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象与宏观社会环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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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现象与宏观社会环境专业:图书馆学学号:L90914038刘亚东2011/5/23影响犯罪的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社会经济,社会文化等宏观社会环境因素都将对一定社会的犯罪水平、犯罪特点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目 录摘要3关键词3前言3一、社会基本制度对犯罪的影响4二、政治状况对犯罪的影响5(一)政治腐败问题6(二)政权更迭问题6(三)国际政治问题7(四)政治动乱问题7(五)政治与其他的关系问题8三、经济问题对犯罪的影响9(一)经济目的的利益性问题10(二)经济行为的自主性问题10(三)经济活动的竞争性问题11(四)贫富差距111个人收入贫富分化112城乡差距123地区差距13(三)赤贫对犯罪的影响

2、14四、文化对犯罪的影响15参考文献:17犯罪现象与宏观社会环境刘亚东摘要:影响犯罪的因素,不仅指个人的直接生活环境,而且包括社会宏观方面的一系列因素,诸如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社会经济,社会文化等等,都将对一定社会的犯罪水平、犯罪特点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关键词:犯罪现象;宏观社会前言犯罪是个人和社会环境的产物。犯罪的社会原因是无处不在,无时没有的,它与犯罪的产生和存在之间的联系是普遍的和必然的;它对行为人主体的或者社会成员个体的作用也是广泛的和必然的。对于犯罪在某些或者某部分不特定的人身上产生来讲,它也是必然的。在这个意义上应当说,不特定的主体犯罪是必然的,没有犯罪才是偶然的。当然影响犯罪的社

3、会因素,不仅指个人的直接生活环境,而且包括社会宏观方面的一系列因素,诸如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社会经济,社会结构,社会文化,社会变迁速度等等,都将对一定社会的犯罪水平、犯罪特点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这些影响是间接的,但又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原因是犯罪的原因之一,但不是刑罚的根据,作为应受惩罚的犯罪并不关注社会原因,而关注个人原因,刑法是针对的犯罪的个人,而具有同样社会原因不一定导致某个具体的人犯罪或者不犯罪,但却影响整个社会的规模、结构和发展趋势。一、社会基本制度对犯罪的影响社会基本制度是指关于一个社会性质的根本制度,如奴隶社会制度、封建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等,它是社会制度中

4、的最高层次,也是影响犯罪的最重要的社会宏观环境。首先,根本的社会制度规定了一个社会许多社会行为的犯罪与非罪以及罪行的严重程度的标准。在原始社会中,并没有犯罪。只有在私有制度条件下,在国家和法律出现以后,才存在“犯罪”问题。在阶级社会里,社会是由统治阶级主宰的。社会制度也是统治阶级按照本阶级的利益、愿望、要求制定的。他们不可能把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这回行为定为“犯罪”,只会将破坏现存社会秩序,尤其是直接破坏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对其进行惩罚和制裁。其次,社会制度决定了犯罪的范围。从法律的角度看,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并受到刑罚的社会行为。因此,刑罚涉及的范围也就

5、是犯罪的范围。在一个社会中,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把它提升到刑法保护网或刑罚名单中去,要视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从形式上看,现代社会都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封建社会也强调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任何犯罪都要受到惩罚,殊不知在制定法律时,社会的统治阶级已经把自己的许多行为排除在法律范围之外。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即使在今天,现代资本主义工业发达国家的犯罪率仍然呈现一种高比例状态,根据有关资料,现在每四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是袭击和劫持的牺牲者。对美国四个州的犯罪处罚调查中发现,当一个白人被指控杀了一个黑人时,死刑的危险性大约是零。在俄亥俄州70年代的5年统计资料中,47个

6、受指控杀了黑人的白人中没有一个被判处死刑;在乔治亚州71个白人中有2个;在佛罗里达州80个白人中没有一个;在德克萨斯州143个白人中没有1个。反之,当黑人被指控杀了白人时,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制度。它是一种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制度,因此,这种制度从制度和价值双重目标上为消除剥削社会中产生犯罪的主要社会根源,即经济和政治上的阶级对立奠定了基础。但是社会主义社会仍然不可能消灭犯罪现象。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特别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社会里还有导致人们形成“自私自利”观念与动机的社会根源。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

7、完善的地方。因此,它不可能根本消除犯罪现象和杜绝犯罪的发生。犯罪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个人具体社会环境的产物,而不是作为社会宏观环境社会制度的直接结果。二、政治状况对犯罪的影响政治是人类围绕公共权力而展开的角逐、运用和制约的社会活动。所谓角逐,就是指各种社会政治主体,包括政治家、政治集团、政党等等围绕如何夺取国家政治权力而展开的各种活动。政治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在社会生活中居于较高的层次,社会的政治发展状况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当然也会对社会的犯罪形式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一)政治腐败问题政治腐败问题是政权支配者(即当权者)在操作政治行为和处理政治关系中存在的违背“为国、为民、为公

8、”原则的问题。封建王朝的“家政治”自不待说,在我国现代史上,国民党反动政权的腐败政治所引发的战火连绵、经济衰败、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等诸多问题是造成旧中国“匪盗遍地”的根本原因。政治腐败之极,甚至出现了“官匪同道”、“官匪勾结”等极其丑恶的现象,与政治直接关联的犯罪(例如政治贿赂、诬陷、暗杀等)也屡见不鲜。建国以后,在城镇化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不同形式的政治腐败问题,尽管只是局部、个别现象,但个别“政治人物”由此而坠入犯罪泥淖以及对城市法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却十分发人深省。(二)政权更迭问题政权更迭是权力实体之间政治关系(即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发生根本转变的结果。在城镇化推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政

9、权更迭本身带有社会演变的必然性。政治关系根本转变的前奏是战争或激烈的政治斗争,是“殊死的争斗”政权更迭的手段残酷,表现形式剧烈。因此,在政权更迭前后,旧政权的垂死挣扎,旧政权残余势力对新政权的破坏,新观念的急进与旧观念的顽固之间的冲突,新政权操作政治行为和处理政治关系的不成熟,以及建立新社会、新秩序的艰难等问题,必然会给犯罪提供条件,这种情况在政权机构所在地的城市表现尤烈。新中国建国前后一段时间里所出现的犯罪浪潮与此有密切关系。(三)国际政治问题国际政治问题是国家与国家(或具有政治实体意义的地区)的权力实体或权力联盟之间的政治行为违背国际准则所造成的政治关系冲突问题,表现为侵略与反侵略、霸权与

10、反霸权、控制与反控制、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殖民与反殖民、结盟与不结盟、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等。二次世界大战后,城镇化的涌动是导致国际政治舞台风云变幻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种政治冲突层出不穷,所引起的局部战争和内乱不仅给世界和平和有关国家、地区的人民造成了巨大灾难,也给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城市犯罪注入了“兴奋剂”。在城镇化进程中,由国际政治问题引发的各种类型的犯罪中,战争犯罪、国际集团犯罪、境内外勾结犯罪、恐怖犯罪,以及涉及政治阴谋、政治胁迫、政治报复的犯罪等,尤其引人注目。(四)政治动乱问题政治动乱问题是国家或区域内由各种因素引起的政治关系冲突及其连带产生的社会秩序的动荡、紊乱等问题。“

11、乱”必然导致政不通、人不和,这是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也是城镇化进程中孳生城市犯罪问题的根源。我国“文革”期间。十年动乱酿成了民族大悲剧,政治派别纷争,“山头”林立,政府无法正常行使职能,法制遭到无情践踏,国计民生受到严重破坏这种长时间、大范围的动乱给城市犯罪提供了再合适不过的存在环境。(五)政治与其他的关系问题城镇化使得城市中法律、宗教等其他上层建筑领域部分愈趋活跃,而政治与它们的关系一旦出现问题,无疑也会“催化”城市犯罪。政治是法律产生的前提,政治与法律的关系主要通过国家权力与法制的相互作用反映出来:国家制定、认可和执行法律,法制代表和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统治意志,国家权力是法制的权威性与效力性

12、的后盾。由于政治的原因造成的法制过严、过宽问题,立法空白、立法滞后问题,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等,显然对防范犯罪、控制犯罪和惩治犯罪十分不利,反过来也会孳生犯罪。政治与宗教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历史上,宗教曾经是政治统治的重要工具。在现代社会,在国家政治权力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尽管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已经疏远,但当政治问题引发宗教冲突时,仍会掺人民族冲突、阶级斗争和利益集团的斗争,仍会在相关的地区和城市造成混乱,从而为犯罪提供了新的土壤。三、经济问题对犯罪的影响经济是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基础,犯罪者主体行为的根本动因在许多情况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城镇化进程必然推动经

13、济发展进程,一旦出现经济问题,基础的动摇所引发的社会震荡乃至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危机必然会使犯罪问题急剧恶化。城市一般也是经济中心,是经济关系、经济环节、经济实体最为集中、最为复杂的场所,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各种竞争最为激烈,人的生存和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各种竞争也最为激烈经济问题对城市犯罪影响之大可想而知。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跨世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建设的目光聚焦在“经济体制的转轨”上,并提出了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这一宏大战略目标。之所以如此,大家都认识到了,经济体制如何,实在是关系到(甚至决定着)经济关系、经济环节和经济实体的一个大问题。而且,经济体制的转轨

14、也是刺激城市发展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从经济体制角度对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影响城市犯罪的状况作比较深入的分析是十分必要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及其可能产生的问题毋须赘言。仅就“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其区别于计划经济的一些独有的属性使其具备了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活力。但是,如果缺乏建立在国情、地情基础上的宏观控制和中观、微观调节,当市场经济的功利性激励机制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而同时又没有规范的市场规则和合格的道德准则来约束的话,市场经济的属性诱发犯罪的负面效应就会显现出来。这些属性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对犯罪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经济目的的利益性问题市场经济体

15、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任何经济形态的永恒目标。但是这里的“利益”应该是社会利益、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的整合,也应该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整合。城镇化促进城市经济不断繁兴,在这个过程中,体制的不严密会造成许多漏洞,如果有人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社会和环境利益,或者单纯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为了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不讲原则、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一些人可能会“利令智昏”而堕入犯罪。(二)经济行为的自主性问题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实体是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在诸如确定经营方向、采取经营手段、实施经营管理和承担经营后果等重大经济行为上有很强的自主性,不如此就无法使经济实体按照市场规

16、律正常运作。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经济实体的扩张(包括经营领域、经营规模、经营手段和经营效益的扩张等)欲望十分强烈。但是,如果淡化了政府调控,削弱了法律约束,失却了社会监督,而拥有自主性的经营者恰恰又缺乏自律自制的话,则失去了控制的经济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任意性是可能导致犯罪的最大隐患。(三)经济活动的竞争性问题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一项经济活动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竞争,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竞争促进自身完善。但必须看到,竞争的表现会很激烈,竞争的结果对失败者来说会很无情。城镇化造成的经济繁兴使得所有的经济实体都会尽其所能投入到生存空间与发展资源的激烈竞争中去,所形成的竞争状态都可能产生始料不及的问题:在正常

17、竞争状态下,如果竞争的劣势一方或失败者不能承受竞争的后果,且找不到正当的“东山再起”的途径的话,生存的压力有可能使一些人铤而走险;在非正常竞争状态下,幕后的黑暗(例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使竞争脱离了公平轨道,且不论黑暗行为本身即为严重的犯罪,非正常竞争所造成的诸多恶果对犯罪的负面影响也是十分严重的。(四)贫富差距1个人收入贫富分化19782003 年, 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由0.16 扩大到0.34, 意味着城镇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扩大112.5%;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由0.212 扩大到0.368,意味着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扩大了73.6%;

18、 而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在2000 年达到0.417,突破0.4 这一国际公认的不平等的警戒线,且2000 年后贫富差距还在继续扩大。2城乡差距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1978 年到2003 年, 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由343.4 元上升到8472 元,年均增长13.88%;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33.6元上升到2622 元,年均增长12.65%。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相对差距由1978 年的2.57 倍扩大到2003 年的3.23 倍, 绝对差距由1978 年的209.8 元扩大到2003 年的5850 元。3地区差距自20 世纪90年代初

19、期以来,我国金融资产的分配总体上保持严重的城乡分配不平等状态, 占总人口约30%的城市人口约占有国内全部金融资产的80%, 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只占有国内金融资产的20%。我国最富有人口的规模, 据估算以百万富翁为标准, 1999 年约有500 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0.4%),其中资产上亿的大富翁有1000 人以上, 2002 年仅私营企业户注册资本上1 亿元就增加到658户。温饱问题都没有完全解决的2900 多万农村贫困人口, 城市也有约1000 万贫困人口。(三)赤贫对犯罪的影响“产生违反公共生活规则的捣乱行为的社会根源是群众受剥削和贫困”,而“当无产者穷到完全不能满足最迫切的需要

20、,穷到要饭和饿肚子的时候,蔑视一切社会秩序的倾向也就愈来愈增长了。”在这种情况下“男人进行抢劫或是偷盗,女人盗窃或卖淫”,是无法避免的。可见,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小撮人掠夺人民,侮辱人民。在这种社会里,贫困驱使成千上万人走上流氓无赖,卖身求荣,尔虞我诈,丧失人格的道路。在这种社会里,必然使劳动者养成这样一种心理:为了逃避剥削,就是进行欺骗也行;为了摆脱令人厌恶的工作,就是摆脱一分钟也行;为了不挨饿,使自己和亲人吃饱肚子,聊以糊口,就是不择手段、不惜任何代价也行。”四、文化对犯罪的影响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民族中具有持久影响力的因素。当一种文化越是有自己的特色,具有伟大的辉煌的历史和强

21、大的生命力,它对这个国家、民族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具有越大的潜在影响,并给这些社会行为、社会制度打上深刻的印记。从文化对犯罪的关系来看,它主要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犯罪观念和惩罚方式,影响到犯罪的类型、水平、规模和手段等等。首先,文化对犯罪观有很大的影响。所谓犯罪观,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犯罪的根本看法。它主要包括什么是犯罪,犯罪的本质是什么?什么罪是重罪?对犯罪行为应采取什么样的惩罚方式等等有关犯罪的一些基本问题。当然,同样的一种行为,在一种文化背景下被认为是犯罪,在另外一种文化背景下被认为不是犯罪。其次,文化对犯罪的惩罚观也有很大的影响。在任何社会里,犯罪现象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对于犯罪人如何处理

22、,可以说各国有着很大的不同。这就是惩罚观的问题。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惩罚措施,取决于它的文化背景、社会发展水平和特定的社会环境,因此不能简单地用一种文化价值观来衡量别国的情况。再次,文化对犯罪的类型和犯罪手段也有一定的影响。中国的传统文化对犯罪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从积极的一面讲,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主张性善论,反对暴政害民,这些都是有利于抑制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但是,中国社会中的官本位思想,助长了贪赃受贿,拉帮结派。另外,无原则的讲“义气”以及历史悠久的“行帮”传统,都对今天的黑社会组织的形成有着很大的影响。参考文献:1包雯.犯罪构成若干问题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2周东平.犯罪学新论.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3康树华,张小虎.犯罪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4宋浩波.犯罪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5衣家奇.犯罪学.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6吴鹏森.犯罪社会学.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7张弘犯罪预防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8王牧中国犯罪研究对策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1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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