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947261 上传时间:2022-12-2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滩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6月7日淮北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促进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扶持奖励范围和标准第二条扶持奖励对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

2、、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小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第三条对新获得“食安安徽品牌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小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四条支持“食安安徽品牌企业、单位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消费体验馆“研学基地“教育基地“旅游目的地等项目建设,对获得省级相应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第三章经费保障和扶持政策第五条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依法落实财政投入保障职责,所需扶持奖励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第六条不断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品牌建设、品牌

3、塑造、品牌提升等方面,食品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优秀食品品牌企业扶持力度,组织食品企业参与银企对接活动。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将支持食品实体经济品牌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向高端供给侧和品牌建设集聚。第四章申报要求和监督管理第七条申请“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奖补支持的单位(组织),根据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上年度奖励申请。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兑现,依据相关办法认定,并对结果公示。第八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不得重复申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财政资金等,如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收回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第九条本政策与市级其他政策对同一个单位(组织)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可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凡市政府已出台文件列明的奖补事项已兑现的,本办法不再重复奖补。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国家、省和市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本办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10日起施行,暂定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