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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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为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任务(一)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支持对老年人住房的空间布局、地面、扶手、厨房设备、如厕洗浴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进行适

2、老化改造、维修和配备,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建立社区防火和紧急救援网络,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定期开展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家庭用水、用电和用气等设施安全检查,对老化或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改造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绿化和美化社区,营造卫生清洁、空气清新的社区环境。(二)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进行改造,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加强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新建城乡社区提倡人车分流模式,加强步行

3、系统安全设计和空间节点标志性设计。(三)提升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患病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制定满足不同老年人群营养需求的改善措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内部建设医养结合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养老服务。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社会化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紧急救援、康复辅具租赁、精神慰藉、康复指导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

4、教育活动。建立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的工作机制。(四)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支持社区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综合性活动场所,配建有利于各年龄群体共同活动的健身和文化设施,为老年人和老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经费保障,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需求。(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社区自设老年教育学习点或与老年大学、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合作在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

5、化资源,发展农村社区的老年教育,以村民喜爱的形式开展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手段,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普及、休闲娱乐、健康知识、艺术审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规、家庭理财、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对“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宣传。开展有利于促进代际互动、邻里互助的社区活动,增强不同代际间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认同。(六)提高为老服务的科技化水平。提高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利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对接服务供给与需求信息,加强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

6、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依托智慧网络平台和相关智能设备,为老年人的居家照护、医疗诊断、健康管理等提供远程服务及辅助技术服务。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依托社区加大对老年人智能技术使用的宣教和培训,并为老年人在其高频活动场所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三、工作安排第一阶段:示范创建阶段(2021-2022年)。2021年,启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2021-2022年,在全市推荐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第二阶段:示范推进阶段(2023-2025年)。进一步推进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023-2025年,在全市继续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进老年友好社区覆盖

7、面。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2026-2030年)。认真总结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加强工作宣传,扩大创建范围,开展中期评估,到2030年底,老年友好型社区在全市城乡社区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第四阶段:全面评估阶段(2031-2035年)。大力推广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经验和工作机制,评估创建效果,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扩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的覆盖面,到2035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普遍达到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四、工作流程(一)组织实施,分期分批。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创建要求,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分期分批推选符合条件的示

8、范性社区。(二)自愿申报,乡镇初审。符合条件的社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材料并在社区内公示,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县级卫生健康局。(三)县级复审,市级核审。各区(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进行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衡量后,研究上报。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是经中央批准的一项民心工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为抓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责任大的难题,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枣庄样板。(二)健全工作机制。创建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工信、民政、住建、文旅等部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市)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申报要求,本着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申报。(三)做好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城乡社区参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新举措、好做法,我市将推出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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