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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前言 -2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42. 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93.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14.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45. 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76.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7.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228.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549.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510. 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 -5811.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621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变更管理制度 -6413. 安全作业票证制度 -6514. 相关方及外用工制度 -6715.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7016. 领导干部带

2、班管理制度 -8217. 安全会议制度 -8318. 从业人员安全资质管理制度 -8419.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8520.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8821. 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9022.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952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972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0025.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02三、附则 -104一、前 言一、总则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及企业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公司各单位应认真贯彻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第3条 各单位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进步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第4条 公司各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各主管部门的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二、范围此编写的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经营、销售、运输等相关的各个作业活动。三、引用主要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4、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指导纲要四、名词解释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织部分。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行业及其广大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必须贯彻执行和认真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国家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1条 入厂教育1.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单位人员等),均须经公司(一级),生产厂(二级),工段(三级),三级安全教育。1.2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的新入厂人员不得分配刭生产厂,未经生产厂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分配到工段,未经工段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事部负责组织、生产部负责落实;分厂级安全教育,由生产厂厂长负责落实;工段级安全教育,由工段长(组长)负责落实。1.4进入公司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的人员不宜过多。

6、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1.5公司内部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第2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2.1教育要求:2.1.1 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2.1.1.1了解安全生产是党的一贯方针,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公司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2.1.1.2明确安全生产的目的,任务是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财产和生产设施的安全;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2.1.1.1.3初步知道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是化工生产的客观要求。2.1.2了解企业

7、概况、生产特点共通性的安全规定。2.1.2.1全面介绍企业概况、生产规模、生产历史,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2.1.2.2重点讲明化工生产的主要特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温、高压、低温、负压、连续、自动等。2.1.2.3明确交待入厂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规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灼伤、防起重伤害等十方面的事故。2.1.3初步掌握防毒和防火方面的基本知识2.1.3.1结合公司生产实际,介绍各种有毒物质的理化性质;中毒原理和症状;预防和急救措施。2.1.3.2结合公司生产实际,介绍各种可燃、易燃物质的理化性质;燃烧与爆炸的基理;预防和急救措

8、施。 2.1.3.3进行本公司各类防毒和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实际训练。2.1.4公司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2.1.4.1公司安全生产的历史实践,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事迹和人物。2.1.4.2重点介绍本公司及本行业发生过的重大人身伤亡,重大火灾,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2.2 教育方法2.2.1 制定“入厂安全教育提纲”统一教育内容,印发给新入厂的职工。2.2.2结合讲课,可采用电视、幻灯放映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2.2.3有重点地观看生产现场。2.3.时间安排:不少于48小时2.3.1 安全生产重要性、方针、政策 8小时2.3.2 企业概况、生产特点、安全规定 8小时2.3.3 防毒知识及器材训练 8小

9、时2.3.4防火知识及器材训练 8小时2.3.5 放电视、幻灯、参观展览、现场 8小时2.3.6 复习和考试 8小时第3条 二级安全教育(生产厂级)1.1 教育要求1.1.1了解分厂概况、生产厂生产历史、生产特点、重要作用。1.1.2 学习生产厂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方面共通性的安全要求与注意事项。1.1.3学习生产厂生产设备和维护检修方面共通性的安全要求与注意事项。1.1.4学习生产厂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介绍生产厂安全生产方面经验和教训。2.2 教育方法2.2.1生产厂领导介绍分厂概况、生产历史、生产特点、重要作用。2.2.2生产 厂技术员介绍人生产厂工艺及安全要求。2.2.3 生产厂设备员介绍分

10、厂设备及安全要求。2.2.4 生产厂安全员介绍生产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验与教训。2.2.5 结合介绍观看生产厂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3.3 时间生产安排:不少于36小时3.3.1 厂概况、生产历史、生产特点、重要作用 8小时3.3.2 生产厂工艺及安全要求 8小时3.3.3 生产厂设备及安全要求 8小时3.3.4 生产厂安全规章制度 8小时3.3.5复习和考试 4小时.第4条 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4.1 教育要求4.1.1了解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4.1.2了解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4.1.3了解岗位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具、器具的使用方法。4.1.4 了解

11、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4.2 教育方法4.2.1 由所在工段长介绍岗位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等。4.2.2 由班组安全员介绍岗位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及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4.2.3 由岗位师傅介绍岗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4.2.4 观看岗位设备及安全装置。4.3 时间安排:不少于24小时4.3.1 岗位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 4小时4.3.2 岗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小时4.3.3 岗位个人防护器材、工具、器具、安全装置 4小时4.3.4 岗位安全生产的经验与教训 4小时4.3.5 复习讨论 4小时4.3.6 考试(理论与实际) 4小时第5条 日常教育5.

12、1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5.2 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5.3 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5.4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5.5 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5.6公司每年都要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管理干部,工程技术

13、人员生产工人等,受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辅助部门工人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经过培训每要进行一次考核,其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和作为工作考核情况记录下来。第6条 特殊教育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6.2对特种作业人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6.3从事电气(仪表)、锅炉、焊接、危险物品运输、装卸、押运等特殊工种工人每年应进行一次专业技术培训,并进行考核记录成绩。6.4特殊工种教育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管理。电气、锅炉、焊接等到由工程部负责;危险物品运输、装卸、押运

14、等由保卫部门负责。6.5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作业。6.6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第7条 安全考核7.1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管理部和生产部负责进行,考核内容包括:7.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7.1.2 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1.3 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7.1.4 公司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

15、处理原则。7.1.5 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7.1.6 生产厂各类安全装置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1.7 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7.2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生产厂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7.2.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7.2.2 本生产厂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7.2.3 生产厂的各项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7.2.4 生产厂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7.2.5 生产厂的工艺流程和

16、开停车注意事项。7.2.6 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7.2.7 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 工艺安全管理制度第1条 总则1.1 为加强工艺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车间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属生产岗位、部门。第2条 管理职责分工2.1 生产部负责组织对生产装置运行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平衡,定期组织进行工艺安全专业检查;并组织装置开车前的厂级安全检查。2.2 技术中心负责审批和组织工艺规程的制定和修订

17、;负责制定工艺装置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2.3 其他职能部门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做好工艺装置运行安全监督管理。2.4 各工段负责人是本工段工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工段工艺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装置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第3条 工艺安全管理要求3.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3.1.1 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3.1.2 工艺信息: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安全上下限值;3.1.3 设备信息: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气类别、 调节阀系统、安全设施。3.2 各工段应落实专人对工艺安全信

18、息进行管理,并及时更新,保证工艺安全信息随时保持完整、有效、可靠。3.3 各工段应严格执行企业各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3.3.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3.3.2泄压和排空系统;3.3.3紧急停车系统;3.3.4监控、报警系统;3.3.5联锁系统;3.3.6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3.4各工段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主要包括:3.4.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3.4.2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3.4.3控制失效的影响;3.4.4人为因素等。3.5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各工段必须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确认;对全厂性停车检修

19、后的开车,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3.5.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3.5.2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3.5.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3.5.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3.5.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3.5.6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3.6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各工段应遵守下列要求:3.6.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厂领导、厂调度室及相关部门报告;3.6.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厂领导、生产部和设备部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3.7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

20、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3.8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作好运行原始记录。各工段应组织对运行原始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找出进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进点,不断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第1条 设备选购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

21、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1.2生产设备的采购,首先由公司技术中心和生产厂提出工艺参数及要求报设备工程部。1.3设备工程部根据工艺要求组织设备选型,由设备工程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填写物质采购计划表,交供应部组织采购。1.4新购设备入库后,由设备工程部组织开箱、安装、调试并填写新购设备记录,使用单位领导验收签字认可后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第2条 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第3条 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22、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第4条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必须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工作。4.1生产设备

23、检修分为小修、中修、大修、系统(或装置)停车大修。4.2生产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检定状况和检修周期,结合生产情况提出,每月25日前填写月度检修计划申报下月检修计划,由设备工程部审核批准后实施,各使用单位的设备检修应严格按设备检修规程执行。4.3设备工程部主管人员负责协助各使用单位检修计划的实施。一般设备检修计划的延期须设备工程部主管人员同意,关键设备检修计划的延期须经生产总监批准。4.4生产设备的系统(或装置)停车大修中由使用单位提前一个月申报,填写系统停车检修计划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设备工程部主管人员负责协助各使用单位具体实施,组织试车、验收工作。4.5各使用单位设备

24、员每月根据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填写检修记录卡,每月28日前交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主管审核验收签字认可后装订汇总存档。第5条 设备报废的管理工作5.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5.1.1 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5.1.2 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5.1.3 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5.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5.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5.1.6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5.2 设备报废手续5.2.1 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朮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5、5.2.2 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朮部审核,经生产总监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第6条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6.1 设备工程部压力容器的主管人员负责监控公司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压力容器的检验和相关资料的管理。6.2 设备工程部负责指导和协助各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压力容器登记表,填写一式二份,由设备工程部和使用单位分别保管,压力容器登记表若须变更由使用单位报请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方可执行。6.3 各使用单位负责在每年最后一个月制订本单位下年度在用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的检验计划,填写压力容器年度检验计划表,报设备工程部压力容器的主管人员审核,设备工程部部长批准后统一实施。第7条 设

26、备检定和标识管理制度7.1 设备工程部每年组织各使用单位对全部生产设备进行设备状况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设备予以标识,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检定记录,一式二份,由使用单位和设备工程部分别保管。7.2 对各类待修、闲置、待报废的生产设备由使用单位挂标识牌,明示区别,并做好记录。7.3 各使用单位应确保各类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否则立即安排检修。第8条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8.1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1条

27、通过对厂内防火防爆区域的严格划分和动火管理等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生产厂、部门。第3条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生产厂,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第4条 防火防爆内容与要求4.1 防火防爆区域划分标准及区域划分4.1.1甲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4.1.1.1 闪点28的液体;4.1.1.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4.1.1.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1.1.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4.1.1.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

28、及遇有机物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4.1.1.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4.1.1.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4.1.2 乙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4.1.2.1 闪点28至闪点60的液体; 4.1.2.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4.1.2.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1.2.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4.1.2.5 助燃气体;4.1.2.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4.1.3 丙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4.1.3.1 闪点60的液体;4.1.3.2 可燃固体。第5条 生

29、产装置防火防爆要求5.1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等符合有关要求。5.2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等装置。5.3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5.4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呼吸阀阻火器。5.5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的静电接地设施应安全可靠。5.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可能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

30、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向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5.7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放空管应有良好的接地。第6条 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参照安全检修管理制度执行。第7条 其它关于防火防爆的规定 7.1 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7.2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7.3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7.4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

31、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7.5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7.6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7.7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7.8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方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7.9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

32、具。7.10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7.11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7.12 使用乙炔气、氧气、氢气时,应遵照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第1条 目的加强公司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稳定、正常有序的进行。第2条 范围公司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为热媒炉、反应釜、成品厍、溶剂库区。第3条 职责3.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

33、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3.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度。3.3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定点安全管理责任制。3.4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第4条 工作程序及要求4.1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4.1.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管理安全机制,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4.1.1.1厂级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现安全生产;4.1.1.2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4.1.1.3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

34、问题与隐患;4.1.1.4 督促隐患整改;4.1.1.5 监督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4.1.1.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1.2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4.1.3安全环保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定点人进行考核和公布。考核情况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4.2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4.2.1 安全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公司级定点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4.2.2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

35、检。4.2.3工艺、技术、设备、安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全管理,要求如下:4.2.3.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4.2.3.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4.2.3.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4.2.3.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 4.2.3.5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触电的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应齐全、完好。4.2.3.6制定相应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36、安全检查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4.2.4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考核。4.3各单位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4.3.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4.3.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4.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4.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4.4.2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4.4.3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4.4.4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

37、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4.4.5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4.4.6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4.4.7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禁止进入。4.4.8外单位人员要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参观须经本公司领导批准方可。4.4.9外来单位人员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必须进行登记。4.5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部组织生产单位制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单位做好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并对预案进行修订。第5条 相关的制度5.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5.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6条 相关记录6.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6.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档案6.3隐患整改通知单 6.4班组安全活动记录6.5公司级管理人员安全定点责任登记6.6公司级管理人员安全定点督查记录6.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1条 范围 1.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设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1.2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第2条 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39、2.1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2.2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3 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2.4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3条 防护用品的选用与保管3.1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3.2 各种防护用品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

40、常检查。3.3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第4条 管理分工 4.1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工程部负责管理。4.2属电气方面的安全设施(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由设备工程部负责管理。 4.3 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由设备工程部负责管理。 4.4 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4.5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由生产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安全检修管理制度第1条 目的

41、 本程序对公司生产检修作业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目的是确保检修及现场施工安全有序进行。第2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检修作业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现场,从检修、施工开始至试车开始整个过程。第3条 职责3.1 项目责任人或检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3.2设备工程部负责检修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执行工作。3.3 安全环保部负责本程序的起草及监督落实工作。负责现场安全作业的指导、培训工作,办证的审批、安全检查、特殊情况下的安全施工组织、监护以及本工程项目中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并组织整改。3.4 公司消防保卫负责现场动火管理及应急情况下的救援保卫工作。3.5

42、检修作业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生产厂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动火证的办理,并按要求组织监护,负责与作业区域相关的道路通畅,可燃物远离施工现场等措施的落实。第4条 工作程序4.1安全作业管理标准及制度4.1.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标准,经审批后,下发至项目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设备工程部、(检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生产厂、消防部门及其它相关人员。4.1.2 收到安全作业标准后,相关单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4.1.3 公司现行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适用于检修作业及施工现场。4.2培训4.2.1 安全环保部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填写培训计划交人力资源部4.2.2人力资源部根据要求,组织培训考核工作。4.2.3 培训内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制度,安全基本知识,项目相关的安全知识、措施、应急预案等。4.2.4培训参加人员:项目相关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4.2.5由管理部组织考核工作,不合格的不得实施作业。4.3 施工现场安全环境4.3.1 设备工程部负责作业现场环境的管理。4.3.2作业现场要有明显标识,区域划分,要有安全警示标识。4.3.3 作业现场要求整洁、有序,以防人员摔伤,保证应急通道畅通;与工程无关的各种材料、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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