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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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 1应急处置组织体系3. 2领导机构4. 3办事机构5. 4工作机构6. 5专家组7. 6地方机构3应急响应8. 1事故报告8.1 响应程序8.2 应急响应8.3 先期处置8.4 紧急处置8.5 安全防护8.6 信息发布8.7 应急结束4后期处置4. 1善后处理4.2调查分析9. 3社会救助4.4保险理赔4. 5总结和评估5保障措施5. 1应急队伍保障5.2 专业技术保障5.3 通讯与信息保障5.4 资金保障5.5 医疗卫生保障5.6 交通运输保障5.7 应急资源、物资、装备

2、保障5.8 治安保障10. 9社会力量动员6特种设备事件应急处置11. 1定义6.2事件应急处置程序7监督管理12. 1宣传教育12.1 练12.2 案管理8附则8. 1预案施行时间13. 2名词术语14. 事故特征分类附件:L事故分级15. 成员单位职责16. IJ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市各类特种设备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和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高防范、处置事故的能力与水平,推动特种设备应急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1.2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

3、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并参照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1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事故(见附件1)的应急处置;2 .适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涉及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件;3 .适用于超出各市(县)、区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区域、涉及多个领域

4、(行业和部门)的事故;4 .市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5 .4工作原则1 .本预案是处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的应急组织和工作程序的规定。2 .应急工作原则为:遵循预案、统一指挥、专家决策、专业救险、救人第一、先控后处、降低损失、不留遗患。3 .事件同时还应遵循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2组织体系2.1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包括:领导机构一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办事机构一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机构一一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地方机构一一各市(县)、区建立应急处置指挥部专家组一一特种设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一一由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相关社会力量组成。2.2领

5、导机构政府成立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质监局局长担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 .统一领导全市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 .研究制定应对事故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3 .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施;4 .按照省政府或者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指挥部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公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供电公司、市气象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市应急办,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5 .3办事机构特种设备应急

6、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兼任。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向市政府报告本市特种设备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情况,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2 .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指导各市(县)、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与修订;3 .负责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4 .组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专家库;5 .跟踪各市(县)、区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为各市(县)、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指导、咨询;6 .根据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

7、议;7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8 .4工作机构接到发生事故的报告时,市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和具体情况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并指派现场指挥。1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具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救援和处置;(2)对事故实施先期处置,组织协调检验机构、专家队伍开展工作,提供各类事故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对事故类型和事故响应情况提出建议;(3)对事故进行初步甄别和调查,提供事故初步原因的技术分析意见;(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提供特种设备有关技术数据,提出防止事故扩大的建议;(5)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具体负责事故或参加

8、事故的调查。2 .现场指挥部下设八个应急小组。(1)综合协调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市有关部门、事故地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调配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和交通、通讯、装备等救援资源,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2)抢险救助组:由市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事故地政府、应急救援专家和事故发生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由市公安领导指挥,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特种设备爆炸、火灾、危险介质泄露、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事故的抢险救援行动,救助伤员脱离危险区域,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领导指挥,实施医疗救护预案和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负责派遣专

9、业医疗救护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现场抢救,检查督促抢险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指导相关医疗单位接收伤员,组织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抢救、治疗工作。(4)污染监测组:由市环保局负责指挥,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派遣环境监测小组赶赴现场监测污染情况,提出对污染物的控制、防范措施,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控制、防范措施;向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区、镇(街道)政府通报污染点(区域)监测结论和防护意见,并将监测分析报告和防护意见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对事故现场受污染物的处置实施监控。(5)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市(县)、区、镇(街道)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稳定工作。(6)技术专家组:由市质监局、市安监

10、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置方案,确定警戒范围,并报现场指挥部审定,防止事故的扩大。(7)恢复重启组:由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供电公司、市消防支队及有关专家组成,采取技术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并负责对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或注销报废进行监督。(8)信息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和相关媒体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告知事故和救援简况及相关区域生产生活应注意的事项。有关部门(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其中属较大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质监局,并申请启动省级预案。2.5专家组组建特种设备技术专家库,特种

11、设备事故发生后,从技术专家库中选定相关专家,组成现场专家组(见附件4:技术专家组主要成员名单及联络方式)。专家组主要职责:1 .对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援方案、处置办法、事故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2 .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3 .负责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置方案,确定警戒范围,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和事故的扩大;4 .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2. 6地方机构各市(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 .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事故应急预案;3 .负责各辖区内事故的人员疏散、善后处置、后勤保障和

12、次生灾害防治等工作;4 .事故发生地所在市(县)、区、镇(街道)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稳定工作。3应急响应3. 1事故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报告人身份姓名,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时间、地址、类型、状况、设备类别、对外联络员。3.2响应程序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是:应急响应一一先期处置一一紧急处置一一安全防护一一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基本流程见附件5o1 .启动应急预案。发生地区市(县)、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当地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见图1)。当市(县)、区不能控制特种设备一般事故

13、(IV级)危害时,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市质监局和市应急办,并申请启动市级预案。当无法控制事故继续发展或抢救过程可能出现无法预计的灾难时,可请求启动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2 .赶赴事故现场。预案启动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3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及其下设应急工作组或发生地市(县)、区相关机构,应按照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3.3应急响应1.分级响应。(I)IV级事故(一般事故)应急响应。由事故发生地市(县)、区政府负责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组织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处理,报市质监局。事故地市(县)、区各级机构和有关部门密

14、切配合,按照预案展开应急工作。(2) III级事故(较大事故)应急响应。由市政府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由事故地市(县)、区政府配合应急处置。(3) I、II级事故(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由市质监局报市政府和质监局,申请启动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2.响应级别调整。特种设备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且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应当逐级上报,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当特种设备事故危害已经减缓或消除,应当逐级报告上级政府,相应降低或解除响应级别。如经确认为非特种设备事故的解除响应。3.4先期处置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在及时上报的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

15、预案开展自救。2 .当地政府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要迅速调度力量,实施先期处置。尽快判明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现场事态,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切断事故传播扩大的渠道与途径,并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3 .5紧急处置1 .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2 .封琐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3 .危险物

16、资探测及控制危险源。根据特种设备的技术、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防止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4 .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设立三类工作区域一一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地方。5 .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抢救受害人员或安排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 .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划定

17、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区域。7 .在抢险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与取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8 .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继续和环境污染。9 .6安全防护1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装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2 .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交警部门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以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顺利实施。3 .涉及环境污染的则由环保部门发出预报并提

18、出预防措施建议,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安全进行。4 .7信息发布1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特种设备事故时,市委宣传部分管新闻机构的负责同志,应当在市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就位待命,负责对新闻媒体报道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2 .现场指挥部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根据灾害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宣部的有关规定,拟写新闻稿,按规定程序送审后公布。3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或通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并正确引导舆情。4 .一

19、般情况下,由现场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表电视讲话,通报有关情况。5 .8应急结束根据现场救援活动情况和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组的意见,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负责启动预案的部门或领导宣布结束实施应急预案、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1 .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2 .事故危害得以控制;3 .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4 .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5 .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4后期处置4.1善后处理1 .市(县)、区政府应当及时安抚和慰问受害受影响人员,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2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

20、、设备、人员和场地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确无支付能力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3 .遭受损坏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4 .涉及毒性介质泄漏或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由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确定现场的安全状况,在完成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5 .2调查分析根据事故级别,分别由:1 .市质监局与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时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事故调查,提出调查报告,报市政府。2 .在本市发生的特别重大或重大或较

21、大特种设备事故,市政府应当配合省政府做好总结调查工作。4. 3社会救助1 .事故地市(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事故捐赠活动;2 .市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展开救援,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运输、发放工作;3 .市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4 .市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事故发生地区和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5 .4保险理赔市保险监管机构要在第一时间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

22、失进行评估定损、审核和确认,抓紧进行理赔。鼓励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和群众积极参与事故保险。4. 5总结和评估特种设备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市质监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应急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5保障措施5. 1应急队伍保障1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抢险队伍,是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2 .其他专业性救援队伍,除承担本专业抢险救援任务外,根据需要和上级指令,同时承担其他抢险救援工作。3 .请求军分区和武警支队执行抢险救灾等任务时,按有关规定执行。4 .事故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

23、是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处置队伍。5 .2专业技术保障1 .特种设备技术专家和技术机构是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市质监局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应急专业队伍(电梯)及应急联络通信。专家组成员由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等机构的专家组成。特种设备技术专家库和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中提供技术支持。2 .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3 .3通讯与信息保障1 .无线电管理部门应牵头组织广电总台及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系统的维护,确保应急期间的通信畅通,并制定通信

24、系统备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2 .负责应急救援的职能部门、专家组、值班电话、网址等应予公布,值班电话和网络系统保持24小时畅通。3 .4资金保障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2 .对受特种设备事故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根据事故地实际情况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的请求,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需要省财政支持的,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请求。3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专业队伍建设、宣传培训演练、装备器材工具购置、应急预案和预防体系研究以及事故调查等;负责安排本级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25、。4 .5医疗卫生保障1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1)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目标,确定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数量、分布和救治能力等;(3)拟订医疗救护保障计划,做好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的准备等。2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后:(1)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病处置,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2)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中毒和疫病的流行发生,消除恐惧心

26、理;(3)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伤员,及时安排到相应的专业医院救治;(4)各级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工作。3 .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建立医疗卫生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信息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等。4 .6交通运输保障1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后:(1)市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海事、航空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的组织、实施;(2)要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

27、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3)道路、市政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2 .交通部门和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经营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应急指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装备的优先输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备装备。3 .7应急资源、物资、装备保障1 .各级人民政府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为参与应急救援的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或者与当地有抢险能力的单位达成协议,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调动相应力量进行救援。2 .

28、基层政府负责调配所需的救灾物资,并逐步实现救灾物资由实物储备过渡到生产储备。3 .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治安维护、社会动员、紧急避难场所等保障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履行职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4 .8治安保障1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后,市公安:(1)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严惩趁机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2)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护,防止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引发其他公共安全事件;(3)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社区保安队伍协助专业队伍维护社会治安。2 .市公安应当会同

29、市武警支队拟订治安保障计划,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行动方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地的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实施治安保卫工作。5. 9社会力量动员需要动员的社会力量包括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变)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行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和设备、事故发生地群众及社会交通工具。6特种设备事件应急处置6. 1定义特种设备事件一一指未造成特种设备死亡及重伤事故,涉及电梯、游乐设施、客用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引发舆情热度较高的事件。6.2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是:应急响应一一应急处置一一信息发布应急结

30、束。1 .应急响应:根据发生特种设备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响应。2 .应急处置:事件发生地区及时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包括事件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可能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3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或通报事件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并正确引导舆情。4 .应急结束:根据现场情况和事件现场处置的意见,结束实施应急响应、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7监督管理7. 1宣传教育1 .各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协助各级政府制定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公众应对突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宣传材

31、料和应急手册,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科学知识和应急规范,增强公众预防突发特种设备事件的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技能。2 .特种设备使用相关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公布抢险救援电话、报警电话或维修保障单位等应急电话。3 .2演练1 .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1)应急演练准备。演练前应当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详细演练方案。(2)应急演练实施。根据本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

32、序,识别资源需求,检验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应急演练总结。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演练地点、时间、气象条件等背景信息;演练方案和演练情景;参与演练的应急组织;演练目标和演练的范围;演练过程等基本内容。演练的评价包括对存在缺陷的评述,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应急预案的完善、修订和改进,应急设施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 .市指挥部、各市(县)、区和相关委办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3 .各市(县)、区有关部门组织本区域单位和群众应对突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分项演练。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评

33、估,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5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实战性和有效性,有关职能部门、企业应对专业救援队伍和预案组织训练、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6 .3预案管理1 .预案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市质监局组织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各市(县)、区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质监局备案。2 .预案修订与更新。(1)市质监局要建立健全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并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评估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2)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8附则8.1预案施

34、行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8.2名词术语1 .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2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3 .应急响应: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4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5 .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6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

35、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7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8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9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根据特种设备本身的安全状况、使用环境、管理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通过评估、计算、分析,确定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或者某一种设备在某一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活动。10 3事故特征分类1 .事故特征。一般指导致事故最严重后果所对应的设备失效形式和损坏程度。通常表现为特种设备的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

36、、剪切、挤压、失控或者故障等特征。2 .爆炸。承压类特种设备部件因物理或者化学变化而发生破裂,设备中的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的现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主要承压部件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元器件损坏造成易燃易爆介质外泄发生爆燃的现象。3 .爆燃(闪爆、闪燃)。锅炉炉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可燃介质泄漏与空气(氧)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火(或者能量)在空间迅速燃烧的现象。用煤粉、油、可燃气体等燃烧介质的锅炉,在点火或者燃烧不正常时,炉内积存的燃烧介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达到一定极限,遇明火快速燃烧的现象。4 .泄漏。承压类特种设备主体或者部件因变形、损伤、断

37、裂失效或者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因素造成内部介质非正常外泄的现象。5 .倾覆。特种设备在安装、改变、维修、使用和试验中,因特种设备主体或者构件的强度、刚度难以承受实际的载荷,发生局部、整体或者基础的失稳、坍塌及倾覆事故。特种设备主体或者构件因载荷等外力影响,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而发生设备整体或者基础的失稳、坍塌的现象。6 .变形。特种设备承载主体或者构件因受外力影响,工作应力超过屈服极限等发生过量变形失效的现象。变形一般分为弹性过量变形、塑性过量变形和过量蠕变等类别。7 .断裂。特种设备承载主体及部件因材质劣化或者受力超过强度极限而发生的失效现象。断裂一般分为塑性断裂、脆性断裂、疲劳断裂和

38、蠕变断裂等类别。8 .损伤。因特种设备承载主体或者构件受机械力、周围介质化学或者电化学的作用、接触或者相互运动表面产生接触疲劳或者腐蚀疲劳,从而导致材料失效的现象。一般有磨蚀疲劳、接触疲劳或者腐蚀疲劳等三种失效形式。9 .坠落。因特种设备材料、结构、设施失效或者失控以及违章操作、操作失误、使用不当等造成物体或者人员由高势能位置落下的现象。如人在起重机上、塔器顶部、球罐内壁作业时坠落,从地面失足坠入洞、坑等现象。10 .碰撞。因特种设备惯性失控造成的人、运动物体或者固定物体相互之间短暂作用的过程。如落物、锤击、飞来物、碎裂崩块,设备物体之间,人撞固定物体、运动物体撞人、人与人互撞等现象。11 .

39、剪切。因特种设备失控或者故障以及违章操作、操作失误、使用不当时,人、物体因承受一对相距很近、方向相反的外力作用,发生局部承压、横截面沿外力方向发生错动变形的现象。12 .挤压。因特种设备故障或者失控以及违章操作、操作失误、使用不当时,人、物体因承受外来压力被推挤压迫在运动物体或者固定物体之间的现象。13 .失控。因特种设备控制系统失灵、安全保护系统功能缺失或者失效,导致设备不能被正常操作的现象。14 .故障。因特种设备本体、部件或者安全装置发生意外,导致设备不能顺利运转,无法实现正常功能的现象。附件1事故分级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本市特种设备事

40、故等级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m级(较大)和IV级(一般)四级。1. I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 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2. II级(重大事故)是指:(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

41、小时以上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IOO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3. IH级(较大事故)是指:(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4. IV级(一般事故)是指:(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

42、伤,或者1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至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附件2各成员单位职责1 .市委宣传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2 .市经信委:负责特种设备企业在应急处置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等部门做好现场的供电工作;负责抢险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的组织协

43、调。3 .市公安:负责现场治安维护,组织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疏导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遇险人员的疏散和救助,参与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4 .市民政局:负责对受害人员进行安抚、生活救助等工作。5 .市财政局:综合协调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6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燃气、液化气瓶相关应急处置工作。7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相关人员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8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治等工作。9 .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工作,参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0 .市安监局:参

44、与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专家组的工作,负责协调由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提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扩大的建议,根据需要参与事故调查。11 .市质监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获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险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部门通报基本情况,做好启动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综合协调和参与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调查,牵头组织预案的演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12 .市总工会: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13 .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14 .供电公司:负责对现场实施断电,根据需要提供现场临时用电,抢修被损坏的电力设施。15 .武警支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特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16 .市消防支队:负责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与堵漏,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17 .市应急办:组织、协调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相关救援设备的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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