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961447 上传时间:2022-12-2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7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业,贵安新区有关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6月29日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

2、服务人才作用,为助力贵阳贵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力资源支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制定本措施。一、支持对象(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区(包括贵阳人才大厦分园区、贵阳高新区分园区、贵安新区分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经营业务备案回执,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营业务、诚信守法经营,符合入驻条件、经批准入驻产业园的人

3、力资源服务机构。二、支持措施(一)产业园开园补贴。支持产业园开园运营,由产业园同级财政投入不少于200万元的一次性开园补贴。(二)产业园运营补贴。支持产业园引进或组建第三方专业化运营机构,根据产业园运营情况及产业园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每年给予运营机构最高300万元运营补贴。(三)办公场所租金减免。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的从业人员数量,按人均不超过1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的办公场所面积,前3年按100%、后2年按50%减免办公场所租金。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补贴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总部机构办公场所减免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四)活动场所租金减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5年内,租

4、赁产业园配套场地设施开展经营性活动的,按50%减免租金。(五)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年利润达到100万元的年度上规入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综合评估,根据其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前三年按80%、后两年按50%给予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六)参会参展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国家级、行业区域联盟交流活动,给予展位费100%的补贴、展位装修费50%的补贴(同一机构每年不超过20万元)。(七)创新贡献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新兴业态、行业标准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创新研发,或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产业人才集聚作出较大贡献的,经认定,根据贡献程度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A)人才

5、引进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到贵阳贵安创新创业的人才,在三年内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分别给予引才机构最高20万元、5万元引才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产业企业成功引进符合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的人才,按照正高级职称6000元、博士(高级技师)4000元、硕士(副高职称人才、技师)2000元、本科(高级工)IoOo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产业人才引进奖励,每个机构每年最高20万元。(九)人才服务保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按相关规定享受人才贡献奖励、薪酬补贴;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发放“人才服务绿卡”,持卡享受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服务保障。(十)办公生活配套保障。统筹产业园公共服务职能和场地设施,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证照审批、税务、金融、就业、社保、人才、停车场、餐饮等配套服务。三、保障措施(一)本措施中属现有政策的,按现有经费保障渠道列支。本措施中“产业园开园补贴、产业园运营补贴、参会参展补贴、创新贡献奖励”所需资金,由产业园管理部门同级财政承担,“经济发展贡献奖励”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属地财政承担,“人才引进奖励”由市级人才资源开发经费和引才属地财政按6:4承担。(二)产业园管理部门对照本措施拟定具体申报操作手册,为入驻机构提供政策申报服务。(三)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