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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有关决策部署,去年11月以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燃气行业领域全链条、全覆盖排查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刻汲取各地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在前期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按照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坚决做到“不贰过”,把确保燃气
2、安全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整治内容“百日行动”要在前期排查整治阶段性成效基础上,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燃气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2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一)燃气经营环节。1 .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看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存在超经营区域、经营类别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经营许可过期的问题。2 .查企业充装许可证,看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无充装许可证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的行为;看是否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3 .查企业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4 看燃气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三违”行为。5 .看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建立了入户检查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6 .看燃气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加臭,是否存在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醛行为。7 .看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形成闭环管理。8 .查企业检测监测情况,看企业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投入是否充足,是否及
4、时更换、淘汰落后的安全监测设备;看管道定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安全现状评估等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报告所提出建议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9 .查企业管网巡检记录,看企业管网巡查检查是否至IJ位,巡查检查、维修维护记录是否完整齐全。10 .查企业应急预案,看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应急预案,是否能按照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响应;看企业各岗位人员是否真正熟悉预案内容,具有应急处置能力。(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IL查燃气场站、设施、管道等档案资料,看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备,看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自检自查及历年来隐患整治成果等资料。12 .查老
5、旧市政燃气管道,看是否建立老旧市政管道隐患清单,是否对清单进行实时更新(重点关注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等燃气管道及设施隐患);看运行年限已满20年(含20年)以上老旧市政燃气管道,是否建立专项信息档案,是否有管道自检自查报告,是否经第三方检验或评估。13 .看是否建立并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查燃气管道,看是否有无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燃气管道是否穿越密闭空间、安全间距不足的情况;看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有无爆破、取土、动火、倾倒或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种植深根植物等危害管道运行的情况;看燃气管道沿线施工有可能威胁管道安全时,现场有无保护措施或监护人员。14 .查压力容器、压力管
6、道,看各燃气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经法定检验,看燃气公用压力管道检验信息是否按规定录入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15 .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看运输企业是否存在有无证运输的情况,看驾驶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看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S)燃气使用环节。16 .看是否有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17 .看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18 .查地下室、半地下室,看是否有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查高层建筑,看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7、19 .查燃气钢瓶,看是否使用不合格钢瓶、工业丙烷气瓶、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0 .查管道燃气用户,看居民用户是否安装自动切断安全装置;看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组织)用气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安全装置,看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安全装置质量是否合格、适用气型是否相符、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处于有效状态。21 .查液化石油气用户,看居民用户是否安装自动切断安全装置;看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组织)用气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安全装置,看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安全装置是否合格、适用气型是否相符、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8、是否处于有效状态;查是否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IOO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22 .查生产企业和销售燃器具产品质量,看企业生产、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以及调压器、燃气用胶管及波纹管等配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以及安全标准要求。销售企业是否能提供燃气具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23 .查生产企业和销售产品合规性,看企业生产、销售的家用燃气具是否有3C认证标识。24 .查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看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是否监督经营者销售的燃气具的产品质量,看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是否对销售经营者履行管理责任。25 .查燃气具安装维
9、修企业,看安装维修企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安装维修要求开展业务。三、职责分工“百日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安委会牵头组织燃气管理(住建、城管等)、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集中开展此次整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攻坚。(一)属地责任。乡级层面要压紧压实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本辖区开展全覆盖排查,把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单位分片包干、分工负责,落细落实整治工作责任措施,深入下去一个一个“过筛子”,全面掌握本地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严抓严查严处,真正做到守土
10、有责、守士尽责。县级层面对乡镇全面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和专项督查,对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进行抽查核查,提供技术指导,专家支持,确保排查整治扎实推进。(二)部门责任。L燃气管理部门:负责辖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对燃气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及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燃气公用压力管道安装、使用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燃气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具安装、维修等活动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组织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全民用气安全常识教育,完善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
11、预案演练。2 .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将涉及燃气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3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燃气输送、经营(储存)、充装、使用所涉及的工业管道、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生产和销售领域的燃气具、报警器的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查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改装气瓶、用罐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对气瓶充装燃气等行为。4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从事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钢瓶运输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依法发放危化品运输经营许可证、道
12、路运输证。5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从事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钢瓶运输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依法发放危化品运输从业资格证;配合公安督导各地加强运输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钢瓶的机动车辆执法管理。6 .公安: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 .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8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依法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实施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9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和旅游、司法、退役军人等部门按照“
13、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10 .其他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S)企业责任。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技术、人员的投入,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当使用行为的,立即纠正并处置。对不符合用气条件且不配合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不予供气。四、实施安排“百日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底。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要把全面排查、重点核查
14、和综合督查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始终,确保、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取得实效。(一)开展全面排查。县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餐饮用户、居民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按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标准规范(附件7)开展全覆盖排查,要结合近几年燃气领域事故分析及警示,对症开方,靶向发力,坚决防范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做到同类企业用户“不贰过特别是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摸清餐饮企业安装燃气安全装置情况,并填写餐饮企业安装燃气安全装置台账统计表(附件5)。“百日行动”期间,各地要抓实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确保9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二是加大对前期燃
15、气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发现的56项问题督促整改和“回头看”力度,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到位;三是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四是要组织燃气企业9月底前,对所有燃气用户进行一次全面入户安检,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五是要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五项重点任务不分阶段,要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工作流程清单(附件4)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发现的问
16、题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用户)签字确认。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签字后,统一存档备查。(二)进行重点核查。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全面排查整治情况实地核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排查,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推进排查整治攻坚工作。同时,要对本辖区隐患整治情况定期进行梳理汇总,排查整治报告、“百日行动”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清单(附件4)、餐饮企业安装燃气安全装置台账统计表(附件5)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后,按要求定
17、期报送县安委办。(S)加强综合督查。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对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用气单位和用户安全用气情况,特别是小餐馆、大排档、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用气情况开展督导,并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附件8)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五、工作要求(一)加强调度督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实地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各有关部门同心协力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落到燃气公司
18、、餐饮场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本辖区、本行业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二)严格监管执法。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
19、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S)严肃追责问责。要认真组织调查“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
20、广大群众和单位用户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主动加装燃气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自觉抵制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子以重奖,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五)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对燃气管道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要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形成制度性举措,常态化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各乡镇、有关部门请于8月5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工作方案,明确1名联系人。每月6日、21日前,报送排查整治阶段性报告以及附件1、附件4、附件5(报送当月数据情况,含电子版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PDF扫描件),10月20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及附件1、附件4、附件5(总体情况)。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请于每月21日前报送县本级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县安委办将每月通报“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联系人:报送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