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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征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的通知为解决货物采购程序繁琐、时间长、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根据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我厅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于2021年上线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目前已推广到全省各市(地)、县、区使用。根据广大市县财政部门意见,为解决市县本地电商不足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自9月15日8:00时至9月19日17:00时开展一次供应商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供应商入驻条件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实施能力的供应商,符合、承认并承诺
2、履行以下各项要求,谢绝联合体参与。(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所有制形式不限。(二)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对应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对应网站: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2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 .中国政府采购网(4 .信用中国(5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四)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五)供应商销售商品编码(SKU)应在50个以上(含),每件商品销售单价低于京东、苏宁、真快乐(原国美)任意一个第三方平台或近一年
3、此商品销售历史合同单价的3%以上(含)。需要供应商在申请入住程序填写每个商品的品名、分类、SKU图、计量单位、京东、苏宁、真快乐(原国美)任意一个第三方平台或合同单价(近一年此商品销售历史合同单价)、销售价格、优惠率。提供每件商品的分类、京东、苏宁、真快乐(原国美)链接商品,需在京东、苏宁、真快乐(原国美)平台上显示累计评价5条以上(含),并上传截图。如无京东、苏宁、真快乐(原国美)任一参考链接,需上传一份近一年此商品完整销售历史合同,合同中应显示对应的商品及单价,并用下划线予以准确标识。(六)供应商在售的每件商品,需附生产厂家(以下简称厂家)直接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一级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附
4、件2)。厂家或一级经销商可按品牌进行授权。如在售商品属于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附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附件3)。如果上传一级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上传厂家对一级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中应注明允许一级经销商授权其他供应商销售商品。如果授权书与附件2格式不一致,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 .授权方、被授权方。2 .授权方被授权方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销售的品牌及产品。3 .授权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4 .授权方明确被授权方在授权代理范围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禁止销售无授权渠道来源的三无商品,明确向被授权方提供品牌及产品的合格证或相应的质检报告等证书或商品质量文件。5 .明确是
5、否允许被授权方授权其他供应商销售商品。6 .明确电子卖场销售商品因产品质量引起法律纠纷责任的承担方,以及因售后服务等引起法律纠纷责任的承担方。7 .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盖章。8 .授权方代表和被授权方代表签字,长途电话区位号、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签字的口期。(七)不强制要求应征供应商有自营电商平台、CPI、EDI资质。如果应征供应商通过自营电商平台API数据接口实现与电子卖场进行商品、库存等信息实时同步,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1万元。(八)应具备3名以上(含)技术、销售及售后服务人力资源,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近3个月为本单位3人以上(含)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九)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一
6、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仓储服务点,总面积50平方米以上(含),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每个储服务点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十)有物流配送能力,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物流公司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名下用于配送汽车的行驶证原件扫描件等。如无相关证明材料,需上传加盖公章的物流配送能力承诺书。(十一)同意在入围后缴纳消费者权益保障金1万元(本息归供应商所有,采购人不得向已缴纳消费者权益保障金的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二、其他有关事宜(一)应征供应商在规定期限(9月15日8:OO时至9月19日17:00时)内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址:https:(二)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需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三)对于应征供应商上传的相关材料,由注册地所在县、区财政部门初审,省财政厅复审。经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供应商,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电子卖场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四)已入驻黑龙江省电子卖场的电商不参加此次征集活动。(五)应征供应商应允许并授权配合财政部门通过大数据核查其有关信息真伪。(六)应征供应商不得为谋求电子卖场更多销售量、规避电子卖场监管风险,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重复入驻电子卖场,一经发现,将取消重复入驻的电商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入驻电子卖场。黑龙江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