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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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青岛是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试行) 青岛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发布2005年6月 实施前 言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试行)(DBJ37020012005(SX)等文件,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编制。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全面总结和推广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经验,统一和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和产业发展水平。本标准以倡导先进性、注重可行性、强化可操作性为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2、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提出既体现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法,又便于操作的基本规定、基本尺度和基本指标。公司所属各单位2005年新开工工程的施工现场的大门、外墙围挡均应参考本标准图例执行本标准内容。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文明施工;4安全生产;5工程质量;6建筑队伍管理;7合同履行。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目 录1总则 12术语 13 文明施工 33.1 方案编制33.2 现场大门 33.3 现场围挡33.4

3、建筑物围挡33.5 信息管理83.6 安全警示93.7 临建设施173.8场容场貌 263.9 现场防火 293.10 综合治理 294 安全生产 304.1 一般规定304.2 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 354.3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 444.4 基坑支护 444.5 模板工程 464.6 “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464.7 施工用电 534.8 起重机械设备 604.9 起重吊装 644.10施工机具 644.11加工棚、操作间、料库 645 工程质量 675.1 一般规定 675.2 建材产品进场验收 685.3 建筑结构工程 705.4 装饰装修工程 715.5 建筑设备

4、安装工程 715.6 施工技术资料 715.7 质量验收 725.8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726 建筑队伍管理 746.1 承发包管理 746.2 从业人员管理 746.3 工人权益保护 756.4 现场资料 757 合同履行 77附录(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781 总 则1.1 为提高公司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与当前实际相结合,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及外埠建筑市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1.3 本标准是规范公司所属建筑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人行为,明确其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

5、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1.4 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1.5 建筑施工现场各有关责任人应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1.6 本标准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2 术 语2.1 安全生产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2.2 危险源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3 “三宝”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区工作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用于安全防护目

6、的的安全网。2.4 “四口”建筑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2.5 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吊篮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2.6 建材抽检建材进场后,对涉及使用功能质量的建筑产品进行抽样检测。2.7 设备安装抽检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对涉及安全和功能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样检测。2.8 结构抽检工程主体验收前,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及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等进行现场抽样检测。2.9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后,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的主要项目为室内甲醛、氨、苯、氡、TVOC的含量。2.10标准养护按规定制作好的混凝

7、土或砂浆试块,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养护。2.11同条件养护按规定制作好的混凝土试块,与实际结构构件相同条件养护。2.12 见证取样与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封样,共同送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13 建材产品 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2.14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15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

8、撑系统。2.16 项目负责人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经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工程施工项目上,组织实施施工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2.17 本单位人员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3 文 明 施 工3.1 方案编制1 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2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挡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等主要内容。3 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4 安全报检:各工程应严

9、格执公司阶段性安全报检的规定,及时做好安全报检工作。3.2 现场大门1 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钢组合大门垛)大门,分一、二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采用一类大门(钢组合大门垛),必须使用电动门(见图1);二类大门(见图2)。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大门进行亮化。大门尺寸(见图3)。2 施工大门入口处应按规定设置“七牌、两图”和工人维权牌,其材质应为建管处规定的材质,并进行亮化。3 大门处设置彩钢板房门卫室(不小于10平方米),警卫人员身着警卫服装。门卫室旁边的明显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导向图(见图4、图5)。4 大门两侧的彩钢围挡用企业色进行喷绘,下方设置花坛,高度为500mm(见图6)。5 为出入施

10、工现场的车辆设置洗车槽,其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市政管网(见图7)。3.3 现场围挡1 建筑施工现场新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有备案证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高度不得小于1.8m,围挡基础应采用不低于300mm高的砖砌基础、表面全部抹灰压光,喷刷企业色涂料。2 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宣传牌(含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围挡1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物体。3 围挡墙应采用彩绘、灯箱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公司企业文化特点。4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

11、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图1图2图33.4 建筑物围挡1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2 密目安全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1.5米以上;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3 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4 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5 脚手架剪刀撑必须严密,使用红白相间油漆警示色;拉结点标识明显;安全平网封闭严密。6 建筑物围挡的高处悬挂“青岛一建”和公司标志的大型宣传牌(见图8)。3.5 信息管理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

12、现场配备计算机,具备连接互联网条件,每天浏览“青岛建管信息网”及集团梦龙网,并使用青岛市施工现场信息管理系统,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施工现场有关信息。2 施工现场应逐步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单位工程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系统。3.6 安全警示1 施工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见图9)2 警示用语牌应在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等醒目位置设置。3 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满足数量和警示要求。4 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并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见后附图) 图95 各机械

13、操作规程牌应悬挂在相应机械周围的醒目位置。6 搅拌机材料入口处应悬挂正在拌制的砂浆、混凝土相应的配合比标示牌。7 现场防护棚采用企业统一颜色、材质的名称牌。8 生活区、办公区与作业区分隔的标示牌。(见图10)9 消防区、配电箱的警示标牌。(见图11)3.7 临建设施1 一般规定1.1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

14、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办公、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见图12、图13、图14)1.2 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2.4米。1.3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图12632 办公区(办公区全部用有备案证的彩钢板房)应设置经理室;技术室;施工安全质量室;会议室;职工夜校;卫

15、生室;饮水室或亭、吸烟室;洗手亭;厕所;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民工工资发放栏、工人投诉流程图;办公区生活区分离带,并进行绿化(见图15);各房间标牌;各区域企业警示语等。2.1 经理室:墙面应设置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安全、质量岗位责任制;计算机(监控终端);达到一定档次的办公桌、文件夹;沙发、茶几、饮水机等。2.2 技术室、办公室: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源等的岗位责任制(安全、质量);办公桌;计算机、打印机;资料柜;看图桌等设施 。2.3 会议室: 会议室要悬挂如下牌子:企业宗旨;安全、质量目标牌;各项规章制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对比形象进度;创标准化工地管理网络牌

16、;创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牌;监控平台设置在监控设备上方。(见图16)能容纳相应人数的会议桌、椅、桌布;饮水机;监控设备终端;洗手盆、架、毛巾、肥皂。2.4 职工夜校(娱乐室):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各项操作规程;电视机带VCD机;大书柜;洗手盆、架、毛巾、肥皂;黑板;椅子;读报架(带报纸);棋类;烟缸、卫生制度等。 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文化学习娱乐室,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2.5 卫生室:药品柜;药品箱(内存感冒、止痛、消毒、棉纱布、创可贴、止泻等药品);床铺;桌椅;洗手盆、架、毛巾、肥皂;担架一付;医务人员、卫生制度等。2.6 饮水间、吸烟室: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

17、区域内吸烟。饮水室应设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桌椅、烟缸;电热开水机;卫生制度;垃圾桶等。2.7 洗手亭:洗手盆每20人一个;棚采用不锈钢架,顶采用透光板。(见图17)3 宿舍区 (在现场的应与作业区分隔)应设置:宿舍全部为彩钢板房;淋浴室;厕所;食堂;晾衣架;大门(门卫);一定区域的花坛绿化;场地硬化及排水沟;洗碗池、洗衣池(采用现场洗手池做法维护);专用垃圾桶;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工人投诉流程图;足够数量的人性化企业警示语等(小于5间设置3块,大于5间每两间一块)。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见图18),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应及时更

18、换。职工食堂(图19)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食堂必须取得、悬挂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米。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经常消毒,保持洁净。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蝇罩。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品。 食堂应设上、下水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气良好;砌筑式灶台应使用面砖材料饰面。食堂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食堂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

19、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6米。职工宿舍 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16个人的宿舍不得小于40平方米),严禁睡通铺,使用带护栏的统一标准的上下床;统一床单;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宿舍门口张贴统一编号的宿舍号;宿舍内设置工人信息卡;设置纱门、纱窗。 宿舍内应设置统一样式的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墙。350*550图133.3 厕所(图20)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1:25),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

20、度不低于1.2米;墙面、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地面采用防滑地砖,坡度正确;设置小便槽(斗)。 厕所应设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负责人标牌应上墙。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闭式便桶。图203.4 淋浴间:淋浴间内四周设踢脚板,高度300MM,且贴瓷砖;设置太阳能热水器,淋浴头设冷热水阀,淋浴喷头、衣橱按1:10设置;地面设防滑木或橡胶垫板;衣橱旁设置换衣凳;设置肥皂架。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淋浴间门外张贴设置卫生管理制度、责任人; 开放时间等。(图21)3.5 晒衣架:根据宿舍

21、排列情况统一设置3.8 场容场貌3.8.1 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见图22)3.8.2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施工标志牌规格为高1.5米,宽1.8米,其它不小于1.2米0.8米,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0.06米,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3.8.3 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有明显划分。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达到牢固、美

22、观、防雨要求,并进行亮化。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3.8.4 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并有防潮、防雨措施。3.8.5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3.8.6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3.8.7 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

23、辆清洁。 3.8.8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3.8.9 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3.8.10 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3.8.11 施工现场应在边角等处每隔15米设“灭鼠屋”,并设专人负责管理投放药品;温暖季节应设置“捕蝇笼”。 “灭鼠屋”和“捕蝇笼”应标号并在施工平面布置图上标识。3.8.12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

24、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图22图233.9 现场防火3.9.1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3.9.2 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3.9.3 高层建筑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径不小于2寸。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管具。3.10 综合治理3.10.1 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并戴胸卡,管理人

25、员、特殊作业人员、其他人员的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别。安全员应穿橘黄色服装、戴黄色安全帽,并佩戴明显标志。 3.10.2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施工现场留宿。3.10.3 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开工前应按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3.10.4 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疫应急预案,定期对工人进行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3.10.5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开办职工夜校。3.10.6 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未经审批,晚10:00

26、至早6:00,中、高考期间,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3.10.7 建设、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4 安 全 生 产4.1 一般规定4.1.1 安全报监4.1.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到公司安全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备案)手续。4.1.1.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4.1.1.3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会同建设、监理单

27、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1.2 目标责任4.1.2.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在安全资料中应存档以各公司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安全目标责任制),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4.1.2.2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4.1.2.3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

28、前。4.1.2.4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5万平方米、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4.1.2.5 施工单位应了解建筑周边环境、地下管线(网)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总承包方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4.1.2.6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

29、单位报批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经各方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有较大调整时要再次报批。施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时停止施工。4.1.3 专项施工方案4.1.3.1 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4.1.3.2 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组

30、织由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5人以上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4.1.3.3 施工单位应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4.1.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4.1.4.1 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

31、底。4.1.4.2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方案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4.1.4.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4.1.5 安全检查4.1.5.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4.1.5.2 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4.1.5.3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

32、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4.1.6 安全教育培训4.1.6.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1.6.2 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4.1.6.3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4.1.6.4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4.1.7 班前安全活动4.1.7.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4.1.7.2 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

33、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4.1.7.3 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镜、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镜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4.1.8 特种作业人员4.1.8.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4.1.8.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4.1.9 安全事故处理4.1.9.1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4.1.9.2 施工单位应建立工伤事

34、故档案。项目部每月向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各公司汇总后每月向集团公司安全处上报安全事故情况。4.1.9.3 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4.1.9.4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4.1.10 安全管理资料4.1.10.1 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4.1.10.2 施工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技术资料员,持证上岗。4.1.10.3 安全技术资料应及时填写、分类清楚,装订统一规范、内容完整真

35、实。4.2 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4.2.1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等内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4.1.3的要求。4.2.2 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10米的,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4.2.3 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查。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查。4.2.4 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搭设人员及项目总监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脚手架

36、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1 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2 每搭设完1013米高度后;3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4 达到设计高度后;5 遇有六级风、雨雪天气后;6 停用超过一个月。4.2.5 基础必须夯实平整、,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排水良好。4.2.6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4.2.7 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脚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的,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米;脚手架高度在25米以上的,剪刀撑必须沿长度连续设置。4.2.8 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应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并居中设一

37、道防护栏杆。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设施。4.2.9 卸料平台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4.2.10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必须使用型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4.2.11 架体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米设层间安全平网,3.2米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4.2.12 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厘米必须进行封闭。 4.3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4.3.1 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

38、。4.3.2 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作业、使用。4.3.3 主框架必须在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钢挑架与墙体应连接牢固。4.3.4 必须设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且不得少于两处,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4.4 基坑支护4.4.1 开挖前,施工单位必须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应按照4.1.3的要求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4.4.2 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4.4.3 对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

39、的施工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4.4.4 基坑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4.4.5 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4.5 模板工程4.5.1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执行4.1.3的要求,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5.2 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部设置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4.5.3 模板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堆料均匀。4.5.4 模板存

40、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大模板存放必须要有防倾倒措施。4.5.5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必须达到规定强度要求,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时必须划定警界区域,设置监护人。4.6 “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4.6.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4.6.2 建筑物必须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4.6.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4.6.4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4.6.5 楼梯口必须设牢固稳定的防护栏。4.6.6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米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不得进行硬防护。4.6.7 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 4.6.8 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4.6.9 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2米,下杆距地高度为0.5-0.6米,立杆间距不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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