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988944 上传时间:2022-12-2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征求关于鼓励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的意见意见建议的公告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夯实企业发展基础,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意见(鲁政发2015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潍发201013号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省有关政策规定推进我市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见(潍发20161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46号)等有关政策,参照外地经验做法,现就推动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2、和挂牌上市及股权融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实行财政奖励补助扶持政策1 .对在海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募集(IPc)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定向增发、发行债券等形式,从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按融资额达到5000万、1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额(扣除潍城区范围内的大股东认购部分),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2 .对在国内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西戎(新三板)挂牌的而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企业挂牌后,以出售股份、定向增发等方式融资的,按融资额达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

3、元、15万元。3 .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和省政府认可的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挂牌企业在场外市场通过私募股权融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用于企业发展或者股东用股权担保企业融资等方式融资达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15万元。4 .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意见(鲁政发20158号)以及省、市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会议精神,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孤帆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企业挂牌上市后从相应奖励补助中扣除。5 .企业在股

4、改、挂牌上市过程中,因正常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而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因资产过户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企业通过主办券商内核后,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6 .上市、挂牌企业享受以上融资补助的期限为2年。上市、挂牌后5年内企业总部迁出潍城区的或不在潍城区纳税的,已经享受的全部政策补助全部退回财政。7 .企业在异地“买壳”、“借壳”挂牌上市,并将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潍城区的,享受以上同等奖励政策。8 .鼓励区内企业被潍城以外的上市、挂牌企业兼并重组,因资产过户、股份转让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9 .积极支持上市、挂牌企业争取上级政策,上级支持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从高

5、不重复原则处理。10 .以上财政补助所需资金,符合上级文件规定情形的按其规定执行。其他则有财政先行兑现,然后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区、街按相应留成比例结算。11 .申请财政补助政策扶持企业,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半年内,由全区推进企业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融办)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落实。二、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12 .落实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意见(鲁政发20158号),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改制企业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划转时,改制后主要股东、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

6、不发生改变的,按照国家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免收交易手续费。13 .落实企业兼并重组税收扶持政策。改制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改制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视同销售而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收购股权(资产)占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资产)的比例限制扩大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的适用范围意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

7、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企业所得税按照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14 .落实缓免缴相关税费政策。企业因改制而需要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如缴纳税款确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可暂缓缴纳相关税款。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土地、房产、车辆等权证过户,企业用水权、用电权、用气(热)权及其他无形资产过户,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减免收市级(含)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需办理房屋所有权

8、初始登记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免收市级(含)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15 .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制定的鼓励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兼并重组等税费优惠政策时,对企业提出的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要认真研究,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三、加快企业改制和挂牌上市相关手续办理16 .建立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绿色通道”。对拟改制和挂牌上市企业提出需要解决的土地、规划、房产、税收政策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属地街办(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加强协调服务,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办理;需要到市级对口部门办理的,相关部门应落

9、实专人,全程陪同,确保办理时效。17 .拟在境内外挂牌、上市企业在我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改部门优先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规划、住建、环保、安监、经信、消防等部门优先办理有关手续;需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各职能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18 .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公司,有关部门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省高兴几乎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配套资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四、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19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区推进企业公司

10、制改制和挂牌上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税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法扎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调度协调,加强督导检查,对遇到的重大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办理企业公司制该和挂牌上市融资相关手续是,特别是与市直部门的协调,需要请示的,要及时请示汇报。20 .筛选和组建优质专业化中介服务团队。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着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中起到重

11、要作用。区金融办等部门要加强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通过对中介机构的诚信和执业情况考察、筛选,建立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建档备案制度和宣传、推介机制,为我区企业股改、挂牌、上市提供优质服务。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帮助企业引入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提高股改和挂牌上市成功率。21 .区金融办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举办境内外企业挂牌、上市培训会议等形式,使企业及时了解资本市场的最新要求和发展动态,适时组织有关企业到上交所、深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考察学习,版主企业增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机遇意识和素质能力。22

12、.做好企业挂牌、上市的政策和知识宣传。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时报道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共同营造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的良好氛围。23 .区财政安排推进企业挂牌上市专项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每年列入预算,用于企业股改、挂牌、上市业务培训、证券市场考察、邀请有关专家指导、授课、讲座等。24 .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推进企业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对相关街办(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部门支持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挂牌上市融资工作定期进行评估、反馈和公布。25 .本规定适用于在潍城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企业在公司制改制和挂牌上市及融资过程中,如有特殊问题,由区推进企业公司改制和挂牌上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从优从快的原则予以专题研究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