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系选修课学分相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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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工程系选修课学分相关规定为更好的规范我系学生对于选修课学分的要求以及获取的办法,制定本规定。1 .关于选修课学分要求:在校学生选修课必须取得12学分以上才能获得毕业资格。其中公共选修课(如文学、美学、艺术、影视等)为6学分,专业选修课(与专业相关的课程)为6学分。且艺术类课程至少取得2学分以上。2 .每门选修课学时为30学时,学分为2。选修方法:每学期限选公共选修课1门、专业选修课1门。3 .公选课程学分高于6学分的多余学分可以冲抵专业选修课程。4 .专业选修课的其它获取途径(1)与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毕业规定必须取得的技能证书除外),每证抵2学分。(2)与专业相关的第二课堂,且成绩合格(

2、教务处有备案)。(3)参加科技创新团队活动,学时满30学时以上,成绩合格或成效显著、有实物成果、作品。有活动证明,且指导教师、科技创新中心盖章。(4)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3等奖以上(省市级以上排名前2名,国家级排名前3名,团队比赛为全体队员)。有获奖证书。(5)主持院级以上创新项目,有结题证明。(6)主持或参加省级以上创新项目(排名前2名),有结题证明。(7)参加企业实践(顶岗实习除外),且满30学时以上。有企业证明(证明含企业名称、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表现、实习效果)。(8)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凭发表期刊原件及论文复印件。(9)办理专业选修课学分时,须出示(1)-(8)条目规定中的证书、证明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存档)。(1)-(8)限用2项,每项限抵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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