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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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之二三、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其他个人贷款图1-5 个人贷款业务品种(一)个人住房贷款1.基本概念: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2.业务操作流程:(1)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B、年龄在18 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C、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D、具有合法收入;E、个人信用良好,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F、能够支付贷款人规定的首期付款;G、贷款人要求的

2、其他条件。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以下基本资料:A、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B、有效身份证明;C、婚姻状况证明;D、居住地址证明;E、职业及收入证明;F、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G、首付款凭证;H、购房合同或协议;I、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J、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有关资料;K、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资料。(2)贷款调查调查人员在收妥相关资料后,应对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与分析,调查人对贷款的真实性负责。调查人应与客户当面谈话,重点对客户身份、购房行为的真实性、所购住房的情况及还款能力等进行核实,同时讲明借款人的还款责任和义务,讲明贷款人对违约客户将

3、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内容。调查主要内容包括:A、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B、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C、借款人借款申请是否自愿属实;D、借款人的贷款用途是否真实;E、借款人是否已经支付了符合规定的首期房款;F、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是否稳定,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G、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价格是否与当时、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水平相符;H、借款人的抵押物是否足额有效,抵押物共有人是否出具抵押的书面授权文件;I、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是否出具了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J、借款人购买商品房价值的确定是否以该房产在该次买卖交易中的成交价或评估价的较低者为准;K、贷款人认为

4、有必要调查的其他事项。(3)贷款审查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A、贷款资料是否完整,要素填写是否规范,B、贷款资料信息是否合理、一致,购房行为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假按揭贷款嫌疑;C、借款人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D、借款申请人收入是否合法、充足,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E、贷款担保是否合法、有效和充足,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F、授信额度是否合理,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G、新建房是否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出具意见书,或委托独立的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H、再交易

5、房是否进行了独立评估;I、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审查的其他事项。(4)贷款审批与发放贷款人根据审查结果,综合考虑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贷款行有关规定,贷款风险是否可控,贷款担保是否安全、可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发放贷款;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退还材料,不予受理。3.有关政策规定及管理要求(1)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目前,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商业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基准利率的0.9 倍。(2)个人住房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还款方

6、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3)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房屋价格的80,其中,对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应由20%提高到30%;发放商用房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房屋价格的60,所购商业用房为竣工验收的房屋;发放二手住房贷款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房屋价格的70。此处所称房屋价格为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二手房价格是指二手房实际成交价格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4)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

7、,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5)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 年,商用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 年,二手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一般不得超过30 年。(6)建立信贷人员与部分借款人约见谈话制度,严禁由开发商代办个人购房贷款,杜绝“假按揭”贷款(7)贷款人应当建立重点地区房价监测与市场分析体系,关注市场风险,防范房价波动和房地产泡沫对金融体系产生的风险。(8)贷款人应当建立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相配套的业务操作规程、授权授信制度、审批制度、风险监测制度和不良贷款处置制度和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9)贷款人应将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

8、咨询系统,并建立与其他贷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4.主要风险点(1)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2)贷款是否为假按揭。(3)借款人是否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还款意愿。(4)抵押登记是否落实。5.监管要求(1)根据国家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应主要用于支持居民购买个人自用普通住房,严格控制用于投机、炒房的贷款及用于购买高档住房、别墅的贷款。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规定并遵照执行。(2)假按揭是个别开发商、企业或个人以虚假房屋交易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是造成目前银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的主要因素。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甄别、防范、监测和处置假按揭的机制,以及经办

9、行是否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3)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借款人资信评估办法和个人授信办法,借款人是否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还款意愿。(4)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抵押物,对保障贷款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核保机制和事后监督检查机制,是否加强了对抵押物价值和登记情况的审查,防范超值低压、重复抵押、售后再抵、抵后再售等骗贷行为。(5)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具有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相互独立的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制度,在贷款发放中是否存在超权限、超授信额度、化整为零审批贷款的现象。(6)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关于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贷款条件的

10、规定是否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二)个人汽车贷款基本概念: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个人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1.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2)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4)个人信用良好;(5)能够支付贷款人规定的首期付款;(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个人汽车贷款申请审

11、批表;􀁺 有效身份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 职业及收入证明;􀁺 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首付款凭证;􀁺 购车合同;(8)贷款用于购买客运车的,提供与当地公路管理部门签订的营运证明;购买货运车的,提供营运协议;购买工程车的,提供与当地工程主管部门签订的有关工程承包协议;(9)担保资料;(10)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资料。2.贷款调查调查人员收妥资料后,应对贷款的真实性、资料的完整有效性进行调查,调查要点包括:(1)借款人、保证人或抵(质)押人的资料是否完整、有效;(2)担保资料是否完整有效

12、;(3)申请资料中所填要素是否完整、准确;(4)购车协议或合同是否与银行指定的汽车经销商签订;(5)借款人购车行为及购车价格是否真实,其信用状况及还款意愿是否良好,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6)核实质押物的真实性及冻结止付状况,现场核实抵押物权属及抵押物价值的真实性,核查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和保证意愿的真实性;(7)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3.贷款审查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主要包括:(1)借款申请资料是否完整、有效;(2)借款人是否符合借款条件;(3)个人信息是否准确、真实;(4)担保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抵(质)押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5

13、)购车行为及购车价格是否真实;(6)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7)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审查的其他事项。4.贷款审批与发放贷款人根据审查结果,综合考虑借款人资信评级情况、贷款担保情况、车的性能及用途、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发放贷款;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通知借款人并退回申请资料。有关政策规定及管理要求:1.个人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2.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

14、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此处所称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3.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 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 年。4.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资信评级系统,审慎确定借款人的资信级别。对个人借款人,应根据其职业、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资信级别。5.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贷款人发放抵押贷款

15、,应审慎评估抵押物价值,充分考虑抵押物减值风险,设定抵押率上限。6.贷款人应直接或委托指定经销商受理汽车贷款申请,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检查及催收工作。7.贷款人应建立二手车市场信息数据库和二手车残值估算体系。8.贷款人应根据贷款金额、贷款地区分布、借款人财务状况、汽车品牌、抵押担保等因素建立汽车贷款分类监控系统,对不同类别的汽车贷款风险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各类汽车贷款的风险级别。9.贷款人应建立汽车贷款预警监测分析系统,制定预警标准;超过预警标准后应采取重新评价贷款审批制度等措施。10.贷款人应建立不良贷款分类处理制度和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计提

16、相应的风险准备。11.贷款人应将汽车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并建立与其他贷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主要风险点1.购车行为及购车价格是否真实。2.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是否符合要求。3.贷款抵(质)押物是否足值、合规,保证人是否具有足够的担保能力。监管要求1.个别机构和个人为套取银行资金,虚构购车事实或抬高购车价格,如果贷款人对此没有甄别,将使银行贷款面临风险。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建立相应防范机制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如与借款人和汽车经销商进行面谈的机制。2.个别借款人收入来源不稳定或信用状况不良,导致还款期内多次违约,使银行不良贷款增加。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建立了相

17、应的借款人资信评估系统和客户信息查询系统,以及该系统是否有效。3.抵(质)押物或担保人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贷款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核保机制并按此操作。4.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贷款投向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贷款条件是否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三)个人经营性贷款基本概念: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须用于该实体合法的经营活动。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等。业务操作流程:1.贷款申请受理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1)是中华人民共

18、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2)年龄在60 岁(含)以下,在贷款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6)在其经营领域有良好的从业记录;(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时,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如下资料:(1)个人经营性贷款申请审批表;(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3)个人收入证明、个人资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

19、;(4)担保资料;(5)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属于特殊行业,还须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6)企业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7)能反映近一年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以及详细地址;(9)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贷款调查调查人在收妥申请资料后,须通过查询贷款行客户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等了解借款人资信状况;须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判断借款申请是否自愿属实、告知借款人须承担的义务与违约后果;须上门进行抵押物调查,核实抵押物真实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权情况、变现能力和租赁情况等;了解其经营情况,核实贷款用途;根据调查情况对借款申请人

20、进行信用评级,测算还款能力,提出授信意见和贷款意见,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调查意见。调查要点包括:(1)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申请是否自愿、属实;(2)借款人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贷款用途是否合法、真实、合规,贷款期限是否短于经营期限。个人经营贷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4)抵(质)押物是否真实、足额、有效,抵押物评估报告是否真实,评估价格是否合理;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担保意愿是否真实、有效;(5)借款人在其经营领域是否有一定的从业经验与良好的从业记录;(6)了解经营实体资产和

21、负债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近一年经营状况是否良好、现金流是否稳定,有无严重财务问题或其他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问题。3.贷款审查审查人须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查,对贷款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虚假贷款嫌疑,审查调查人调查意见是否客观。审查要点包括:(1)申请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资料信息是否合理、一致;(2)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合规、资信是否良好、还款来源是否足额可信;(3)贷款用途是否合理、合法;(4)抵(质)押物是否合法、充足,是否易于变现,担保人是否符合条件;(5)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贷款金额是否在授信额度以内;(6)经营状况是否良好,经营活动所属行业是否有健康

22、稳定的发展前景。4.贷款审批与发放审批人应根据贷款调查、审查意见,综合考虑贷款风险状况,确定贷款金额、期限、成数、利率及担保要求等审批意见。经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贷款行应与借款人、抵(质)押人或担保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采取质押担保的,须办理有效质押冻结手续;采取抵押担保的,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抵押权证。贷款行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有关政策规定及管理要求:1.个人经营性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 年,对于特别优质客户,贷款期限最长可为5 年(含)。2.个人经营性贷款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可由贷款人根据市场状况、贷款风险、借款人资信及授信额度等因素确定。贷款成数

23、应根据贷款担保方式和风险程度确定。3.个人经营性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可根据规定进行适当上浮或下浮。4.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计息、结息方式可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确定。5.贷款人应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贷后管理,贷后管理包括贷后监督、贷后监测、贷后检查、违约贷款催收与处置等。6.贷款人应定期对贷款进行跟踪检查,应通过电话、上门和查询征信系统等方式,重点检查贷款用途真实性、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经营情况变化、抵押物价值变化情况等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7.贷款人应建立相应风险监测体系,对于贷款超过风险预警指标的,及时进行风险处置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主要风险点:1.贷款投向是否

2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借款人经营实体是否存在经营风险。3.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监管要求:1.个人经营性贷款应用于支持个体工商企业和私营经济发展,但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过热的行业,银行贷款将面临一定风险。监管人员应重点监管贷款人贷款投向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目标。2.由于个人经营贷款的还款来源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经营情况,因此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可能出现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因此,贷款人除须考查借款人个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外,还要审查借款人经营实体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和信用状况。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建立相应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对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进行认

25、真调查和审查。3.个人经营贷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等。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对贷款用途做出明确规定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4.贷款人应根据地区差异、市场状况、借款人资信状况、企业经营情况等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据此进行审查和审批。5.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及风险评价体系和风险处置制度,并根据相应规定进行管理。贷款操作流程是否合理,风险控制体系是否完善。(四)其他个人贷款业务其他个人贷款业务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

26、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个人质押贷款等品种。由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在操作流程、风险点和监管要求等方面与前述个人贷款业务品种近似,本教材不做重点介绍,学员可参照其他个人贷款业务品种进行学习和分析;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与个人质押贷款品种一般在个人贷款业务中所占份额较小,同时与其他个人贷款业务品种有一定程度交叉,本教材对该两个业务品种也只做基本介绍。个人助学贷款在操作流程、风险点和管理要求等方面与其他个人贷款品种有较大差异,这里重点介绍个人助学贷款。1.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人民币担保贷款。2.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 年以内、

27、金额较小,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3.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存款、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有效权利作质押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获得人民币贷款的业务。4.个人助学贷款:基本概念:个人助学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可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包括中央贴息贷款和地方贴息贷款。由于目前各商业银行助学贷款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本教材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进行介绍。业务操作流程:(1)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提交以下基本资料:个人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学习

28、成绩册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材料。(2)贷款调查调查人员收到学校交来的学生贷款申请资料后,审查借款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完备、齐全,并需审查核对如下事项:审查学校是否为本行签约高校,并核实是否超贷款额度;借款学生是否具备贷款条件;核对介绍人和见证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审核借款人所在学校在申请表上是否签署确认借款人提供资料真实性及同意申请贷款的审核意见及盖章。调查核实借款人借款用途、额度、家庭情况、资信状况及其证明资料,核实介绍人、见证人资格。(3)贷款审查审查人员从借款人资格、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贷款情况以及依法合规、市场分析、政策把握等方面对贷款能否发放进行评价,分别提

29、出审查意见。审查要点包括:申请资料是否完整;借款人资格、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填写是否完整、一致;贷款行的贷前调查工作是否合规、全面;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充分有效。(4)贷款审批与发放有权签批人审阅有关材料,根据调查、审查意见,综合考虑贷款风险,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授权权限签署审批意见,并根据合同约定发放贷款。有关政策规定及管理要求(1)国家助学贷款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办法。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 元的标准计算确定。(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

30、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 至2年后开始还贷,6 年内还清。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3)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4)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还款,也可采用分期还款,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5)贷款人要建立有效的还贷监测系统,并做好相关工作。要对借款学生积极开展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式;要及时为贷款学生办理还贷确认手续;加强日常还贷催收工作并做好催收记录;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

31、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人应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按期将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要风险点:(1)贷款人是否具有合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是否按协议作好相关工作。(2)还款约束机制是否建立。(3)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建立,并按规定进行专项资金拨付。监管要求:(1)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经办银行一经确定,由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与经办

32、银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贷款合作协议。中标银行要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贷款服务并及时足额地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贷款人是否具有合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以及是否按协议作好相关工作。(2)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控制由国家金融管理等部门、贷款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学校共同完成。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各方面是否已建立相应还款约束机制,并各司其职。(3)国家助学贷款实行风险补偿机制。根据政策规定,应按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监管人员应重点考查相应风险补偿机制是否已建立,并按规定进行专项资金拨

33、付。四、信用卡透支信用卡是发卡银行签发给那些资信良好的人士,用于在指定的商家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一种特殊信用凭证。根据信用卡发行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卡和公司卡(也称商务卡)。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进行信用消费、取现或其他情况,所产生的累计未还款金额。(一)个人银行卡透支基本概念。个人卡则发卡银行面向有稳定收入的个人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负责信用卡还款责任的是申请者本人。当个人卡持卡人利用个人卡的信用消费功能进行透支消费或取现时,所产生的累计未还款金额就称为个人银行卡透支,俗称信用卡透支。业务操作流程。国内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各家商业

34、银行在办理信用卡业务的具体流程和申请条件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应具有以下流程:客户申请 银行资信审查与评估并确定信用额度银行卡开户、发放等客户利用信用卡消费或取现产生银行卡透支银行监控客户用卡情况对预期的银行卡透支进行透支催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银行卡透支进行核销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银行卡进行止付或销户。有关政策规定和内部管理要求1.办卡基本条件中国大陆境内人士:(1)申请人年龄须在18 周岁至65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工作单位或固定住所在发卡机构所在地,收入稳定且在当地平均水平以上。(2)填写完整且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

35、武警警官证。提供其他银行要求的必须资料和银行要求的补充资料。2.办卡基本条件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士:(1)年龄在25 周岁至65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工作单位在发卡机构所在地,收入稳定且在当地平均水平以上。(2)填写完整且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外国人护照复印件;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中国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提供其他银行要求的必须资料和银行要求的补充资料。3.各家银行会在基本条件基础上出台具体规定,可以参考银行的相关文件4.申请人如不符合发卡条件的,可要求其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只限于发卡机

36、构所在地的银行定期存单,质押金额不得低于其账户信用额度。5.办卡过程。向发卡银行的当地发卡机构索取信用卡申请表,根据要求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银行要求的申请资料提交给发卡机构。发卡机构将对客户资料进行调查和资信评估,审核后为符合办卡条件的客户发卡。有时,各商业银行还可根据征信的需要,要求客户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一般客户申请信用卡的渠道有发卡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信函邮寄等。主要风险点。个人信用卡透支本质是一种个人日常消费贷款。是一种无担保、小额循环消费信贷产品,其业务本质是一种资产业务。从产品特性看,信用卡所具有的信用消费功能决定了其风险特性,银行必须建立资信审核、风险监控、透支

37、催收等一整套严密的业务处理流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风险防控,业务运营成本较高。信用卡有着高达18%的透支利息率,在有些国家更是高达24%,再加上透支带来的滞纳金、超限费、透支消费回佣等各项收入,决定信用卡产品本身的收益率水平远高于传统信贷业务。信用卡与生产经营性贷款、其他一般消费贷款存在显著差异,风险管理模式也有很多不同:首先,信用卡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用于个人的日常生活消费,不包括购买生产资料的行为,因此信用卡业务的特点是:客户更为广泛,单户透支金额小,贷款时间、额度不固定并随还款金额自动恢复;而生产经营性贷款是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其特点是单笔贷款金额较大、逐笔

38、审批、重视行业发展前景。其次,个人一般消费贷款,如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往往要求提供保证或抵押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与此相比,信用卡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无担保,是一种完全凭借个人信用权衡风险程度的贷款,更加注重第一还款来源,信用卡持卡人稳定的收入是唯一的还款来源,对持卡人的道德品质和信用意识更为关注。信用卡业务机制是适应信用卡特点的,但如果将这一套机制用于管理其他类型的贷款,将超出发卡机构自身所具备的风险管理能力,无法确保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问题的不断积累,必将导致巨大的风险损失。信用卡的无担保循环信贷的产品特性和贷款实际发生的非计划性、无固定场所、授贷个体多、单笔金额小

39、等特点,决定了信用卡是一项风险较高的业务。只要经营信用卡业务,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恶意透支和信用卡欺诈行为。作为信用卡产品的经营者,要认识到正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通过制定适当的风险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加以调整,运用科技和数理统计手段,探寻风险与收益的对应规律,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上,实现收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单纯追求损失最小化或“零风险”。信用卡的风险管理能力应是经营风险的能力,而不是逃避风险的能力。信用卡业务不能回避风险,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它所能够做的只是管理风险,是如何去识别风险、如何去判断风险的大小、如何去分散风险、如何为风险提供相应的保障。必须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风险,是

40、指业务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而不是背离信用卡本质和运作规律导致的异常风险。风险管理要面向业务处理的全过程。包括事前的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策略,事中的发卡审核、交易监控以及事后的透支催收等各个环节。例如,在产品设计环节,应充分评估每一项产品设计功能的风险特性,在产品尚未投放市场之前就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潜在风险加以控制;在市场营销环节,在制定市场营销方案过程中就要充分考虑营销对象和手段中存在的风险点,通过市场营销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使市场营销方案合理定位目标客户群体,提高市场营销资源的应用效率;在审核作业环节,注重对申请人的资信审查上,从源头上选择好客户、把好风险第一关;在交易监控

41、环节,要能及时甄别异常交易、调查交易行为。采取相应措施,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在发卡环节,确保客户安全收到磁卡和密码;在透支催收环节,应综合分析客户拖欠行为,针对资产账龄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催收方式和策略,提高催收成效,尽可能减少资产损失。通过上述对业务流程的有效控制,逐一管理潜在风险,减少冲突和内耗,有效提高业务运作效率,从而真正实现由被动的风险防范向主动的风险控制的转变。监管要求。银行卡透支本质是一种个人贷款,因而个人贷款所具有的一切风险特征其都具备。但信用卡贷款不同于普通的个人贷款,具有的单笔透支金额小、客户数量多等决定了对信用卡风险控制必须是总量控制,而不是单笔核算其风险。1.严格控制发

42、卡机构不良透支占比控制比例(180 天以上预期透支额/信用卡不良透支总额),对不良透支超标的发卡机构给予业务警告、停牌等。密切关注不同逾期档次的不良透支余额(占比)的每月迁移情况。2.健全岗位设置,建立全过程风险防范机制针对信用卡业务是无担保个人消费循环信贷这一本质,整个风险防范流程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一份申请表需要经过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等阶段才给予正式发卡,在客户用卡过程中有专人进行用卡情况监控,在发生透支风险后,有专人催收。风险控制部门须针对信用卡业务有风险隐患的各环节,出台有关制度、作业指引和流程规范,明确各环节的岗位设置与职责,对发行信用卡的资信审查、信用额度核批、风险

43、监控、透支追收、不良资产处置等提出了具体作业要求。3.规范作业,严格信审,全过程控制信用风险针对社会征信体系的不健全,资信调查人员灵活运用各种电话调查技巧核实申请人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员利用各种查询系统,加强与同业沟通交流,强化对申请人真实性确认和对不良客户的甄别。审批人员根据客户情况综合衡量决定是否给予发卡,并合理核定信用额度。注重申请人自身的状况和其第一还款来源,将风险控制的着力点转向从特定优势行业和特定职业群体中寻找目标客户,采取主动营销方式发卡,更有利于风险控制。对持卡人用卡过程实行集中、实时监控,对异常消费进行预警提示,发现异常交易及时处理,对潜在风险及时预防和化解。对发生逾期的

44、透支,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采取友情提醒、取消未用的透支额度、信函催收、上门催收以及发律师函、司法诉讼等多种形式化解风险。4.加强业务检查力度,确保防范操作风险建立专业检查辅导员队伍,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发卡机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对高风险环节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风险管理工作不力,违规操作的责任人员和直接主管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信用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二)单位卡透支基本概念。公司卡(商务卡,下同)是向企事业单位、团体、部队、学校等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信用卡,其申请人是单位,负责信用卡还款责任的是申请单位;

45、当公司卡持卡人利用公司卡的信用消费功能进行透支消费时,所产生的累计未还款金额就称为公司卡透支,俗称单位卡透支。业务操作流程。公司卡业务流程同个人卡业务流程基本一致,如此分类仅是发卡对象的不同,一个是对个人发卡,一个是对单位发卡。其业务流程同个人卡基本一致,分为:客户申请 银行资信审查与评估并确定信用额度银行卡开户、发放等客户利用信用卡消费或取现产生银行卡透支银行监控客户用卡情况对预期的银行卡透支进行透支催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银行卡透支进行核销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银行卡进行止付或销户。有关政策规定和内部管理要求1.发卡机构须向有关部门核实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2.对商务卡透支超过还款期的,应通过电话提醒还款;对超过还款期30 天的,应上门调查;对超过还款期60 天以上的,要及时止付,必要时采取司法催收;对超过还款期90 天以上的,要立即采取司法途径催收。3.发卡机构要及时掌握客户的经营和信用状况,根据市场、监控、催收等有关岗位人员提供的信息,建立商务卡客户联系制度。4.对发现异常交易的,发卡机构要立即与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情况。5.应建立商务卡用户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客户的账户信用额度,持卡人姓名、卡号及每卡信用额度,对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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