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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五年一月目 录1总 则12术 语23基本规定44地下管线数据建库64.1 一般规定64.2 地下管线数据64.3 地下管线元数据64.4 地下管线数据库74.5 分类编码85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105.1一般规定105.2建设原则105.3系统架构105.4系统功能125.5管线信息共享与服务146系统安全与维护156.1一般规定156.2物理安全156.3系统运行安全与维护156.4系统安全策略16附录A 地下管线分类代码与颜色17附录B 地下管线线型图例与编码18附录C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图例19附录D 地下管线元数据23
2、附录E 地下管线数据结构29附录F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物分类编码表34附录G 地下管线成果表39附录H 地下管线图样图401 总 则1.0.1 为了统一陕西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规范数据建库、动态管理的数据标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提高共享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信息的管理与应用。1.0.3 陕西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52 术 语2.0.1 地下管线 underground pipeline是指建设在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通信等管道(沟、廊)
3、、线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称为城市地下管线,在城市之间的地下管线称为长输地下管线。2.0.2 地下管线数据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描述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及其它特征属性的数据。2.0.3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underground pipeline information system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GIS技术实现对地下管线数据进行输入、编辑、存储、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2.0.4 地下管线数据库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base是指按照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
4、理地下管线数据的仓库。2.0.5 地下管线元数据 underground pipeline metadata用于描述地下管线数据的时空信息、质量信息、交换信息、维护信息等特征,由元数据元素、元数据实体和元数据子集三要素构成,是地下管线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2.0.6 属性 attribute 描述某个对象或实体的特征。2.0.7 点属性 point attribute 描述管线点空间位置和特征。2.0.8 线属性 line attribute 描述两个相连管线点之间的管线段空间位置和特征。2.0.9 数据结构 data structure计算机存储、组织数据的方式,是指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
5、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2.0.10 地下管线信息共享 information sharing是指各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之间,对地下管线信息的交流与共用。2.0.11 OGC标准 OGC standard由OGC(开放地理信息系统联盟)制定并发布的一系列地理信息系统间的数据和服务互操作,包括Web地图服务(WMS)、Web要素服务(WFS)、Web覆盖服务(WCS)等。3 基本规定3.0.1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保证信息系统的先进性。系统建设过程应采用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手段。3.0.2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达到如下目标:1 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集中、统
6、一、规范管理;2 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管理; 3 提高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的工作效率; 4 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5 为政府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应急指挥提供管线信息和辅助决策支持。3.0.3 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统一的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3.0.4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管理的范围应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通信等管线信息数据。3.0.5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数据资源,避免重复投入。3.0.6 管线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与城市的坐标系统一致,管线图分幅和编号应与城市地
7、形图一致,地形图宜采用1:500比例尺。3.0.7 城市管线普查与补测补绘、专业管线普查、竣工测量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管线数据管理部门汇交管线信息数据,数据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汇交的数据整理并检验入库。3.0.8 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下管线应在未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及时获取新增的管线信息数据,并实时整合到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中,实行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3.0.9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管理的管线信息应包括如下内容:1 管线点的平面坐标、高程和埋深等空间信息数据;2 管线的类别、走向、偏距、规格、材质、传输物体特征( 压力、流向、电压)、敷设类型、使用情况、建设年代、权属单位以及管线的附属物等属性信息
8、数据;3 数据说明文档。3.0.10 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入库的管线信息数据应满足如下要求:1 数据真实: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应是通过管线探测或竣工测量获取的管线信息数据,数据应客观地记载地下管线现状,数据获取、数据处理和内容取舍应有记录文档; 2 数据准确:入库的地下管线数据应经信息采集单位自查、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数据入库单位查错检查,保证管线的空间位置精确、管线属性正确、数据逻辑关系正确;3 数据完整: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应覆盖工区范围,管线不得漏测、数据项不应有遗漏,数据内容应完整;4 数据规范:管线信息数据应按规定的数据格式汇交并入库,应建立标准的、统一的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5 数据现势:地下管
9、线现状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数据并整合入库,保持管线数据的现势性。3.0.11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应提交如下成果资料:1 文档:系统建设计划、系统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软件测试报告、系统安装配置说明、系统用户手册、系统建设报告;2 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库;3 系统: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软件。3.0.12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应建立科学的服务体系,按照保密有关要求,为用户提供共享应用服务:1 为社会用户提供管线信息数据查询服务;2 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3 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部门提供共享服务;4 为工程建设单位、管线权属单位提供查询利用服务。3.0.13 地下管线信息综
10、合管理应具备完善的网络和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措施,保证管线信息数据交换、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和运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安全。3.0.14 在管线探查数据的基础上,管线权属单位应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事故隐患管理系统。 4 地下管线数据建库4.1 一般规定4.1.1 地下管线数据建库应按照统一的编码、结构、标准和格式进行。4.1.2 地下管线数据分类、编码和结构设计应满足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各项功能的要求,并且便于维护和扩充。4.1.3 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地下管线元数据。4.2 地下管线数据4.2.1地下管线数据应通过综合管线普查与修补测、专业管线普查、管线竣工测量获取。4.2.2
11、地下管线数据应包括属性数据文件和图形数据文件,图形数据文件应与属性数据文件一致。4.2.3建立属性数据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数据结构正确,字段命名、字段类型和字段宽度准确;2管线数据分类正确,不得重复;3管线点、管线段要素的属性信息填写完整、正确;4管线数据拓扑关系与逻辑关系正确; 5数据整合时,应剔除重复数据,并进行接边处理。4.2.4建立图形数据文件应符合以下规定:1地下管线的图层命名及颜色设定符合附录A的规定;2地下管线的线型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3地下管线的符号及规格、编码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4注记内容、位置及字体与大小合理;5图例、图式及代码正确。4.3 地下管线元数据4.3.
12、1 地下管线元数据内容中所列出的各元数据项应逐项记录,不应有空值。有值时,必须如实纪录;无值时,记为“无”;值未知时,记为“未知”。4.3.2 地下管线元数据中需用文字说明的数据项,语言表达应简洁、清晰。4.3.3 地下管线元数据需建立起与相应地下管线信息的对应关系,实现地下管线信息与元数据的统一管理。4.3.4 地下管线元数据分为工程元数据、数据集元数据、图幅元数据三个方面的内容。工程元数据描述以项目为单位的地下管线数据内容,数据集元数据描述不同地理空间框架下的地下管线数据内容,图幅元数据描述以图幅为单位的地下管线数据内容。4.3.5 地下管线元数据包括的内容、格式及值域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13、4.4 地下管线数据库4.4.1 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内容应包含城市数字线划图数据、地下管线数据、地下管线元数据等。亦可包含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规划数据、行政区域、道路中心线、地名地址等数据,见表4.4.1。表4.4.1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内容序号内容取舍原则1地下管线数据必选2地下管线元数据必选3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数字线划图必选4数字高程模型可选5数字正射影像可选6相关数据规划数据可选7行政区划可选8道路中心线可选9地名地址可选10三维模型数据可选4.4.2 地下管线数据库的设计应遵循管线数据无缝拼接、分层分类聚集及图形和属性信息统一存储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到相关行业及部门的应用情况
14、。4.4.3 地下管线数据应按管线类型,分别建立管线点、管线段、注记点、注记线、辅助点、辅助线、综合管沟点、综合管沟线等属性表。不同属性表的分类和命名按表4.4.3的执行。表4.4.3 属性表分类与命名内容表名说明管线点属性表管类编码+POINT记录管线点信息管线段属性表管类编码+LINE记录管线段信息注记点管类编码+TEXT记录管线点注记内容注记线管类编码+MARK记录管线段注记内容辅助点ZJPOINT记录辅助点,包括窨井点、轮廓点等辅助线ZJLINE记录辅助线信息,包括一井多盖范围线、窨井轮廓线、地面建构筑物范围线等管沟边界点ZHPOINT记录管沟边界点管沟边界线ZHLINE记录管沟边界线
15、图幅信息表MAPNO记录图幅号4.4.4 表4.4.3中各属性表的数据结构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扩充。4.4.5 地下管线历史数据应保存在历史库中。4.5 分类编码4.5.1 地下管线数据和具备编码属性的相关辅助数据应进行分类编码与标识编码,编码应标准化、规范化且具有可扩充性。4.5.2 管线分类编码应由大类代码、子类代码及识别码组成,管线分类与编码规则应按图4.5.2所示的进行。 X X XX XX 识别码,用于标识不同管线点及管线设施类型,用两位数字表示 管线子类代码,用于描述管线种类中的子类,用两位数字表示 管线大类代码,用于表示管线种类,用两位数字表示图4.5.2 管线
16、分类与编码规则4.5.3 对各类管线的分类与编码可按照附录A和附录F的规定执行,对于超出附录F中定义的情况可按编码规则进行扩展。4.5.4 各类地下管线要素标识编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市地理要素编码规则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市政工程管线GB/T14395的相关规定。4.5.5 管线要素标识编码应由定位分区代码与各要素实体的顺序代码组成,其编码规则可图示为:XXX XXX 定位分区代码 要素分类和实体顺序代码图4.5.5 管线要素标识编码规则定位分区代码采用34位字符数字组成。要素实体代码根据管线各类要素的数量,采用若干位字符和顺序数混合编码而成,要素实体代码在每一个定位分区中必须保持唯一标识。
17、4.5.6 基本地形图要素的分类与编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的规定。5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5.1 一般规定5.1.1 系统应包括数据管理、数据应用和系统管理等功能,并应预留数据接口以满足省级联网和管线权属部门的业务需求。5.1.2 系统建设应按照完整性、可靠性、标准性、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安全性、开放性、扩展性的原则进行。5.1.3 系统建设过程应涵盖需求分析、总体设计、详细设计、系统实现、测试、试运行、成果提交与验收、维护等阶段。5.1.4 管线权属单位应按照管线特点和管线安全管理业务需求,依据管线普查基础数据和事故隐患排查数据,建立事故隐患管理
18、信息系统。5.2 建设原则5.2.1 系统的设计应充分利用当前先进、实用的技术手段,采用成熟的设计方案、技术标准、硬件平台和软件环境,保障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5.2.2 系统的设计在技术指标、产品模式、数据库模式等方面应面向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结构、功能应适合用户的使用。5.3 系统架构5.3.1 系统宜采用B/S与C/S相结合的架构,应用服务器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库服务器采用关系型数据库,构建以城市综合管线管理部门为数据中心,与省级主管部门、专业管线权属单位等互联的的网络系统。5.3.2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可根据功能类型分为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应用子系统和系统管理子系统,系统架构应支持
19、扩展管线规划审批子系统、管线档案管理子系统、管线三维应用子系统等其它子系统。5.3.3 数据管理子系统应为数据管理部门提供管线数据的检错、更新入库、数据编辑、数据导出、数据备份等功能。5.3.4 数据应用子系统应为城市的建设、规划、管理提供管线数据的浏览、查询、统计、分析、辅助设计、输出等功能。5.3.5 系统管理子系统应为系统管理人员提供用户权限管理、角色管理、配置管理、审计跟踪等功能。5.3.6 系统的结构宜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层、应用支撑层、服务层和应用层五个层次。系统结构框架见图5.3.6。图5.3.6 系统结构框架图1 基础设施层应对系统的运行提供底层支持,主要包括系统建设和运行所必
20、需的软硬件平台、网络基础设施;2 数据层主要包括现状管线数据库和管线历史数据库,并包含系统需要的其它辅助数据;3 应用支撑层应包括为系统各项功能实现提供支持的工作流引擎、地理信息平台和系统所需的中间件;4 服务层应包括管理子系统、数据应用子系统和系统管理子系统提供的服务集成,包括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管理、管线数据库动态更新、管线数据查询统计、决策支持、数据共享与交换等全方位的数据管理与服务;5 用户层为城市管线管理部门、管线权属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提供整洁美观、简单易用的应用功能。5.4 系统功能5.4.1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应包含如下功能:1 系统应提供放大、缩小、全屏、漫游、图层控
21、制、数据加载等功能;2 系统应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包括按图幅号、按道路名称、按建筑名称、按框选和按管线类别等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双向查询;3 数据查错功能:管线数据文件入库前,应对管线数据的文件格式、数据结构、空间位置、属性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性进行检查,并输出检查结果;4 数据导入功能:管线数据文件检查无误后,应支持批量导入数据库,并与数据库中的管线数据自动进行接边和符号化;5 系统应提供管线编辑功能,包括对管线及管线点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功能,系统应支持点线联动、管线点号检查等功能;6 系统应提供管线历史数据管理功能,能将存储在管线历史数据库中的管线数据进行浏览再现、查询过滤等,并能将
22、管线历史数据库与运行管线库进行比对显示;7 系统应提供数据导出功能,并可按照区域范围、管线类别等导出可用于交换的矢量数据;8 系统应提供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9 系统应提供审计跟踪功能。5.4.2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数据应用应包含如下功能:1 系统应提供放大、缩小、全屏、漫游、图层控制、数据加载等功能;2 系统应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包括按图幅号、按道路名称、按建筑名称、按框选和按管线类别等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双向查询;3 系统应提供管线长度统计、管点类型统计、综合统计等功能,并能够以表格、直方图、饼图、折线图等表示并输出;4 系统应提供管线图生成与打印功能,生成的管线图应符合本规范5.4.4的要
23、求;5 系统应提供管线断面图生成与打印功能,管线断面图分为管线横断面图和管线纵断面图,生成的断面图应符合本规范5.4.5的要求;6 系统应提供碰撞分析、爆管分析、开挖分析、流向分析、最短路径分析、事故处理分析等专业的管线分析功能;7 系统应提供基于三维场景下的浏览、显示、材质调整、垂距调整和剖面分析等功能;8 系统应提供管线成果表生成、输出功能。管线成果表的内容及格式应按本规程附录G的要求编制;9 系统可提供管线最小覆土深度分析、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分析、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分析功能,并生成报表。5.4.3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应包含如下功能:1 系统应具有用户和用户组管理功能,
24、可以分别设置用户或用户组的功能权限及数据权限;2 系统应能够实现网络用户权限控制,提供不同层级权限的申请功能;3 系统应具备审计跟踪功能,可以分别记录用户操作日志和系统日志,并提供日志的查询和导出功能;4 系统应具备配置管理功能,可以实现显示效果的个性化设置。5.4.4 系统生成的管线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线的颜色、线型及管线点符号应与系统显示保持一致;2 地形底图的颜色应以浅灰色表示;3 管线图图廓整饰样式应按本规程附录H.1和H.2执行;4 当管线密集或上下重叠时,应在图内以扯旗方式说明管线排列分布情况。5.4.5 系统生成的管线断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线断面图样式宜按附录H.3执行
25、;2 管线断面图的比例应以图上不作取舍和位移且能清楚表示管线要素内容为原则,并明确标注纵横比例尺;3 管线横断面图的表示内容应包括断面号、地面地形变化、管线类别、地面高程、与断面相交的地下建(构)筑物、路边线、各种管线的位置及相对关系、管线高程、管线规格、管线点水平间距等;4 断面图的编号应采用城市基础地形图图幅号加罗马文顺序号表示,编号用II和IIII的形式表示;5 管线断面图中的直埋线缆以1mm的实心圆表示;其余管线以按实际比例绘制,管道用空心圆表示,管沟(廊)用空心矩形表示,直径或边长的图上尺寸小于1mm的以1mm表示。各种建(构)筑物、地物、地貌按实际比例绘制;5.4.6 城市地下管线
26、信息系统除应具备5.4.1、5.4.2、5.4.3所要求的功能外,还可建设三维展示、辅助规划、分析决策等功能。5.5 管线信息共享与服务5.5.1 管线信息共享可采用离线或在线共享的方式。1 离线共享: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实现数据的共享与交换;2 在线共享: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平台提供的服务实现数据的共享与交换。5.5.2 管线数据离线共享宜采用一次性写光盘等载体,信息使用后应及时销毁。5.5.3 管线数据在线共享应区分面向政府部门的共享和面向公众的共享两类。1 面向政府部门的共享信息,应建设管线信息共享专网,宜采用服务的形式,不宜采用矢量数据直接共享;2 面向公众的共享信息,应做好数据脱密处理工作
27、。5.5.4 管线信息服务应支持开放的、标准的接口,应符合国家地理信息服务或OGC服务标准及相关标准。数据传输应使用标准的、基于XML的编码语言。5.5.5 管线信息服务应包括网络地图服务、网络要素服务、交互式网络要素服务、网络覆盖服务、地图瓦片服务等。6 系统安全与维护6.1 一般规定6.1.1系统安全包括物理安全、运行安全和安全策略等内容。6.1.2 应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系统管理人员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保证系统724小时正常稳定运行。6.1.3 系统管理人员应执行相关国家和行业的公共安全标准。6.1.4 系统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应急响应知识和技术的培训。6.2 物理安全6.2.1 机房及重要
28、涉密部位、设备应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6.2.2 系统运行的环境安全应包括供配电安全、防雷防静电安全、防火防水安全、防电磁辐射、门禁监控安全等,可按国家相应规范执行。6.2.3 系统管理人员应采用技术手段,控制可移动设备的非授权接入,加强对输出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输出结果被非授权查看和获取。6.2.4 数据存储介质应按所存储数据的内容设置密级标示,并按保密要求进行管理。6.3 系统运行安全与维护6.3.1 系统相关设备的操作和使用应规范,并定期进行维护。 6.3.2 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如病毒破坏、拒绝服务攻击等)以及所造成的系统损坏(如数据篡改、系统瘫痪等),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和补救措施
29、。6.3.3 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6.3.4 应制定明确的管线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保证数据库可以定期得到备份。1 根据数据备份的需要对某些介质实行异地存储的,存储地的环境要求和管理方法应与本地相同;2 对重要介质中的数据和软件采取加密存储,并根据所承载数据的重要程度对介质进行分类和标识管理;3 提供异地数据备份功能的,应利用通信网络将关键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备用场地,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6.3.6 系统的更新、计算机的更换和维修必须在确保系统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由系统管理人员完成。6.4 系统安全策略6.4.1 系统与互联网间,必须进行物理隔离,系统应做数据防扩散处
30、理。6.4.2 管线数据的传输,应符合下列要求:1 利用存储介质传输的,必须由专人在具备保密条件的存储介质中进行;2 利用网络传输的,必须在单独布设的管线专网中进行。6.4.3 系统应对用户按最小授权原则进行权限划分,用户权限应从数据权限和功能权限两部分限制。6.4.4 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并与访问控制相关功能紧密结合,审计内容包括:1 服务器、重要涉密用户终端和安全保密设备的启动和关闭;2 系统内用户的增加、删除;3 用户权限的更改;4 系统管理员和用户所实施的操作;5 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错误;6 其他与系统安全有关的事件或专门定义的可审计事件。6.4.5 系统管理员应做好审计跟踪记录
31、,审计记录内容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和结果等,并按下列要求保护审计记录:1 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2 定期对审计记录进行审查或分析,调查可疑行为及违规操作,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附录A 地下管线分类代码与颜色管线类别管线子类管线子类代码图层颜色RGB值电力(DL)供电GD大红255,0,0路灯LD交通信号XH通信(TX)电信DX绿0,255,0联通LT移动YD网通WT铁通TT监控信号JK电力通讯DT公安通讯GA长途通讯CT军用通讯JY广播GB有线电视DS给水(JS)上水SS天蓝0,255,255中水ZS排水(PS)雨水YS褐76,57,38污水WS雨污
32、合流HS燃气(RQ)煤气MQ粉红255,0,255液化气YH天然气TR热力(RL)蒸汽ZQ桔黄255,128,0热水RS工业(GY)氢QQ黑0,0,0氧YY乙炔YQ石油SY不明管线(BM)BM紫102,0,204综合管沟(GG)GG黑0,0,0附录B 地下管线线型图例与编码线型名称图例线型码线型描述备注一般管线1实线用于一般地下管线,或地上、地下转换管线段井内连线2实线用于电缆类管线大井的井内连接关系,在管线图中可不显示空管管线3虚线4:-1用于预埋空沟、线缆类未穿线的管块、套管等架空管线4虚线3:-1用于架空管线 废弃管线5点划线3:-1:0:-1用于废弃管线参考管线 6虚线2:-0.5:2
33、:-1用于未能探知确切走向、埋深的管线管沟边线 7虚线2:-1用于沟渠边线井轮廓线- - - - - - - - -8虚线1:-1用于窨井内轮廓线地面建(构)筑物边线9实线用于地面建(构)筑物边界线注:线型描述,正数表示实部长度,负数表示虚部长度,0表示点,单位为mm。附录C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图例类别点符号名称图例符号尺寸说明电力(DL)变电站3.0+3.0配电室3.0+3.0杆式变压器1.0(直径)2.0(矩形高)箱式变压器2.0+3.0人孔2.0手孔2.0接线箱2.0路灯控制箱2.0路灯2.0+4.0信号灯2.0+4.0线杆1.0上杆(出地)1.0+3.0转折点1.0分支1.0预留口2
34、.0+8.0(短虚线1:1)非普查1.0+8.0(虚线2:1 )一般管线点1.00井边点1.0井内点1.0电信(DX)人孔2.0手孔2.0接线箱2.0+3.0电话亭1.0+2.0(高和直径)上杆(出地)1.0+3.0转折点1.0分支1.0预留口2.0+8.0(短虚线1:1)非普查1.0+8.0(虚线2:1 )一般管线点1.0井边点1.0井内点1.0给水(JS)检修井2.0阀门2.0+1.6阀门井2.0水表(井)2.0排气阀2.0排污阀3.0消火栓2.0+1.6消防井2.0水源井2.0水塔3.0水池3.0+3.0泵站2.0进出水口2.0 60沉淀池3.0+3.0弯头1.0三通1.0四通1.0多通
35、1.0变径1.0+2.0预留口2.0+8.0(短虚线1:1)盖堵2.0+1.0非普查1.0+8.0(虚线2:1 )一般管线点1.0入户1.0.井边点1.0井内点1.0排水(PS)检修井(污水、雨污合流)2.0检修井(雨水)2.0化粪池3.0+2.0雨篦1.0+3.0污篦1.0+3.0进水口2.060度出水口2.060度出气井外2.0内1.6阀门2.0+1.6拐点1.0三通1.0四通1.0多通1.0变径1.0+2.0预留口2.0+8.0(短虚线1:1)非普查1.0+8.0(虚线2:1 )一般管线点1.0井边点1.0井内点1.0燃气(RQ)阀门井2.0阀门2.0+1.6凝水缸2.0+1.5调压箱2
36、.0调压站2.0弯头1.0三通1.0四通1.0多通1.0变径1.0+2.0预留口2.0+8.0(短虚线1:1)盖堵2.0+1.0非普查1.0+8.0(虚线2:1 )一般管线点1.0入户1.0井边点1.0井内点1.0热力(RL)检修井2.0阀门2.0+1.6阀门井2.0+1.0排气阀门 3.0排污阀门 3.0补偿器2.0弯头1.0三通1.0四通1.0多通1.0变径1.0+2.0预留口2.0+8.0(短虚线1:1)盖堵2.0+1.0非普查1.0+8.0(虚线2:1 )入户1.0一般管线点1.0井边点1.0井内点1.0工业(GY)检修井2.0检修井(石油)2.0阀门2.0+1.6弯头1.0三通1.0
37、四通1.00多通1.0变径1.0+2.0预留口2.0+8.0(短虚线1:1)盖堵2.0+1.0非普查1.0+8.0(虚线2:1 )一般管线点1.0入户1.0井边点1.0井内点1.0不明(BM)检修井2.0阀门2.0+1.6弯头1.0三通1.0四通1.0多通1.0变径1.0+2.0预留口2.0+8.0(短虚线1:1)盖堵2.0+1.0非普查1.0+8.0(虚线2:1 )一般管线点1.0入户1.0井边点1.0井内点1.0附录D 地下管线元数据D.1项目元数据序号数据项名称数据类型值域1.基本信息元数据子集序号2-82.项目编号文本任意长文本3.项目名称文本任意长文本4.项目开工时间日期YYYYMM
38、DD5.项目竣工时间日期YYYYMMDD6.项目建设成果整型1-管线成果图;2-管线成果表;3-管线成果库;4-管线信息系统多项建设成果以逗号分隔7.数据来源类型整型1-管线普查;2-专业管线普查;3-竣工测量;4-管线补测多项数据来源以逗号分隔8.保密级别整型1-绝密;2-机密;3-秘密;4-内部;5-未定级;6-公开9.坐标参考系统元数据子集序号10-1210.平面坐标系统文本1-1954北京坐标系;2-1980西安坐标系;3-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4-地方独立坐标系11.高程坐标系统文本1-1956黄海高程基准;2-1985国家高程基准;3-地方独立高程基准12.坐标单位整型1-米;2
39、-度13.项目覆盖范围元数据实体序号14-1714.西南图廓角点X坐标实型15.西南图廓角点Y坐标实型16.东北图廓角点X坐标实型17.东北图廓角点Y坐标实型18.项目质量信息元数据子集序号 19-2119.质量评定单位文本任意长文本20.质量评定日期日期YYYYMMDD21.质量评定结论文本任意长文本22.项目责任信息元数据子集序号 23-3423.建设单位文本任意长文本24.建设单位责任人文本任意长文本25.建设单位责任人电话文本任意长文本26.探测单位文本任意长文本27.探测单位责任人文本任意长文本28.探测单位责任人电话文本任意长文本29.系统集成单位文本任意长文本30.系统集成单位责任人文本任意长文本31.系统集成单位责任人电话文本任意长文本32.监理单位文本任意长文本33.监理单位责任人文本任意长文本34.监理单位责任人电话文本任意长文本35.数据分发信息元数据子集序号 36-3936.分发介质文本任意长文本37.分发格式文本任意长文本38.分发单位文本任意长文本39.分发单位联系电话文本任意长文本D.2数据集元数据序号数据项名称数据类型值域1.基本信息元数据子集序号2-92.数据集中文名称文本任意长文本3.数据集类别整型1-城市地下管线;4.数据格式整型1-dwg、dxf;2-shapefile;3-mdb;4-其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