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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外贸企业检验检疫知识宣讲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9月目 录第一讲:原产地业务及通关便利3第二讲: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10第三讲: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工业品出口面临的问题与对策14第四讲:保安全 促发展 全力支持农产品出口20第五讲:履行职责、携手合作,全面提升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促进食品贸易的健康发展26第六讲:进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及作用31第七讲:近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37第一讲:原产地业务及通关便利一、原产地政策介绍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

2、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证明商品的经济国籍。原产地证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2. 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3. 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4. 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5. 证明货物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目前,各地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一般原产地证,普惠制原产地证,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中国-新西兰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一)一般原产地证书(CO证书)各国根据各自的原

3、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实施管理和征税,确定准予放行否,实施数量限制否,实施反倾销否等等。一般来说,各国海关对持有一般原产地证的货物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正常情况下,符合我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货物出口至任何国家/地区均可申请一般原产地证书。(注:对仅在中国加工装配或转口,不符合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的产品可以申请签发加工装配证书或转口证书)。(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证书)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相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官方凭证。普惠制,

4、全称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制度,即享受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关税待遇。目前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有39个:欧盟27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土耳其,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三)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是订有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国家的签证机构签发的享受

5、成员国关税减免待遇的官方凭证。1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现有成员国为中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2005年11月2日,在北京举行的曼谷协定第一届部长级理事会上,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对列入本国减让表的原产于所有其他成员国的产品给予关税、边境费和非关税的优惠待遇。根据2005年税则计算,我国可享受印度570项6位税目、韩国1367项10位税目、斯里兰卡427项6位税目和孟加拉209项8位税目产品的优惠

6、关税。我国可享受的优惠关税待遇(2005年海关税则)成员国税目号税目位数平均关税减让幅度主要产品印度5706位33%化工产品、木制品、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等韩国136710位35.7%机械电气产品、塑料制品、精密仪器等斯里兰卡4276位20%塑料、皮革、纸类、钢铁和机械电气产品等孟加拉2098位14%化工产品和机械电气产品等2008年我国享受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关税待遇出口商品约62.78亿美元,同比增长42.95%,主要商品为服装、机电产品、鞋类、钢铁、皮革制品、玩具、陶瓷产品等。自2006年9月1日起,我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对出口至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成员国(孟加拉、印度、韩国、斯里兰

7、卡)降税清单内的货物签发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E)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ASEAN)的简称,有10个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2002年11月4日,我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启动自贸区建设的进程。 2004年11月,双方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并于2005年7月开始相互实施全面降税,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

8、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根据我国海关统计,2007年我国与东盟贸易总额达到2025亿美元,同比增长25.9%。2008年上半年,双边贸易额达1158亿美元,同比增长25.8%。自2005年7月20日起,我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至东盟国家的产品签发FORM E证书。3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2003年1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签订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2005年4月签署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协议,2006年11月签署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根据自贸协定,2007年7月1日起,中国与巴基斯坦全面启动降税进程,双方将分两个阶段实施降税

9、。第1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5种类别,以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我国可享受的优惠关税待遇(第1阶段)类别降税幅度占巴税目总数8位税号主要产品第1类协定生效后3年内降为零36%2423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第2类协定生效5年内削减到05%20%1338机电产品、农产品、化工产品等第3类协定生效5年内削减50%2%157水产品、化妆品、陶瓷等第4类协定生效5年内削减20%26%1768蔬菜、水果、服装、塑料、棉机织物等第5类暂不进行关税减让15%1025纺织品、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家电产品等第二阶段是指从协定生效第6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实施情况进行审评的

10、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双方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扩大的关税减让范围对出口至巴基斯坦的货物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F)2005年11月18日,中国和智利签订中智自贸协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智自贸协定。协定实施来,中智双边贸易一路走高,经济合作持续深化,两国真正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根据协定,经过两个阶段的关税减让,我国先后取消4753种智利产品关税,智利也将我国5891种产品关税降为零,主要涉及化工品、纺

11、织品和服装、农产品、机电产品、车辆及零件、水产品、金属制品和矿产品等。2007年两国贸易额达147亿美元,增长率从实施前的20%提高到了目前的65%,双方提前实现了贸易额突破百亿美元的目标。2007,我国高科技产品和机电产品对智出口比重大幅上升。其中,我国的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出口5.2亿美元,增长72%;电器及电子产品6.4亿美元, 增长61%;小轿车也实现突破,出口了4837辆,合计2800万美元。另外, 我国从智利进口的铜及铜制品、木材、鱼粉、葡萄酒及其他初级加工品也连创新高。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我国出口到智利的产品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12、 F。5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总理的见证下正式签署。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 新西兰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国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绝大部分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自2008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

13、书。6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2008年10月23日,中国和新加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2009年1月1日开始,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7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2009年4月28日,中国和秘鲁签署了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涵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是我国与

14、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秘两国的全部货物产品将分为五类实施关税减让。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当年实施零关税,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61.19%和62.71%。第二类产品在协定生效5年内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11.70%和12.94%。第三类产品在协定生效10年内关税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20.68%和14.35%。第四类产品为例外产品,不作关税减让,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5.44%和8.05%。第五类产品将分别通过8、12、15、16、17年关税逐步降为零,分别约占中、秘税目总数的0.99%和 1.9

15、5%。协定实施后,中方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将从中获益。目前,双方正按照协定的相关规定,抓紧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以使协定早日生效。一旦完成,我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开始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二、各类原产地证申报程序(一)原产地注册(备案)登记申请原产地证书的单位必须预先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经核查合格后,方可申请领取原产地证书。 1提交材料:(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效复印件;(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4)原产地证书

16、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5)生产单位需提供产品成本明细单以及产品原材料进料发票复印件。 2流程:受理申请书面审核实地调查(生产型企业)注册(备案)登记3注意事项:(1)需进行注册实地调查的单位应安排单位负责人协助调查,并保证申报产品和原料在库及备齐主要原材料来源证明(进口报关单、转厂单、发票等)备查;(2)经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应建立原料来源、生产加工、成品出货等相关记录,并应至少保存3年;注册登记表需在企业注册有效期内保存;(3)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增加签证产品时,申请人应及时向签证机构申报,审核合格后,签证机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二)原产地证书的申请申请人应于货物出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

17、地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缴纳签证费:1原产地证书申请书一份;2审核正确并缮制完毕的原产地证书一套;3出口货物商业发票正本一份;4对含有非原产成份或签证机构需核实原产地真实性的货物,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对于异地货物,申请人提交货源地签证机构出具的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5对从日本进口原料加工制作后又出口至日本的(即采用日本给惠国成份)货物,需提供日本进料发票和从日本进口原料证书;6对从欧盟进口原料制作加工后又出口至欧盟的(即采用欧盟给惠国成份)货物,需提供含有欧盟出口商声明并经其所在地海关核查后加盖印章的进料发票;7合同、信用证、报关单、海关手册等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三、检验

18、检疫通关便利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成为居世界第三位的贸易大国。高速发展的外贸使我国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如此之大的出入境物流也给口岸造成巨大的通关压力,就给口岸检验检疫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在此背景下,以提高进出境货物通关速度,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度和促进贸易增长为宗旨,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为突破口的“大通关”制度便应运而生。“大通关”就是通关便利化的形象表述。出入境检验检疫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主权的一个方面,是口岸通关流程中不可缺少和无法替代的法定环节。国家质检总局对通关便利化建设高度重视。2002年初提出建设检验检疫大通关的设想,20

19、03年8月组织召开了检验检疫“大通关”工作会议,明确检验检疫部门建设大通关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包括实施电子监管,实行产品质量等级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对企业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实施出口货物源头管理等。在这个基础上,从2008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形成了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的总体工作布局。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主要达到以下三项重要目标:一是实现检验检疫机构与口岸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提高货物通关速度。二是在确保严密监管的前提下,手续前推后移,全面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三是加快实货验放,使企业用最少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获得最便捷的服务。(一)推广检验检疫“三电工程”国家质检总局按照“提速、增效、减负、严密

20、监管”的目标,以信息化为手段,不断改革传统的口岸货物检验检疫流程,不断推进检验检疫电子化进程。2001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电子申报、电子签证、电子转单。其后,随着快速核放系统、电子审单系统、进境许可证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电子身份认证系统、集装箱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的不断开发和应用,检验检疫工作不断向电子信息化推进,并逐渐形成以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三电工程”-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格局。(二)推行“绿色通道”制度为加快口岸通关速度,方便出口货物通关放行,促进出口,检验检疫系统自2003年开始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所谓“绿色通道”是指对诚

21、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共发布了四次公告,全国共有2937家企业获准享受绿色通道制度。(三)推行“直通放行”制度从2008年7月起,为减少出口企业在“金融危机”中遭受的损失,国家质检总局推行了直通放行制度,包括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进口货物直通放行。出口直通放行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口可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可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

22、直接办理通关手续,企业无需在口岸二次申报,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仅实施随机查验。进口直通放行制度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可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国务,在进口口岸报关的,可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签发通关单,口岸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运至目的地报关的,可直接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目的地局直接出具通关单并实施检验检疫。(四)推行通关单联网核查为确保对出入境货物的有效监管、方便进出,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加快进出口货物通关速度,自2008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按照“依法行政、职权明确、 协调配合、简化程序、便捷操作”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通过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

23、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达到通关单信息和报关单信息“一对一”的比对核对,这对于简化通关手续,降低企业贸易成本,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具有明显作用。(五)实施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为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质检总局一直致力于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进出口企业遵循公平公正、统一标准、科学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诚信等级评定;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评定结果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便利的检验检疫监管和通关措施,

24、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施加严监管措施。通过信用管理,达到扶优汰劣,鼓励诚信经营、严惩违法行为的目标,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大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健康有序发展。(六)实施减免收费政策为切实减免企业负担,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积极实施一系列减免收费政策:一是2004年4月1日起,统一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号)收费标准总体水平比原标准降低了三分之一;二是在我国发生禽流感疫情期间,对出口的禽类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三是报经发改委、财政部批准,自2007年9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成本费,所有检验检疫标志均减半收费;四是2007年10月1

25、日起开始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政策。根据该政策,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五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研究出台了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政策,2009年在继续对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同时,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检验费用降低30%。(七)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建设为推动物流业发展、方便企业报检报验,维护我国进出口秩序,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电子口岸的建设工作,本着“加快开发、密切配合、全面开放、热情服务”的原则积极参与电子口岸建设

26、,积极推行“政府牵头协调、统一信息平台、手续前推后移、加快实货验放”的建设方针,按照共建、共管、共享的要求,促进与相关部委和地方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共同建设良好的口岸通关环境。(八)支持边贸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为扶持边境省份经济发展,国家积极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边贸的优惠政策,极大的促进了边贸发展,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后,中俄、中越边贸发展到顶峰。边贸的发展在一定程度推动了“上海合作组织”、“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经济合作开发”以及新亚欧大陆桥等在内的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九)开展国际电子证书联网核查为促进农产品和食品贸易便利化,打击伪造假冒证书行为,

27、提高口岸验放效率,国家质检总局一直致力于通过多双边谈判建立国际间的官方证书联网核查机制,目前已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美国、韩国等国的有关部门达成了电子证书合作意向,并开发了检验检疫官方证书信息交换与核查系统。通过建立电子证书信息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证书信息双向自动交换和一对一的核查。同时建立检验检疫证书管理中央数据库,实现证书格式和内容的集中统一和证书从领用管理到应用签发的全过程监管。目前经授权的进口国主管当局可通过国家检总局电子证书信息平台实现电子证书的网上浏览、证书下载、数据核对、核查反馈和查询统计。国家质检总局在电子证书方面所做的努力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十

28、)推行了生产过程监管为适应外贸发展,既监管有效、又方便进出,检验检疫在结合全面质量管理以及过程方法的基础上,实行过程监管模式。即:以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符合性为基础,检验部门通过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关键工序和过程实施抽样检验、检查及监督管理。过程检验模式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了检验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了通关速度。(十一)提供检验检疫优惠措施对在中国举办的重大国际活动给与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包括已经举办的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2009年哈尔滨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即将举办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等

29、,在既要保障通关的顺畅、又要做到有效监管的前题下,给予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报检、优先检验、优先放行的便利措施;对于团组携带入境的低风险的自用物资,采取由主办方出具担保文件,审核备案后直接放行的措施,提高通关速度,同时也做好后续监管,确保其在活动后出境。另外,我们还优化检验检疫窗口服务,实施24小时预约检验和5+2工作模式,全国分支局向社会公布预约检验工作电话,随到随报、随验随放;在全国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报检大厅设立报检服务窗口,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充分利用检验检疫网站优势,设立“电子窗口”,网上解答企业咨询。第二讲: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1

30、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2009年6月14日颁布,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检验检疫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完善检验监管制度、创新检验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更是服务出口企业、服务外贸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它不仅对检验检疫机构提高检验监管效率效能、加快检验通关速度产生重要作用,而且对促进出口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控制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更对扩大出口、实现对外贸易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一、办法出台背景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方式是我们从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具有我国特色的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经验,而办法

31、是指导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有效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纲领和指南。自1989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正式实施以来,检验检疫部门一直紧密围绕国家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经济形势,紧紧围绕服务和促进外贸发展,大力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2003年出台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总局原51号令),对加强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和安全,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突飞猛进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形势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新的对外贸易形势对进出口检验监管工作提

32、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总局2006年就启动对原办法的修订工作。经过三年的广泛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今年6月出台了办法。办法吸收了全国检验监管工作多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各个层次和方面,是今后一个时期检验监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二、办法的核心内容办法明确了两个监管对象和两种管理手段,即产品和企业两个管理对象,检验和监管两种管理手段。办法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实施二维分类管理和五种检验监管模式办法针对企业和产品两个管理对象确立了“企业分类+产品风险分级”二维监管理念。“企业分类”是根据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信用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对企业

33、进行综合评定,并按评定结果的优劣程度将企业类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种类别。“产品风险分级”是根据产品的固有特性、质量数据、敏感因子将产品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三个等级。在企业分类、产品风险分级二维基础上,分别采取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和信用监管五种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五种检验监管方式的采用是以综合评定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为基础。这就是办法引入的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级二维监管理念。二是采用何种检验监管方式,不是由企业一个因素决定的,而是由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两个要素决定的。同一企业或类别相同的企业,产品风险等级不同,或者风险等级

34、相同的产品,企业的类别不同,采用的检验监管方式将不同。二维监管模式其核心要素是“435”,即企业分为四类,产品风险分为三级,检验监管方式分为五种。(二)将检验和监管科学有效结合办法提出的五种检验监管方式分别包含了丰富的检验和监管内容。办法中检验和监管两种管理手段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产品检验是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验证,也是对监管措施是否有效的验证,是调整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三)实施主动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办法对出口企业实施主动分类,改变了以往凭企业申请进行分类考核和管理的做法,在企业分类和产品风险分级的基础上确定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检验监管方式。同时引入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检验监

35、管的实际结果和产品或企业情况的变化随时对其分类进行动态调整。(四)增强企业诚信自律和主体责任意识办法将企业质量信用作为企业分类评定标准的第一要素,是确定、调整检验监管方式的重要依据。对一类企业出口工业产品一般采取验证监管或信用监管等较为宽松的检验监管方式,真正使好企业得到更大的便利和实惠;同时建立“特别监管企业”制度,对于在出口产品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检验检疫法规行为或发生重大质量事件的企业进行降级处理,甚至列入“特别监管企业”名单,采取严格的检验监管措施。从而引导企业诚信自律,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鼓励出口生产企业诚实守信,增强自主管理的责任意识,从根本上促进出口产品质量的

36、提高。(五)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办法是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同国际惯例接轨战略之举。一是明确规定动态调整的降类企业完成整改后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进行重新评估,杜绝了拖延的现象。二是为企业对分类结果有异议时开辟了救济渠道,企业可以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直至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诉,防止检验检疫机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仅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效率优先的原则,也提高了企业对分类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参与度。三、办法的重要意义办法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检验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体现。办法吸收了我国出口商品检

37、验监管工作多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了外贸发展的各个层次和方面,在理念上有许多创新和突破,既考虑到现有制度,又为将来的发展提供空间,实现了从“检”到“管”的重要转折,改变了过去以批检验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方式,进一步适应商品快进快出的需要。办法强化了三大监管,一是强化了风险分析与动态监管的科学结合;二是强化了企业负主体责任与完善可追溯体系的诚信监管;三是强化了中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紧密结合下的有效监管。它是今后一个时期检验监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进一步加强出口商品检验监管的重要手段。二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促出口、稳外贸、保增长的重要举措。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产品外需减少、加之

38、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出口增速明显下滑,许多出口企业尤其中小企业抵御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较低,产品质量不高,生存困难,发展无力。我国出口工业产品已连续五年为欧盟RAPEX全球通报批次最多的国家。其中,2007年被通报了700起案例,占总数52。2008年被通报了909起案例,占总数59,相对比例增加了7%。而来自非洲国家通报的案例近两年来也成倍增长,一些国家甚至通过外交渠道希望我国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外贸形势的严峻,急待企业通过加强产品质量提高自身抵御危机的能力。通过办法的实施,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优化检验监管模式、加快检验监管放行速度,通过加强对出口工业产品企业的监管管理,促进出口企业不断

39、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出口工业产品的顺利出口,落实国家“促出口、稳外贸、保增长”的经济发展方针。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贯彻国家以质取胜、扶优扶强的迫切需要新办法的实施,就是要通过改变现有检验监管方式,真正实现对出口企业的有效监管。通过对诚信度好,质量管理水平高,质量保证能力强、社会责任意识良好的企业的出口产品给予检验监管上的优惠和便利,实现扶优扶强。同时,通过对诚信度差,质量管理水平不高,质量保证能力较弱、社会责任意识较差的违法违规企业的严厉惩处,强化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敦促各类企业严格守法经营,做到诚信自律,扎扎实实

40、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出口工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四、办法对企业带来的好处(一)有利于提高企业出口产品检验监管放行速度、减少企业库存、为出口企业节约成本办法除对一类企业出口的少数高风险产品实施验证监管方式外,对较高风险、一般风险和其它高风险产品,均采用信用监管方式,即对产品不再实施批批检验和抽批检验,只是对企业实施常规的监督检查。因此企业不必等到产品生产出来,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再放行。对二类出口企业的一般风险产品、部分较高风险产品和一类出口企业的少数高风险产品也只是实施符合性审查,必要时抽批检验。上述信用监管方式和诚信监管方式不仅提高了检验监管效率,而且提高了出口产品的出口通关速度,真正实

41、现出得快、零库存的目标,为出口企业节约大量的成本。另外对于一类出口企业,优先给予出口免验和实施绿色通道。(二)有利于企业提高诚信自律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办法对企业的分类是依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信用度和产品质量3大要素26个评价要点进行评定,将企业信用情况和质量保证能力作为企业分类评定标准的重要要素,通过健全守信便捷、失信惩戒制度,引导企业诚实守信。通过对企业自身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引导和帮助企业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检测能力,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树立中国产品在世界上的良好形象。(三)简化了申请和考核方式,进一步方便出口企业对企业分类采取主动分类,不再需要企业提出申请,减少企业分

42、类实施现场考核,进一步方便了出口企业,减轻了企业负担。但对企业的要求并没有降低,无论是企业分类还是产品风险分级,都需要企业提供部分证明性材料。五、办法对出口企业的要求作为出口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推进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出口产品质量,加强诚信自律,营造向优秀企业看齐,争当一类企业的良好氛围。因此,对出口企业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牢固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广大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企业是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出口企业应当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二)不断提高质量控制

43、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人员素质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体系不健全,不了解国外标准,管理混乱,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我们建议出口企业应充分认识建立有效地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积极开展体系认证工作,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人员素质。(三)诚信自律,明确责任出口企业应加强诚信自律,模范遵守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主动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六、办法对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1对原有分类管理企业进行相应转换,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保证出口分类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对新企业采用新的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同时对出口工业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价,年底前

44、完成所有现有企业分类转换或评定以及产品风险等级评价工作。2严禁滥用职权借分类管理实施增加企业负担。对未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分级分类评定,造成出口工业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3认真履行检验监管职责,不得擅自放松或放宽对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逃避责任。对分类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擅自将高风险产品改为低风险产品放行或者擅自提高生产企业分类级别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第三讲: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工业品出口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协定)是关税与贸易

45、总协定缔约国1994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订立的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一个重要附件,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成员国间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中的一项重要组成文件。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WTO成员国,TBT协定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一项重要规则。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风暴,使国际经济环境迅速恶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冲击与影响日趋加剧。对于外贸依存度高的中国工业和中国经济来说,我们必须对国际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具有清酲认识。 一、当前我国出口贸易的现状 据海关统计,2008年全年,我国外贸出口14285.

46、6亿美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17.2%;进口11330.9亿美元,增长18.5%。其中2008年12月份,我国外贸出口1111.6亿美元,下降2.8%,出口价格上涨5.1%,较11月份下降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出口数量下降7.5%。 2009年上半年,我国外贸出口5215.3亿美元,同比下降21.8%;进口4246亿美元,同比下降25.4%。出口价格总体下跌4.5%,扣除价格因素后,出口数量下降18.1%。其中,6月份当月,我国外贸出口954.1亿美元,同比下降21.4%;进口871.6亿美元,同比下降13.2%。出口价格总体下跌8.8%,扣除价格因素后,出口数量下降13.8%。

47、从上述统计数据和海关总署公布的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我国外贸进出口值月度走势图可以看到,自2008年10月起,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出现了持续5个月的出口下降。尽管到2009年3月起出口回稳,但月贸易额同比下降超过20%,较之月度出口峰值更是下降约30%。 从商品构成来看,2009年上半年工业品进出口数量双双下降。初级产品出口价格下跌8.4%,出口数量下降18.7%;工业制品出口价格下跌3.9%,出口数量下降18.4%。出口产品结构也出现了较大变化,并出现日益合理的态势。服装、鞋类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虽然增长,但增速都大大低于出口的总体增长速度;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较快,两者同比分别增长24%和20.6%,但比上年同期减缓4个和4.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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