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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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北 京 邮 电 大 学 出 版 社北 京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订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由

2、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出版,若需购买可与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联系,或到各地新华书店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前 言 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操作规范。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具和仪表、器材储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

3、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冯 璞 孙玉东 袁立云 刘 克 白全发 叶 辉 崔建桥 金德祥目 录1总则12一般安全生产要求2 2.1施工安全管理2 2.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3 2.3施工现场安全5 2.4施工驻地安全6 2.5施工交通安全7 2.6施工现场防火8 2.7野外作业安全8 2.8用电安全10 2.9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113工器具和仪表13 3.

4、1一般工具13 3.2梯子和高凳14 3.3安全带16 3.4动力机械设备16 3.5手动机具24 3.6手持式电动工具26 3.7仪表274器材储运29 4.1一般安全规定29 4.2装运杆材30 4.3搬运光(电)缆30 4.4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315通信线路工程33 5.1一般安全要求33 5.2架空线路35 5.3直埋线路43 5.4敷设管道光(电)缆45 5.5气吹敷设光缆47 5.6水底光(电)缆48 5.7高速公路线路50 5.8墙壁光(电)缆51 5.9线路终端设备安装516通信管道工程53 6.1一般安全要求53 6.2测量划线53 6.3土方作业55 6.4钢筋加工57 6

5、.5模板、挡土板57 6.6混凝土58 6.7铺管和导向钻孔58 6.8砖砌体60 6.9管道试通617通信设备工程62 7.1一般安全要求62 7.2铁件加工和安装63 7.3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64 7.4设备加电测试658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66 8.1卫星地球站的天馈线安装66 8.2微波、移动通信的天馈线安装67 83上塔作业68 84网络规划优化709通信电源设备工程73 9.1布线和汇流排安装73 9.2发电机组的安装74 9.3交、直流供电系统75 9.4蓄电池和太阳电池76 9.5接地装置和防雷77 9.6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7810综合布线工程80 10.1槽道

6、(桥架)安装和布线80 10.2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布线8111国际通信工程83 11.1施工安全一般要求83 11.2疾病防治83 11.3交通安全防范84 11.4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8612 附则87III1 总 则1.0.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

7、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1.0.3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等。 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2.1 施工安全管理2.1.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2.1.2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

8、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2.1.3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2.1.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9、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2.1.5 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2.1.6 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10、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2.1.7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底记录应按要求归档。2.1.8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2. 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3.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4. 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2.1.9

11、 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2.2.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1. 现场应急预案是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编制。2. 现场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3. 编制现场预案,应结合实际,针对性要强,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指导性和可操

12、作性。4.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必须编制施工现场 应急预案。2.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1. 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危险性质进行预测和评估; 2. 确定现场应急组织的机构、职责、任务;3. 现场预防性措施;4. 明确报警、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5. 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所 有现场人员应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2.3.3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1. 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触电、火灾、落水、人员高处坠落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应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和当地

13、医疗、消防、交通及相关部门报警。2. 施工现场发生电路阻断、电源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使在运行设备停机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顾客)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3. 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 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报告人应适时作出书面记录。4.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护、抢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5. 对重伤及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

14、状态。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现场。2.3 施工现场安全2.3.1 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1. 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2. 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3. 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 4. 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5. 挖掘的坑、洞、沟处;6. 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 7. 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2.3.2 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

15、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2.3.3 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2.3.4 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2.3.5 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2.3.6 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2.3.7 施

16、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2.3.8 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应按照指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钻膨胀螺栓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机房设备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电源接线端子等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班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动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2.4 施工驻地安全2.4.1 施工驻地设置的工器具、器材库房,应执行有关库房管理要求和有防潮、防雨、防火、防盗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人

17、库的工器具、器材应认真检测、检验,保证工器具、器材完好。2.4.2 施工驻地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仓库必须安全、牢固、美观,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不得靠近电力设施,应保证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大于6 m。施工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员工不得在宿舍擅自安装电源线和使用违规电器。2.4.3 临时宿舍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0.9 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宿舍内应设置单人铺,床铺宜高出地面0.3 m,面积不小于1909 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 m,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层。2.4.4 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宿

18、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和消毒。2.4.5 应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2.4.6 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制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消毒设施。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2.4.7 食堂用液化气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使用:1. 不得靠近火源、热源和暴晒;2. 冬季液化气瓶严禁火烤和开水加热(只可用40以下温水加热);3. 禁止自行倾倒残液,防止发生火灾

19、和爆炸;4. 严禁剧烈振动和撞击;5. 液化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一定余气;6. 购置液化气体时必须到当地政府指定的供应站购买。2.5 施工交通安全2.5.1 必须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和档案。选聘施工车辆驾驶员应严格考察其素质。受聘驾驶员必须具有熟练的驾驶技术。2.5.2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严禁将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人员驾驶。2.5.3 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2.

20、5.4 工程项目施工时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2.5.5 施工人员使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刹车和牢固情况。骑车时,不得肩扛、手提物件或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物。2.6 施工现场防火2.6.1 在光(电)缆进线(地下)室、水线房、无(有)人站、以及木工场地、机房、材料库等处施工时,应制定防火安全措施。2.6.2 消防器材设置地点应便于取用,分布位置合理。使用方法必须明示,必要时进行示范,做到人人会用。消防设施不得被遮挡,消防通道不得堵塞。2.6.3 配制的消防器材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消防器材必须及时处理。2.6.4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必须使用

21、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2.6.5 在封闭和特殊要求的施工场所严禁吸烟。2.6.6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分类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2.6.7 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清除。2.6.8 机房内施工不得使用明火。需要用明火时应经相关单位部门批准。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并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火种。2.6.9 使用灯泡照明时不得靠近可燃物。使用后未冷却的电烙铁、热风机不得随意丢放。2.6.10 在室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灯头,室内禁止明火。2.7 野外作业安

22、全2.7.1 作业人员在野外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正确配戴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2.7.2 在炎热或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暑或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雷雨天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2.7.3 勘测复测管线路由时,应对沿线情况进行地理、环境等综合调查,将管线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跨越其他线路等进行详细记录,熟悉线路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2.7.4 砍伐树木作业时:1. 砍伐人员必须选择在

23、安全可靠的位置。2. 在道路旁砍伐树木时,必须在树木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3. 遇树上有毒蜂或毒蛇等动物时,砍伐前应采取清除措施。4. 风力在5级以上时,不得砍伐树木。2.7.5 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鞋,预防蚂蝗、血吸虫、毒蛇等叮咬。野外作业应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2.7.6 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 沙中的危险。2.7.7 在山区和草原施工作业时,注意:1. 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或不稳固的石块。2. 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严禁烟火。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3. 应

24、熟悉工作地区环境。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4. 在已知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晚查修线路障碍时,要两人以上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助。5. 不要触碰或玩弄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不要食用不知名的野果或野菜;不要喝生水。 6. 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和高压输电线路下面架设帐篷及搭建简易住房。2.7.8 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注意:1. 严禁在铁轨、桥梁上坐卧。2. 严禁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3. 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要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跨越铁路时,

25、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2.7.9 穿越江河、湖泊水面施工作业时,注意:1. 遇有河流,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严禁泅渡过河。2. 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应配置与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2.7.10 进入高原地区作业时,注意:1. 对进入高原地区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不得派谴不宜进入高原的人员进入高原施工。2. 组织进入高原的施工作业人员学习高原防病知识,了解高原反应的注意事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消除对高原的恐惧心理,增强对高原环境的适应能力。3. 应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4. 在高原

26、地区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山反应症状时,应立即撤离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或去医院医治。5. 在高原施工时,应穿戴防紫外线辐射的防护用品。2.8 用电安全2.8.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线箱(配线室内的配线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做到一机(施工机具)一箱。2.8.2 施工现场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地 保护,并应由电工专业人员负责电源线的布放和连接。2.8.3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应采用绝缘护套导 线。2.8.4 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

27、电源线不应任意接长或更换。维修和检查时应由专业人员负责。2.8.5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在总配线箱或者分配线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2.9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2.9.1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本规范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 2.9.2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按照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工序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9.3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承包单位特殊

28、工种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如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工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 2.9.4 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机具性能应完好。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相关规定。2.9.5 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9.6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出事故通知和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2.9.7 工

29、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对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设施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原有的设施造成损害。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2.9.8 管线工程施工时,当与其他光、电缆交越或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9.9 通信设备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机房的荷载、消防、抗震和接地电阻值,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2.9.10 在运行中的通信设备机架内或设备旁侧进行安装作业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提前制定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带防静电的手环,手环

30、接地良好。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机房维护人员应配合施工。2.9.11 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圈围,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承包单位人员在高处施工作业。2.9.12 对于有割接工作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详细割接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实施,切实保证割接工作的安全。2.9.13 对于高处作业、带电操作、设备加电测试等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3 工器具和仪表3.1 一般工具3.1.1 施工作业时应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能任意代替。工具应保持完好

31、无损,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有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1.2 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将有锋刃的工具(如刨、钻、凿、斧、刀、手锯等)插入腰带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这些工具时应平放,锋刃口不可朝上或向外,放人工具袋内时刃口应向下。3.1.3 安装施工工具、器械时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和断裂。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应平放。传递工具时, 不得上扔下掷。 3.1.4 使用手锤、榔头不应戴手套。抡锤人对面应禁止站人。3.1.5 手持钢锯的锯条安装应松紧适度,使用时不得左右摆动。3.1.6 滑车、紧线器应定期注油保养,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 使用时,不得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有损坏或缺

32、少零部件的现象 时,不得使用。紧线器钥匙(手柄)不得加装套管或接长。3.1.7 各种吊拉绳索和钢丝绳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有磨损、 断股、腐蚀、霉烂、碾压伤、烧伤现象之一者不得使用。承重时应试拉绳索是否符合承重范围。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不得使用钢丝绳、铁丝或潮湿的绳索牵拉吊线等物体。3.1.8 长条形的工具,不得将其倚立在靠近墙、汽车、电杆的位置。装运和存放时,应平放。3.1.9 使用铁锨、铁镐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锨把、镐把应安装牢固,有劈裂、折断的把柄不得使用。3.1.10 使用带有金属的测量器具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和带电物体,不得在运行设备内进行测量。3.1.11 使用刨缆刀、壁

33、纸刀等工具时应刀口向下,用力均匀,不得向上挑拨。3.1.12 台虎钳应装在牢靠的工作台上,使用台虎钳夹固工件时应夹牢固。3.1.13 使用砂轮时,不得戴手套操作,应站在砂轮侧面,佩戴防护眼镜。固定工件的支架离砂轮不得大于3 mm,安装应牢固。工件对砂轮的压力不可过大,以免砂轮破裂。不得利用砂轮侧面磨工件,不得在砂轮上磨铅、铜等软金属。3.1.14 喷灯的使用1. 使用前应检查喷灯,不得漏油、漏气。加油、加气应符合使用要求,存放时应远离火源。 2. 点燃或修理喷灯时应与易燃、可燃的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在高处使用汽油喷灯时应用绳子吊上和吊下。3. 燃烧的喷灯不得倒放,不得加油、加气,必须将喷灯熄灭并

34、冷却之后进行。加油必须用规定的油类,不得随意代用。4. 汽油喷灯用完后,应及时关油门放气,避免喷嘴堵塞。5. 电子喷灯可随用随点燃,不用时应随时关闭。6. 不得使用喷灯烧水、做饭。3.2 梯子和高凳3.2.1 登高梯 1. 应经常检查登高梯的完好性。凡是已经折断、松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变形的梯子,不得使用。2. 使用单梯或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3. 有架空电线和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4. 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撑物必须坚固,并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负荷。5. 折叠梯在使用前应检查节扣、脚垫,确认牢固后方可使用。6. 在运行的设备上作业时,应选用绝缘梯或木梯、木凳,不得使用金属梯

35、。7. 上下登高梯时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8. 登高梯上不得有两人同时工作。9. 使用金属登高梯时,踏板必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绝缘橡胶垫,施工人员应穿绝缘胶鞋。10. 登高梯搭靠在墙壁、吊线上使用时,梯子上端的接触点与下端支持点间水平距离应等于接触点和支持点间距离的14至13。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30 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装双铁钩的除外)。靠在电杆上的登高梯上端应绑扎U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固定在电杆上或吊线上。11. 在登高梯上作业时,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脚移动梯子。12. 登高梯不用时,应随时平

36、放。3.2.2 人字梯1. 各部位连接应牢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配件齐全,活动自如,踏板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橡胶脚。2. 两人不得同时在一个人字梯上工作。3. 使用人字梯时搭扣应扣牢,无搭扣时须用结实可靠的绳子在梯子的中间缚住。3.2.3 金属伸缩梯1. 各部位连接应牢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配件齐全,伸拉自如,绳索无破损和断股现象。踏板应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橡胶脚。2. 拉伸长度不准超过其规定值。3. 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附近,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3.2.4 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稳。凳腿、踏板材质 应结实。上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

37、材料和工具。一个人不得脚踩 两只高凳作业。3.3 安全带3.3.1 配发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检 查,发现安全带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或不能扣牢、腰带眼孔有裂缝、钩环和铁链等金属配件腐蚀变形等异常时,应严禁使用。3.3.2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严禁用一般绳索、电线等代替安全带(绳)。3.3.3 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安全带购人两年后,应按批量抽检,经抽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3.3.4 安全带的使用 1不得将安全带的围绳打结使用。不得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 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2不同的施工专业应使用不同的安全带。电杆

38、上作业时可选用围杆作业安全带;在吊板上作业时应选择电信工悬挂单腰带式安全带;铁塔上或高于15 m高空作业时必须选用悬挂双背带式安全带(有背带和腿带);在楼墙外作业或悬空作业时,除佩带安全带外,还应佩带速差式自控器。 3安全带不用时,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随意丢放,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带刃的坚硬物体,不得雨淋、长期曝晒。3.4 动力机械设备3.4.1 气泵 1气压表、油压表、温度表、电流表,应齐全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值或指示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2输气管设置应防止急弯,打开送气阀门前,应通知现场作业的有关人员,在出气口处不得有人。3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使用风

39、镐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4停机时,应先降低气压。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洗刷空气压缩机曲轴箱、滤清器或空气通路的零部件。储气罐严禁曝晒和烧烤。3.4.2 发电机1发电机至配电箱的电源线应绝缘良好,不得过长和拖在地面上。各接点应接线牢固,不得从发电机输出端直接给用电设备送电。2使用发电机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位。须带电作业时,应做好绝缘防护措施。3发电机开启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应监视发电机的运转情况。4严禁在发电机周围吸烟或使用明火。3.4.3 水泵1水泵的安装应牢固、平稳,有防雨、防冻措施。多台水泵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0.8 m。管径较大的进、出水管,须用支架支撑,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

40、置。2用水泵排除人孔内积水时,水泵的排气管应放在人孔口的下风方向。3水泵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机身,也不得在机身上跨越。4水泵开启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应监视其运转情况。3.4.4潜水泵1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水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 m,不得在含泥砂成分较多的水中使用。2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线或出水管。 3潜水泵应装设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水泵周围30 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4启动前应认真检查。排水管接续绑扎应牢固,放水、放气、注油等螺塞均旋紧,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电缆绝缘良好。5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和确认旋

41、转方向正确。6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0.53.0 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源线不得与周围硬质物体磨擦。3.4.5 打夯机(电动蛙式)、路面切割机1打夯机、路面切割机的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其漏电保护必须适应潮湿场所的要求。2打夯机、路面切割机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温变化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50 m。其自身应有电源控制开关,扶手部位应做绝缘保护。操作及整理电源线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3打夯机、路面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控制开关,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一人操作,一人随机整理电源线。电源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严禁无人扶机任其自由行进。

42、4使用打夯机,不得使夯头架和偏心块与电源线绞在一起。托盘落入石块或积土较多时,必须停机清除。5移地使用或用毕搬运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盘放电源线。6两台以上打夯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隔不小于10 m,相互间的胶皮电缆不得缠绕交叉,并远离夯头。3.4.6 搅拌机1搅拌机的安装位置必须坚实,应用支架稳固,不得以其轮胎代替。 2使用前必须检查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敏有效,钢丝绳有无破损,是否与料斗栓牢,滚筒内有无异物。经空载试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3料斗在提升、降落时,严禁任何人从料斗下面通过或停留。停止使用时应将料斗固定好。运转时,严禁将木(铁)棍、扫把、铁锨等物伸进滚筒内。4送入滚筒的搅合材料不得超过规定的容量。中途因故障停机重新启动前,必须把滚筒内的搅合材料倒出,以免增加启动负荷发生意外。 5在现场检修和工作结束清洗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把料斗固定好。进入滚筒内检查、清洗,必须设专人监护。3.4.7 砂轮切割机1切割机应放置平稳,不得晃动,金属外壳应接保护地线。电源线应采用耐气温变化的橡胶皮护套铜芯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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