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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教育学校评优奖励办法一、指导思想:1、以提高特殊学生的各项能力为教育教学的工作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信念,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2、学生评优是指对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个人进行精神或物质的奖励。3、学生评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体,尊重个性,坚持民主。4、学生评优活动应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条件,坚持学生自评、集体互评、老师申报的程序,促进所有学生共同进步。二、评比内容及办法好学生(一)评选条件L思想品德好。能认真执行小学生守则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是同学的榜样。开朗乐观,不怕困难,具备自尊、自立、自信、自强信念。2爱
2、研究。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认真写作业。能较好地掌握老师讲授的内容,是同学们研究的榜样。3 .积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讲究卫生,保护视力,积极参加小组训练,完成体育课要求的训练任务。4 .在家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1)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和长辈教导,不任性,能礼貌做客和待客。(2)劳动方面:爱惜劳动成果,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3)习惯方面: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挑食、不偏食,按时研究,按时休息,按时起床。5 .在社会上是个遵纪、守法、讲公德的好儿童。遵守公共秩序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是个文明的小顾客、小乘客、小观
3、众、小游客。(二)评选办法L班主任征求各科老师意见。6 .班主任集中上报学校。7 好学生人数占班级生数的10%o校园之星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一)校园之星的具体评选项目:单项:研究之星、文明之星、劳动之星、进步之星(二)校园之星评选条件:L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积极要求进步。2 .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校园行为规范等各项纪律制度,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3 .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
4、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各项具体条件L研究之星上课能够专心听讲,大胆发言,认真完成作业。4 .文明之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损坏学校公物,不在教室、楼道大声喧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卫生,使用礼貌用语,尊敬教师,尊重同学,热爱劳动。5 .劳动之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劳动活动,在家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力的家务,自己的事情自己做。6 .进步之星-在研究、行为习惯、礼仪上进步显著,并且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三)评选办法L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认识,调动学生争当“校园之星”、“班级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7 .即先由班级同学自荐,学生进行评议,班主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3、各班每周民主评选出“班级之星”。将学生名单上交政教处。每周升国旗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