下列行为将受到二级处罚(1)不服从领导、班组长工作安排的。(2)擅自更改、私下调换班次的。(3)通知后无故不加班的。(4)散播有损于学校或其他员工的言论的。(5)私藏公共物品的。(6)随意搬动、损坏消防安全设备的。(7)向服务对象索要好处的。(8)私自向外界提供单位内部保密资料的。(9)工作失误失职,损害单位利益的。(10)其他类似以上的相当行为。 10.4下列行为受到三级处罚(1)恶意生事,打架斗殴的。(2)蓄意损坏公共设备的。(3)泄露单位内部机密,造成一定损失的。(4)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他人伤亡或设
23、备损坏事故的。(5)损坏公物造成单位损失的。(6)散布对国家、社会有严重不良影响的言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类似以上的相当行为。10.5处罚程序(1)一级处罚:由后勤各实体填单、本人签字、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党政办公室备案。(2)二级处罚:由后勤各实体填单、本人签字、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党政办公室备案。(3)三级处罚:由后勤各实体上报材料,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勤管理处处长批准,党政办公室备案。10.6处罚标准(1)各级处罚都将受到经济处罚。受到一级处罚的员工,扣发半月工资(在编人员扣除半月岗位津贴);受到二级处罚的员工,扣除全月工资(在编人员扣除全月
24、岗位津贴;各实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效益工资);受到三级处罚的员工,扣发半年工资(在编人员扣除半年岗位津贴,各实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效益工资)。聘用制员工在一年内受到三次一级处罚、二次二级或一次三级处罚即被解除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2) 在实施对员工的处罚时,要事实清楚,手续完备。(3) 被处罚的员工有权了解被处罚的原因并有权申请复议,对事实确有出入的应立即纠正,防止处罚不当。(4) 本条款所列处罚条文未尽事项由后勤管理处商讨决定。10.7民主员工对处罚情况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向后勤管理处领导反映,经后勤管理处调节仍有争议的
25、可以向主管校领导反映。第十一章 附 则11.1本员工手册中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有关规定发生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11.2本员工手册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在后勤管理处,如有未尽事宜,可按后勤系统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新疆农业大学后勤系统员工考勤工作暂行规定为了强化后勤职工岗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序的工作秩序,促进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参照新疆农业大学考勤工作的暂行规定及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考勤工作的方法与要求1、后勤系统全体员工必须全职在岗工作,除特殊岗位工作外,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要
26、严格遵守各实体规定的坐班时间。2、上班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要圆满完成各项岗位工作。交接班的岗位,要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确保交接到人。3、后勤系统原则上无寒暑假,但各实体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在寒暑假轮休。4、后勤管理处各办公室的考勤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完成,各服务实体的考勤工作由实体安排专人负责。考勤记录每月上报一次,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整理备案。5、考勤结果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职务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直接与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相挂钩。二、假期种类及期限假期种类有:1、节假日;2、婚假;3、丧假;4、病假;5、产假及哺乳假;6、探亲假;7、事假;8、工伤假。(一)节假日
27、全体员工可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或轮休。法定假日内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按有关规定获取报酬或调整休息时间。 (二)婚假凡本人结婚可申请婚假,假期为三天。实行晚婚的初婚青年(按法定年龄推迟三年,即汉族:男25周岁、女23周岁;少数民族:男23周岁、女21周岁结婚为晚婚),增加婚假二十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按实际需要另给路程假。 (三)丧假凡直系亲属死亡需料理后事可请丧假。假期为三天,路程假另计,路费自理。(四)病假1、员工因疾病、非因工受伤而休假为病假。2、请假人须出具医院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3、病愈恢复工作不满三个月,再次病休的,前后病休时间合并计算,按相应的病假待遇对待。4、
28、出差或探亲期间患病,不能按时回校工作的,返校时需持县以上医院证明,予以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五)产假及哺乳假1、女员工产假(含产前产后)为九十天。晚育初育者增加三十天(汉族女职工满二十三周岁、少数民族女职工满二十一周岁结婚的并按计划生育的为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2、女员工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可休假二十天,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可休假三十天,四个月以上休假四十二天。3、施行节育手术者,按规定给予休假。4、产假期满,女员工因身体条件及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申请病假。5、对有未满一周岁乳儿的女员工,每天上、下午各给一次哺乳假,每次一小时,上下午也可合并一次使用。
29、(六)探亲假1、探亲假期(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另一方在同一年内如已享受探亲假,不再准假)。(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确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一次假,假期为三十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三年准假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超过八年未探亲的,可增加假期十天。2、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可给予路程假。3、员工请探亲假必须安排在轮休假期间,如轮休假时间较短,不足探亲假期,可以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批准后可补足探亲天数。4、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内不能享受探亲假,待转正后再享受
30、探亲假。5、其他有关规定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农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七)事假后勤系统员工因私请假,可请事假,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两天的,按旷工处理。(八)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各种请假待遇及福利扣除办法按新疆农业大学及后勤系统有关规定执行。三、请销假手续及审批1、婚假、丧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审批。2、病假在一周之内的由所在单位审批,一周以上须上报后勤处审批。产假须持医院证明在十天之内向所在单位请假,并报后勤处审批备案。3、探亲假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审核,报后勤管理处批准。4、事假由本人申请,请假两天以内的由各实体主任审批;超过两天的,各实体主任
31、审核后,报后勤管理处审批。5、员工因公负伤请假,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领导签字的事故报告,报后勤管理处审批。6、各服务实体主任、副主任、后勤管理处员工请假,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7、所有请假事宜,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四、考勤处罚及标准(一)处罚种类:一级处罚,二级处罚,三级处罚。1、下列行为将受到一级处罚:(1)上班迟到、早退每月达3次的。(2)超出规定假期一天的。(3)其他类似以上的相当行为的。 2、下列行为将受到二级处罚:(1)上班迟到、早退每月达5次的。(2)超出规定假期两天的。(3)呈交伪造或不符合要求的病假报告单的。(4)值班期间睡觉、脱岗的。(5)旷工二天以内的
32、。(6)类似以上的相当行为。3、下列行为受到三级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月超过5次的。(2)超出规定假期五天以上的。(3)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的。(4)病休期间从事其它职业的。(5)其他类似以上的相当行为。(二)处罚程序(1) 一级处罚:由后勤各实体填单、本人签字、实体主任签署意见,报党政办公室备案。(2) 二级处罚:由后勤各实体填单、本人签字、实体主任和党政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3) 三级处罚:由后勤各实体上报材料,实体主任和党政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批准。 (三)处罚标准(1)各级处罚都将受到经济处罚。受到一级处罚的员工,扣发半月工资(在编人员
33、扣除半月岗位津贴);受到二级处罚的员工,扣除全月工资(在编人员扣除全月岗位津贴,各实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效益工资);受到三级处罚的员工,扣发半年工资(在编人员扣除半年岗位津贴,各实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效益工资)。聘用制员工在一年内受到三次一级处罚、二次二级或一次三级处罚即被解除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2) 在实施对员工的处罚时,要事实清楚,手续完备。(3) 被处罚的员工有权了解被处罚的原因并有权辩解,对事实确有出入的应立即纠正,防止处罚不当。(4) 本条款所列处罚条文未尽事项由后勤管理处商讨决定。(5)员工对考勤工作有不同
34、意见可直接向后勤管理处领导反映,经后勤管理处调解仍有争议的可以向主管校领导反映。五、考勤原则1、考勤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2、必须严格考勤制度和请假审批手续,凡在考勤和请假中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具体情况扣发所在单位领导的岗位津贴,行为本人不得参加当年度任何形式的荣誉评选活动。3、各类假期无特殊原因不得合并使用。六、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解释并实施。新疆农业大学后勤服务实体职工收入分配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推进后勤服务实体改革进程,促进后勤工作的有序发展,加强职工队伍的管理,完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后勤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
35、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章 职工收入分配原则第一条 实行“强化岗位、淡化身份、以岗定薪、优劳优酬、平衡差距”的分配原则。第二条 实行收入与岗位、责任、贡献挂钩的原则。第三条 坚持收入与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考核评比结果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职工收入的构成第四条 各实体保留事业编制的职工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效益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补助等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各类收入 。非事业编制职工收入参照执行(不含基本工资)。工资各部分实行分别核算。第五条 基本工资:为学校统发工资。第六条 岗位津贴:后勤服务实体职工按不同的岗位和职责要求,以本人受聘岗位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劳动合同)为依据,参
36、照后勤管理处制定的岗位津贴标准,由后勤服务实体提出本实体岗位津贴发放标准,报后勤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执行。第七条 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是依据各后勤服务实体全年效益及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而确定的工资部分。第八条 加班费:加班费是后勤服务实体为保障教学、科研完成工作目标进行加班而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九条 福利费: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的16%及经济效益的20%计提。第三章 职工收入经费渠道第十条 基本工资由学校统一发放,后勤服务各实体按委托合同规定承担相应部分费用并返还学校。第十一条 岗位津贴、效益工资、加班费、福利费等由各实体自行解决。第四章 职工收入发放第十二条 基本工资发放:在册职工按照学校规定的时
37、间发放。第十三条 岗位津贴的发放(具体标准见附表):1、各后勤服务实体当月岗位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本月月末或次月初发放,发放可采取不同形式,但不许超标准。2、凡通过竞聘上岗的职工,从上岗日起按月计发。3、新调入或分配到实体工作和重新上岗的职工,从上岗的第二个月开始发放。4、调出人员或解聘、拒聘人员从调出或解聘、拒聘当月起停发所有工资。第十四条 效益工资的发放:1、效益工资的分配根据各实体年终效益情况确定,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后执行。2、各实体全年效益工资可按不高于全年岗位津贴的一半发放。如某一实体的全年职工人均收入高于后勤实体的人均收入(含效益工资),效益工资由后勤管理处审批后酌情发放。第十五条 加
38、班费的发放:由后勤服务各实体根据自身实际运行情况和加班人员工作实际发放,但应控制在300元/月人以内,如实体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后勤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发放。第十六条 福利费的发放:执行新疆农业大学后勤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在职学习的职工:1、参加成人教育学习的半脱产学习人员,经后勤管理处同意批准,岗位津贴、效益工资按50%计发。2、因工作需要,由实体正式派出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经后勤管理处同意批准,如管理干部培训、技术培训、业务进修等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照发,不发效益工资。第十八条 出国人员:1、因公出国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2、因私自费出国,从出国之月起停发所有工资,待其回国在
39、后勤相关单位工作后,从上岗工作的当月开始计发工资。第十九条 职工公(工)伤人员:职工因公(工)负伤治疗期间,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享受假期的人员:1、员工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期间,岗位津贴和效益工资正常发放。2、员工在享受工休假或探亲假期间,当月岗位津贴、效益工资按天发放。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或调休假时间。第二十一条 请病事假人员:1、病假15天(含15)以内者岗位津贴、效益工资按日扣发,超过15天者取消当月岗位津贴、效益工资。超过一个月的酌情扣发基本工资。2、事假5天(含5天)以内者岗位津贴、效益工资按日扣发,超过5天者取消当月岗位津贴、效益工
40、资。超过15天的酌情扣发基本工资。第二十二条 女职工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内休产假者,停发岗位津贴、效益工资。第二十三条 旷工1天者,停发当月的岗位津贴、效益工资;旷工2天及其以上者,将视其情节,取消当月至全年的岗位津贴、效益工资,并酌情扣发其基本工资。第二十四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较大失误,责任事故或因违纪违法等受到处分的:1、受后勤管理处通报批评的人员,扣发1个月的岗位津贴和效益工资;单位受后勤管理处通报批评的,扣发主要负责人1个月的岗位津贴和效益工资,扣发次要负责人1个月的效益工资。2、受学校警告处分者,除按照学校规定不能晋职晋升外,同时停发3个月的岗位津贴和效益工资。3、受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除按照学校规定不能晋职晋升外,同时停发6个月的岗位津贴和效益工资。4、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较大失误和责任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并视其情节,扣发全年岗位津贴和效益工资直至解聘。5、以上扣发从受处分之月起计算。第二十五条 受学校表彰和对实体做出较大贡献的职工,经后勤管理处研究,由后勤管理处和各实体协商给予适当奖励。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或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修订权归后勤管理处。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