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消防规划文本说明(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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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城市消防发展目标2第三章 城市重点消防地区3第四章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3第五章 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5第六章 消防装备规划6第七章 消防供水规划7第八章 消防通信规划8第九章 消防车通道规划8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及投资估算9第十一章 消防与其他专项规划11第十二章 消防人文环境12第十三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12第十四章 附 则1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指导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发展,适应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

2、特编制唐山市主城区消防规划(20112020年)(下称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消防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等。第三条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唐山市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基地,京津冀城镇群专业性国际港口城市,国家科学发展示范城市和环渤海生态宜居城市。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从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编

3、制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地指导实施建设、也便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管理控制的城市消防规划。通过实施本规划,不断地完善城市消防等多方面的功能,满足城市消防安全的需要,同时,也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唐山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京津冀崛起重要支点城市的作用。第四条 本规划遵循的原则:(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二)遵循“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消防规划原则;(三)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四)注重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并使消防队伍向多功能发展;(五)切实加强本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唐山市实际情况出发,把握全局,突出重点

4、,解决主要问题;(六)在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相关专业规划,做到近期与远期规划相结合,分期、分阶段实施。第五条 本规划的重点:改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除和减少重大火灾隐患;优化城市消防站布局,具体落实消防站建设用地并严格管理控制;加强消防供水、消防通信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制定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分年度建设规划,特别是近期建设规划,适应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需要。第六条 本规划的期限:2011202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第七条 本规划的范围:中心城区(包括路南区、路北区、丰南区、开平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 、丰润城区和古冶城区,统称为唐山市主城区。

5、至2020年本次规划总范围为276平方公里。第八条 本规划由唐山市城市消防规划文本、城市消防站规划选址图册、各种规划图册和规划说明书等附件组成,其中,规划文本、选址图册和规划图册具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规划由唐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唐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消防监督。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与城市消防安全有关的各项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二章 城市消防发展目标第十条 近期目标:以达到国家有关的消防规划建设标准和规范的主要要求为近期目标。近期规划新建5个消防站,其中包括3个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2个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

6、防站合建站,基本上按规范规定覆盖现状建成区,消除城市消防的空白地区。新建1个战勤保障大队基地;新建城市消防指挥中心、消防培训基地、消防后勤保障基地。城市消防供水系统能保证同一时间灭火次数3次的用水量,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上的供水管网均应形成环状,供水管网最不利点水压均不应小于0.15MPa。市政消火栓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政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小区内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消火栓市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城区消防通信实现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管理系统。消防车通道基本顺畅。全民消防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高,消防法制基本健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基本配套完善,消防

7、队伍装备良好、训练有素、战斗力强、保障有力。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适应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消防安全要求。第十一条 远期目标:与城市发展同步,在现有的12个陆上消防站基础上,逐年建设26个消防站(包括24个陆上消防站和2个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使2020年城市消防站总数达到38个,每个陆上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控制在7平方公里以下,接警后5分钟内能够到达其责任区边缘地带。城市消防供水系统能保证同一时间灭火次数3次的用水量,城市主要道路上的供水管网均应形成环状,供水管网最不利点水压均不应小于0.15MPa。市政消火栓达到120米间距要求,市区覆盖率达到100%。

8、消防通信建成全市域范围内的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消防车通道畅通。全民消防素质普遍提高,消防法制健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套完善,装备先进,城市拥有预防和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水平;除拥有可扑救常规火灾的消防队伍外,还应拥有可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地下建筑火灾、化工用品火灾、电力设备火灾、水域火灾、地震火灾、道路交通火灾等七类专业灭火消防队,以适应现代化大城市的火灾突发性及多样性消防灭火救灾的客观需要。第三章 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第十二条 根据唐山市城市结构形态和总体规划内容以及分布情况,本规划确定唐山市城市重点消防地区为:(一)A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工业、仓储用地为主)包括:庆丰道工

9、业区、庆北道工业区、北安道仓储区、贾安道仓储区以及部分大型厂矿危险品仓储区等。(二)B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公共设施、居住用地为主)包括:新华道商贸及高层建筑密集区(含百货大楼商业中心区、世博大厦、建设银行等),建设路行政中心区,站前路及北新道商贸中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凤凰新城,丰润区曹雪芹大街商贸中心区等。近期内还包括旧城棚户区和小山集贸批发市场。(3)C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为主)包括:火车站、汽车站、停车场等。第十三条 在A类重点消防地区,规划要求:优先配套建设城市消防站或企业专职消防站,配置相应的器材装备;按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和人工消防水池,充分利用天

10、然水源;严格控制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的防火安全间距。在B类重点消防地区,规划要求:优先配套建设城市消防站及配置相应的器材装备;按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并充分利用建筑内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的固定取水点;禁止新建油库、天然气储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大中型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区;严格控制汽车加油(加气)站建设;严格控制天然气设施及干管走廊位置和安全间距;严格限制危险品运输车辆线路,加强防灾疏散场地的建设。在C类重点消防地区,规划要求:优先配套建设城市消防站及配置相应的器材装备;按规范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第十四条 加强重点保护单位的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消防自动化管理系统和通信报警系统,

11、以适应消防灭火作战快速反应的需要。第四章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第十五条 布局原则:(一)根据唐山市城市结构形态和总体规划内容以及分布情况,将城市规划建成区分为三大类: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包括A、B、C三类) 、城市一般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见图册。(二)城市相对集中地规划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和转运设施,大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避免主城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单位)过于分散的不合理布局,减少火灾隐患。同时,危险品仓储区内不得布置与危险品无关的单位或设施。(三)对于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采取远近期治理相结合的办法,近期以控制规模、技术改造、转

12、产转向、加强防火监督为主,远期创造条件搬迁或拆除。(四)对于现有严重威胁城市安全的危险品设施或单位,近期也要求限期采取停用、改造或搬迁等断然措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五)对于新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在选址定点工作中,应严格遵照“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的原则,按照本规划进行选址,其用地范围应包括安全间距。第十六条 易燃易爆单位(设施)调整对于目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如路北化工厂等,近期应由城市规划和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制定搬迁方案,尽快搬迁到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对于现状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如恒利制氧厂、丰润天然气站储罐等

13、,近期应采取同样的搬迁措施。第十七条 燃气系统目前主城区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石油液化气和其它燃气作补充,由多家公司经营管理。本规划要求,统一编制主城区燃气系统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各种储配设施和管网系统,避免重复建设,减少不安全因素。严格控制各种储配气站和燃气管线的防火安全间距,近期应由城市规划和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尽快组织清理并解决储配气站防火间距不足问题和燃气管线被非法占压问题。沿道路敷设的燃气管线一般应埋设在道路慢车道下,并应符合管线综合规划的有关要求。城市燃气的设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加强城市燃气工程系统的消防安全规划、设计和施工,在城市规划区、建筑小区以及街道庭院内部进行燃气管网规划和设计时宜优

14、先考虑采用中压B、低压二级管网系统。第十八条 城市公共加油加气站本规划建议,近期应由城市规划和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尽快组织编制主城区汽车加油加气站布点专项规划;改造或拆除现状不合理、不安全的加油加气站点,严格控制新增站点;为了发展CNG汽车,新增站点宜油气合建。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城市公共加油加气站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本规划要求:主城区内不得设置一级加油、加气站,且不得设置流动的加油、加气站。 第十九条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唐山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以及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强制性标准和要求对

15、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正在实施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电子警务和政务公开,开通利用互联网受理审批业务和公布审批结果,并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设的通知(公消(2004)266号)的要求,配齐消防监督所需技术装备。在城市规划和建筑工程设计时,应高度重视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室外消火栓、建筑屋顶高位消防水箱、消防增压稳压设备等人工消防水源和建筑消防灭火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消防安全设计的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对于消防水量和消防水压不能满足消防灭火需求的规划区和建筑物,必须完善上述人工消防水源

16、的规划和工程系统设计,城市消防主管部门应在这方面加强对开发和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规划设计图纸的审查工作。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以及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强制性标准和要求,加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当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报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应提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等送审资料,经公安消

17、防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城市消防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尤其是高层建筑物的外立面周围设施以及建筑装修材料的防火,应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自救能力的建设和人员疏散逃生设施建设。城市消防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安全,在冬季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并重点加强影剧院、礼堂、夜总会、旅馆、餐馆、商场、医院、学校、高层建筑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第二十条 城市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密集区等人口密集区和现状棚户区以及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主城区的新华道商贸及高层建筑密集区(含百货大楼商业中心区、世博大厦、建设银行等)、建设路行

18、政中心区、站前路及北新道商贸中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凤凰新城以及丰润区曹雪芹大街商贸中心区等城市主要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密集区以及其他人口密集区在规划和建设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消防规范标准,以确保上述区域消防布局的合理性;应加强上述区域的城市规划审批、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应加强上述区域室内外消防系统设施的规划建设。对于现状建成区内还大量存在的棚户区,尤其是老京山铁路以南的棚户密集区,需加快消防改造建设步伐。规划要求,近期应采取开辟防火间距、打通消防通道、改造供水管网、增设消火栓和消防水池、提高建筑的耐火等级、改造部分建筑并以耐火等级高的建筑

19、阻止火灾蔓延等措施,以改善旧城棚户区的消防环境和条件。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应综合研究并有效实施旧城棚户区成片改造及异地迁建计划。远期应完全消除主城区范围内的棚户区。对于现状建成区内还大量存在的集贸市场,尤其是小山、大里、南新道等集贸批发市场,应集中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加强这些区域内部以及周边地区的室内外消防系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严禁占道经营,督促商铺内配齐应设置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在市场新建、扩建和改建时采用不燃烧体做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并设置防火分区。第二十一条 人防工程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人防工程、地下空间与消防工作关系密切。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

20、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地下空间利用则是城市立体化发展的需要,但地下空间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高于地面,且扑救也较困难,因此,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的建设和利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以保证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结合唐山市主城区的实际情况,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的消防监督工作应重点加强地下商业场所、地下车库等的消防监督,完善相应的设施和措施。第二十二条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建筑和传统街区的消防监督工作。限期整改文物建筑、标志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完善传统街区的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水源设施。第二十三条 城市防灾避难疏散场地本规划要求,城市各类广场、运动场、绿地等的建设规模和分布状况,除满

21、足该项目自身的功能、使用要求外,还应按照城市综合防灾的要求,兼作避难疏散场地。第二十四条 危险品运输线路结合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分布状况,本规划规定主城区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不限时通行道路为:西外环高速路、东外环高速路、大庆道以北方向的学院路路段、河北路以东北方向的唐马路路段;限时通行道路为:翔云道、兴源道、龙华道、南三道、南四道、青年路、卫国路、泽南路、东三路、西四路、西五路、西八路、大庆道以南方向的学院路路段、河北路以西南方向的唐马路路段;禁止通行道路为:新华道、北新道、南新道、建设路、站前路;且危险品运输线路未经特别批准不应穿越城市中心区域,主要是主城区的新华道商贸及高层建筑密集区(含百货大

22、楼商业中心区、世博大厦、建设银行等)、建设路行政中心区、站前路及北新道商贸中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凤凰新城等城市主要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密集区以及人口密集区。第五章 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第二十五条 布局原则:(一)城市消防站布局,以消防队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责任区边缘为首要原则;(二)特勤消防站和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大于7平方公里;(三)结合城市地域、地形条件,以河流、绿地、铁路、主干道来划分消防站责任区,城区规划范围内宜采取以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为主、A类重点消防地区应设置特勤消防站的布局原则,使城市消防站在规划区内形成疏密结合的整体布局;(四)根据“城市总体规划”

23、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各个组团的功能定位,并结合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分布状况,消防站采取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布局结构;(五)城市消防指挥中心、消防培训基地、消防后勤保障基地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要求进行布局建设;(六)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远近期结合的原则;(七)重点突出消防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具体落实并有效控制城市消防站(设施)的建设用地,确保消防站近期和远期建设都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八)新规划建设的城市消防站均应满足:“特勤消防站占地面积不应小于9900平方米(0.99公顷),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不应小于6800平方米(0.68公顷),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

24、合建站陆地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4000平方米(1.40公顷)”的要求。(九)消防站选址条件:1、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2、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或人员集散地不宜小于50米;3、责任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单位一般不应小于200米;4、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第二十六条 城市消防站规划在现有12个城市公安消防站的基础上,规划增设26个消防站,使2020年城市消防站总数达到38个,其中,陆上特勤消

25、防站3个,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31个,陆上二级普通消防站2个,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2个;考虑到战时消防对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维修保养和油料供应等后勤保障需求,增设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基地1个。新规划建设的城市消防站均应满足:“特勤消防站占地面积不应小于9900平方米(0.99公顷),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不应小于6800平方米(0.68公顷),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陆地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4000平方米(1.40公顷)”的要求,具体见规划说明书和城市消防站规划选址图册。第二十七条 现有陆上消防站规划调整开平区现有的市公安消防六中队陆上消防站位于规划辖区边缘,责任区面积过大,

26、应予以搬迁,标准仍按一级普通消防站建设和装备,其规划新址位于开平区新苑路附近。第二十八条 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规划规划在南湖公园新建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2个,每个总占地面积为14000平方米(1.4公顷),总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具体见规划说明书和城市消防站规划选址图册。第二十九条 消防站营房建设项目规划消防站营房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建设标准应满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年修订稿)第九条和第十五条表2的要求,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均应满足:“特勤消防站不少于8个车位,一级普通消防站不少于6个车位”的要求。第三十条 消防战勤保障

27、大队基地规划规划在东湖郊野公园内新建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基地1个,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1.0公顷),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第三十一条 城市消防指挥中心规划规划在现状市消防指挥中心及市消防八中队合建楼原址(新华东道72号)的基础上扩建,总占地面积为30000平方米(3公顷),总建筑面积为22000平方米。第三十二条 消防培训基地和消防后勤保障基地规划规划在东湖郊野公园建设消防培训基地1处。规划在东湖郊野公园建设消防后勤保障基地1处。第三十三条 消防设施发展备用地规划控制考虑到城市消防设施发展的需要,本规划在南湖及唐滨快速路西侧等2处位置设置消防设施发展备用地。第三十四条 消防站用地管理城

28、市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唐山市城市消防站规划选址图册进行消防站用地和建设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站用地进行其它建设活动,不得将消防站用地与其它用地进行商业、开发性质的土地置换。第三十五条 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建设本规划以城市(公安)消防站作为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主体,同时保留主城区内现有的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统一调度指挥。专职队站的建立与撤消,须报经市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第三十六条 城市消防站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等级城市消防站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城市消防站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等级为不低于9度。第六章 消防装备规划第

29、三十七条 消防装备规划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年修订稿)和主城区内各类消防站责任区内灭火、抢险救援的具体要求进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配置,具体见规划说明书。规划特勤消防站及一级普通消防站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及消防人员个人防护器材装备配置标准见规划说明书第六.(四)章节;其中,特勤消防站消防车装备数量不低于7部,执勤消防人员数量不少于45人;一级普通消防站消防车装备数量不少于5部,执勤消防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陆上消防车装备数量不少于5部,水上消防艇装备数量不少于2艘,执勤消防人员数量不少于70人;现状市消防特勤二中队消防站近期宜新配置1部强

30、力破拆消防车,规划市消防指挥中心(与现状市消防八中队消防站共同扩建)近期宜报废1部现状消防通信指挥车,宜新配置1部消防通信指挥车。至规划期末,所有规划消防站个人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更新配备率应达到100%。第七章 消防供水规划第三十八条 消防供水水源消防供水主要依靠城市公用供水系统,目前中心区内已建成城市公用水厂9座,分别为大洪桥水厂、龙王庙水厂、北郊水厂、西郊水厂、净水厂、庆南水厂、开平水厂、丰南第一及第二水厂,主城区总供水能力达到79.3万立方米/日。至2020年供水能力达到97.3万立方米/日。丰润城区供水能力达到5.1万立方米/日,至2020年供水能力达到12.9万立方米/日。丰

31、润城区供水能力达到7.2万立方米/日,至2020年供水能力达到10.6万立方米/日。此外,南湖公园、东湖以及众多的游泳池,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水池等,均可作为消防后备水源。特别是对于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水池,本规划要求:不仅应满足其自身使用,当邻近建筑发生火灾且缺水时,也能通过其附设的消火栓取水扑救。本规划还要求:结合成片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在各类广场、公园、小区中心等位置宜修建一些喷水池或水景区,既能美化城市居住环境,亦可作为消防后备水源。第三十九条 消防用水量和消防水压城市消防供水标准按照有关规范采用每日同一时间内发生3次火灾、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00升/秒、灭火时间以2小时计,消防用水量为216

32、0m3,城市消防供水管网最不利点水压均不应小于0.15MPa;该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在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建时应予以满足。第四十条 提高消防供水压力唐山市部分地区地势较高,仍须设置供水加压站才能满足该地区供水压力的要求。规划要求,结合成片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在一些供水压力偏低的地区,如大城山等片区,与生产、生活用水系统合建,集中建设消防加压泵站及水池。市政供水管网最不利点供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该消防供水水压应在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建时予以满足。第四十一条 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为了保证城市各个地区扑救火灾时火场的用水量,本规划要求:城市主干道上的供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400

33、 mm,城市次干道上的供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300 mm,城市其它道路上的供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200mm;城市主要道路上的供水管网均应形成环状,供水管网最不利点水压均不应小于0.15MPa。市政消火栓凡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道路翻修、新建道路,都必须按照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要求和供水管道最小管径控制要求,城市消防供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应不小于DN150mm,同时改造或新建供水管道设施及消火栓。此外,加强对供水管道的保护,防止野蛮施工造成大范围停水。第四十二条 加强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目前,主城区市政消火栓共有2436个,其数量严重不足,尚差1384个,缺口

34、达36.2%,已成为消防供水系统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本规划要求加强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至2020年补足市政消火栓缺口,市政消火栓的设置间距宜控制在100120米之内,旧城区消火栓间距宜为100米,且不应超过120米,使2020年主城区市政消火栓的总数量不少于3820个。凡路幅宽度在60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规划在道路两侧都按不超过120米间距设置消火栓。高层建筑、大型工业厂房、重要的公共建筑等,都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专用室外消火栓。对于成片开发建设地区,本规划要求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规划同步铺设供水管道和设置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建设,不得“旧账未了、又欠新帐”。此外,本规划要求:新建的市

35、政消火栓宜为地上式消火栓。第四十三条 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城市消防、市政、供水、开发等部门和单位,应协调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测和维护工作,以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可靠启用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的移动或拆除,必须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备案。第四十四条 消防水池规划建设近期暂时无规划建设新的城市消防水池的必要,远期有实际需要时,可适当规划建设城市消防水池。本规划区范围内凡新建和改建及扩建的、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强制性标准需要设置建筑消防水池的各种类型的建筑物均应规划建设消防水池。第四十五条 消防水鹤规划建设及城市消防供水分队建设考虑到唐山市不属于严寒地区以及城市市容美观需要等因素

36、,近期不宜规划建设新的城市消防水鹤;远期有实际需要时,可适当规划建设城市消防水鹤。应加强对现有的城市消防水鹤的维护和管理。为解决扑救城市特殊重大火灾的持续供水问题,在技术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城市消防队宜建立若干机动消防供水分队作为机动消防水源,以实现为城市特殊重大火灾现场提供远距离不间断接力供水的能力。每个消防供水分队宜装备4辆18吨水罐消防车、1辆水带器材车和1辆水炮拖车,其中,水罐车载水量不宜小于18吨,水炮射程不宜小于100米。第四十六条 消防固定取水点及通车道路规划建设主城区内的南湖公园、东湖等天然水体,是城市平时和战时重要的消防后备水源。规划要求,近期内应完成本规划确定5个的消防固

37、定取水点(取水码头)建设及其消防车通道的道路建设,5个的消防固定取水点分别位于:南湖2处,东湖2处,陡河1处。第八章 消防通信规划第四十七条 建立现代化消防通信系统唐山市“119”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应按照本规划和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建设成为技术先进和功能完善的、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的现代化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报警、接警、处警、信息处理及消防管理工作,均实现计算机辅助决策等一整套功能,全面提高消防系统处理火灾、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整体作战能力和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能力,有效地保护财产生命安全。第四十八条 通信系统功能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应具有火灾报警、火警接收、火警辩

38、识、出动方案编制、出动指令下达、火场监视与火场增援、灭火作战实时记录、消防信息管理、消防有线/无线通信、模拟演练等主要功能。第四十九条 通信系统构成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主要由接处警子系统、电子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消防多重信息显示子系统、有线/无线通信子系统(包括联络专线和无线通信三级组网),消防车辆动态管理子系统、火场指挥子系统(即移动通信指挥中心系统)、火场图象采集与传输子系统,火灾接处警二级终端子系统、城市“119”火灾定点有线报警子系统、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子系统,消防模拟演练子系统,GPS全球卫星定位子系统、集中监控及闭路电视子系统等主要子系统有机地组成一个整体。应在城区适当位置(

39、尤其是高层建筑和电视塔台等处)设置高空电子瞭望系统,并与城市消防监控系统联网,以便扩大消防瞭望监控的范围。第九章 消防车通道规划第五十条 城市道路网络规划建设按照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建设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组成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城市快速路系统由“一环一纵两横”4条快速通道构成的网络结构。通过建设快速路系统,使市区道路形成纵横交错、联系便捷的网络系统,快速疏散中心区交通压力,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进而提高消防车行驶速度、迅速到达火灾现场。第五十一条 城市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消防车通道主要依托于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应十分重视作为消防车通道的主、次干道及支路的规划建设。切实保障主、次干道

40、及支路的畅通无阻和运转正常,这是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的关键所在。城市消防车通道净宽和净空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米。第五十二条 小区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对于城市中的新建小区和旧改小区,应以周边城市道路为基础,合理规划和建设小区内的道路网络,在道路间距、宽度、坡度及转弯半径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小区消防车通道净宽和净空均不宜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米。第五十三条 消防通道承载能力所有的消防通道上的井盖均应为承重井盖并能保证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考虑到大型消防车能正常通行,道路桥梁应能承受35t车辆的动静载荷。第五十四条 新建的大型建筑物和高

41、层楼宇应建环形消防车道建设大型建筑物和高层楼宇时应同时建设环形消防车道,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相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515米,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18米。街区内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其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道路的承载能力、转弯半径、坡道均应符合消防要求。第五十五条 清理整顿市场占用的消防车通道针对一些交易市场占用消防车通道摆摊设点问题,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进行清理整顿,从而退市进室,彻底还路于市政和消防,从根本上解决占道集市的老大难问题,保障消防车通道的畅通。第五十六条 消防扑救作业面及通车道路建设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大型

42、工业建筑和物资仓库等场所,由于建筑面积大,容积率相对较大,结构复杂,人员及物资相对集中,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度也比较大。在规划和建设中,必须严格按消防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保证消防扑救作业面及作业场地。第五十七条 消防固定取水点及通车道路建设在陡河水库和邱庄水库沿线消防固定取水点(取水码头)及通车道路的规划和建设中,应沿道路外侧留出一定数量的通道,供消防车作取水通道用,其宽度一般为5米。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及投资估算第五十八条 近期规划建设的城市消防站见下表: 近期规划建设的消防站建站明细表 消防站名称 站级标准及建设年限责任区范围(平方公里)占 地 面 积 (公顷) 建筑面积 (

43、平方米) 规划地址规划丰南二中队 一级普通站2013年12月6.660.683400 丰南区规划路南二中队 一级普通站2012年12月6.660.683400路南区青年路以西15米规划路北(凤凰)二中队 一级普通站2012年12月6.590.683400路北区龙华道以南15米,光明路以东15米规划南湖消防一中队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站2012年12月5.511.409000 跨越路南区 和丰南区规划南湖消防二中队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站2013年12月6.121.409000 跨越路南区 和丰南区第五十九条 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为35627万元。具体内容如下:(一)消防站营房建设项目规划和土

44、建投资费用估算近期规划新建3个一级普通消防站及2个水上消防站和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即:规划丰南二、路南二、路北(凤凰)二中队等一级普通消防站和南湖一、二中队水陆合建一级普通消防站;另外规划新建1个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基地、并在现状市消防八中队原址基础上扩建市消防指挥中心。近期建设土建投资费用估算如下: 规划新建每个一级普通消防站土建投资费用估算表(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 序号工程费项目类别 投资费用估算合价 (万元) 备 注 1主体工程建安费 680.00 工程单价估算为2000元/平方米 2室外工程建安费 300.00 每站总计300万元 3民防工程建安费 13.60 以主体工程建安费

45、的2%计 4工程设计费 24.50 以第1、2项之和的2.5%计 5工程监理费 24.50 以第1、2项之和的2.5%计 6 小 计 1042.60 7工程不可预见费 52.13 以第6项的5%计 8 总 计 1094.73(备注:消防站土建投资估算未包括征地费。)规划南湖水陆合建站土建投资费用估算表(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 序号工程费项目类别 投资费用估算合价 (万元) 备 注 1主体工程建安费 1800.00 工程单价估算为2000元/平方米 2室外工程建安费 500.00 每站总计500万元 3民防工程建安费 36.00 以主体工程建安费的2%计 4工程设计费 57.50 以第1、2

46、项之和的2.5%计 5工程监理费 57.50 以第1、2项之和的2.5%计 6 小 计 2451.00 7工程不可预见费 122.55 以第6项的5%计 8 总 计 2573.55(备注:消防站土建投资估算未包括征地费。)规划新建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基地土建投资费用估算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序号工程费项目类别 投资费用估算合价 (万元) 备 注 1主体工程建安费 1000.00 工程单价估算为2000元/平方米 2室外工程建安费 400.00 每站总计400万元 3民防工程建安费 20.00 以主体工程建安费的2%计 4工程设计费 35.00 以第1、2项之和的2.5%计 5工程监理费 35.00 以第1、2项之和的2.5%计 6 小 计 1490.00 7工程不可预见费 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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