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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按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天大校研20155号)执行。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请各学院、主监考老师认真阅读并在考前向研究生传达。考场规定(1)研究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研究生证或有效证件(有本人姓名、照片和学号),进修生带进修证O(2)选课研究生必须按考表安排,于考前十五分钟到指定教室参加考试,考场应以从前向后单人隔行就座。迟到30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提前交卷,考试时间终止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卷。未交卷者中途一律不得离开考场。(3)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除必要的文具及教师要求的用具外,其它学习物品(书籍、笔记、
2、资料等)必须放在教室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4)研究生笔试答卷应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圆珠笔或试卷要求的文具书写。试卷如遇字迹模糊可举手向主监考教师询问。在考试时间终止时必须按要求交卷,不得拖延时间,更不得自行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试卷以作废处理。(5)计算机化考试只能调用指定的应用程序、访问要求的网站,不允许私自安装或调用其他应用程序或链接其他网址。(6)研究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以及在考场中有抄袭、夹带、传递信息等违纪行为者取消课程成绩,通报所在学院批评教育。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