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防涝应急预案(2022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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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工作原则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三、预防预警(一)预防准备(二)监测预警(三)预防行动四、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级(二)应急响应行动(三)应急响应扩大(四)应急响应等级变更(五)应急响应终止五、应急处置(一)信息报告(二)先期处置(三)应急抢险(四)后期处置(五)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六、应急保障(一)通信保障(二)队伍保障(三)物资保障(四)资金保障(五)电力保障(六)交通运输保障(七)医疗卫生保障七、附则(一)预案管理(二)应急演练(S)奖励与责任追究(四)解释部门(五)实

2、施时间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全面做好我区城区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城区内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为指挥、决策和制定抗洪抢险救灾方案提供依据,保证城区内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城区内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省突发事件应对和防汛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区内因洪水、暴雨等引发的内涝灾害或重大险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常

3、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2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负责本辖区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对本辖区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城市内涝时,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或单位联合行动,及时、有序、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成立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简称“区防涝指挥部”)。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分管排水防涝工作的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排水防涝工作的副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

4、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区能源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供电局、区气象局、区人防办、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移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消防大队、双水街道办、以朵街道办、老鹰山街道办、董地街道办、尖山街道办、新桥街道办、区水务(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iO区防涝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为工作联络员。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

5、下:区防涝指挥部:领导、组织建成区排水防涝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指示;制订城市防汛制度和规定等并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责令、督促城市综合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及设障单位开展行洪清障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指挥抗洪抢险;负责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开展建成区排水防涝工作;监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排水防涝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指导汛期及内涝应急处置期间供气、供水保障工作;指导建筑工地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物业小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城市城建设施的安全度汛、

6、城市内涝防御和洪灾损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建成区较大及以上内涝灾害应急救援、应急抢险等工作;履行灾情管理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灾情归口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内涝灾害灾情调查评估等;负责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气象、水文等信息,推送防汛预警信息。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负责的建成区道路、路灯杆、客井盖、雨篦子等设施管护,以及汛期建成区道路易涝点揭盖排水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极端暴雨天气建成区道路下沉立交、路面井盖、内涝黑点设置警示标识工作;负责城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区气象局:做好天气监测、预报和预测,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防预警信息,为建成

7、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信息。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建成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的新闻舆论应对,指导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发布新闻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等工作;负责指导职能部门开展城区排水防涝及避险等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开展内涝治理、隐患排查整治、向上争取排水防涝资金等工作;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区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建成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水城

8、分局:负责汛期建成区内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组织协调水染污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等工作。区能源局:负责协调汛期及内涝应急处置电力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建成区内煤矿、电厂灰渣库做好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内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源卫生检测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范围内医院做好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建成区防汛抢险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疏导受灾地区及滞水地区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打击破坏排水防

9、涝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处置因排水防涝和应急处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群众安全转移、运送应急物资等工作;负责市民报警信息报告及先期救援等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做好汛期公路、水运设施等排水防涝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应急处置线路畅通;协调内涝应急处置所需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经费需求,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有关通信企业,保障汛期及内涝应急处置期间通信畅通;督促指导建成区范围内工业园区的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范围内重点商业中心等商业场所做好排水防

10、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建成区教育系统排水防涝和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宣传,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建成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确保师生安全。水城供电局:根据建成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负责电力保障等工作。区人防办:负责协调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发布内涝警报;负责督促指导人防工程的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区水务局:负责按职责做好河湖、水库水位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水库水电站等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负责汛期河湖水库等治理、开发和保护;开展水库、堤防等水工程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区生态移民局:协调

11、配合做好建成区内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大中型水库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区的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单位做好排水防涝工作,编制景区景点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内文化设施场所做好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内重要体育场所做好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消防大队:根据汛情需要,负责参与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街道办、街道办、街道办、街道办、街道办、街道办:成立排水防涝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在区级指挥部和同级政府领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水投公司:负责供水水源地不被污染及供水管网安全,

12、确保及时供水。(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在区防涝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排水防涝和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负责拟定(城区)排水防涝相关政策、制度;编制或更新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及排水防涝工作动态,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响应与终止建议;督促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工作;指导排水防涝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预防预警(一)预防准备1 .宣传准备加强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13、。2 .预案准备结合实际,编制或更新(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3 .机制准备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完善辖区或行业城区排水防涝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置队伍,落实排水防涝责任人,开展应急演练等工作。4 .物资准备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储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设施、设备及救生救援等物资,并建立储备物资的协作、共享机制。(二)监测预警气象、城市综合执法、水务等部门或单位加强辖区或行业各类风险灾害性天气和雨情、水情、涝情等监测、分析、预报、预警,并按要求将信息报送指挥部办公室。1 .气象水文信息区气象局汛期每天8:30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过去24小时城区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和未来24小时降水预报,每周日更新预报未来一周天

14、气情况;当城区出现大暴雨并可能持续时,每3小时滚动预报该区域天气形势,并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监测到城区实测降雨量3小时超过50毫米6小时超过100毫米时,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区水务局汛期每天8:30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可能影响城区安全的水库水位情况。2 .内涝信息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汛期结合实际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城区内涝信息。3 .山洪、地质灾害信息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等监测,及时将可能导致城区发生内涝的信息报送指挥部办公室。4 .工程信息区水务局汛期结合实际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可能影响城区安全的主要堤防、涵闸、泵站、水库、拦河坝等水务工程运

15、行或出险情况,水库水电站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及时发布预警,并报送信息。5 .险情、灾情信息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辖区或行业城区内涝等信息监测、预警,及时将险情信息、核实信息、应急处置等情况报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核查、统计本辖区或行业城区内涝灾情,及时报送指挥部。(三)预防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天气形势等组织应急、城市综合执法、气象、水务等部门开展分析研判和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和预案发布相应预警信息。指挥部成员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职责开展预防工作。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按照内涝灾害程度,将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IV级(一般)、m级(

16、较大)、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L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响应建议,经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同意,启动W级应急响应:(1)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将发生较大范围暴雨以上降雨,或实测城区日面雨量达到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到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接近5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城区受淹,局部范围发生内涝;(3)小(二)型水库出现险情危及城区安全;(4)其他经区防涝指挥部认定的一般城市(县城)内涝灾害。2.IH级应急响应启动条

17、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响应建议,经区防涝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意后,启动III级应急响应:(1)实测建成区日面雨量达到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5020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52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建成区受淹,较大范围发生洪涝;(3)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事件危及建成区安全;1. )其他经区防涝指挥部认定的较大城区内涝灾害。3. 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提出响应建议,经区防

18、涝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启动II级应急响应:(1)建成区日面雨量达到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200300毫米,并且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205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建成区受淹,大范围发生洪涝;(3)中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或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事件危及城区安全;(4)其他经区防涝指挥部认定的重大城区内涝灾害。4. 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提出响应建议,经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I级应急响应:(1)建成区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

19、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重要江河发生10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5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建成区受淹,绝大范围发生洪涝;(3)中型以上水库发生垮坝事件危及建成区安全;(4)其他经区防涝指挥部认定的特别重大城区内涝灾害。(二)应急响应行动1. IV级、In级应急响应行动(I)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建成区内涝灾害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人员转移、疏散和设立警示标志、应急排涝等工作;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险情、灾情等发展动态,及时传达区防涝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资料搜集、信息报送等工作。(2)区

20、防涝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坐镇指挥,下达启动(城区)排水防涝W级或HI级应急响应通知,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指挥有关部门或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会商结果,区防涝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相关人员赴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工作组,督促、指导、参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视情向上级指挥部请示请求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向事发地调派应急处置队伍、装备和物资等。(3)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区防涝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或应急处置工作。(4)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适时向公众发布内涝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信息。(5)启

21、动(城区)排水防涝W级应急响应时,区气象局每日至少两次向区防涝指挥部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每6小时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成果,视水情变化及时报送;其他成员单位每日15时前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事发地县级指挥部每日8时前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态进展及工作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启动(城区)排水防涝III级应急响应时,区气象局每日至少三次向指区防涝指挥部公室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每3小时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水情,每6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

22、成果,视水情变化及时报送;其他成员单位每日7:30时、15:30时前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进展及工作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2. 级、I级响应行动(1)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险情、灾情等发展动态,及时传达区防涝指挥部工作部署;有关部门或单位落实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做好资料搜集、信息报送等工作。(2)区防涝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下达启动(城区)排水防涝H级应急响应通知,如需启动I级应急响应,经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启动,并报上级指挥部。区防涝指挥部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请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部署相关工作或坐镇指挥。区防涝指挥部组织会商,部署排水

23、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有关部门或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会商结果,区防涝指挥部指挥长带领相关人员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工作组,督促、指导、参与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协调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向事发地调派应急处置队伍、装备和物资等。(3)区防涝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或非指挥部成员单位派人到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参与联合值守等工作;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供气、应急抢险车辆、社会治安、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督促本行业相关单位(企业)落实预防措施,统计、核查行业受灾和损失等情况。(4)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适时向公众发布内涝灾害预报

24、预警、应急处置等信息。(5)启动(城区)排水防涝级应急响应时,区气象局每日至少四次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每1小时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水情,每3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成果,视水情变化及时报送;其他成员单位每日7:30时、:30时、19:30时前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态进展及工作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启动(城区)排水防涝I级应急响应时,区气象局每日至少八次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随时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洪水预报成果;区防涝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每日

25、7:30时、11:30时、15:30时、19:30时前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态进展及工作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S)应急响应扩大如果(城区)内涝灾害事态进一步扩大,依靠现有应急资源、力量难以有效处置,由区防涝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等请求支援。(四)应急响应等级变更当(城区)内涝灾害程度及趋势发生变化时,区防涝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影响及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研判分析和会商,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五)应急响应终止1.当(城区)内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向区防涝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经区防涝指挥部同意后,区防涝

26、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2、(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指挥机构、单位应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五、应急处置(一)信息报告1 .(城区)发生内涝灾害后,有关单位(企业)、基层排水防涝组织必须第一时间向区防涝指挥部报告,区防涝指挥部接到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市级指挥部办公室、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2 .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收到信息后,根据事件性质迅速进行监控、追踪,立即与信息报告单位联系;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应急处置措施,供区防涝指挥部指挥决策参考。(二)先期处置1 .(城区)发生内涝灾害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

27、场组织抢险救援、转移群众、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按相关规定上报。2 .区防涝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根据预案规定,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地区或单位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启动相关应急响应。(三)应急抢险1 .应急抢险行动区防涝指挥部按照应急响应行动规定及相关要求,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处置(城区)排水防涝重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基层排水防涝组织应按照职责分工,在区防涝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 .现场指挥协调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防涝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领相关人员赴事发地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并成立

28、若干工作组,建立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宣传报道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新闻发布、现场媒体记者管理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交通治安组:由区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内涝现场人员疏散、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等工作。应急排涝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应急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内涝区域应急排涝、排水设施疏浚等工作

29、。转移疏散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发生或预计发生内涝区域群众转移、疏散及安置等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应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信息调度上报,以及与上级指挥机构、其他部门或单位协调联络等。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或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参加。负责紧急医学救援等工作。后勤保障组: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内涝应急处置物资调配、现场救援人员生活保障、运输和通信保障、供电

30、保障、经费拨付等后勤保障。灾害调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内涝灾害进行全面调查。3 .安全防护(1)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前,要采取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2)出现内涝灾害后,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3)安置转移群众,提供紧急避灾场所,保证群众基本生活。(4)当可能出现低洼地或地下空间被淹时,应及时发布通告,做好低洼地或地下空间内人员、

31、车辆、重要物资转移工作。(四)后期处置1 .救灾救济及时组织救灾救济工作。对较大及以上灾情的救灾救济工作,要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级指挥部具体部署,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2 .设施修复重建防洪市政设施、公路、铁路、供电、通讯、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复修复、重建。3 .调查处理一般级别的内涝灾害,由区防涝指挥部组织开展全面调查,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由区人民政府将调查处理报告报市级指挥部备案。较大及以上内涝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区防涝指挥部全力配合市级指挥部组织开展全面调查,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五

32、)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城区)排水防涝、内涝灾害、应急处置等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六、应急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申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确保城区防汛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一)通信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有关通信企业,保障内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宣传部门协调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单位或企业,保障信息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二)队伍保障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组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专业队

33、伍,专业队伍主要完成需要专业知识的抢险救援。同时,结合实际组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群众队伍,为内涝应急处置提供引导、物资运送等。(S)物资保障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城区)排水防涝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按照区防涝指挥部指挥统一调配使用。区防涝指挥部要对物资储备及运输车辆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区防涝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保证抢险时运得出、用得上。储备物资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及时补足。(四)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应将(城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区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财

34、政、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等方面资金支持。(五)电力保障供电部门负责排水防涝、应急处置等供电需要和应急处置现场的临时供电。(六)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七)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七、附则(一)预案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定期对本预案开展评估,结合实际作相应修改。区有关部门或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二)应急演练区防涝指挥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检验、改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区有关部门或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对排水防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提请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四)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五)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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