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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人防教育基地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广临海学校人防(民防)教育基地化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人防(民防)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空防灾意识,提高战时防空、平时防灾能力,确保我市学校人防(民防)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推行学校人防(民防)教育基地化建设的意义人防教育是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人防(民防)教育,可以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使学生掌握人防(民防)的基本知识与防护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行基地化的教育模式,可以实现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缓解人防经费、器材、师资不足的矛盾,减
2、少学校在教育安排上的各种矛盾,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一种具体体现,同时又能在全市实现人防(民防)教育的整体性、一致性,提高学校人防(民防)教育的规范化程度,确保学校人防(民防)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二、加大学校人防(民防)教育的投入,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人防(民防)教育基地建设,争取在三年内(从现在开始至2012年止)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学校人防(民防)教育基地。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基地选址工作。有些单位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利用学校旧址、民兵训练基地或其它场所作为人防(民防)教育基地;条件成熟的要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拓展教育内容,配齐配全训练器材,为学生学
3、习人防知识和防护技能提供良好的平台。要加大对人防(民防)教育的投入,每年落实专项经费,改善人防(民防)教育设施条件,确保人防(民防)教育器材和资料到位。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四室三场”。“四室”即理论教学室、自救互救基本技能教学室、简易防护器材制作室、人防宣传展览室。“三场”即识别警报信号训练场、高楼速降逃生训练场、“三防”训练场。三、合理安排训练科目,切实提高学生的防空防灾能力教育部门要将人防(民防)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德育目标管理体制和年度教学计划,要进行全封闭式的人防(民防)教育训练,时间通常在一周左右。义务教育期间每个学校都要进行人防(民防)教育,其中初中阶段的学生每
4、人要接受一次轮训,时间一般在16个课时左右(在社会实践活动课中安排)。高中阶段的学生可结合军训增加人防(民防)教育内容。要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的要求,在对学生进行防空教育的同时,侧重进行防灾教育,要针对学生的特点和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台风、地震、泥石流、火灾、煤气中毒、化学灾害等突发事故的处置和逃生方法的训练。同时,要让学生掌握简易防护器材的制作、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空袭警报信号的识别与响应、人防工事的防护、防毒衣及防毒面具的穿戴、利用地形地物的防护等技能,提高自救和各种防护能力。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学校人防(民防)教育训练质量要严格挑选人防(民防)教师,各县(市、区)学校人防(民
5、防)教育基地要聘请各类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担任人防(民防)专业教师,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参加人防(民防)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人防(民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市里每年要组织一次人防(民防)教师专业技能的培训,所有人防(民防)教师要达到会教、会做、会训的“三会”要求。同时,要重视人防(民防)教育的实践过程,按计划、讲科学、勤总结,注重人防(民防)教育的深化和创新。人防(民防)教育要与其它学科和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课堂教育与实际操作的有机结合,增强教育效果。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学校人防(民防)教育基地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人防办、教育局、国教办联合组成的学校人防(民防)教育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人防(民防)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计划安排、教学保障等工作;学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安全等工作;国教办要全力支持学校人防(民防)教育工作。人防(民防)、教育部门要有一名中层干部兼任人防(民防)学校的领导职务。每年要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人防教育情况,研究和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年度学校人防教育的任务。各学校人防教育基地要设基地主任1名,基地办公室1个,下设计划组、教学组、场地器材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在课堂教学、技能演练、日常管理、师资培训、检查考核、教学评比等方面制订一整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