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品牌海外代理经销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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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海外代理合同甲方(品牌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代理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品牌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第一部分合作概况L整体合作安排授权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品牌指定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的总代理商,允许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代理销售指定产品;乙方应勤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业绩。1.1. 授权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旌。1.1.1. 授权期限届满前60天内,任何一方提出不续期的要求后,则合同终止;1.1.2. 合同终止不影响乙方质量保证义务的继续履行。12甲方品牌指定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121

2、.甲方品牌:指甲方品牌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品牌1.2.2.指定产品:指甲方销售给乙方,并允许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甲方品牌全系列家居产品及家居配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地毯,收纳用品,清洁用品,床上用品等产品(详见附件:授权产品明细)123.双方同意:(1)授权期限内,通过本合同约定方式销售的产品范围为上述指定产品,具体产品明细由双方以附件加盖公章的形式予以确认。(2)授权期限内,甲方依照自身安排适时推出新产品,供乙方拓展市场。如双方变更授权产品范围,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双方公章后作为合同附件。1.3. 指定区域(又称“授权区域或销售区域”)指定区域:菲律宾。2 .双方关系甲方与乙方之间建立的是

3、特约总代理关系,而非联营、合伙等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乙方应独立为其经销活动和其他商业、法律行为承担责任和义务,乙方自负盈亏,甲方不为乙方的经营风险承担任何责任。第二部分经销商管理3 .销售方式3.1. 乙方可开发及使用所有销售方式及渠道(含线上线下方式),但乙方使用各种销售方式的终端顾客均应在本合同授权区域内。3.1.1. 线下:如甲方品牌旗舰店、专卖店等;3.1.2. 线上:如销售地域内的线上电商平台。4 .经营权限4.1. 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绝对经营自主权,但乙方同意就授权产品的经营接受甲方监督。4.2. 乙方可以开拓分销商,但乙方开拓的分销商应当与乙方缔结法律关系并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不

4、与乙方的分销商缔结任何的法律关系,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分销商的品牌推广行为和销售行为。4.3. 若甲方发现乙方的分销商存在有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甲方商誉及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分销店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终止合作等措施;若乙方拒绝执行或执行效果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未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总代理的资格并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一切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且乙方应当赔偿乙方分销商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甲方因此解除合同所遭受的损失。5 .销售数据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授权产品真实、准确的销售数据业绩报表使甲方以更快的速度了解本合同授权区域的市场。6 .禁止行为授权期限内,乙

5、方及其关联公司不得与甲方供应商进行产品直接交易,也不能要求此类供应商供应甲方品牌其他家居产品,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有直接合作的供应商不在禁止之列;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合作的供应商应提前向甲方进行报备,否则视为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三部分费用及支付7 .货款结算7.1. 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授权期限内,针对每笔采购订单,乙方以预付订单金额100%(百分之一百)的方式付款,甲方收款后按双方协商的交货时间交货。因乙方付款延迟导致的交货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7.2. 结算货币:人民币。8 .采购返利8.1. 在双方合作的第一个年度内,针对甲方品牌的产品,若乙方全年实际采

6、购额超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2000000元),甲方给与乙方超出部分的弊(百分之二)作为返利支持,该返利支持在继续合作的次年以提货折现形式体现。8.2. 乙方第一年实际采购后,若次年因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未继续合作的,则甲方有权取消该返利支持,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向其支付返利金额。8.3. 授权期限内,乙方第一年实际采购金额不足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的总代理资格。9 .其他费用9.1. 技术指导费用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可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因此产生的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9.2. 品牌推广费用授权区域内的品牌推广由乙方主

7、导,甲方视乙方业绩情况决定是否投入推广费用,乙方不得强制要求甲方进行品牌推广活动(乙方支付推广费用的情况除外)。10 ,收款账号10.1. 甲方收款账号户名:_账号:_开户行:_10.2. 乙方收款账号户名:_账号:_开户行:_第四部分产品供货(本部分之条款同样适用于乙方的分销商)IL产品标准1.1. .乙方已明确知晓:甲方供应的产品为中国生产的,该产品的材料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以附件形式签订的材料检测合格指标标准文件(若有)。1.2. .因甲方无法查明销售区域内同类型产晶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或使用习惯等,乙方在选择甲方的SKU时,应了解甲方的产品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或使用习惯

8、等是否符合销售区域的相关规定,乙方收货后,甲方不接受:1.2.1. .乙方以甲方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区域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或使用习惯等为由要求退货退款。1.2.2. .乙方以甲方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区域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或使用习惯等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时要求甲方应向消费者及乙方进行赔偿。12 .产品包装12.1. 甲方供应产品的包装样式、用料材质及内部防护细节使用材料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外包装的样式原则上按照甲方原有设计样式。12.2. 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的外包装样式、规格等内容应以书面方式记载,经双方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12.3. 乙方应自行确认外包装标准应符合销售区域的相关规

9、定及标准。13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13.1. 乙方应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产品订货单,列明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交货日期等信息,进行货物预订。13.2. 甲方与乙方确认产品订货单后,乙方支付预付金之后江睦旦内安排甲方供应商开始生产。13.3. 甲方确认的订单应详细记载交货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变更交货时间;13.3.1. 甲方应按时交货。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在正常交付,甲方将在订单确认的交期前一周确认新的交付时间。13.3.2. 如果甲方逾期新的交付时间7天以上,乙方有权取消订单。13.3.3. 甲方无理由逾期交货,应须支付该笔订单金额之违约金。133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

10、方迟延交货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当在引起不可抗力的因素消除后及时书面告知乙方。13.4. 交货方式分以下两种方式,乙方按需选择,并应在每笔订单中详细约定。甲方针对不同的交货方式,提供不同的采购价格:13.4.1. 方式一:整柜交货地点在甲方仓库,执行EXW价格条款,且除非另有规定,“EXW”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办理。13.4.2. 方式二:散货交货地点在乙方指定交货地点,价格条款以双方协商并在订单邮件中的确认为准。135乙方需要变更交货地点的,应当在订单约定的交货期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确定交货地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

11、按变更后的交货地点交货,发货后甲方应告知其物流运输单位,关于乙方变更交货地点的要求勿轻易采信任何电话、微信、邮件信息,避免发生被诈骗的情况。1.6. .乙方应承担货物装货、运输和卸货的费用;甲方不提供相应的服务且不承担相应的费用。14 .验货方式14.1. 乙方在指定仓库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标准为采购订单、双方认可的样品,甲方产品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14.2. 乙方根据甲乙双方认同的验收标准完成验收后,应向甲方出具商品签收单据(合称“签收确认单”)。143乙方向甲方出具签收确认单后,为协助乙方顺利完成出口退税,甲方应依照乙方及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12、14.4. 乙方应当于货到订单中约定的地点后三旦内完成该批次货物的验收,如乙方超期验收的,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验收条件。15 .退换货15.1. 乙方验货时发现数量短缺或者产品质量与乙方认可之样品、规格不符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限时补足数量,对于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拒收并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换货,但产品固有的轻微瑕疵(包括:1、活结、结影、黑线、虎斑纹等;2、通过简单的售后处理可修复的产品问题;)、气味或色差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货。15.2. 换货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补足数量或更换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甲方按照解除订单之总金额的10%(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

13、不足以弥补乙方之实际损失的,甲方仍应向乙方赔偿,但赔偿和违约金额之和不超过解除订单之总金额的超(百分之二十)。15.3. 各类型产品换货期限为:(1)_类:换货期限为货到订单中约定的地点后一日。(2) _类:换货期限为货到订单中约定的地点后一日。(3) _类:换货期限为货到订单中约定的地点后一日。16 .产品售后16.1. 若外包装无破损,拆开后、安装时或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凭证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提供自交付之日起旌免费补件的售后服务,补件生产制作需要一定周期,需以甲方提供的补件交货时间为准,运费须由甲方承担或者跟乙方下一批货物一起发货。自交付之日起超过L生后出

14、现质量问题,乙方需以采购价购买补件,运费须由乙方承担或者跟乙方下一批货物一起发货。162质保期内,若无法补件,已发产品不退货不补发,乙方自行处理。无法补件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停产,工厂不再生成补件;因甲方货物运输或保管不当导致整件泡水淋湿、大部分包件都损坏等情况,甲方可无偿提供换货服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问题,乙方自行处理。针对已停产的产品,甲方仅提供同等价位不同款式的产品换货服务或直接予以退款。17 .风险转移17.1. 若甲乙双方选择执行EXW或其他INCOTERMS2010所载价格条款,相应的风险转移按照该等贸易术语规则执行。17.2. 如甲乙双方选择在乙方指定地点交货,但未约定具

15、体适用的贸易术语时,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指定仓库即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产品的交付,产品相应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五部分知识产权18 .甲方特别声明18.1. 甲方是甲方品牌商标在中国的合法所有人。甲方无法查明甲方晶牌商标或字号在其他国家、区域是否侵犯第三人的权益,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委托菲律宾的商标机构进行摸底排查,避免发生禁止经营或不正当经营的行为,乙方未履行前述义务使其自身或甲方招致诉讼、索赔、投诉、罚款等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解除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还应当保证甲方不受任何损失。18.2. 甲方品牌商标:请填充(具体样式见附件)。19 .产品、品牌及商标授权19.1. 双方

16、以书面形式签订相关的授权文件。乙方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产晶、并使用甲方的品牌及商标进行合法的宣传。19.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授权的内容进行再授权、分授权或转授权。乙方需要对其分销商进行授权的,乙方必须先书面获得甲方的同意后才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主张乙方授权无效。19.3. 因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当使用甲方的授权内容或其超越授权范围使用授权内容造成甲方权益受损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或乙方分销商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授权,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19.4. 甲方供应产品的版权、专利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不得视为相关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让或使用权的授

17、权。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该等知识产权,且不得销售与本合同合作产品相同款式的其他品牌的产品。库存产品的处理时间由双方协商,在处理库存产品时,乙方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20 .乙方使用安排20.1. 经乙方申请,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产晶的部分照片素材用于线上线下各渠道的推广,但该等素材的著作权属于甲方。20.2. 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致力维护甲方品牌的整体形象,杜绝诽谤和有损甲方品牌及企业名誉的行为发生。20.3. 因业务发展需要,乙方在销售区域内进行品牌产品等市场营销推广的,需书面与甲方沟通后方可开展。20.4. 乙

18、方所有用于市场营销物料,包括但不限于产晶图片,品牌相关视频,宣传单或画册等,如在销售地区被认定为违法而导致行政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负责。20.5. 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产品图片、品牌相关视频,宣传单或画册等营销物料),除了为实现在本合同目的进行使用外,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另做他用。206授权期限内,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以有限的权利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但该项授权仅以能使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为限。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知识产权用于其他用途或目的。乙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产品的宣传或推广活动时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无需再另行书面申请甲方同意,但

19、在活动开展前三日,乙方应当将其活动方案告知甲方并获认可方可执行。20.7. 若发生法院或行政机关裁判甲方品牌在本合同授权区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事实,甲方可以允许乙方按采购价退货给甲方,并承担甲方就乙方因在本合同授权区域销售甲方品牌产品造成的实际和商誉损失、罚款或其他相关责任。21 .关于乙方的限制性约定2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生产甲方产品或将甲方的产品交给第三方进行加工生产。21.2. 乙方不得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效果图、产品实样图和广告物料图片进行有损于甲方品牌形象的修改,乙方需要修改的,应当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甲方审核。21.3. 任何时候乙方都不得以该修改得到甲方许可为

20、由,要求甲方对其修改的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21.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生产、销售或允许他人生产、销售以下产品,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 4.1.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21.42 含有与甲方注册商标近似或易产生混淆的商标/图案/文字的产品;21.43 含有未经授权而使用的甲方产品中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产品。21.44 4.与甲方产品外观相同或近似,可能使普通消费者对两种产品产生混淆、或者可能引起普通消费者注意的相同或相类似的其他品牌的产品。21.5. 乙方不会在其所在地或者

21、其他国家、地区注册或试图注册任何甲方知识产权,或任何与甲方知识产权具有混淆性的相似或相关的文字、标记、设计、图像、包装、外观、技术等。21.5.1. 若乙方申请与甲方知识产权相同、相似或有关的知识产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其可能获得的权利转让给甲方或者放弃、撤销其可能获得的权利。21.5.2. 乙方不得从事或授权他人从事任何损害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且因使用该知识产权而产生的任何利益应当自动归属于甲方。22 .侵权处理22.1. 甲方在其供应的产品外包装、合格证中使用甲方品牌(实际以甲方出具的品牌授权许可使用文件为准),若乙方在产品外包装、合格证,甚至产品上自行增加品牌信息或商标或其他任何信息

22、的,如乙方该等行为涉嫌违反销售地区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且乙方应当保证甲方不会遭受任何损失。22.2. 本合同知识产权部分约定的责任构成乙方持续性义务,并不受本合同终止或无效情形的影响,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不低于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的违约金或主张侵权责任等多种救济方式。第六部分反商业贿赂及廉洁守则为杜绝商业贿赂,防止商业贿赂损害和阻碍甲、乙双方发展正常的商业合作关系,共同约束双方员工,做到廉洁自律,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合作过程中,共同遵守如下条款。23 .禁止性事项23.1. 双

23、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钱方式、实物方式、消费方式、变相方式等)贿赂对方的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质检、财务、研发、生产、物流、销售、设备维修等类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履行相关人员)。23.1.1. 金钱方式贿赂: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电子支付款项、虚拟货币、赠与银行卡,赠与有价证券等,具体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证券等。23.1.2. 实物方式贿赂: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出借录像摄像设备、家电设备、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23.1.3. 方式贿赂: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消费、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方式。23.1.4. 变相方式

24、贿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种好处、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钱、性贿赂、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等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亲人到对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等方式。23.2. 禁止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在非双方公司安排场合会见对方相关人员,在公司安排场合会见的,原则上至少应有本公司两人以上在场。24 .商业贿赂应对24.1. 任何一方人员向对方索贿的,对方应坚决予以拒绝,并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对方的稽查部门反馈举报。24.2. 如商业贿赂事实被稽查核实并掌握证据:2421.如属于甲方人员行贿或被索贿成功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一切合作,冻结未支付的款项,情节严重的移送公检法机关处理。24.2.1. 如属

25、于乙方人员行贿或被索贿成功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要求乙方赔偿商誉损失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检法机关处理。25 .商业贿赂举报对于商业贿赂举报情况属实的,双方应承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员一定的金钱奖励。25.1. .甲方举报信息受理联系方式:电话:_电子信箱:25.2. .乙方举报信息受理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_第七部分商业秘密26 .商业秘密范围26.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属于商业秘密,双方应约束自己的员工进行保密。26.2. 乙方经营过程中自甲方处获得的产品的设计方案、照片等与产品相关的资料即使不属于本条第一款所

26、述保密范围之内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亦不得任意使用或披露给第三方。27 .保密期限27.1.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合作终止后三年内。27.2. 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及乙方均有义务对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保密,未经另外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披露、允许他人使用其获得的该等信息。28 .保密责任28.1.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获得的甲方提供的产品相关的资料,如产品价格、原材料、照片等相关资料,乙方不得泄露或提供给任意第三人使用。提供给乙方渠道商使用的,需先向甲方书面报备。28.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

27、的商业秘密。若属法律规定或政府行政命令不得不公开的,应事先向另一方予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28.3. 保密期限内,任何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泄密并造成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泄密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4.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的,守约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保密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第八部分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9 .合同解除情形29.1. 甲方可解除合同情形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可随时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9.1.1. 乙方或乙方的分销商从事有损甲方

28、品牌形象的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29.1.2. 或乙方的分销商超出甲方授权范围销售甲方产品的;29.1.3. 乙方违反约定直接与甲方供应商进行合作;29.1.4.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经销商管理、反商业贿赂及廉洁守则、商业秘密等部分的约定;29.1.5. 无故拖欠甲方的到期货款,逾期超过15天以上的:29.1.6. 乙方订单经双方确认后,无故撤销或变更订单,且不愿意赔偿对方遭受的直接损失的;29.1.7. 或乙方分销商商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甲方提供的照片等素材,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29.1.8. 乙方存在任何其他违约行为或任何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

29、行为;29.1.9. 破产、资不抵债、或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29.1.10.其他法定解除原因。29.2. 乙方可解除合同情形29.3. 甲方无合理理由单张订单(含部分)交货逾期交货超过建;29.4. 甲方破产、资不抵债、或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29.5. 其他法定解除原因。30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义务30.1.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如下善后工作:30.1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Na,乙方须将甲方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图册等资料及物品全部退还给甲方,停止使用所有与甲方有关的网站、电商平台、社交媒体账号并将所有账户信息归还甲方,同时必自行拆除或

30、销毁任何含有甲方品牌字样/图案的店招、店内装潢、门柱广告、广告牌、名片、价格标签、产品展示盒等宣传材料。30.2 .2.双方合作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乙方拥有的甲方品牌产品库存的详细清单提供给甲方,库存商品清理方式二择一:方式一:乙方自行解决。方式二: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上报其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接和交接情况。30.2. 根据甲方补充通知的其他合法、合规、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303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特约经销关系提前终止时,本合同及相关的授权证明文件同时失效。但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合同终止后的质保义务、售后责任、违约责任及保密条款对双方当事人继续

31、有效,均具有约束力。第九部分违约责任31 .甲方的违约责任31.1. 在乙方或乙方的分销商过往没有任何违约或违法行为,且乙方没有发生法定解除和终止事由情况下,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按照本合同项下有效订单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业绩不达标或双方同意合同期满不续签的情况除外)31.2. 甲方无故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拖欠货物货值金额的1%。计收违约金;逾期30以上或甲方无故连续三次逾期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项下订单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额不应超过50万。32 .乙方的违约责任32.1. 乙方无故拖欠甲方到期货款,每逾期一天

32、,按请填充请填充计收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或乙方无故连续三次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项下有效订单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额不应超过50万。322在销售或宣传过程中,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合法使用甲方的商标、标志、店面招牌、宣传用语等,或乙方自身经营违反法律,由此导致遭受相关部门查处,或遭受其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因此引起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2.3. 双方合作终止后,如乙方未在限定的时间内妥善完成相关善后事宜,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作为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

33、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32.4. 出现“甲方可解除合同情形”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项下订单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补足。33 .兜底违约责任33.1. 本合同或本条款有具体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约定执行,未有具体约定违约责任,可以采取:通知整改、要求支付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元)、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等救济措施,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部分配套条款34 .合同联系方式34.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

34、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34.2.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34.3.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34.4.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34.5.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34.6.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35 .其他约定35.1. 不可抗力35.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

35、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35.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

36、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35.2. 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36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37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8 .附则38.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或附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或附件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或相抵触时,以补充协议或附件约定的内容为准。38.3.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请填充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38.4.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授权产品明细(略)附件:授权产品采购订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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