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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XXXX-XXXX河南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XXXXXXXXXXX输变电工程钢管塔(钢管杆)招 标 文 件(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河南省电力公司XXXX年X月目 录1总则21.1一般规定2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31.3工作范围41.4标准和规范41.5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51.6交货62杆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62.1概述62.2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62.3螺栓与防卸螺栓162.4其它技术说明162.5产品质量合格证162.6标志、包装、运输162.7工厂检验和监造172.8目的站检验182.9现场检验182.10技术服务182.11质量保证19附录A 供货业绩20附录B
2、主要生产设备清单20附录C 主要试验设备清单20附录D 零部件、焊接件检测抽样方案21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杆塔制造技术规范应符合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1.1.2 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1.1.3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1.1.4 本规范书提出了有关本工程使用杆塔的图纸放样、原材料采购、杆塔构件加工、杆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1.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达到
3、输电线路铁塔质量分等标准(SDZ02587)中一等品要求,同时满足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的要求。1.1.6 杆塔的制造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投标人提供的杆塔应是全新的。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中标方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杆塔和工作质量的责任。倘若发现不正确之处,中标方必须通知招标单位,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中标方负责。1.1.7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
4、,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1.1.8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有关国标、行标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的产品。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1.1.9 本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1.1.10 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11 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如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5、。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投标人资格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1.2.1 投标人应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颁发有效的220kV杆塔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2.2 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投标包相应电压等级和以上电压等级工程杆塔供货记录并填写附录A,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供货数量、合同价格、订货时间、交货时间及相应的证明; 1.2.3 如招标35kV钢管塔,则近两年在国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未有不良纪录;如招标110kV钢管塔,则近两年在国
6、内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未有不良纪录;如招标220kV钢管塔,则近两年在国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未有不良纪录;1.2.4 杆塔制造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1.2.5 如招标35kV钢管塔,近两年在国内35kV及以上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同一合同10%及以上);如招标110kV钢管塔,近两年在国内110kV及以上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同一合同10%及以上);如招标220kV钢管塔,近两年在国内220kV及以上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同
7、一合同10%及以上);1.2.6 如招标35kV钢管塔,近两年在国内35kV及以上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交货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如招标110kV钢管塔,近两年在国内110kV及以上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交货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如招标220kV钢管塔,近两年在国内220kV及以上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交货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1.2.7 作为推荐的数据部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对于中标方来说都将成为合同数据的一部分,对这些数据的任何差异均需招标方予以认可;1.2.8 投标人应提供生产招标产品的人员、检验设备、生产装备、台班生产能力、总生产能力等资料并填写附录B、附录
8、C; 1.2.9 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的焊接作业文件以及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2.10 通过招标资格预审的投标方可不提供上述资料,但应提供下述资料文件:本企业的杆塔焊接作业文件;焊接技术管理人员和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2.11 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它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1.3 工作范围 中标方的工作范围如下:本工程所委托加工的各型杆塔的图纸放样、材料采购、杆塔构件加工、杆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1.4 标准和规范中标方在生产制造中除按
9、施工图指定的规范之外,中标人必须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如标准间要求有差异时,应执行要求最高的标准)。表1.1序号标 准 名 称标 准 号1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20032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20063送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DLGJ 136-19974输电线路铁塔质量分等标准SDZ025875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 5023320056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 51682002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8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80969建筑钢结构焊
10、接规程JGJ812002J218200210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GB/T 3098.1200011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GB/T 3098.2200012六角头螺栓 C级GB/T 5780200013六角螺母 C级GB/T 41200014扣紧螺母GB/T 805198815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件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 DL/T 764.4-200216锌锭GB/T 470199717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GB/T 979318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9787198819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 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 32
11、74200720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1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 22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1994 23碳钢焊条GB/T 5117199524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199525气焊、手工电弧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T 98519882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T986198827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198928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 33231.5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5.1 生产进度表: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
12、度控制表。生产进度控制表应以横道图表示材料采购、审图放样、样塔加工及试组装、批量生产、镀锌、工厂试验和检验、质量检验及包装发运的进度控制,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的补救方案和补救措施。1.5.2 中标方在试组装前7天应向招标方提交详细的试组装安排,以便招标方决定是否组织有关各方参加验收;1.5.3 文件和图纸:1)合同签订后 1030天 内(少数塔型除外),招标方按塔型分批向中标方提供杆塔加工图,每个塔型1式 4 份。杆塔制造完工后20天内,中标方将 2套含修改内容的加工竣工图提供给招标方;2)如果中标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工作,中标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应因为
13、有关文件的修改而变更合同价格,任何的修改和变更不减轻中标方对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承担的责任;3)如需修改设计时,中标方应对设计部门经批准的书面修改文件报招标方,提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标题、中标方的专责工程师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修改文件编号。1.5.4 杆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本工程杆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包括企业标准和工艺规程)。如果需要,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免费提供完整、有效的规范、标准和工艺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材料供应、生产和检验设备、人力资源、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生产能力的真实情
14、况如实填写技术偏差表。杆塔出厂应提供的文件杆塔在出厂时,中标方应提供下列文件:(1) 产品出厂合格证(含镀锌合格证书),一式2份。(2) 钢材、锌锭及紧固件原始质保书和复验报告各2份。(3) 杆塔加工清单一式2份。(4)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说明各2份(含修改后的安装说明)。(5) 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2套。(6) 全部塔型加工完成后 20 天内,中标方向招标方交付含修改内容的竣工图各2套。1.6 交货生产进度表规定了每一标段每一种塔型的交货期。交货期指杆塔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中标方应对货物的制造、包装和运输并卸至合同交货地负责,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完整的包装清单。2 杆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2.1
15、 概述输电线路杆塔应符合本技术规范1.4节有关标准的要求。2.2 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2.2.1 角钢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2.2.1.1 一般要求(1) 角钢塔制造除符合现行标准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2) 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温度按表2-1执行。表2-1项 目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冷弯曲钢材牌号Q235工作地点温度不低于-20-16-6Q345 -15-120(3) 杆塔材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构件几何尺寸、外观及允许偏差见表2-2,其余参见输电线路杆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2003) 。表2-2材料
16、切断允许偏差项 目允 许 偏 差示 意 图基本尺寸长度L或宽度b2.0端部垂直度P(3b/100)3.0切断面垂直度P(t/8)502.0T接板倾斜f有孔2.0无孔5.0T接板位移有孔1.0无孔5.0续表2-2 成品矫正允许偏差规定。项 目允许偏差示 意 图 角钢顶端直角90接头处外 置 材35内 置 材35 型钢及钢板平面内的挠 曲 fb80(1.3L/1000)B80(L/1000) 焊接构件平面内挠曲f接点间挠曲主 材(1.3L/1000)腹 材(1.5L/1000)整个平面挠曲(L/1000)(4) 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仪器应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精度,并按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17、。2.2.1.2 切断技术要求钢材的切断(机械剪切和火焰切割的统称),应优先采用机械剪切,其次采用自动、半自动火焰切割。钢材切断后,其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毫米的缺棱,并应清除毛刺、溶瘤、飞溅等。切割断口的表面粗燥度不得大于1.0毫米。2.2.1.3 制弯技术要求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加热温度为900-1000),不得以不均匀加热如割炬、割咀烘烤制弯。Q420高强钢热弯工艺应符合Q420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构件制弯后应进行内部无缺陷探测检查,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
18、束加工,Q420钢材在热变形加工后应适当保温缓冷。2.2.1.4 制孔技术要求 除设计文件或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Q345构件厚度14mm 和Q235构件厚度16mm时应采用钻孔,小于上述厚度时可采用冲孔。2.2.1.5 焊接技术要求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焊接,其技术要求和检验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焊接”部分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对Q345构件宜选用E50系列焊条,对Q235构件宜选用E43系列焊条;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间保持圆滑过渡;焊缝外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
19、,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2.2.1.6 焊接连接组装技术要求(1) 焊接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mm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2) 定位点焊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定位点焊缝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应由经培训合格的焊工持证上岗施焊。2.2.1.7 成品矫正技术要求矫正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2003)和Q420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的要求范围内,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的允许偏差值。2.2.1.8 热浸镀锌要求全塔所有构件,包
20、括连接螺栓均采用热浸镀锌防腐。热浸镀锌应符合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2003)对热浸镀锌件的质量要求。镀锌层表面应连续完整,并具有实用性光滑。镀锌件上不得残留有锌渣,也不应有多余的锌棱、锌液等残留物。不得有过酸洗、漏镀、结瘤、积锌和锐点等使用上有害的缺陷。镀锌件上的气泡、疙瘩、斑纹等缺陷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应重新进行镀锌。镀锌层平均附着量即厚度和面密度,通常以金属镀层测厚仪直接测量锌层厚度。发生争议时,以脱层试验方法测试面密度作为仲裁。镀锌层应与金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在无外力作用下没有剥落或起皮现象,经落锤试验镀锌层不凸起、不剥离。镀锌层应进行钝化处理,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技术
21、规范。修复的总漏镀面积不应超过每个镀件总面积的0.5%,每个修复漏镀面不应超过10cm2,若漏镀面积较大,这些制件应返镀。不出现比较严重的色差,保证镀锌后的平均厚度。2.2.1.9 试拼与试装技术要求零件、部件加工后,应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装检查。试拼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一起,检查孔位置的正确性;试装检查是将一定单元(整塔或其分段)的零件、部件组装一起,检查其控制尺寸和安装适宜性。试拼与试装检查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1) 杆塔应进行试组装,塔身应组装4个面。整塔试组装时应有招标方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部件(包括挂点金具)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安装不适宜时应查明原因,
22、不得强行组装。(2) 试拼、试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用量规进行。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 mm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3) 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应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宜采用专用螺栓或从大于公称直径的螺栓中选取。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30%,同一组孔螺栓数量少于3个(包括3个)时应全部安装,并应进行紧固。(4) 采用插入式基础的杆塔,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加工,并一起试组装。当插入角钢不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插入角钢亦应和塔腿联
23、合放样。(5) 杆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a.塔型控制尺寸检查;b.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c.构件偏差的抽查;d.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6) 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应由中标方提出清单报招标方,经设计单位修改后,中标方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如中标方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中标方承担。(7) 各种塔型应先加工一基,经零部件检验合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2.2.1.10 塔脚板制作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塔脚板上的
24、底脚螺栓孔制孔时,应先引孔,并逐次达到设计所规定的孔径。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应保证精度,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不得有超过2mm空隙。塔脚板经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凹凸出现,以致影响与基础的连接。2.2.2 钢管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钢管塔加工中除应执行本技术规范角钢塔关于抽样、试验及检查验收、标志、包装和运输、资料交付、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条款外,还须遵照以下要求。2.2.2.1 钢管塔制孔、焊接技术要求(1) 严禁用火焰切、吹割成孔;(2) 冲、钻及焊接加工的部件平直度误差应l/1000。2.2.2.2 构件几何尺寸允许偏差构件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值见表2-3,其余参见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25、DL/T 646-2006)。表2-3序号项 目允许偏差(mm)示 图1螺栓孔中心与杆件准线允许偏差(d)(不包括地脚螺栓孔)1.02螺栓孔端距(e)螺栓孔间距(P)1.51.03法兰盘旋转变位(E)1.04法兰盘螺栓孔中心线半径(R)法兰盘内径法兰盘外径0.5+0.5-01.014表2-3(续)序号项 目允许偏差(mm)示 图5各种连板安装角度()各种连板最大偏移(L2)0.502.06肋板最大偏移(L1)2.07各种开口宽(S)+2.0-08各种开口中心线的偏移1.09法兰盘安装时两法兰盘的间隙C2.010法兰面对轴线倾斜D 20002.011连接板位移e有孔1.0无孔2.012连接板偏斜
26、f有孔1.0无孔2.02.2.2.3 钢管构件装配技术要求(1) 钢管拼装应制作专用模具,拼装的部件尽量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对批量少或构造复杂不具备互换条件的部件,生产时做好标识留有记录,以备运输、安装等过程中损坏重新加工时查用;(2) 法兰面对主管轴线的倾斜、连接板位移允许偏差和连接板偏移允许偏差应满足表7-1的要求。2.2.2.4 钢管塔焊接技术要求钢管塔焊接除满足设计图纸以及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2006)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 凡适用自动埋弧焊的焊缝如钢管的纵向焊缝、对接环焊缝,均应使用自动埋弧焊,其它焊缝优先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2) 焊接过程
27、中所使用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焊条的品种、牌号必须与被焊钢材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相当,并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能;(3) 手工焊接的焊缝焊渣必须敲铲干净;(4) 钢管与法兰连接的焊缝、相贯连接焊缝应按设计要求坡口,外观要求达到二级焊缝标准,肋板、钢管纵向焊缝等应按设计要求施焊;(5) 对接焊缝的检验应按照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2006)相关规定执行。2.2.2.5 试组装(1) 钢管塔试组装方式应采用立式组装。如采用分段组装,必须保证塔体试组装的连续性;(2) 塔体试组装每一节点所连接的螺栓数量不应少于连接螺栓数总数的75%,且不少于3个;(
28、3) 立式组装过程中应测量断面的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其偏差应不大于0.08%H(H:试组装高度);(4) 试组装应检查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满足施工图及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2006)的要求。镀锌技术要求(1) 钢管组合部件热浸镀锌需要开镀锌孔时,可在主管上开镀锌孔,但开孔的位置和开孔大小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2) 锌层附着量和锌层的均匀性、附着量、应符合输电线路杆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2003)标准的规定;(3) 构件热喷涂锌的涂层厚度、涂层外观、结合性能应符合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GB/T 9793)标准的规定。2.2.2.6 包装和发运
29、技术要求(1)钢管塔构件的包装、发运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具有足够的可靠的稳定性,构件之间应有防止损坏和磨损锌层的措施;(2)钢管塔构件装车时应自下而上分别码放,并对支点进行设计,防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变形;(3)构件的包装发运应满足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2003)标准的要求。2.3 螺栓与防卸螺栓螺栓规格与级别:角钢杆塔螺栓均采用普通粗制螺栓,规格一般为M16、M20、M24,螺栓等级一般采用6.8级(螺栓规格和强度级别以设计文件或本工程施工图为准,8.8级螺栓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钢管塔连接螺栓采用6.8级和8.8级螺栓。 2.3.1 螺栓 本工程所有杆塔除
30、双帽螺栓、防卸螺栓外,其它螺栓均带一防松扣紧螺母。当采用双螺帽螺栓连接时,应确保装好螺帽后螺杆平扣或出扣。2.3.2 防卸螺栓 杆塔下横担以下所有螺栓(包括脚钉)需采用带防松功能的防卸螺栓,若在横担处遇有节点板或接头时,其上所有螺栓均使用防卸螺栓。对防卸螺栓要求如下:1) 防卸螺栓与原螺栓同级别、同规格;2) 防卸螺栓不得破坏连接件的镀锌层;3) 防卸螺栓采用双帽且应能复紧,安装后露扣长度须满足规程和设计要求;4) 防卸螺栓应方便施工及检验,不宜使用专有工具;5) 防卸螺栓应同时具有防松性能;6) 防卸螺栓的无扣长应与普通螺栓一致。2.4 其它技术说明中标方为本工程提供的线路器材(杆塔构件、螺
31、栓及其它配件),除满足招标文件、本技术规范书和施工图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当出现不统一情况或采用其它标准时,需提交设计认可。2.5 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应由中标方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和验收,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标注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2.6 标志、包装、运输2.6.1 标 志中标方应对货物的标识、包装和运输并卸到合同交货地负责。(1) 杆塔零部件标记为钢印,字形应排列整齐不得有残缺,钢印深度根据钢材厚度可在0.5mml.0mm以内;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得被覆盖。(2) 所有构件应标记“塔型零件号”等明显的工程标记符号;(3) 全部包装标识应标记清楚、正确,以保证安全地到达目的地,特
32、别注意避免产品丢失或包装错误的可能性;(4) 外包装标记应明确标明(但不限于)中标方名称、收货单位、项目名称、塔型、呼高及到达目的地。2.6.2 包 装(1) 中标方应以任何运输过程中都能保护产品不受到损坏的方式而设计和准备包装;(2) 杆塔应单基包装并保证螺栓、垫片等的同步与配套:a根据塔材编号、角钢规格大小包装若干捆,每捆重量限于23吨;b每包塔材,必须做到包捆整齐、牢固不松动,并应有防止锌层损坏措施。(3) 包装要求应根据供需双方协议进行,不论采用何种包装材料或何种包装方法,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受损坏,包装应有足够的强度能在短途搬运、货物储存和装车、装船中承受较大冲击而不散包;(
33、4) 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单基包装清单。2.6.3 运 输(1) 发运杆塔时构件的凸出部分在装车、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将其妥善固定,以免发生变形;(2) 杆塔的发运应按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并按规定卸到交货地点; 运输中应注意装、卸方法,不能损坏包装或使产品变形、损坏。2.7 工厂检验和监造产品检验包括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出厂抽样检验和试组装检验,原材料进厂检验要求原材料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94)的相关条款要求;生产过程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检验、焊接质量检验、镀锌质量和锌层厚度检验,抽样检验应遵循每个塔型按附录4(零部件、焊
34、接件检测抽样方案)检验。工厂检验和监造要求如下:(1) 中标方应在开工前15天用信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需要时)将派出监造工程师到生产厂驻厂监造;(2) 招标方的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场所,中标方应向招标方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监督中标方所进行的工作和试验。招标方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中标方对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而承担的责任;(3) 除招标方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供货方不应发出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中标方只能在圆满地完成本技术条件书中所规定的全部试验、检验并得到招标方的批准之后才能发运产品。2.8 目的站检验产品卸到目的站后,买卖双方应在目的站按交
35、货单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验产品的质量。若产品质量与合同条件不符,中标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改正或替换。2.9 现场检验现场检验是中标方完成交货和招标方完成验收的过程,现场检验的要求为:(1) 中标方应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验收时间、地点,开包检验;(2) 产品运抵并卸至施工现场材料站 3天内,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中标方共同派人按选定的检查方案对产品开包检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及数量清点,并将检查结果填报检查验收单后送交招标方。如发现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与合同不符,三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注明,且由中标方在三方确认之日起 7 天内免费补充并供货至现场;(3) 检查验收之后,如再发现数量短缺或损坏
36、,由施工单位负责;(4) 现场检验所需的场地、劳力、机具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10 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中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验收等。杆塔在安装过程中、中标方应派出工地服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如发现塔材、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中标方应进行修正或更换,需做好售后服务工作。2.11质量保证输电线路投产之后的12个月内,最迟不超过最后一批角钢塔材料抵达目的地18个月内,由于中标方所提供的角钢塔不合格或材料、制造工艺、包装、运输和交货不满足合同条件的要求而使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遭到破
37、坏、缺陷,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一经收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应立即着手免费向招标方补偿这种破坏、缺陷的产品。如中标方在收到这样的书面通知后,不积极着手进行并完成对破损、缺陷、不合格品的补救工作,拖延而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时,则招标方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对上述工作进行处理,以保证工程处于良好的运行条件中,中标方对招标方因此而蒙受损失的所有费用负有责任,中标方应立即向招标方支付所收到的由招标方核准的全部费用。21附录A 供货业绩 序号工程名称供货数量(km)合同签订时间投运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合 计/注:(1)投标人按照电压等级35kV、110 kV及以上分两张表格提供供货业绩;(2)本表所列应为近3年以来的供货业绩。附录B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附录C 主要试验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备注附录D 零部件、焊接件检测抽样方案样本品种主 材接 头 铁连 接 板腹 材焊接件批量范围(件)25-5051-9091-1509-1516-2526-5015-280281-500501-1200280-500501-12001201-100001-8样本大小(件)813203581320322032502判定数组Ac1230121232340Re234123234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