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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一)本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二)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一般一年级学生在第一学期末、二年级学生在第三学期末申请转专业。申请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应从一年级开始学习。二、转专业的条件(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通过学校举行的转专业考核。2 .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3 .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4
2、.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5 .拟主辅修融通的学生。(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 .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要求,而申请转入学生不能达到。2 .拟跨批次转专业。3 .在招生时享受了加分等政策照顾,包括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预科生以及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学生。4 .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如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招生的学生等)。三、转专业的程序(一)转专业考核流程:L各学院(部)根据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在规定学期的第十四周前向教务处提出本学期转专业计划,一年级拟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均不能超过本学院(部)一年级学生总数的6%,二年级拟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均不能
3、超过本学院(部)二年级学生总数的l%o2 .各学院(部)在学期末前两周组织拟转专业学生报名,报名结束后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专业报名信息,接受学生调整转专业申请。3 .各学院(部)在学期末最后一周组织转专业考核,根据各学院(部)的拟转入专业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考核时间、内容和选拔方式以相应学期的通知为准。考核结束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校长批准签发正式文件,学生在新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二)其他原因转专业流程:L学生确有特长的,在第一或第三学期末前两周填写湖北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小发明、作品等。4 .学
4、生入学后因病或生理缺陷的,在第一或第三学期末前两周填写湖北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由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开具其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证明。5 .非本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在第一或第三学期末前两周填写湖北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提供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转出学院(部)审实具体情况。6 .对于主辅修融通的学生,在第六学期末前两周填写湖北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提供辅修专业修习的成绩证明。以上四种情况,均由转入、转出学院(部)的院(部)长签字同意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并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校长批准签发正式文件,学生在新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三)相关程序1 .教务处将学校发文确
5、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学院(部),由相关学院(部)通知学生本人;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籍信息变更工作,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信息变更工作。2 .转入学院(部)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各项安排。3 .转专业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四、学籍、成绩管理(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修读转入专业同年级学生已修读过的所有课程。已修读过的、且学分要求等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的相同课程,可以不再修读;已修读过的、但学分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相同课程,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的该课程。(二)转入前后课程不同,但是培养要求相同或相近,经开课学院(部)与转入学院(部)商议并由教学院(部)长认可后,可进行学分互认。(三)已修读的原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而转入专业不做要求的课程,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单。五、附则(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湖北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湖工大教(2012)13号)同时废止。(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