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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SHPQ-2标段)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实施细则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三月目 录1 总 则52 组织管理72.1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72.2 单位职责83 工作流程与工作内容113.1 准备阶段113.2 观测阶段143.3 评估阶段173.4 成果报告形式194 沉降变形测量224.1 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224.2 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234.3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244.4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264.5 测量工作具体要求274.6 特殊环境下沉降观测295 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315.1 观测断面及观测
2、点的设置原则315.2 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345.3 观测技术要求376 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406.1 观测点的设置原则406.2 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446.3 观测技术要求457 过渡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497.1 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497.2 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497.3 观测技术要求498 线下工程沉降评估508.1 路基工程沉降评估508.2 桥涵工程沉降评估518.4 过渡段工程沉降评估538.5 区段工程综合评估539 数据传输流程与数据管理549.1 数据传输流程549.2 文件管理与格式要求579.3 数据录入与输出管理5810 检查与考核6
3、5附件一:准备工作检查表与结果验收表66表1 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准备工作检查记录表66表2 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结果验收记录表67附件二:附表68附表1 观测断面与观测点工程属性信息表68附表2 路基沉降观测数据统计表(沉降观测桩)69附表3 路基沉降观测数据统计表(沉降板)70附表4 路基沉降观测数据统计表(单点沉降计)71附表5 路基沉降观测数据统计表(剖面沉降管)72附表6 路基边桩位移观测数据统计表73附表7 路基DCM结构沉降自动监测数据统计表74附表8 桥梁承台沉降观测数据统计表75附表9 桥梁墩(台)沉降观测数据统计表76附表10 涵洞沉降观测数据统计表77附表11 桥梁梁部徐变观测数
4、据统计表78附表12 沉降设计值表79附表13 断链表80附件三:观测数据处理文件格式要求81附件四:沉降观测手簿86附件4.1 沉降观测手簿封面格式86附件4.2 沉降观测手簿副封面格式87附件4.3 沉降变形观测外业情况记录88附件4.4 电子水准测量记录手簿89附件4.5 基准点台账表90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SHPQ-2标段) 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实施细则1 总 则1.0.1 为分析、预测、评估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SHPQ-2标段)路基(含过渡段)、桥梁、涵洞等线下工程最终沉降量和工后沉降(不含区域地面沉降),合理确定无砟铺设时间,确保铺设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1.0.
5、2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SHPQ-2标段)线下工程施工期及正式验收通过前的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未包括的内容,应按相关现行铁路设计规范、规定、标准执行或另行研究确定。1.0.3 沉降变形观测数据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监测手段取得,且必须真实可靠,能全面反映线下工程实际变形特征。1.0.4 沉降变形评估方法应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地质情况、工程措施确定,能够准确预测结构物工后沉降。评估应综合考虑沿线路方向各种结构物间的沉降变形关系,以区段为单位实施。1.0.5 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是确定轨道铺设关键时间节点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需加强“零周期”(即初始值)的过程控制。1.0.6 沉降
6、变形观测过程中必须与评估紧密结合,加强动态协调,以及时发现沉降异常情况。1.0.7 评估工作依据如下:(1)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2)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工管技200977号);(3)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J1942-2014);(4)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7)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8)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9)客运
7、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16-2007);(10)铁路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TB 10106-2010);(11)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12)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1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18314-2009);(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15)关于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工程测量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铁建设函200842号);(16)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测量控制网管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20号);(17)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
8、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 (18)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 (19)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4-2010);(20)新建商合杭铁路客运专线SHPG-2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21)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的技术政策、标准和管理规定;(22)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沉降变形观测评估招标文件。2 组织管理2.1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2.1.1 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线下工程沉降观测与评估领导小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沉降评估单位等各方成立工作小组。业主单位沉降评估领导小组设计单位沉降
9、观测工作小组施工单位沉降观测工作小组监理单位沉降观测工作小组评估单位沉降观测工作小组图2.1-1 评估工作组织结构设置图2.1.2 人员要求1、领导小组:由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工程管理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分管副部长、技术装备部部长、安全质量部部长及段落指挥部负责人、评估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主管领导组成。2、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小组:由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任组长,公司工程管理部、段落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技术装备部有关人员组成。3、设计单位工作小组:由项目总体任组长,路基、桥梁、测量
10、设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4、施工单位工作小组:指挥部负责统一管理,由局指总工任组长,各项目部总工任副组长;各项目部成立专职沉降变形观测队或项目部统一成立沉降变形观测队,设专职沉降变形观测队长。5、监理单位工作小组:由监理单位总监任组长,分管副总监任副组长,监理项目部配备3名以上专职测量工程师,成立沉降变形平行观测小组,分别负责平行观测和施工观测的监督,控制线下所有沉降变形观测的过程与成果的质量。6、评估单位工作小组:由评估单位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评估技术专家任总评估师。7、由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沉降变形评估单位中铁四院沉降变形
11、评估项目部对SHPQ-2标段沉降变形观测结果进行汇总,并根据经沉降变形观测各级职能控制部门签署确认的资料进行回归分析、预测,沉降变形工作小组对沉降变形进行评估。2.2 单位职责2.2.1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SHPQ-2)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观测数据及评估结果的齐全、完整、真实、可靠。2.2.2 各方职责如下: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轨道铺设条件的评估工作,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评估等单位实施。评估过程中各方应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观测数据及评估结果的真实、可靠。(1)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及本细
12、则的规定。(2)重点做好沉降变形控制工程施工图审核、设计技术交底的组织和建设管理,指导编制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纳入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之中。(3)组织沉降变形设计文件的现场核对工作。(4)审查评估单位的资质、人员配备。(5)组织沉降变形观测装置施工质量验收工作。(6)组织沉降变形观测量测数据的检查工作。(7)制订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实施细则。(8)组织沉降变形评估工作。(9)组织沉降变形观测装置、测量和评估成果的竣工资料移交工作。(10)组织沉降变形异常地段的技术研讨。2、设计单位(1)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2)提交线路设计纵断面图、工程地质纵横断面图、
13、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勘测控制网;线下工程变形观测断面、观测点布置等要求;变形计算报告,包括不同阶段的设计沉降值等。(3)参与制订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实施细则。(4)按规定向参建单位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和答疑工作,做好现场施工配合,加强现场地质、水文、环境等方面的确认工作。(5)根据变形观测结果,对设计预测沉降进行实时修正,并将设计预测的结果提交建设单位。(6)参与沉降变形评估工作。3、施工单位(1)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2)参与制订变形观测和评估工作实施细则。(3)现场核对设计文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检查和验收等工作。(4)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编制
14、沉降变形专项施工组织设计。(5)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标准,选择合理的沉降变形装置。(6)配备观测人员、仪器和设备。(7)建立沉降变形监测网,按设计要求埋设观测点,并负责观测设施的保护。(8)按规定的项目和频次进行全过程观测和记录,对变形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平差和分析,提供观测成果数据,对观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负责。(9)对沉降异常地段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单位。(10)按要求进行复测。(11)参与沉降变形评估工作。4、监理单位(1)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2)参与制订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实施细则。(3)全面监督检查沉降变形监
15、测网的建立及保护,确保各种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的工作状态符合相关要求。(4)对变形观测过程进行工作检查、监督和质量审核,对重要环节进行旁站监理。(5)对观测单位的数据处理及其成果进行审核,并及时签署确认。(6)对沉降变形进行同步平行观测,一般地段平行观测的数量应不少于总测点的10%,对于地质复杂、沉降变化大以及过渡段等区段,平行观测的数量不应少于30%。及时与施工单位观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7)参与沉降变形评估工作。5、评估单位(1)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现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2)参与制订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实施细则。(3)建立沉降变形观测和评估数据库,统一全段变形观测数据的统计
16、整理形式,制定相关记录表格。(4)接收变形观测成果,确定铁路工程变形评估方法,及时进行分析、预测、评估。(5)及时提交评估报告,并对异常沉降区段进行原因分析。963 工作流程与工作内容3.0.1 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观测阶段与评估阶段。3.0.2 各方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各阶段成果报告内容要符合细则要求。3.1 准备阶段3.1.1 工作流程如图3.1-1所示。3.1.2 对应流程图上编号工作内容如下:1、人员培训(1)施工单位自身对测量技术人员进行测量要求技术培训;(2)监理单位自身对测量技术人员进行测量要求技术培训。2、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料给建设单位:主要包括
17、以下资料(1)制定并提交全段沉降变形观测技术方案;(2)提交全段设计地质纵断面图(电子文档);(3)提交全段沉降变形观测点、观测断面、观测网布置图;(4)提交沉降计算方法和参数选取;(5)线下工程不同结构物、不同阶段(路基、墩台、涵洞)的沉降计算值、梁体徐变设计计算值;(6)提交全段的工程类型表;(7)提交全段(段)断链桩号表;(8)参与制定对特殊工点、特殊情况与特殊结构的沉降变形观测方案。3、技术交底: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明确技术要求(1)观测断面和观测点设置要求;(2)观测设备埋设要求;(3)对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频次提出明确要求;(4)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图3.1-1 准备阶段
18、工作流程图4、各施工单位编制线下工程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人员、设备情况;(2)观测组织机构,按单位工程落实到负责人;(3)沉降变形观测仪器名称、型号及数量;(4)明确线下工程观测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法;(5)明确资料整理与提交文件的技术要求;(6)特殊工点与特殊情况需单独制定沉降变形观测方案。图3.1-2 观测网平面布置示意图5、监理、评估单位核查是否满足要求监理单位主要核查:(1)施工单位的观测人员、设备是否能够满足观测要求;(2)观测断面与观测点设置是否满足技术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3)观测设备埋设是否满足技术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4)施工单位的观测组织机构与人员是否能满
19、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评估单位主要核查:(1)观测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法是否满足实施细则要求;(2)测量内业资料整理与提交文件是否满足实施细则要求;(3)特殊工点与特殊情况的观测方案精度是否满足要求。6、施工单位建立变形观测网(1)观测网平面布置示意图,应明确基准点、工作基点与线下工程结构物相对位置,明确路基、桥梁、过渡段等结构物观测点的里程,如图3.1-2所示;(2)填写观测断面及观测点位置与工程属性信息,详见附表1;(3)填写基准点与工作基点信息表,详见附表4.5。7、施工单位埋设观测设备(1)按技术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埋设观测设备;(2)观测点标志要醒目,并由测量小组专门负责测点的保护与调整。
20、8、监理单位核查是否满足要求:(1)核查观测网布置是否满足要求;(2)核查观测设备埋设是否满足要求。3.2 观测阶段3.2.1 工作流程如图3.2-1所示。3.2.2 对应流程图上编号工作内容如下:1、施工单位观测(1)原始观测资料必须随观测进度整理,严格执行签署制度;(2)必须确保观测质量和观测时效。每个测段的资料测完后,必须在当天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如发现测量精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应马上组织在次日进行重测;(3)及时对沉降结果进行分析,当发现测点观测数据异常时(如墩台隆起或沉降突然加大等),应采取措施对观测结果进行核查,排除人为因素后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监理单位;(4)对大面积水域中的水中墩观测
21、等特殊情况单独制定沉降变形观测方案,报监理单位、评估单位、建设单位审批;(5)按实施细则要求定期对沉降检测网的工作基点进行复测;(6)随观测进度同步整理资料,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文件格式和时间要求提供观测文件。图3.2-1 观测阶段工作流程图2、监理单位平行观测(1)由专业监理人员采用与施工单位观测人员“换手复测”的方式同步进行;(2)平行观测数量要求:一般地段为施工单位总测点数的10%,对于地质复杂、沉降变化大以及过渡段等区段为施工单位总测数的30%;(3)平行观测地段应集中选择关键地段进行,避免太过分散,要求获取某测段完整的沉降变形观测资料与施工单位同测段的观测资料进行对比,由各监理、设计单
22、位根据设计资料共同确定位置;(4)监理单位“换手复测”要求:采用相同的水准路线,可利用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但必须独立观测,以校核施工单位观测成果,严禁直接利用施工单位的置镜观测来读取数据;(5)对原始观测资料和各项记录表格要随观测进度及时整理;(6)如发现测量数据与施工单位存在较大的误差时,应及时分析、查找原因;(7)当核实确定观测点数据异常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评估单位。3、是否存在问题(1)因各种因素引起的工程措施无法按设计要求时间实施,如路基预压时间不足;(2)因工期因素引起的观测时间无法满足要求;(3)观测变形明显大于设计值;(4)区域沉降、地震、自然灾害等引起水准点
23、和工作基点发生较大变化;(5)各方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问题等。4、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解决问题(1)对一般技术问题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各方研究解决;(2)对重大技术问题组织专家组进行专题研究解决。5、施工单位完成沉降变形观测报告(1)按区段完成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及自评报告,其具体内容详见3.4节要求;(2)监理单位核查线下各单位区段沉降变形观测工作报告与自评报告是否提交齐全、是否真实可靠,核实后对其进行签字确认;(3)监理单位同步提供线下工程沉降变形平行观测报告与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监理工作报告。6、施工单位提交评估申请(1)区段观测报告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评估申请;(2)监理单位
24、进行核查并签字确认。3.3 评估阶段3.3.1 工作流程如图3.3-1所示:3.3.2 对应流程图上编号工作内容如下:1、建设单位编制评估计划(1)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铺轨施工组织情况按工期编制评估计划;(2)建设单位核实线下各单位区段沉降变形观测工作报告与自评报告是否提交齐全。2、评估单位进行沉降变形评估工作(1)核查各单位报告内容是否齐全;(2)根据不同的结构物、地质情况、地基处理措施的观测资料确定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3)评估单个测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综合评估区段能否满足铺轨条件。3、评估单位提交报告给建设单位(1)评估单位汇总各方资料后,综合分析,完成区段沉降变形综合评估报
25、告;(2)区段沉降变形综合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下节。4、评估单位完成数据库文件提交给建设单位(1)按EXCEL文件格式和CAD文件格式提供单个测点数据库;(2)按CAD文件格式提供区段沉降变形。5、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1)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各方参加;(2)建设单位邀请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领域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3)评估单位负责选择有代表性的区段,专家评审后其余段落按审查意见原则相同处理。6、沉降变形是否符合设计值:专家组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沉降变形观测方法及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图3.3-1 评估阶段工作流程图(2)评估方法是否合理;(3)报告内容是否完善真实
26、;(4)观测时间不足情况的评估是否合理;(5)区域沉降和桥梁徐变结论是否合理。7、沉降观测至交验(1)铺轨后重新设置观测点;(2)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观测。8、评估单位在交验前再次进行综合沉降评估(1)建设单位根据交验时间安排评估计划;(2)评估单位按前列要求再次进行沉降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对存在问题地段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措施。3.4 成果报告形式3.4.1 施工单位完成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及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评估区段范围、工程类型、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特殊地质、地基处理情况等;2、监测网布设及测量情况:(1)区段观测网平面布置示意图;(2)观测断面与观测点工程属
27、性信息表(见附表1);(3)使用仪器的名称、标称精度、仪器年检情况,沉降观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测量精度标准与测量组织机构、测量实施情况等;(5)观测基桩和观测点的保护情况,标示设置情况;(6)电子水准测量记录手簿(见附件4.4);(7)测点的沉降数据统计表(见附表1附表13);(8)测点的时间荷载沉降曲线与时间荷载沉降速率曲线;(9)特殊情况说明:对沉降观测过程中沉降观测的数据是否出现异常点,埋设的沉降观测元件是否曾遭受过破坏,何时被破坏,何时修复,说明如何加强现场管理与技术管理,及时分析发生异常的原因,如何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观测数据真实可靠;(10)对区段内沉降变形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28、(11)对区段内沉降变形观测数据的正确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自我评价;(12)总体说明实测沉降值是否与设计值相符、是否有差异及最大差异值、最小差异值,参照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下称手册)工管技200977号文自我评价各项沉降变形指标值及预测沉降值是否达到铺设轨道的要求。3.4.2 监理单位编写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监理工作报告1、监理单位沉降观测组织机构,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的配置情况;2、审查施工单位监测网布设情况、测设精度、观测断面布设、观测频率等是否满足要求;3、审查施工单位使用仪器的精度标准、仪器年检情况,沉
29、降观测人员持证上岗等是否满足要求;4、要说明观测基桩和观测点的保护情况,施工单位对丢失或损坏的观测桩的恢复情况,沉降观测点标示设置以及对观测数据出现的异常点的处理情况等;5、要说明对原始测量资料监理检查、签署情况;6、要说明对平行观测的监理检查情况;7、对施工单位沉降观测工作及成果的总体评价。3.4.3 监理单位编写线下工程沉降变形平行观测报告1、要说明平行观测断面设置情况,核查基准点、观测仪器检校核对以及观测频率情况;2、原始测量记录,同施工单位观测记录表格;3、测点的沉降记录表,同施工单位观测记录表格;4、要说明平行观测成果与施工单位观测成果的对比分析情况,对于观测值异常情况的分析处理情况
30、;5、对于施工单位观测数据进行总体评价。3.4.4 设计单位编写线下工程沉降计算分析报告1、说明评估范围内地质及工程设计概况,沉降观测设计概况等;2、说明不同结构物采用的沉降计算方法,根据观测结果修正计算值采用的方法;3、完成计算沉降表,提供观测断面初始计算沉降值和修正后的计算沉降值。3.4.5 评估单位编写线下工程区段沉降变形分析评估报告1、评估区段概况,包括工程概况、地质概况、测点概况、测量实施概况等;2、观测断面和观测点及测量网的平面布置图与工程结构的纵断面;3、根据精测网复测结果对观测高程的调整情况;4、测点的荷载沉降时间变化曲线;5、测点的荷载沉降速率的变化曲线;6、合理的评估方法的
31、确定;7、区段纵断面工程类型与基础沉降沿线路纵向的分布图表;8、对存在问题的测点及区段的专题报告;9、关于区域沉降和桥梁变形的专题报告;10、评估区段是否达到铺设轨道条件。4 沉降变形测量4.0.1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SHPQ-2标段)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以桥梁、路基等结构物的垂直位移观测为主,水平位移监测根据路基(含过渡段)、桥涵工点具体要求确定。4.0.2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SHPQ-2标段)工程测量的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0.3 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建立独立的变形监测网,覆盖范围一般不宜小于4公里,基准点选择应优先考虑利用CP、CP和水准基点。4.0.
32、4 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充分利用CP、CP和水准基点作为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的工作基点。4.0.5 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时,应符合现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铁路工程测量技术的有关规定。4.1 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4.1.1 本线沉降变形测量按三等规定执行(相当于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要求),对于技术特别复杂工点,可根据需要按二等的规定执行(相当于国家一等水准测量要求)。表4.1-1 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垂直位移测量水平位移观测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相邻沉降变形点的高差中误差(mm)沉降变形点点位中误差(mm)二等0.50.33.0三等1.00.56.0BM1123BM2返测往测
33、图4.1-1 测量线路示意图4.1.2 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每次观测均形成闭合检验条件。4.1.3 根据国家一、二、三等水准测量规范,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环闭合差和检测高差较差的限差应不超过表4.1-2的规定。表4.1-2 往返测各项限差要求注:K测段,区段或路线长度,km; L 附合路线长,km; F 环线长度,km; R 检测测段长度,km。4.2 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4.2.1 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一般按沉降变形等级三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垂直位移监测网用分级布网
34、等精度观测逐级控制的方法布设。对于技术特别复杂、垂直位移监测沉降变形测量等级要求二等及以上的重要桥梁工点,应独立建网,并按照沉降变形等级二等(国家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或进行特殊测量设计。4.2.2 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按下表执行:表4.2-1 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测量等级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每站高差中误差(mm)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检测已测高差较差(mm)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二等0.50.13DS05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三等1.00.3DS05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
35、量的技术要求施测。注:F 附合线路或环线长度,km。 R 检测已测测段长度,km4.2.3 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一般按独立建网考虑,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进行施测,并与施工平面控制网进行联测,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的相互转换。4.2.4 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本线水平位移监测按三等规定执行,对于软土地基等设计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复杂工点,可根据需要按二等的规定执行。表4.2-2 水平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等级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平均边长(m)测角中误差()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作业要求一等1.53000.71/250000按国家一等平面控制测
36、量要求观测1501.01/120000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二等3.03001.01/120000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1501.81/70000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三等6.03501.81/70000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2002.51/40000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四等12.04002.51/40000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4.3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4.3.1 沉降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观测点三类,其布设按下列要求:1、基准点。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基准点使用全线的基岩点、深埋水准点、CPI、CPII和二等水
37、准点,增设时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相关要求执行。基准点标石埋设规格应符合图4.3-1的规定。2、工作基点。要求埋设在稳定区域,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工作基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时,可基本保证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需要。注:1盖;2砖;3素土;4贫混凝土;5冻土线图4.3-1 基准点标石埋设图3、沉降变形点。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
38、,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沉降变形点按路基、桥涵等各专业布点要求进行。4.3.2 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4.3.3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但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为了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本次技术方案设计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6个月进行1次,尽可能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在区域沉降地区应每3个月进行1次复测。4.3.4 在区域沉降地区内,应
39、对工作基点的沉降量进行监测,如果在两次复测期间,发现工作基点变形超出2倍中误差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评估单位,并提交观测资料。经核实后应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的各期实测高程进行修正。4.4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4.4.1 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验,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沉降变形的参考点,并应有一定数量稳固可靠的点以资校核。4.4.2 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4.4.3 每次沉降变形观测时应符合:1、严格按水准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首次(即零周期)观测应进行往返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经严密平差处理后的高程值,作为变形测量初始值。2、参与观测的
40、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并固定观测人员。3、为了将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减到最小,达到提高精度的目的,各次观测应使用同一台仪器和设备,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准尺,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进行,观测路线必须形成附合或闭合路线,使用固定的工作基点对应沉降变形观测点进行观测。实行“五固定”即“固定水准基点、工作基点、固定人、固定测量仪器、固定监测环境条件、固定测量路线和方法”,以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5、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次完成,中途不中断。4.4.4 特殊情况下处理方法:1、针对低矮桥墩、
41、异型桥墩,空间小,尺子不能直立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在测量厂家定制短尺进行测量;也可采用倒尺的方法进行,但需要注明,避免数据处理错误。2、对基坑太深引起的尺长不够,高涵洞路基未填筑时高程不好传递等类的特殊问题,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实施方案,由监理单位确认。4.4.5 沉降观测均采用精密电子水准仪,不得采用光学水准仪。4.4.6 测段观测完成后,必须及时整理观测数据。4.4.7 当发现沉降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必须首先自查,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并提交自查分析报告。4.4.8 在观测过程中,应做好一些重点信息的记录,如对架梁、运梁车通过、天气情况、地下水影响情况等的
42、记录,利于对结构变形特性的分析和异常数据的分析。4.5 测量工作具体要求4.5.1 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对线下工程变形点的观测必须采用闭合或附合水准路线,严禁采用支水准路线或中视法,水准路线经过的工作基点或基准点数量不得少于两个。4.5.2 应使用DS05级及以上的电子水准仪,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检定期内。水准仪与水准尺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经常规检校合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均不超过15。仪器各种设置正确,其中有限差要求的项目按规范要求在仪器中进行设置,并在数据采集时自动控制,不满足要求的应根据仪器的提示进行重测。4.5.3 外业测量一条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
43、器和转点尺垫,并沿同一路线进行。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按照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二等水准有关要求执行。观测时,视线长度50m,前后视距差1.5m,前后视距累积差6.0m,视线高度0.5m,测站限差: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mm,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mm,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使用数字水准仪读记至0.01mm。4.5.4 观测时,一般按后-前-前-后的顺序进行,对于有变换奇偶站功能的电子水准仪,按以下顺序进行:1、往测:奇数站为后前前后 偶数站为前后后前2、返测:奇数站为前后后前 偶数站为后前前后4.5.5 每一测段必须为偶数测站结束。晴天
44、观测时给仪器打伞,避免阳光直射;扶尺时借助尺撑,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标尺垂直。4.5.6 观测前30min,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处,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对于电子水准仪,进行不少于20次单次测量,达到仪器预热的目的。测量中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20%;观测时用测伞遮蔽阳光,对于电子水准仪,施测时均装遮光罩。4.5.7 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严格置平。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时,使其中两脚螺旋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螺旋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一般为接近一条直线。4.5.8 观测过程中为保证水准尺的稳定性,选用2.5kg以上的尺垫,水准观测路线必须路面硬实,观测过程中尺垫踩实以避免尺垫下沉。同时观测过程中避免仪器安置在容易震动的地方,如果临时有震动,确认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再激发测量键。水准尺均借助尺撑整平扶直,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确保水准尺垂直。4.5.9 当相邻观测周期的沉降量超过限差或出现反弹时,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4.5.10 数据处理时,闭合差、中误差等均满足要求后进行平差计算,水准路线要进行严密平差,选用经鉴定合格的软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