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3 .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各区要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4 .及时公布招生工作信息。各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招生实施方案。招生实施方案须明确招生方式、工作流程和幼儿园基本信息等事项,为幼儿家长提供便利。各幼儿园要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5 .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区在招生过程中,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就幼儿家长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